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2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真要算起來,對春秋禮樂秩序破壞得最嚴重的,恰恰是趙氏政權,在他們內部,本來只教公孫卿大夫子弟的官學徹底淪落為有教無類的私學,行伍老卒立功後能與宗室家臣並列,商賈百工對趙氏有貢獻的,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廟堂之內,成為大夫。

  所以趙氏被克己復禮的孔丘批評也最多,但就這麼一個以破壞舊制度,建立自己新秩序為樂的政權,今天卻突然講究起「禮不伐喪」來,你敢信?

  反正魏氏是一點都不信。

  「明明應該趁亂侮亡才對,天予不取,反受其咎啊!」

  楚隆下去後,魏駒恨得直咬牙,連連砸了好幾個案幾和燭架,趙氏這是明擺著不想繼續為他們家火中取栗了。但他也沒法說趙氏的不是,首先盟約里說好了,攻擊河西時,魏為主力,趙韓為輔佐,趙氏幫他們打下了最難攻的少梁城,並且願意交給魏氏,任務已經完成,趙軍打道回府沒什麼問題。

  加上趙無恤言之有物:趙氏是大國上卿,是諸夏的主盟者,要是干出乘喪而伐的事情來,還怎麼做諸侯楷模?非但如此,他還要穿上喪服,為秦國降衰,朝著西方哭幾聲呢!因為禮制規定,凡是諸侯的喪事,異姓的在城外哭吊,同姓的在宗廟哭吊,同宗的在祖廟哭吊,同族的在禰廟哭吊。

  算起來,趙氏與秦公室屬於同宗,擁有一個祖先,除了遙祭外,趙氏還得派使者去秦國的少昊廟、伯益廟、飛廉廟哭喪!

  親親戚戚的,人家遇到喪事,我實在拉不下臉打上門去啊!

  於是就在秦軍主力西撤之既,趙無恤派了位使者去雍都慰問,同時與秦國商量贖回他們左庶長之事,趙秦兩邊眉來眼去,突然就恢復了和平。

  對此,魏曼多和魏駒只能暗地裡罵趙無恤幾聲,卻不能公開反對他的做法,父子倆發現在打了秦國後,自己已經進退維谷,前面是難纏的秦人,後面是陪著自己捅了馬蜂窩一棍就撤的「隊友」,單獨對付秦國勉強,若同時與秦、趙為敵,魏氏必亡!所以對趙氏,就算知道他們耍了花招,魏氏也只能陪著笑臉伺候著,一切等打完河西再說……

  因為捨不得河西之利,魏氏裝聾作啞,就當不知道秦國有喪事,不知道晉國的執政已經與秦化干戈為玉帛,繼續對雒水諸邑用兵。趙無恤心照不宣,也沒有強制魏氏罷兵,大打出手後,秦魏再和好已經不可能了,為了河西這塊肥肉,雙方必然是不死不休的局面。留守的秦人抵抗頑強,河西的戰事,只怕會一直打下去……直到西風壓倒東風,或者東風勝過西風。

  魏氏的攻勢很猛烈,而秦伯死後秦國朝堂的震盪遲遲沒有結束,到了五月中旬,大荔陷落,河西南部已經完全被魏軍控制,重心開始轉向北方,魏駒打算以少梁作為據點,拔除北征、彭衙等城邑。

  然而當魏駒帶著軍隊去接收少梁時,卻再度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

  昔日一度繁華,也算雍州大邑的少梁城,如今卻成了一座鬼城,街巷空空如也,只有幾隻野狗鑽來鑽去,而府庫里,連一粒糧食都沒剩下!

  趙氏輕輕地來,重重地走,城中的民眾、糧食,盡數被帶往樓、離石、藺三縣,充實那裡,為進一步開拓上郡做準備。他們揮一揮衣袖,只給魏氏留下了一座滿是殘垣斷壁的空城……

  第890章 人為刀俎

  周王匄二十九年(公元前491年)的春天,中原又陷入戰亂之中,晉國趙魏韓三家伐秦,取秦少梁,秦惠公暴斃,秦軍不得不後撤,但秦國與魏氏的河西之爭,還將一直延續到秋冬……

  當北國還是一片紛爭不休的亂象,江南早已沉醉在迷人的春色中,姑蘇旁的原野放眼望去儘是鮮艷的花朵,從五湖裡捕上來的鱸魚鮮美得好似在你口中活蹦亂跳。

  但望著面前案几上的魚羹,文種卻一點食慾都沒有,在簡陋的居室內來回踱步,焦躁不已。

  他們的主君,三年前入吳國為臣僕的越王勾踐,被吳王夫差再度傳喚入宮,這一去,就是整整大半天,太久了吧!

  望著窗外站在垂柳上鳴叫不止的杜鵑,一個可怕的想法從種大夫腦中冒了出來,他猛地停下步伐,對坐在案几旁吐著魚刺的同僚范蠡說道:「少伯,你說君上他會不會已經……」

  「絕不會。」范蠡本是楚國狂士,面容俊朗,內質充實,稍微打扮一下就顯得風度翩翩。然而今日的他,卻卸下了楚人的高冠博帶,穿著低調的麻布深衣,袖子也剪得短短的,像一個下等的豎人,而不像一國大夫。

  他倒是比文種鎮定,勾踐今早被夫差召見一去不回,他雖然心裡知道不妙,卻還能慢慢地喝著魚羹,因為范蠡知道,只有體力充沛,才能去與吳國君臣周旋。危難之際見真本色,難怪計然稱他為「王霸之才」,也無愧於當日陪同勾踐入吳國時,所說的「四封之內,百姓之事,蠡不如種也。四封之外,敵國之制,立斷之事,種亦不如蠡也!」

  范蠡將魚羹喝乾淨,放下筷箸,對文種道:「子禽此番入吳進貢,珍寶玩好、美女玉帛,只要有吳王一份,大宰嚭那裡也沒有少。伯嚭貪婪,一向把越國當做他攬財的寶地,他是吳王最寵信的大臣,既然他那邊還未傳來消息,可見事情遠沒有你我想的糟糕。」

  文種長嘆一聲:「也不知究竟發生了何事,近來吳王本已對大王態度好轉,今日來傳喚的王孫駱卻突然變得義正詞嚴起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