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4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雖然在這個過程里,黑夫不得不對地方下放部分權力。

  中央和地方的博弈,是永遠持續的,但秦始皇帝時,皇權在關東下縣了麼?

  很可惜並沒有。

  始皇帝最初試圖遷徙六國王室,但地方豪貴大族立刻接手地方。

  始皇帝又繼續遷徙,使十二萬戶入關西,想打破地方的關係網,但旋即地方上又有輕俠接手。

  秦始皇開始收緊律法,屠戮輕俠,但地方上又有混入體制的小貴族士人接手——原本的歷史上,如蕭何、曹參、劉季這批秦吏,最後都靠著控制的地方權力,反了秦。

  這下沒轍了。

  要不,將地方士人也統統幹掉吧!

  派出軍隊去,按照官府里,當地官員的名單,挨家挨戶的殺如何?

  但就算不把整個關東逼反,真順利幹掉了整個士人階級,中央又面臨新的問題:靠誰來治理地方?

  靠不會說當地方言,兩眼一抹黑的空降官吏?

  靠一群不識字的農夫?

  還是發動奴隸翻身做主?

  顯然是不靠譜的,所以,原本在關西好好的秦政,在關東各地,基本上都撞了一個滿頭包,秦吏們遇到的,不是可以消滅的敵國政權,而是柔軟如水,牢牢紮根,殺不盡屠不滅的地方勢力。

  無法消滅,只能合作。

  無便捷信息傳遞方式,這一切都阻礙了中央與基層的往來,哪怕秦始皇帝狂修馳道,依然在關東進而形成了「皇權不下縣」的現象。

  戶籍管理、兵役徵發、風俗教化、稅收徵集、鄉里治安等等一系列職能,統統得假其手進行,若無他們,地方就兩個字:

  「癱瘓!」

  朝廷倒是想徹底控制地方,但關東太過廣袤,人口又眾,就算抽空咸陽學室的弟子去做官,也是杯水車薪。

  所以一旦地方上的「秦吏」們也反了秦,關東才會瞬間崩潰,幾個空降過去的縣長吏,哪頂得住啊。

  那十多年秦政在關東的困頓,黑夫是看在眼裡,也試圖尋找解決方案的。

  他最終發現,此事沒辦法一蹴而就,只能靠溫水煮青蛙。

  「先齊政。」

  靠起碼一代人的向心力,讓天下人對這個統一國家產生認同。

  「再修教。」

  通過樹立躋身的階梯,用官位做誘餌,引誘士人學習秦字、雅言,還有朝廷刊發的史、禮等書,實現洗腦的目的——你以為科舉考試,只是為了選拔人才?

  將源源不斷加入體制的地方士人進行統一的教育,讓他們變成「秦吏」,再分配到異地為官,一點點幫中央在與地方的博弈里,占據上風。

  只有這樣,才能一點點,在廣袤的關東,實現皇權下縣!

  「我今年才三十七。」

  「願以二十年,一代人的時間,來做成這件事!」

  但首先,他要結束戰爭!

  黑夫依然要將項籍列為禍亂天下之罪魁禍首,使韓人、魏人恨之,對那些堅持與項籍頑抗到底的楚兵,也將災戰爭里,徹底將他們殲滅,不留後患!

  但對於那些對新政權心存幻想的楚人,黑夫則要改變一下策略。

  「項氏暴虐於百姓,以屠城為樂,奸軌於天下,使中原板蕩,無罪之人肝腦塗地,今余將行天之罰!」

  就像當年周武王宣揚的,他們是為了代天懲罰暴虐的紂王,而不是為了屠戮殷人。

  黑夫也承諾,這場戰爭,並非絕滅楚人之戰,只是消滅暴徒之役。

  「將彼輩,從項賊的裹挾奴役下……」

  黑夫說出了那兩個字:

  「解放!」

  第1010章 玉碎

  竹邑乃是泗水郡睢水旁的一個小縣,以縣郊多竹而聞名,竹林中是楚軍從彭城撤向睢水以南的軍營,從兩年前起兵以來,楚卒幾乎便沒有歇息過,但他們的士氣,早已不復一年前踏上秦地,在西河時的高昂,此刻十分頹唐,籠罩著失敗的氣息。

  睢水邊上,正在舉行一場審判,主審者正是項籍本人。

  「某想過他人會叛。」

  看著被五花大綁,跪在自己面前的將尉,項籍重瞳里是難以置信和憤怒:

  「卻沒想到,周殷,你竟也欲步鍾離眛後塵,不但要做逃兵,帶人去降秦軍,更欲刺殺我……」

  周殷乃是陳人,項籍起兵後,也在陳郡與武臣等一同響應加入,是項籍攻克淮陽的重要功臣,西征期間曾有下洛陽、宜陽之功,可是與鍾離眛、龍且、范增,並稱為骨鯁之臣的人。在項梁為楚大司馬後,周文任左司馬,他便做了右司馬,是楚軍中第五號人物。

  但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卻因為策劃了一場針對項籍的刺殺,結果因為崇拜項籍的一名校尉獲知此事,告發了他們,導致行動失敗,周殷與十多名楚人將尉盡數被捕,此刻都被押在此處。

  「為何?」

  項籍臉上掛著不解:「汝兩年前在陳地,與周文父子一統同舉兵響應,先登奪陳,鴻溝之戰,破釜沉舟,也助我大破王賁部涉間之兵,西擊三川,常為前鋒,每每立有功勳,為何如今到了楚國反擊的最後關頭,汝卻要加害於我?」

  「上柱國可知近日黑夫在陳地的作為?」周殷卻並無愧意,而是面不改色地宣稱,儘管他被繩子緊緊捆住,臉上鮮血淋漓。

  「祭太昊陵,穿著楚服進入淮陽,其軍於陳人無犯,使陳地父老士人仍為鄉老官吏,不追究其從上柱國殺秦吏之罪,甚至提出要在戰後減租、省刑……」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