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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冰錐平時放在那個吧檯下面,斧頭是放在院子裡的雜物間裡,是給園藝師準備整修花木用的。”

  “這麼說來,這個不尋常的兇手在進行如此殘酷的犯罪前,居然懶惰到不帶任何兇器來。萬一在你們家沒有找到那兩樣兇器,他會怎麼辦?難道殺不殺人都無所謂嗎?

  “而且被砍掉的頭顱居然放在離軀體三英尺的地上,還盛在銀盤裡。這個銀盤據說也是你們家的。這裡頭究竟隱藏著什麼謎底啊?另外,麥克?巴克雷還隨身攜帶著不少現金,這些現金都沒有被動過。也就是說,兇手的目的並不在於偷盜。這個大廳有不少值錢的東西,但兇手都沒有拿走,據說沒有任何東西被盜。我再問你一遍,麥克?巴克雷先生曾經和別人結過什麼仇嗎?”

  “沒有,”戈登不耐煩地搖了搖頭,“我兒子不是那種會跟人結仇的人。”

  “工作上得罪過誰沒有?”

  “你是說得罪到想殺掉他的程度?一個都沒有。下一步你好好打聽看吧,馬上就會知道的。”

  “有沒有發現他和哪個危險組織扯上關係的跡象?”

  “完全沒有。但是如果作家協會和好萊塢算是危險組織的話,那就另當別論。”

  “和毒品呢?”

  “我想你們已經檢查過我兒子的工作間了吧。他平常連煙也不抽。雖然會喝點兒酒,但每次都喝不到爛醉的程度,如果在外面喝酒,他每回都不會開車出去的。”

  “那好。那麼誰會要殺害麥克?巴克雷呢?他的死,誰從中可以得到好處?”

  “這可一點兒猜不到。我想不會有人非殺我兒子不可。”

  “既然這樣,那為什麼一定要殺死他?又為什麼非得把他的頭切下來?切下來的頭又為什麼要放在銀盤上?而且,兇手想做那樣多的事,卻沒有攜帶任何兇器之類的東西,這到底為什麼?”

  戈登沒有回答,好像想回答,但最後又沒說出來,最後才說道:“要不,會不會是毒癮大的吸毒者,或是精神異常的人幹的吧?我想我兒子的死會讓不少人受損失,但不會有人能因此獲得好處的。”

  “真是樁愚蠢透頂的案子。的確,除了吸毒後腦袋糊塗的人外,大概沒有人想得出這種作案方式。兇手像是從那扇窗戶爬進大廳里的,那扇窗戶一直就沒關。”

  戈登不無悔恨地點了點頭。

  “當時,兇手帶著從院子雜物間裡找到的斧頭,從窗戶爬了進來。雜物間裡還留著兇手翻動東西的跡象。然後他穿過草坪,上了玄關的台階,踩著窗框爬進了大廳。窗框上還遺留著一些泥土,可惜沒有留下鞋印,無法確定鞋子的款式。也沒留下指紋,看來兇手戴著一副乳膠手套。這也奇怪,為什麼要戴乳膠手套呢?鑑識人員告訴我,兇手戴的可能是醫生動手術用的手套。

  “兇手進入大廳後,把斧頭放在窗戶邊,然後到吧檯的桌子處尋找兇器。他發現了一把碎冰錐,覺得用起來很順手,於是就拿走了,再拿著斧頭躲進那個更衣櫃裡。”

  “你怎麼能知道得這麼清楚?”

  “因為這條路線上都留著少量院子裡的泥土,更衣櫃裡還留著一些草坪上的樹葉。”

  “嗯。我累了,也受了很大刺激,腦子已經有點麻木了。你講得很詳細,但最終你想告訴我什麼?或者還有什麼想問我?”

  “就像剛才提到的那樣,兇手在更衣櫃裡躲藏了很久,這一點沒有疑問。但這只是兇手的權宜之計。”

  “這怎麼說?”

  “兇手很可能最早是想進令郎的房間。但他走到房間門前後擰了擰門把,才發現門已經上鎖了。不得已,他只好躲進更衣櫃裡。也就是說,他進得了大廳卻進不了房間,所以躲在那裡等待機會……

  “如果事情真是這樣,那兇手怎麼會是偶爾路過的癮君子呢?顯然他是衝著令郎來的,依我看,說是熟人作案倒更合乎情理。”

  “也許因為我兒子太出名了吧。我累了。不好意思,我想休息會兒可以嗎?”

  “那好,我最後再請教你一兩個問題。昨天晚上令郎到哪兒去了,你知道嗎?”

  “我想也許到他常去的那家酒吧去了吧。從好萊塢大道拐進拉斯帕爾馬斯大街一點的左側,是一家雞尾酒酒吧。還有問題吧?”

  “再問你一件事,聽說周末他約了個女演員一起吃飯?”

  “好像是吧。”

  “是哪位女演員?”

  “夏隆?穆爾。我能走了嗎?”這位著名作家的父親痛苦地站起身來,繞過標示著自己兒子無頭屍體的白色膠帶,慢慢穿過大廳,朝那扇刻著精緻的雕花裝飾的門口走去。

  “巴克雷先生!”萊恩刑警大聲叫住他。於是戈登?巴克雷一手握著鍍銅門把轉過頭來。他的臉色十分蒼白。

  “那是你住的地方嗎?”

  “是的。”

  “那麼,這邊就是令郎屋子的門了?”

  “是的。對不起,我失陪了。”戈登打開門,消失在門後。

  萊恩的搭檔安東尼?路易斯正好查看完屋外的情況後剛剛進來。

  “這麼說,兇手並不是特別針對作家作的案,對嗎?”路易斯聽完剛才倆人的對話後說,“草坪的草掉落的位置,是在那扇門的前頭。”

  “也許兇手弄錯了,或者他不知道誰住哪個房間,也或者想隨便闖進一間屋子試試。”

  “不,如果是我,我會選隔壁那家房子。那家的玄關在一樓,離車來人往的馬路又稍微遠一點兒,而且還在樹蔭下。我剛才問過了,昨晚他們家的窗戶也沒關,一直敞開著。可是這家的玄關在二樓,而且門外的燈光還挺亮,從外面的大馬路看過來的話,人站在玄關前頭就像站在舞台上,看得清清楚楚。”

  “玄關燈沒打開嗎?”

  “不,這種燈到了晚上好像會自動亮起來的。”

  “嗯,明明不容易進卻偏要闖進這家來。又是挑晚上來。看來,兇手果然是衝著作家來的。周圍能找到目擊者嗎?”

  “沒找到。”

  “兇手是走路來的?有人看到可疑車輛了嗎?”

  “完全沒有。這傢伙來得像幽靈似的。”

  “也許事實上就是幽靈作的案也說不定,因為死者就是專門寫那種故事的。”萊恩說。

  4

  從巴克雷家出來後,萊恩和路易斯兩人來到好萊塢大道的那家雞尾酒吧,找到了酒保波爾?坎普。酒吧上午還沒營業,但剛才波爾在電話里說,到酒吧來說話方便些。看上去波爾的臉色蒼白得和作家的父親一樣。這也難怪,他和麥克?巴克雷十分熟悉,而巴克雷在離開他的酒吧後,一回到家就遇害了。

  “我就直說了吧,警察先生。”波爾?坎普沒有請倆人在吧檯旁的高腳凳上就坐,而是把他們引到空蕩蕩的酒吧的一個角落裡,找了張黑色的沙發,讓他們坐下後說道。“我打心底感到害怕。不,可以說我已經嚇得魂飛魄散了。總之我太感到震驚了。那位巴克雷先生昨晚還活生生地坐在那個位置上,邊喝馬提尼酒邊跟我開玩笑。他說不加薑汁的蒜味麵包誰肯吃啊?波爾。他就這樣聊著自己的小說。今天早上我從報紙和電視上知道這件事,心跳都快停止了。我完全無法相信,那麼開朗的一個人怎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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