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盲山里里正峰,罪大惡極。按照《盜律》第九條,掠賣人,磔;知人略賣人而與賈,與同罪。其罪當死,再加上強、奸等罪名,當判車裂!其家眷明知里正犯法而不告發,還協助拘禁被賣女子鳶,也當連坐,罰沒財產。男子斬趾,為城旦;女子黥面,為隸妾!」

  樂連忙記下來,又對著下一個名問道:「田典何論?」

  「田典未參與買賣人口,罪稍輕,但瀆職、包庇之罪不可免。削除爵位,罰沒家產,斬趾為城旦,其家人耐為城旦舂!」

  至於那個號召里民殺官亡命的里監門,雖然人已經死了,但既然敢喊出這口號,就要做好被挫骨揚灰的準備,他那腐臭的屍骨要挖出來,補上一個車裂之刑,他的家人也全部淪為城旦舂。

  在喜接下來的判決里,那幾家明知是被掠女子還出錢購買的人家,也紛紛被處以磔刑。殘忍虐待了被拐賣女子醞,並把她關到豬圈的兄弟三人,其中一個因弩傷不治而死,剩下兩人,又追加了強、奸,賊傷人兩項罪名,三罪並罰,混到了一個車裂的待遇。

  總的算下來,盲山裡有三人被處車裂,十人磔刑。

  樂按照喜的判決,用硃筆在簡牘上的名冊里一口氣勾掉了13個人名,不免有些手抖,畢竟輕輕一勾,都是一條人命啊。

  他暗暗想道:「法不容情,這句話放到獄掾身上真是恰當啊,我可要小心翼翼,此生都不要犯法,以免落到獄掾手裡……」

  不過,喜還真有網開一面的地方。

  除了主動要求離開的四名女子外,那些許多年前也購買了女子的人家,因為被掠女子死活不承認自己是被掠賣的,而免除了一死。

  原來,在秦國,案件也具有適用時效,超過十年的案子,官府不再受理。並且,一起刑事案件想要進入訴訟程序,前提是有人告發,若當事人不告發,便不受理,相當於後世的「不告不理」。

  所以,那些被掠賣來多年,已經生兒育女的女子只要不表明自己的身份,不主動告發現如今的家人,那就不構成訴訟程序。

  喜知道,若是他追查到底,甚至用一用刑,絕對能把陳年舊事統統挖出來,判那些人死罪。

  但在猶豫之後,他還是沒把律令的網繩延伸擴大。

  他是幹吏,但並不是個酷吏。

  他忠誠地按照律令辦案,卻也有自己做人的底線。

  何況,這並不意味著那些人無罪,此案涉及到整個盲山裡的共同犯法,按照秦律的什伍連坐制度,只要是成年男女,有一個算一個,都被連坐問責。

  更嚴重的是,他們還涉嫌攻擊官吏,甚至喊出了亡入楚國的口號……這是最致命的一點,事後想想,若他們能按照黑夫建議的,隨他自首,也不至於落到這個下場。

  四月份的最後一天,正好趕上判決之日,因為犯法者太多,只能每家派一名主犯來旁聽,就這樣,也將整個縣獄大堂站得密密麻麻。

  看著這麼多的案犯,就連安陸縣丞也不由頭皮發麻,讀鞫(jū)時聲音都有些沙啞。

  最終判下來,除了13名主犯被判處死刑外,其餘人等,幾乎全部淪為刑徒!

  重的幾十人受肉刑做城旦舂,輕的上百人也做了鬼薪、白粲,三五年內是別想恢復自由身了。只有三戶人家是住在里外很遠處的獵戶,被證明沒有參與此事,才逃過一劫。

  父母都勞改去了,沒有成年的孩子,則由隱官收納,待其成年後再讓他們作為士伍或者僕役,安置到各地去。

  覆巢之下無完卵,如此判下來,盲山里相當於一窩全滅,大家都去做了刑徒,這個裡的建制都可以直接取消了。

  這也意味著,今年安陸縣的官吏,除了縣工師因為多了百餘刑徒隸臣妾,可以鼓掌大笑外,其餘的縣令、戶曹、鄉嗇夫,都要愁眉苦臉了,作為有秩官吏上計考核最重要的內容:戶口,今年可能會不增反降!

  安陸縣的戶口增長本來就不快,只是能勉強維持生活的樣子,哪經受得起如此重創。

  所以對於辦下此案的黑夫,對於依律判決的喜,縣中諸吏,雖然明面上都得支持、誇獎,可背地裡早就罵開了……

  「破家的亭長,滅門的獄掾!」

  第0089章 善惡對錯

  五月初一,再次站在盲山里簡陋的里門前,黑夫心情有些複雜。

  或許是覺得今年戶口肯定無法達標,在審判結果下達到鄉里後,溳水鄉的鄉嗇夫破罐破摔,乾脆下令,讓人去將盲山里該沒收的牲畜、財物統統席捲一空後,就一把火將這個裡聚燒掉算了!

  反正那地方要走很遠才能抵達,如今建制都沒了,留著屋舍,也是給亡命的山賊當巢穴。

  這項任務,當然又落到了當地亭長的身上……

  故地重遊,湖陽亭眾人也有些感慨,這是他們赴任以來,遇到最兇險的一起案子,若非小陶及時將那煽動殺官亡命者射死,還不知會怎樣呢?或許已經被砸成肉泥了,事後想想,心有餘悸。

  進去繞了一圈,他們發現,曾經還算有點人煙氣息的里聚變得空無一人,麻雀落於灶上,找不到主人的黃狗四處亂跑,到處都是一片狼藉。

  見此情形,季嬰也有些迷茫了,在路過一戶人家時,他想起自己第一次來送信時,還曾進去討過一口水喝,這家人對他還算善意。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