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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所謂,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甘羅佑便是那個光腳的。

  先前說過,兩國國界相鄰居住的百姓在商貿、通婚上有不少來往。甘羅佑的娘親便是莊國人,其父是光腳商人,靠收羅兩國彼此沒有的稀罕物,再以己力背包穿行於兩國之間倒賣,從中獲利。

  甘羅佑子承父業,年幼時便跟著父母以地為床以天為被,居無定所,見聞頗廣。

  自然,人也少年老成,油滑溜手得很。

  甘羅佑一被帶進來,就“噗通”趴在地上,大哭道:“青天大老爺,求您替小人做主啊!”

  張鵬運被這陣勢嚇了一跳,便問:“你有何冤屈?”

  甘羅佑抹著眼淚,哭訴自己以全部家產押下的一包貨物被賊人丟了,愁的吃不好睡不好,聽聞衙門近日抓捕到那兩個慣偷,便來看看能不能儘快討回那包貨物。

  原來是失主上門,張鵬運瞭然地命人把整理好的偷兒口供取來——上面記錄了倆人偷竊的大部分物件,他翻開厚度幾乎可疊成冊的口供,問道:“你丟了什麼?”

  甘羅佑一件件報來,張鵬運比對後發現,正是倆偷兒最後竊得的包袱,一件不少。

  因著包袱里都是稀罕玩意,又都不是平日用得上的,最終幾乎都被偷兒用來與光頭壯漢干架了,僅剩那把鑲嵌彩石的短刀。

  對倆偷兒,衙門審的很徹底,亦或說兩人經此一遭大有“大徹大悟,放下成佛”的跡象,問什麼答什麼,對罪行供認不諱,十分配合。

  都是享樂於當下的主,身上一毛錢也沒有,讓他們將偷過的東西如數或折錢返還是不可能的。

  甘羅佑睜著水汪汪的充滿希冀的眼睛,問:“大人,可有小人的貨物?”

  張鵬運:“呃……”

  ……

  楊瑾看著甘羅佑舉在手中的紙條,轉頭問張鵬運,“‘衙門欠甘羅佑貨款兩百兩’,將軍,這上面所言當真?”

  張鵬運起身答道:“本將不認!”

  甘羅佑嚷嚷道:“立字為據,板上釘釘。誰都道張大人是一言九鼎,說一不二的漢子,可這樣一件小事您卻出爾反爾,言而無信,往後還怎讓廣安城的百姓信服管教?”

  張鵬運吹鬍子瞪眼睛,“兩百兩,可不是什麼‘小事’!”

  甘羅佑道:“大人,小人只問,這紙條是不是您親眼過目的?”

  “是。”

  “那紙條是不是您親筆所簽?”

  “是。”

  “既然是您親眼過目,親筆所簽,這張紙條上的內容就有憑有據,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即便是衙門也一樣。”

  “雖然是我親眼過目,親筆所簽,但我是落了你的圈套。這紙條的內容,我不認!”

  “大人,你真厚臉皮!”

  “哼!是你太無恥!”

  眼見兩人要在公堂上吵起架來,楊瑾忙打斷他們,要甘羅佑把紙條呈上細看。

  甘羅佑轉轉眼珠,反將紙條護在懷裡,“大人,你不會撕了它吧?”

  楊瑾想了想,掀袍起身,走下堂去,站在甘羅佑面前,“你既擔心,便舉著它,讓本官看看吧。”

  甘羅佑便無話可說,舉起紙條給楊瑾看。

  實際上,紙條上的內容楊瑾也從張家父子口中聽過了。

  話說當日,張鵬運本就頭疼,甘羅佑喋喋不休的哭訴簡直是再加一味煩心。未免衝動行事,張鵬運便行了緩計,直言,會為失主們討個公道,對於像他這樣金額較大又無法追回的,也會設法彌補一些。

  張鵬運本是好意。他原想,既然偷兒有功,要論功行賞,那就用那筆賞賜給失主,若有剩餘則歸倆偷兒。當然,該判的刑罰還是照判不誤。

  誰知,這個好意被加以色彩,宣揚於街坊,一傳十十傳百,進而轉變為:衙門會把大家失竊的物資折錢還給失主。

  一時間,失主們猶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三三兩兩組著團來衙門“討債”。

  張鵬運等人哪有這麼多閒工夫陪他們,可都是良民,又沒犯法,也不能拉出去打幾板子。

  而賊黨伺機行動,張鵬運等人終於顧不上那群失主了,擇日不如撞日的,挑了幾人,給了錢。

  楊瑾聞言,當即搖頭道:“錯了”。

  十幾枚銅板打開了一條口子。

  這群人中有人嘗到甜頭,剩餘的人自然備受鼓舞,往衙門跑的更勤快了。

  很快,張鵬運就覺得招架不住了。

  糧餉都還緊缺著呢,哪有多少余錢?況且,他就算對金錢再遲鈍,也發現不對:怎麼失竊的財物會值等於這麼多錢?

  一查帳發現,好嘛!後來領錢的,都存在大小不一的虛報!

  占便宜都占到朝廷頭上了,這還了得,張鵬運早就被這事煩透頂了,索性一刀切下,凡來要錢的,一律不進!

  楊瑾聽到此,又搖頭道:“錯了。”

  前有後沒有,別人有自己沒有,水越端越不平,事越說越不清。

  張鵬運平常都對著士兵、敵軍,性格直爽暴躁,少有迂迴。他顯然低估了這群人的能耐,壓制收效甚微,還起了反效果。人進不去衙門,那就在衙門前鬧唄,一家如此,家家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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