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頁
景重便也索性追問:「將軍床頭怎麼常備著這個?」
鳳艷凰一邊摟著景重,一邊笑道:「你自入府當差以來,時常的留夜,我哪知哪夜能用上?自然要準備著。」
景重一時紅了臉。景重卻也奇怪,雖然自認是個愛吃醋的,但鳳艷凰說什麼他就信什麼,也不懷疑。不過那藥膏確實是未開封的,而且景重入府當差以來,也未見過有入幕之賓,便也十分信服了。鳳艷凰確實是直鉤釣魚,就等著景重願者上釣。要是景重上來了,他卻準備不周,難保這尾滑溜溜的魚兒又游跑了。
景重又有點羞慚地把頭垂下,只是又被鳳艷凰用手抬起了下巴。迎視著鳳艷凰溫柔的眼神,景重不覺難堪地說:「大哥哥會不會覺得我的心眼很小?」
「是很小,跟你的嘴巴一樣。」說著,鳳艷凰又將景重的下巴抬高了一點,低頭吮吻了一會兒,又輕飄飄地說,「但是我很喜歡。」
景重有點迷茫地聽著鳳艷凰沙啞的聲音,又湊近了一些,主動地親了親鳳艷凰的嘴。他輕輕親了兩下,嘴唇就反被鳳艷凰咬住,狠狠地蹂躪了一番。鳳艷凰的手也不規矩地大肆非禮景重的身體,半刻不到的時間,景重的大衣和褲子就已經被甩到地上了,雙腿也被架開放到鳳艷凰的身體兩側。
鳳艷凰是個武人,但他在景重身上卻一點也不野蠻,既溫柔又體貼,緩慢地律動,溫柔地親吻,深情的愛撫,好像對待寶物一般的珍重敬愛。景重平日是個最勤懇正直的,可在床上總是對鳳艷凰的體貌如痴如醉,而這份痴醉在臉上總會坦誠地呈現。鳳艷凰自然很享受那糅雜著崇拜與痴戀的目光。最可愛之處是,小公子即使身體被蹂躪得發疼,卻仍然因迷戀而擁抱鳳艷凰,一刻也不願分離。
汀蘭聽見裡頭動靜大作,便與幾個丫頭走開了,見平靜了,才悄悄掀起簾角,看裡頭有沒有需要伺候的,卻見臥室里已經風平浪靜。因為剛才太過倉促急切,景重身上還掛著白色的中衣,只是除此之外卻是赤裸的,股間殘存著二人的體液。不過這一切都被薄衾掩蓋。他與鳳艷凰蓋著同一張被子,鳳艷凰卻是斜躺著,被子只蓋到腰身,能看到他上身是不著寸縷的。景重鬆散地披著薄薄的單衣,頭枕在鳳艷凰的胸口上,仍霞飛雙頰,微微喘著氣。
鳳艷凰摸著景重的髮絲,只道:「你近來是不是太忙了,頭髮也沒時間修剪了。」
景重卻撥開鳳艷凰的長髮,說道:「你不喜歡我長發嗎?」
鳳艷凰笑道:「都喜歡。」
景重沉默了一會兒,卻說:「我以為你喜歡長發的。」
鳳艷凰本人是長發的,那麼想當然耳,他大概也是喜歡旁人長發的,不論男女。但這話由此一說,也能令人想起之前與鳳艷凰有過關係的男人都是長發居多,包括嬌艷的名伶,又包括傲慢的藍儀,都是一個個的長髮美男子。鳳艷凰輕輕撫拍著景重的肩膀。景重撥了鳳艷凰的長髮到肩後,才細細撫摸一道從肩膀過的傷疤。鳳艷凰抓住景重的手,說道:「這個有什麼好看的?」
景重卻道:「你不知道男人的傷疤是徽章?」
鳳艷凰笑道:「那我祈求小公子千萬別領什麼徽章,可不是好玩的。」
景重又說:「將軍是個有經歷的人,這兒、這兒,這些傷疤,我都不曾知曉。你是從哪兒來的,認識過些什麼人,我也都不知道。」
「那都是過去的事了。」鳳艷凰說,「有時候連我自己都想不起來。」
景重默然不語。
第104章
鳳艷凰又更抱緊了他一些,又指著自己胸前的傷疤,說道:「這些傷疤,並不只有什麼士兵才有的,就是個街頭混混,也不少,沒什麼稀罕的。不過刀口舔血的日子,我卻不忍你跟我一起經歷。我自己偶爾也難以回想,在戰場上,我眼中是沒有人的。」
「為什麼沒有人?」景重難得聽鳳艷凰說這些,不禁聽得入神。
「我也不知道——也許這樣想的話,會好過一些。」鳳艷凰臉上沒了平常那種輕柔的笑容,仿佛陷入了烏雲之中,「你想,每個人都可能在下一刻死去——無論是敵人,還是戰友,或者只是不小心撞槍口上的平民,誰能料到下一刻會發生什麼事?有人覺得那樣是驚心動魄的,比如老樂,我卻只是心如止水——或者是心如死灰,我不去關心身邊的人,甚至不去關心自己。」
景重愣了半晌,那樣的日子和心情,他確實是無法體會的。
「後來我成了將領,慢慢的才好了些,只是強迫自己去習慣,但是那時我每天都不輕鬆,我不是老樂,老樂這方面比我強,真的,他由衷地喜歡戰爭這樣的遊戲。」鳳艷凰把頭擱在景重的頭上,輕輕吻了一吻,「也許你接受不了,但我還是該跟你坦白,我在十年的征戰當中,每當平靜有閒時,我就會那種地方找樂子,而且是一去就日夜不分,晝夜顛倒,一連很多天都不離開……那樣我才能稍微像個活人。在你聽來,也許只是狡辯。不過鎮守長樂之後,我已經沒有再過那樣的生活了。在有你之後,更加的沒有。」
鳳艷凰平日總是嬉笑怒罵,誰知他也有抑鬱的時候?景重覺得自己好像在強迫鳳艷凰挖開傷疤給自己看,這樣說只能是糟心。景重嘆道:「我總說我小心眼,你不要介意。」
鳳艷凰一邊摟著景重,一邊笑道:「你自入府當差以來,時常的留夜,我哪知哪夜能用上?自然要準備著。」
景重一時紅了臉。景重卻也奇怪,雖然自認是個愛吃醋的,但鳳艷凰說什麼他就信什麼,也不懷疑。不過那藥膏確實是未開封的,而且景重入府當差以來,也未見過有入幕之賓,便也十分信服了。鳳艷凰確實是直鉤釣魚,就等著景重願者上釣。要是景重上來了,他卻準備不周,難保這尾滑溜溜的魚兒又游跑了。
景重又有點羞慚地把頭垂下,只是又被鳳艷凰用手抬起了下巴。迎視著鳳艷凰溫柔的眼神,景重不覺難堪地說:「大哥哥會不會覺得我的心眼很小?」
「是很小,跟你的嘴巴一樣。」說著,鳳艷凰又將景重的下巴抬高了一點,低頭吮吻了一會兒,又輕飄飄地說,「但是我很喜歡。」
景重有點迷茫地聽著鳳艷凰沙啞的聲音,又湊近了一些,主動地親了親鳳艷凰的嘴。他輕輕親了兩下,嘴唇就反被鳳艷凰咬住,狠狠地蹂躪了一番。鳳艷凰的手也不規矩地大肆非禮景重的身體,半刻不到的時間,景重的大衣和褲子就已經被甩到地上了,雙腿也被架開放到鳳艷凰的身體兩側。
鳳艷凰是個武人,但他在景重身上卻一點也不野蠻,既溫柔又體貼,緩慢地律動,溫柔地親吻,深情的愛撫,好像對待寶物一般的珍重敬愛。景重平日是個最勤懇正直的,可在床上總是對鳳艷凰的體貌如痴如醉,而這份痴醉在臉上總會坦誠地呈現。鳳艷凰自然很享受那糅雜著崇拜與痴戀的目光。最可愛之處是,小公子即使身體被蹂躪得發疼,卻仍然因迷戀而擁抱鳳艷凰,一刻也不願分離。
汀蘭聽見裡頭動靜大作,便與幾個丫頭走開了,見平靜了,才悄悄掀起簾角,看裡頭有沒有需要伺候的,卻見臥室里已經風平浪靜。因為剛才太過倉促急切,景重身上還掛著白色的中衣,只是除此之外卻是赤裸的,股間殘存著二人的體液。不過這一切都被薄衾掩蓋。他與鳳艷凰蓋著同一張被子,鳳艷凰卻是斜躺著,被子只蓋到腰身,能看到他上身是不著寸縷的。景重鬆散地披著薄薄的單衣,頭枕在鳳艷凰的胸口上,仍霞飛雙頰,微微喘著氣。
鳳艷凰摸著景重的髮絲,只道:「你近來是不是太忙了,頭髮也沒時間修剪了。」
景重卻撥開鳳艷凰的長髮,說道:「你不喜歡我長發嗎?」
鳳艷凰笑道:「都喜歡。」
景重沉默了一會兒,卻說:「我以為你喜歡長發的。」
鳳艷凰本人是長發的,那麼想當然耳,他大概也是喜歡旁人長發的,不論男女。但這話由此一說,也能令人想起之前與鳳艷凰有過關係的男人都是長發居多,包括嬌艷的名伶,又包括傲慢的藍儀,都是一個個的長髮美男子。鳳艷凰輕輕撫拍著景重的肩膀。景重撥了鳳艷凰的長髮到肩後,才細細撫摸一道從肩膀過的傷疤。鳳艷凰抓住景重的手,說道:「這個有什麼好看的?」
景重卻道:「你不知道男人的傷疤是徽章?」
鳳艷凰笑道:「那我祈求小公子千萬別領什麼徽章,可不是好玩的。」
景重又說:「將軍是個有經歷的人,這兒、這兒,這些傷疤,我都不曾知曉。你是從哪兒來的,認識過些什麼人,我也都不知道。」
「那都是過去的事了。」鳳艷凰說,「有時候連我自己都想不起來。」
景重默然不語。
第104章
鳳艷凰又更抱緊了他一些,又指著自己胸前的傷疤,說道:「這些傷疤,並不只有什麼士兵才有的,就是個街頭混混,也不少,沒什麼稀罕的。不過刀口舔血的日子,我卻不忍你跟我一起經歷。我自己偶爾也難以回想,在戰場上,我眼中是沒有人的。」
「為什麼沒有人?」景重難得聽鳳艷凰說這些,不禁聽得入神。
「我也不知道——也許這樣想的話,會好過一些。」鳳艷凰臉上沒了平常那種輕柔的笑容,仿佛陷入了烏雲之中,「你想,每個人都可能在下一刻死去——無論是敵人,還是戰友,或者只是不小心撞槍口上的平民,誰能料到下一刻會發生什麼事?有人覺得那樣是驚心動魄的,比如老樂,我卻只是心如止水——或者是心如死灰,我不去關心身邊的人,甚至不去關心自己。」
景重愣了半晌,那樣的日子和心情,他確實是無法體會的。
「後來我成了將領,慢慢的才好了些,只是強迫自己去習慣,但是那時我每天都不輕鬆,我不是老樂,老樂這方面比我強,真的,他由衷地喜歡戰爭這樣的遊戲。」鳳艷凰把頭擱在景重的頭上,輕輕吻了一吻,「也許你接受不了,但我還是該跟你坦白,我在十年的征戰當中,每當平靜有閒時,我就會那種地方找樂子,而且是一去就日夜不分,晝夜顛倒,一連很多天都不離開……那樣我才能稍微像個活人。在你聽來,也許只是狡辯。不過鎮守長樂之後,我已經沒有再過那樣的生活了。在有你之後,更加的沒有。」
鳳艷凰平日總是嬉笑怒罵,誰知他也有抑鬱的時候?景重覺得自己好像在強迫鳳艷凰挖開傷疤給自己看,這樣說只能是糟心。景重嘆道:「我總說我小心眼,你不要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