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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歡她。」我看著遠處的李小華。

  李小華的周遭,再度被那群所謂的「她們」給圍住,幾個女生拼命地將桌上的測驗卷寫完,然後交換改,然後再寫新的考卷,孜孜不倦,不倦孜孜。看得我心煩意亂,很想給她們一人一腳。

  我慢慢將事情的始末快速交代一遍,也將紙條上的訊息說給沈佳儀聽。

  「我想,既然她都這樣說了,聯考過後一定會好轉的。」沈佳儀鼓勵我。

  「真的嗎?」我眼睛一亮。

  「她的意思應該是這樣吧?你又沒真的惹她生氣,不要想太多。」沈佳儀笑。

  「這樣說也對,不過——她要念彰女耶?這樣我還有救嗎?」我皺眉。

  「人生的事很難講,只是念不一樣的學校而已,沒什麼大不了。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專心準備考試,不要讓她失望。」沈佳儀像個叨叨絮絮的歐巴桑。

  「天啊沈佳儀,你怎麼有辦法把這麼大人的話說得這麼熟?」我感到好笑。

  「她如果覺得你是個經不起打擊的笨蛋,事情就會變得很棘手了。這個年頭沒有女生喜歡照顧老是一蹶不振的男生。」沈佳儀瞪著我:「那只會讓女生覺得自己像個老媽子。」

  「不過我真的就是經不起打擊的那型。超脆弱。」我大方承認。

  「——你真的很幼稚。」沈佳儀無話可說。

  聯考結束。

  毫無意外,我比彰化高中的錄取標準多了四十幾分,跟廖英宏、許博淳、許志彰、李豐名、謝明和、楊澤於、曹國勝、沈佳儀等人,一塊直升精誠中學的高中部。怪獸聯考失利,跑到雲林工專,後來漸漸變成我記憶里的,一塊很愛看漫畫的蛋白質。

  「你那麼聰明,念自然組一定很適合。」她這麼說過。

  「是這樣嗎?」我看著天空。

  於是,我硬是選填了我一點也不喜歡的自然組。為了她一句話。

  至於那句話的主人,果然沒有直升精誠,到了黑白制服為圖騰的彰化女中。

  我再沒有,跟那位陪我走路回家的女孩,說上一句話。

  現在是二○○五年,七月十一號,天氣微陰。

  下午一點五十四分,我坐著前往台北的自強號列車。再過三個小時,我得趕到出版社簽一千本《少林寺第八銅人》給金石堂網路書店與誠品的門市。聽著BeeGees的「First of May」,我想這首老歌的氛圍應該很符合每一個人的過往時光。

  刻意想寫點關於小華的東西,尤其這半年來因為媽媽生病的關係,我幾乎都待在彰化,每天還是慣性地從她家門前經過。

  是啊,只能從她家門前不斷經過,不斷駐足,再不斷經過。

  如此而已。

  在小華的生命里,我已是個用鉛筆劃下的,被手指塗抹再三的,一串意義不明的符號吧。

  第九章

  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經驗。

  不經意間聽到某一首歌,某一段旋律,就會瞬間回憶起某段時光里的自己。或大學,或高中,或看見曾經在自己座位旁,那張用粉筆劃下著白線的青澀臉孔。

  怪獸在失蹤前借我一卷金城武的專輯卡帶,裡頭有一首歌大概是這麼唱的:「oh~my baby,為了什麼,相愛總是變成空?因為我愛你不能在分手以後,才將你身影充滿心中,因為我愛著你,就不能讓你走。因為我愛你,不能在分手以後,才將我的好——」

  這首填詞痴情到近乎白爛地步的歌,就是我十六歲夏天的主題曲。

  升高一的偽暑假,是每間補習班瘋狂的「搶人祭」。

  我想在台灣任何一個地方,沒有一個準高一生逃得過這樣的補習班大拜拜,學校門口與書店門口的工讀生、派報夾頁廣告、直接從畢業紀念冊抄下地址大剌剌駕到的宣傳單上,全都是邀請試聽的補習班介紹,並拼命強調去試聽就可以拿到一大堆有益大腦的免費講義、與無益大腦的漂亮筆記本。

  許博淳也拉著我,騎著腳踏車一起穿梭在彰化各式各樣的補習班裡,假借試聽之名,尋找我們喜歡的女孩身影。

  許博淳這個傢伙,頭很大,後腦勺是垂直扁平的,說話有時會結結巴巴是他的特色,把任何笑話講到冷掉、餿掉是他悲慘的天分。他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幾個朋友之一,裡頭也只有他沒有喜歡過沈佳儀,所以許博淳便成了我無話不談的內褲交。國三時我喜歡上李小華,許博淳喜歡上李曉菁,在互相吐露戀愛的秘密後,我們的結盟關係更形緊密。

  多年以後我深刻了解到,兩個大蠢蛋的結盟,除了堅定彼此的友情,對於愛情的作戰可謂一點意義都沒有。

  回到那個充滿補習班試聽課程的夏天。

  我們的算盤很簡單。基於我們是兩個害羞的半熟男孩,不敢打電話將女孩子約出來的那種害羞,所以我們決定調查李小華跟李曉菁在哪間補習班試聽,然後持續追蹤,最終目標是要跟她們一起上同一間補習班,鎖定,死咬著不放。

  「這樣會有用嗎?」我狐疑,但沒有多做抵抗。

  「告訴你,絕對有用,至少絕對比你在那邊騷擾她家的狗還要有用。」許博淳說得斬釘截鐵。

  「可是她家那隻湯姆其實還蠻好玩的,跟我是越來越熟。」我抓抓頭,心不在焉看著講台上說得口沫橫飛的補習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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