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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紙條的最後,有人特別用藍黑色鋼筆字寫上了一行字:已經對鬼娃娃無用
我想,紙條和鋼筆字應該不是同一個人。如果是同一個人,應該就會使用同一種筆墨。而且,紙張舊的厲害,筆墨卻要比它新的多。
藍黑筆墨的人在拿到紙條後,應該是試過的,所以才能得出結論,已經對鬼娃娃無用。
忽然間,我覺得,藍黑筆墨的字跡有些熟悉。
仔細想了想,再翻出有手寫筆跡的圖片對比著,我才發現,這個結論,是教導主任留下的。
很明顯,教導主任在第二次鬼娃娃事件中失敗了。但他的記錄,卻被保存下來。
而這個結論,應該也是第二次事件中得出的答案,不然筆墨字跡不會和第二次的記錄幾乎一模一樣。
只是,這個消滅鬼魂的紙條,是誰送來的?
如果是在別處看到這個紙條,我可能會當作玩笑給忘掉。
可是能被放進第四份檔案中的,應該有點用處。只是不知道什麼原因,這個方法失效了。
如果真的有用,為什麼第一次鬼娃娃出現的時候不用呢。
我忽然覺得,周啟珊的自殺,會不會就和這個紙條有關。
也許,她覺得孩子已經死過一次,不應該再被殺死。
所以,她願意犧牲自己,化解這場仇恨,而不是直接消滅鬼娃娃的存在。
這件事,還有另一個答案,那就是第一次鬼娃娃事件,是人為。
既然是人為,紙條上的方法肯定就用不上。而第二次能用的時候,已經晚了。
紙條上的字,是列印出來的,而且是專門的列印紙。
教導主任一直都是用筆墨記錄,他不會去列印東西。所以,送紙條的人,是不想留下痕跡,讓別人知道自己存在。
他是誰?
張遠日記中提到的“他”,是不是他?
他在第二次出現阻止張遠提前去學校,是出於什麼目的。
為什麼這麼巧,張遠死後事情就結束了,我總覺得,這有種替罪羔羊的味道。
最重要的是,現在第三次事件,他還會不會來?
如果來,會在什麼時候,以什麼身份。
這時,我接到了周思遠的電話。
它又來了,就在我旁邊。
他的語氣已經沒有那麼害怕了,鬼娃娃三番兩次的出現在他身邊,已經讓他有些習慣。
我不知道這算好事還是壞事,但一個嬰兒鬼魂總跟在身邊,怎麼想也不會是好的。
我想起紙條上記載消滅嬰兒鬼魂的方法,雖然已經對鬼娃娃沒用了,但事有湊巧。說不定這次就又能用了呢。
所以,我把方法告訴了他,也算是一種安慰。
他很高興,我聽到他掛機前,嚷嚷著讓家人去買這些東西。
如果他真能消滅鬼娃娃,我覺得也是一種好事,最起碼,不用再死人了。
手機鈴聲再次響起,是那位警X朋友。
他興奮地告訴我,有人來自首了!
自首!?
我腦子裡有些亂,朋友說有人自首,肯定是和鬼娃娃有關的。
難道說,這些案子都是人為的?
這怎麼可能。
我能去看看他嗎?
朋友有些為難:你也知道,這麼大的事,挺嚴的。就算是記者想要見,也得走很多程序,反正特麻煩。
我只想和他聊一會,你也知道,我侄女是在那高中上學的。這事馬上快給她嚇崩潰了,如果我不能弄明白,估計她也學不下去了。所以你幫幫忙,要是有什麼需要打點的地方告訴我一聲就行。
朋友掛了電話,過了半個小時給我回了過來:你晚點再來吧,等我電話,我今天值班。這會局裡正審著呢,得等領導走過才行。
別說晚點,就算晚一天兩天我也能等。
我很想知道,這個人到底是誰,難道之前死的學生,都是他殺的?
直到夜裡三點多,我才接到電話,說可以去了。
當即去了那,朋友在外面接的我,一邊帶我進去一邊說:我覺得你來也是白來,這人雖然是自首,但其實就是放屁。自首啊,他還說自己沒殺人,你說這不是糊弄我們玩嗎。對了,你回頭弄幾包煙來,看他的還有一個弟兄。
我從口袋裡掏出早準備好的煙遞給他,說:回頭你幫我給吧,先帶我去看看。
你還搞出經驗來了。朋友笑了笑,帶我進了那人所在的房間。
屋裡開著燈,一個穿著制服的警X就坐在那人對面。
小王,走,跟哥出去聊聊。朋友招呼著。
那個警X看看我,也沒多問就出去了。
等他們關上門,我才有心思打量這個來自首的男人。
他有些老了,估計有四十六七,樣子有些憔悴,只在我進來時看了一眼,就一直低頭不吭聲。
我把剛剛警X坐過的椅子搬到他身前一兩米的位置,坐下來問他:能告訴我,你是因為什麼自首的嗎?
他低著頭說:你們不是都問過了嗎。
我不是警X。
他抬頭看我一眼,臉上有些驚訝。
我侄女在凌源高中上學,23號那晚她本來也要去的,被我勸住了。
聽我說到23號那晚,他臉上的表情很不自然,然後又低下頭:我沒有殺人,我只是自首。
可能你真的沒殺人,我也只是想知道,你來這裡是想對別人說什麼。
我想進學校看看它。
它?
就是你們說的鬼娃娃。
我有些驚詫,正常人躲它都來不及,竟然還有人想去看它。
你來自首就是為了這個?
嗯。
為什麼?
我想,紙條和鋼筆字應該不是同一個人。如果是同一個人,應該就會使用同一種筆墨。而且,紙張舊的厲害,筆墨卻要比它新的多。
藍黑筆墨的人在拿到紙條後,應該是試過的,所以才能得出結論,已經對鬼娃娃無用。
忽然間,我覺得,藍黑筆墨的字跡有些熟悉。
仔細想了想,再翻出有手寫筆跡的圖片對比著,我才發現,這個結論,是教導主任留下的。
很明顯,教導主任在第二次鬼娃娃事件中失敗了。但他的記錄,卻被保存下來。
而這個結論,應該也是第二次事件中得出的答案,不然筆墨字跡不會和第二次的記錄幾乎一模一樣。
只是,這個消滅鬼魂的紙條,是誰送來的?
如果是在別處看到這個紙條,我可能會當作玩笑給忘掉。
可是能被放進第四份檔案中的,應該有點用處。只是不知道什麼原因,這個方法失效了。
如果真的有用,為什麼第一次鬼娃娃出現的時候不用呢。
我忽然覺得,周啟珊的自殺,會不會就和這個紙條有關。
也許,她覺得孩子已經死過一次,不應該再被殺死。
所以,她願意犧牲自己,化解這場仇恨,而不是直接消滅鬼娃娃的存在。
這件事,還有另一個答案,那就是第一次鬼娃娃事件,是人為。
既然是人為,紙條上的方法肯定就用不上。而第二次能用的時候,已經晚了。
紙條上的字,是列印出來的,而且是專門的列印紙。
教導主任一直都是用筆墨記錄,他不會去列印東西。所以,送紙條的人,是不想留下痕跡,讓別人知道自己存在。
他是誰?
張遠日記中提到的“他”,是不是他?
他在第二次出現阻止張遠提前去學校,是出於什麼目的。
為什麼這麼巧,張遠死後事情就結束了,我總覺得,這有種替罪羔羊的味道。
最重要的是,現在第三次事件,他還會不會來?
如果來,會在什麼時候,以什麼身份。
這時,我接到了周思遠的電話。
它又來了,就在我旁邊。
他的語氣已經沒有那麼害怕了,鬼娃娃三番兩次的出現在他身邊,已經讓他有些習慣。
我不知道這算好事還是壞事,但一個嬰兒鬼魂總跟在身邊,怎麼想也不會是好的。
我想起紙條上記載消滅嬰兒鬼魂的方法,雖然已經對鬼娃娃沒用了,但事有湊巧。說不定這次就又能用了呢。
所以,我把方法告訴了他,也算是一種安慰。
他很高興,我聽到他掛機前,嚷嚷著讓家人去買這些東西。
如果他真能消滅鬼娃娃,我覺得也是一種好事,最起碼,不用再死人了。
手機鈴聲再次響起,是那位警X朋友。
他興奮地告訴我,有人來自首了!
自首!?
我腦子裡有些亂,朋友說有人自首,肯定是和鬼娃娃有關的。
難道說,這些案子都是人為的?
這怎麼可能。
我能去看看他嗎?
朋友有些為難:你也知道,這麼大的事,挺嚴的。就算是記者想要見,也得走很多程序,反正特麻煩。
我只想和他聊一會,你也知道,我侄女是在那高中上學的。這事馬上快給她嚇崩潰了,如果我不能弄明白,估計她也學不下去了。所以你幫幫忙,要是有什麼需要打點的地方告訴我一聲就行。
朋友掛了電話,過了半個小時給我回了過來:你晚點再來吧,等我電話,我今天值班。這會局裡正審著呢,得等領導走過才行。
別說晚點,就算晚一天兩天我也能等。
我很想知道,這個人到底是誰,難道之前死的學生,都是他殺的?
直到夜裡三點多,我才接到電話,說可以去了。
當即去了那,朋友在外面接的我,一邊帶我進去一邊說:我覺得你來也是白來,這人雖然是自首,但其實就是放屁。自首啊,他還說自己沒殺人,你說這不是糊弄我們玩嗎。對了,你回頭弄幾包煙來,看他的還有一個弟兄。
我從口袋裡掏出早準備好的煙遞給他,說:回頭你幫我給吧,先帶我去看看。
你還搞出經驗來了。朋友笑了笑,帶我進了那人所在的房間。
屋裡開著燈,一個穿著制服的警X就坐在那人對面。
小王,走,跟哥出去聊聊。朋友招呼著。
那個警X看看我,也沒多問就出去了。
等他們關上門,我才有心思打量這個來自首的男人。
他有些老了,估計有四十六七,樣子有些憔悴,只在我進來時看了一眼,就一直低頭不吭聲。
我把剛剛警X坐過的椅子搬到他身前一兩米的位置,坐下來問他:能告訴我,你是因為什麼自首的嗎?
他低著頭說:你們不是都問過了嗎。
我不是警X。
他抬頭看我一眼,臉上有些驚訝。
我侄女在凌源高中上學,23號那晚她本來也要去的,被我勸住了。
聽我說到23號那晚,他臉上的表情很不自然,然後又低下頭:我沒有殺人,我只是自首。
可能你真的沒殺人,我也只是想知道,你來這裡是想對別人說什麼。
我想進學校看看它。
它?
就是你們說的鬼娃娃。
我有些驚詫,正常人躲它都來不及,竟然還有人想去看它。
你來自首就是為了這個?
嗯。
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