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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滴淚從昏迷之人的眼眶裡滑出,順著臉頰滑過下頜,“啪——”,輕輕掉在阿飛的手背上。

  阿飛心猛地痛了一下,像是被一隻無形的手揪住,痛得他喘不過氣來。

  林仙兒似乎天生喜歡看人痛苦,特別是不愛她的男人痛苦,他們越痛苦,她就越高興。

  “有時我真想不通你們之間是什麼關係。”林仙兒帶著玩味的表情說道。

  阿飛全幅心神都放在李尋歡身上,懶得理她。

  “你不用跟我說,我一點都不想聽,我只知道不管是什麼關係,一定都是讓人噁心的關係,我聽了怕嘔出來!”

  阿飛猛然抬頭瞪林仙兒,他的眼睛紅通通的,布滿血絲,神情兇惡,像一頭憤怒的餓狼,即將把林仙兒吞吃入腹。

  “你再說他一個字,我必讓你付出代價。”

  林仙兒聽了反而笑起來:“你想殺我?來啊來啊,殺了我,我看誰陪你演這場戲!”

  阿飛緊緊咬住牙關,硬生生忍下憤怒,不理林仙兒這個瘋女人,轉頭去看李尋歡。

  “你這人真奇怪,明明是你說要與我假扮未婚夫妻,我做到了,你又後悔,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林仙兒故作嘆息,“唉,想不到鼎鼎大名的小李探花,竟是個紙糊的人兒,說不了兩句就吐血昏倒……”

  林仙兒的話沒說完,只覺眼前黑影一閃,一隻粗大的手狠狠捏住她細嫩脖頸,隨即看見一雙通紅的惡魔一樣的眼睛,這雙眼睛裡蘊含著寒冰一樣的死亡氣息,讓林仙兒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懼。

  “我說過,你不許再說他一個字。”

  阿飛右手用力。

  林仙兒眼皮上翻,呼吸斷斷續續,臉色變得紫青,她伸出雙手去扒阿飛的手,又怎能扒得開,她奮力的掙扎對於阿飛來講很軟弱無力。

  就在林仙兒以為自己會死的一刻,阿飛鬆開了手。

  阿飛記起李尋歡不喜歡他殺人,那個人太心軟太善良,阿飛無論如何不會在他面前殺人的。阿飛加入金錢幫兩年,並未濫殺無辜。

  林仙兒萎頓在地,一邊咳嗽一邊大口大口喘息,涕淚橫流,半天才緩過來,緩過來之後乖多了,在絕對的力量面前林仙兒的智慧美貌優勢蕩然無存,她學會閉上嘴巴。

  阿飛對李尋歡說他和林仙兒認識兩年,實際上林仙兒七天前第一次見到阿飛,也就是阿飛接到上官金虹命令那一天。這個認識幾天的人,現在林仙兒已完全了解,這個少年絕對不能惹,他不僅是一個看不見自己魅力的瞎子,還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瘋子。

  真正的男人是不打女人的,而這個瘋子會一言不合就對女人下毒手。

  無論多麼美麗的女人,遇見不可理喻的瘋子,也只好繞著走。

  林仙兒生平睡人無數,從沒有男人能抵擋他的魅力,直到遇見過阿飛,他簡直就不算個男人!他是個兔兒爺,王八蛋,連太監都不如!林仙兒也只敢在心裡罵罵。

  至於床頭那個躺屍……他……他也是個瞎子!神經病!

  空長了一副好皮囊,空有個風流探花之名,簡直都對不起他的名字,他乾脆別叫尋歡,叫尋苦算了!林仙兒暗地裡咬牙切齒。

  坦白說,對阿飛她充滿恨意,對李尋歡卻是又愛又恨。

  她第一眼看見李尋歡時,就被他迷住了。

  她從來沒有看見過李尋歡這樣的男人。

  說他漂亮,其實也不過如此,他也不過就是眼睛亮了一點,眉毛濃了一點,鼻子挺了一點,嘴巴紅了一點,這一點加一點,最後匯成的這個人,就讓人移不開眼睛。以林仙兒看過的男人來講,比他五官俊俏的大有人在,比他迷人的卻一個都沒有。

  他身上有別人都沒有的獨特的氣質。

  他拿起酒壺喝酒的時候,又滄桑,又孤寂,讓人特別想把他抱在懷裡安慰。他走路的時候,風度翩翩,瀟灑不羈,讓人恨不得向他拜倒。他有時像書生,有時像將軍,他對人說話溫柔和氣,讓人情不自禁想親近,他半夜裡誤會林仙兒下藥時散發出的龐大殺氣,讓人忍不住想臣服於他腳下。

  他身上有一種長期處於上位者而形成的英雄氣度,一種對自己能力的絕對自信,他再怎麼穿破舊的衣裳,再如何不修邊幅,這種氣度也使他神氣極了,偏他自己還不知道,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散發,這種不自知讓他更迷人。

  少不經事的小女孩會喜歡阿飛,林仙兒這種風月老手才知道像李尋歡這樣的成熟男人,才是不可多得的極品。

  林仙兒偷偷瞥一眼床上,暗暗決定她一定要得到李尋歡,征服這樣的男人才有成就感。

  阿飛已經抱了李尋歡很久,看樣子完全沒有撒手的可能。李尋歡額頭冒汗,阿飛就給他擦去,李尋歡打哆嗦,阿飛就給他加被子,李尋歡做惡夢,阿飛就不停不停地叫他“尋歡、尋歡……”聲音溫柔得林仙兒都快吐了,李尋歡夢裡亂動,阿飛就不厭其煩地輕拍他的後背安撫他,一邊還用一種令林仙兒毛骨悚然的深情眼神望著他。

  這兩個人之間,旁人好像根本插不進去……林仙兒不禁氣苦。

  林仙兒喜歡看別人痛苦,討厭別人比她快樂,尤其厭惡感情。

  更何況這種感情居然是兩個男人之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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