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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果然是令人作嘔的關係。

  我要是不破壞掉,我就不叫林仙兒!林仙兒暗暗發誓。

  ☆、第二十九章

  阿飛剛開始入關時,並不知道該往哪裡去。

  沒有李尋歡的地方,哪裡也無所謂。

  如果此生再不能相見,阿飛即便活著也是一具行屍走肉,他知道李尋歡希望他好好地活著,所以他不會尋死。他本想出海尋找生父,又覺找到又能怎樣。他以前想成名,但是成了名李尋歡就能回到他身邊嗎?他忽然發現,離開了李尋歡,他的整個生命變得沒有意義。

  就在這時候他遇見了上官金虹。

  阿飛第一時間被上官金虹吸引,無他,上官金虹太像李尋歡了。上官金虹是李尋歡嚴肅威武的那一面,他的睿智、成熟、穩重、霸氣、強大、喜歡掌控人心、面對困難時永不退縮、在逆境中的樂觀態度等等等,都像極了李尋歡。只是沒有李尋歡的善良。

  李尋歡的獨特與偉大之處便在於此:他總是能站在別人的立場上為別人考慮,他具有自我犧牲精神,寧願委屈自己成全他人,他太心軟善良,如果有一天這個世界壞透了,那麼李尋歡就是人世間剩下的最後一顆良心。

  阿飛從小沒有爹,他娘教給他的是黑暗,不是李尋歡的存在,阿飛會成變成什麼樣子自己都不敢想像。

  因為李尋歡偉大的慈悲心,這個世界裡別人只會像他,而絕不是他。

  沒有了李尋歡,退而求其次跟隨上官金虹也無所謂。

  上官金虹叫他殺人,殺人似乎也無所謂。

  但阿飛終究是阿飛,他到底還是沒成為上官金虹的打手到處濫殺無辜,他每一次想大開殺戒都會不由自主地想起李尋歡。

  阿飛是一把很鋒利的寒光閃閃的劍,李尋歡是阿飛的劍鞘。

  送信童子眼中的阿飛形象並不是假的,冰冷如死人的眼神、杏黃色長衫、斗笠遮面、腰間插劍,在面對除了李尋歡之外的任何人時,阿飛都是冷的,只有在李尋歡面前,阿飛才會是那個笑起來陽光燦爛的可愛少年。

  如果李尋歡一輩子不出現,阿飛不知道自己會不會變成第二個荊無命。

  這兩年他過得並不好,殺戮只可以讓他發泄,無法讓他快樂,他的快樂在離開李尋歡的那一刻消失了。

  當初他刺了李尋歡一劍,試出李尋歡的真正實力遠勝自己,李尋歡不忍心殺他,飛刀故意射偏,他的劍則扎進李尋歡胸口,那時他知道李尋歡寧願死也不願跟自己在一起,他對此毫無辦法。他無錢、無權、無名、無地位,連唯一可憑藉的武功都輸給李尋歡,他想要他,他沒有辦法要他。

  他只有走,離開這個傷心地,他怕他不走,會忍不住傷害李尋歡。

  李尋歡不許阿飛再來找他,那麼阿飛便練好武功,練到有一天能超越李尋歡,就可以去找他了。

  李尋歡若喜歡孩童般的天真可愛,阿飛就做永遠歡笑的小孩子,李尋歡若喜歡冷酷少年,阿飛就做花崗岩,李尋歡無論如何都不喜歡,那麼阿飛就用武力讓他喜歡。至少,讓他再也無法逃脫自己。

  抱著這樣的念頭,阿飛才能活下去,江湖上的磨練使得阿飛武功突飛猛進,他這兩年來過得像個苦行僧,沒有朋友,沒有戀人,沒有家,到處漂泊,孑然一身,只有手中劍相依為命。直到上官金虹告訴他李尋歡入關。

  沒有人知道阿飛聽到這個消息有多開心。

  他的快樂重新回來,看什麼都覺得順眼。

  在短暫的狂喜過後,阿飛冷靜下來,開始擔心。

  當初李尋歡說與阿飛此生此世永不相見,阿飛要以何面目去見他?就算重逢,倆人也回不到從前。李尋歡如果知道阿飛仍然對自己抱有不該有的心思,恐怕他會立即跑掉,跑到阿飛再也找不到的地方去。

  所以阿飛一定要活成李尋歡希望的樣子,阿飛一定要表現出過得很幸福,讓李尋歡以為阿飛當初的可怕愛戀只不過是小孩子一時衝動,現今長大了走回正途。如此一來,李尋歡才不會逃跑,阿飛才能以“朋友”的身份繼續跟他相處。

  只要能每天看到他,即便是朋友的身份,也已是最大的榮耀。

  成親生子肯定來不及,找一個女人同居還是來得及的。

  阿飛記得李尋歡說過自己曾喜歡過一個叫林仙兒的女子,好像上官金虹提過有這麼個人,正好把這人找來,假扮自己的戀人。

  阿飛特意在李尋歡喜歡的梅林旁建了一座小木屋,選了風景最好的地點,有山有水,有花有鳥,用最快速度三天建成,儘量貼合李園的建築風格,屋內設施非常符合探花郎的雅致,連八仙桌腿都特意找匠人雕了梅花。

  阿飛沒用金錢幫慣用的銀箔給李尋歡下請柬,自己打造了金箔找個孩童送過去。

  林仙兒說阿飛形象太落拓沉鬱,不像生活安定的樣子,阿飛便每天洗臉梳頭,一絲不苟,衣服用薰香,頭上抹頭油。

  林仙兒說李尋歡不喜歡阿飛加入金錢幫,更不喜歡阿飛殺人,阿飛便把從不離身的劍交給林仙兒。為了去掉自己身上的血腥味,把以前舊衣統統扔掉,連雙靴子都不留,換上林仙兒從金錢幫拿的嶄新的杏黃衫,改頭換面。

  林仙兒說李尋歡嗜酒如命,阿飛若想讓李尋歡不嗜酒,就要自己先戒酒,阿飛不僅滴酒不沾,還想出了林仙兒不能聞酒味的藉口來阻止李尋歡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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