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怒和黑夫在這根據痕跡斷案相談甚歡,卻不防游徼叔武走進來,看見黑夫還在,便皺眉道:「黑夫亭長,你為何還沒走?」

  怒立刻接話道:「游徼,黑夫亭長只是在協助我查案。」

  叔武卻老不高興,他方才和鄉亭亭長在外面詢問里人關於男女死者生前的關係、恩仇,一時脫不開身。卻不防這黑夫倒是順杆爬,與縣裡來的令史相談甚歡,好似他才是負責此事的之官,而自己是給他打下手的亭卒似的……

  上次的盲山里一案,叔武就覺得是自己給黑夫送了一份功勞,風頭全被湖陽亭搶光了,如今這案子不歸黑夫管,難道他還想插一手不成?

  叔武已經篤定,這案子,肯定是那獵戶乾的,那人回家見到妻子和別的男人通姦,一怒之下就殺了姦夫淫婦,而後亡命而逃。

  他認為,這案子清晰明了,只需要發出布告,四下搜捕,拿獲兇犯並不難,這種輕鬆的事,最好留著自己辦,可不能再被旁人分走了功勞。

  於是叔武便板著臉道:「黑夫亭長,這柳樹里是鄉亭轄區,可不歸你的湖陽亭管!既然你已將知道的都告知令史了,也不必久留,還是速速回亭部去吧!你身上沒有公務,若是半日不歸,那便是瀆職了!」

  令史只是百石吏,而游徼的俸祿是百五十石,是在場眾人里官職最大的,此案理應由他主管,而秦國的確對越俎代庖的行為明文禁止。

  所以雖然看出叔武趕人的意圖,但黑夫也沒強辯什麼,朝怒拱了拱手道:「若是令史有什麼需要詢問的地方,大可隨時讓人傳喚我。」

  說完,他便告辭出門了。

  外頭陽光燦爛,一掃屋內的死亡陰霾,圍觀的人群已經陸續被喝散,只留下一些需要詢問的證人。

  黑夫繞過他們,準備去牽自己的馬,可在路過門邊水溝時,他一眼掃過去,好像看到了什麼,立刻便停了下來。

  水溝邊的草葉子上,沾染著一抹血跡,黑夫彎下腰,在草叢裡找了找後,撿起了一樣東西……

  「令史,快來看,這是什麼?」

  黑夫大喊一聲,怒立刻就出來了,也瞧見了黑夫手裡的東西。

  那物什是木製的,有兩隻手指寬,長三寸左右,上面有一些故意切割出來的齒狀凹槽……

  它似是被無意甩出,又像是被故意丟棄……

  「荊券。」

  怒立刻就辨認出來了,面色愈發凝重:「是商賈貿易用的荊券!」

  ……

  PS:本章驗屍報告,參考《封診式》中的《賊死》《穴盜》等篇。

  本案是根據張家山漢簡《不知何人刺女子婢最里中案》,以及嶽麓秦簡《魏盜殺安、宜等案》,兩個真實案例改編。

  嗯這也是黑亭長的最後一個案子。

  第0095章 荊券

  發生在七月初八的柳樹里殺人案,最初由溳水鄉嗇夫、游徼共同審理,縣裡派出的令吏加以協助。偵破的重點放在死者「葦花」的丈夫,一名獵戶身上,游徼叔武認為,定是獵戶回家發現妻子與人偷情,一怒之下將二人殺死。

  於是官府急令當地亭長、里正緝捕那獵戶,一天後,在獵戶捕獵的山林發現了他的蹤跡……

  獵戶名「貂」,三十多歲年紀,當鄉亭亭長帶人找到他時,他正蹲在地上布置獸夾,還不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便突然被按倒在地後,只能下意識地大呼冤枉!

  「現在才喊冤枉,晚了!」

  貂立刻就被帶到了鄉嗇夫治所,在他妻子的屍體面前,如遭雷擊,再聽說妻子是與他人通姦時被殺的,更是一時無法接受,腳下站立不穩,一屁股坐在地上。

  游徼叔武認定獵戶就是兇手,便再三逼問,但獵戶都矢口否認,堅持說自己沒有殺人!

  「吾妻縱然對不起我,但我也不至於殺了她!」

  叔武怒極,都已經打算對他用刑了,好歹被令史怒給攔了下來。

  「游徼,律令有言,毋笞掠而得口供為上,笞掠則為下乘手段,還是讓我先問問吧。」

  在怒看來,貂作為第一嫌疑人,的確有作案的動機。但前提是他事先知道妻子與人通姦一事,看此人的反應,似乎此前從未知曉,唉也真是個木訥的老實人。

  而且貂被抓獲時,依然在他狩獵的地點布設捕獸陷阱,除非他先殺了人,再氣定神閒地返回狩獵點,裝作若無其事,但這可能麼?一般來說,殺人後,都應該立刻亡命才對。

  怒傳喚了幾名砍柴人,他們過去幾天都和貂住在一起,可以作證,案發的時候,貂仍在山中,不可能突然飛躍十多里山路,回家中殺人。

  如此一來,貂的殺人嫌疑便基本被排除了,游徼只好不情不願地放人。

  等貂背著他這些天打來的獵物,回到柳樹里,看著依然被繩索、白灰環繞的屋舍,還有那一攤攤早已乾涸的血跡,只感覺自己暈頭目眩,不知如何是好……

  ……

  而對案件的偵查,在排除情殺的可能後,也不得不開始尋找新的方向。

  只可惜兇犯留在現場的證據並不多,除了那把十分常見的短刀外,就只有在門外草叢裡找到的那枚荊券了……

  秦國男子佩戴刀劍十分普遍,所以光靠一把刀,去甄別兇犯,無異於大海撈針,於是叔武便傾向於從荊券入手查起。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