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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稟上吏,伍長朱皂,是韓信依軍法所殺。」

  去疾皺眉:「依軍法?但他的同鄉說,你是因為朱皂昨日當眾辱你,心中懷憤,故今日尋藉口殺之。」

  昨天的事,去疾略有耳聞,伍長朱皂當眾揭了什長韓信的短,說起他曾鑽人胯下的醜事,引得全營鬨笑,韓信當時卻什麼都沒說,只是靜靜地扒完飯,恍若未聞。

  各營之人遂議論,說這韓信果然是膽小鬼,人人皆可欺之。

  軍中最瞧不起的,便是慫包孬種了,朱皂洋洋得意,他本就看這個空降來的無爵之人不順眼,這回揭露了他的本來面目,看韓信還敢不敢對他們吆五喝六。

  誰料,到了第二天,這「膽小鬼」,就在林場的一根木樁上,手持斧斤,把朱皂腦袋砍了!

  韓信一點沒有殺人後的慌亂:「我殺之,是因朱皂違反軍法,並非他當眾辱我。」

  「犯了哪條軍法?」去疾不以為然,在他印象里,這些小什長伍長,字都不識,也知道軍法?

  「戰誅之法!」

  韓信直接將原文背了出來:「什長得誅十人,伯長得誅什長,千人之將得誅百人之長,萬人之將得誅千人之將,左右將軍得誅萬人之將,大將軍無不得誅!戰陣之上,有亂行者誅,有敢高言亂令者誅,有敢不從令者誅!」

  一字不差,過去是沒有學習的渠道,來到軍營這段時間,韓信可一天都沒閒著。

  去疾詫異地將韓信重新打量:「你接著說。」

  韓信道:「朱皂輕我,箕坐無禮,最重要的是,他不服我命令,還出言不遜,說我若有膽量,就殺了他,否則就也鑽一鑽他胯下。」

  「我三次相勸,他卻依舊謾罵不休,韓信無奈,便援引戰誅之法,斬之。此來並非自首,而是帶回首級,向軍正丞稟明經過!」

  去疾搖頭:「雖有此法,但你殺朱皂是在大營附近的林場,而非戰陣,縱然朱皂不從號令,你大可將他拘了,稟明軍法官處置……」

  「林場,便是韓信的戰陣,事急不得不從權!」

  韓信垂首道:「聚卒為軍,有空名而無實,外不足以禦敵,內不足以守國,此軍之所以不給,將之所以奪威也。什長雖小,亦是軍吏,若失了威信,便無法約束兵卒,兵卒不從吾令,散漫無禮,使得徭役、刑徒乘機作亂逃跑,出了事,這罪責,誰能承擔?對這種害群之馬,韓信不得不即刻誅之!以震懾眾人。」

  去疾似乎被說服了,點頭道:「你才上任兩日,是如何說服其他人,助你拿下朱皂的?」

  韓信道:「朱皂自大,自詡為昌南侯同鄉,常欺辱衡山郡兵,旁人深恨之,當時,他既不敢冒死殺我,那就只能被我所斬。」

  去疾明白了,但韓信卻讓他更加驚異,做事條理清晰,該殺人時絕不遲疑,這還是那個鑽人胯下的膽小鬼麼?

  他在案几上記了幾筆,看向韓信。

  「最後一個問題。」

  「軍中不少什長,縱然屬下有不服號令者,頂多層層上報,由軍法官抓住此人,打幾鞭子而已,你倒好,直接殺了!真是膽大。既然如此,為何在家鄉,卻因膽怯而鑽人胯下?莫非這是不實之言?」

  韓信咬咬牙:「韓信的確曾在家鄉受胯下之辱,但當時,他辱的是我一人,與之私鬥則犯律。而現在,朱皂辱的,卻是軍法軍紀,殺之無罪!」

  「於私可退,於公,不可退也!」

  「好,好一個於公不可退。」

  去疾肅然,讓韓信先退下,他召同什數人上堂,詢問經過,與韓信所言一樣,便與左右商議一番後,下令鬆綁。

  「朱皂不服號令,韓信依軍律殺之以正軍威,無罪,你可以走了!」

  ……

  與民事不同,秦軍的軍事法庭極其高效,給這起案子定調後,左右有些遲疑地問去疾:

  「軍正丞,就這樣放了?那小什長雖然說了一堆漂亮話,但依我看,他還是因私怨殺人!」

  秦律把有無犯罪意識,作為量刑定罪的主要依據,在屬下看來,只要證明韓信有報私怨之嫌,便能再次緝捕!

  去疾瞥了一眼屬下,說道:「大將軍無所不誅,什長得誅十人,這是軍法上所寫,字字在錄。朱皂不從軍令,韓信殺之,合理合法,那便無罪。」

  「但他殺的,可是南郡人啊……」屬下面有不平,他與朱皂是同縣老鄉。

  「南郡人犯法便殺不得?得供著?這話是誰說的?」

  去疾大怒,拍案而起,雖然他也是安陸舊部之一,但對那些打著「南郡子弟」名號,違規亂紀之輩,卻深惡痛絕。

  「傳我之令,將朱皂頭顱懸在轅門上示眾,這件事,也正好給營中眾人提個醒。」

  去疾掃視來自南郡的書佐小吏們,冷笑道:

  「軍中與縣鄉鄰里,還是有差別的!那朱皂還自詡為南郡子弟,君侯鄉黨,欺辱外郡兵民?呸!這種老鼠屎,死了也好!省得敗壞君侯名聲!」

  眾人頓時訥訥,不敢再言。

  去疾則將這件事寫入記錄的爰書里存檔,嘴裡還嘀咕道:

  「一個小什長,居然熟讀軍律,還口出儘是兵法,這搜粟都尉不知從哪找來的手下,不簡單啊……」

  ……

  「蕭君。」

  半個時辰後,韓信跪在蕭何面前,向他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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