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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編組中,行軍隊形的長徑在移動正面不變時可達65—70公里。自然,如果在一條道路上行進的軍隊有如此大的行軍長徑,那就根本談不上他們同時開進的問題(無論晝間或夜間)。不同的梯隊要在不同的晝夜時間移動。距敵人最近的部隊(各先頭師及與其一起開進或在其後跟進的補加炮兵)主要在夜間移動。師屬和軍屬後勤主要在上午移動。第二梯隊師則或者在下午移動,或者在夜間和各先頭師同時移動。這樣,50—70公里的行軍隊形長徑並不意味著,上述長徑的各個軍隊縱隊會同時出現在行進道路上。這50—70公里只表示全軍梯次配置的長徑。同時移動的縱隊,長徑要小得多。
軍的梯次配置長徑為50—70公里,應該認為是正常的,因為軍隊後勤也恰恰希望保持這樣的長徑(2.5個行程)。儘管如此,要使這樣多的軍隊移動避開空中觀察仍然很困難。在一切情況下,都可通過有組織的措施(在晝夜不同時間行進、充分利用夜暗時間),使空中偵察無法察明這種移動的規模。但是,長徑大的軍隊縱隊無疑將成為敵轟炸航空兵的突擊目標(如果他們有轟炸航空兵的話)。因此,要特別重視晝間移動的縱隊及軍隊宿營地域的對空防禦。軍屬高射兵器只夠同時掩護正面和縱深各為10公里的地區。
如果由隊屬高射機槍和配備專用炮架的野戰火炮承擔(夜間行軍後)軍隊宿營地域的對空防禦,那麼,高射兵器只夠掩護師前送環節與軍前送環節的接合部(輜重隊晝間最大集結地域)。第二梯隊各師及其後勤的移動,以及集團軍後勤的移動,都要由補加高射兵器掩護。這些高射兵器的數量,每次都應取決於作戰地區的特點、敵航空兵的積極性。通常要求再給最重要的和開闊的行進道路各派去一個高射炮兵營。
對於終點卸載站和分配站地域,要以半移動高射炮兵加以掩護。至於殲擊航空兵,由於戰役持續時間長,所以即便在一個集團軍編有4個大隊的情況下,其可能受領的任務,也只是在一定的時段,掩護某些沒有其他兵器保障的縱隊或縱隊群通過的少量地區。
在大部分於晝間進行的直接展開時節,殲擊航空兵應以全部力量掩護集團軍的這一機動。
行軍中的縱隊編組樣式是多種多樣的。
在兩翼與友鄰相接的態勢中實施進攻的集團軍,其各縱隊先頭通常要取齊。這將有助於它在全正面更迅速地接觸敵人,利用兵力優勢,主要依靠正面猛攻取得勝利。幾乎只在個別軍和師的範圍、並且在交戰開始時和進行中才有可能實施機動。在翼側進攻的集團軍,宜編成後梯階縱隊(每軍錯後6—8公里)。這樣的隊形能最有效地掩護自己的暴露翼側和逐次包圍參加作戰的敵軍部隊的翼側。
為了更深遠和堅決地迂迴敵人戰役配置的翼側,一定要在進攻的集團軍外翼側配置幾個第二梯隊軍。
整個集團軍一晝夜的行程約為15—20公里。某些縱隊可達25—30公里。
我們列舉的關於必須達到的正面密度和重兵集團向戰場開進隊形的資料,完全以現代裝備和現代集團軍的特點為依據和出發點。
凡是不想理解這些簡單真理的集團軍,凡是沒有做好大兵團作戰準備的集團軍,都不能指望在未來戰爭中取得大的勝利。他們能做的事就是重複舊俄軍隊令人悲傷的經驗。靠力量稀薄的正面和叉開的五指,不可能克服布滿機槍和向大縱深梯次配置的防禦。只要進攻者面前出現敵人的新銳兵力,正面密度不夠大的進攻戰役就會受阻、受挫。
交戰的開始與實施
司令員應該在各縱隊前衛與敵人接觸之前很久,就為進入交戰進行最後的兵力部署。實際上,這一部署要在距敵人還有兩個行程時就預先確定。司令員在此之前就應決定,需要在集團軍哪一翼(或中央)使各軍更集中、間隔更小,並且從此時起,應通過相應調整各軍的出發時間,確定集團軍的相應行軍隊形。司令員要決定:所屬各軍是將各縱隊排成一線齊頭並進呢,還是使行軍隊形向一翼成梯階狀或成楔狀?從此時起,他應根據他是希望從正面實施衝擊還是包圍敵人翼側,而最終確定如何使用各軍。以後他將無法改變任何實質性的內容。
很清楚,上述決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開戰方式和集團軍在交戰中的兵力部署,因此,為了避免先人為主地定下決心,司令員應重視及時組織偵察。向前派出偵察的距離,應能保障在距敵人兩個行程以外就獲取有關敵人的情報。當然,現代航空兵的活動半徑能夠保障及時獲取有關敵軍大規模集結的情報。但是,關於敵人在集團軍進攻路線上以多大兵力占領某些要點的較準確的情報,則只有地面偵察才能提供。為了及時獲取情報,集團軍騎兵應向前派出3—4個行程。①
①我軍《騎兵戰鬥條令》(1927年)第三章規定集團軍騎兵的前出距離約100公里。——作者注
集團軍司令員的開戰決心要規定最後的兵力部署(主要突擊方向和次要突擊方向)、第一梯隊師的數量、第二梯隊師的部署、分配到各軍的補加炮兵及關於坦克營前送地域的決心(如果此前尚未做這件事的話)。
必須保障即刻有足夠數量的步兵和炮兵兵力進人交戰。在主要突擊方向,每2—3公里正面要有1個師;可能給實施輔助行動的師規定8—10公里地段。即使主要衝擊正面只有25公里,也要有8個步兵師去完成這一任務。為了在20—25公里正面實施輔助行動,還需要2—3個師,也就是說,需要即刻將10—11個師投人交戰。剩下的4—5個步兵師應該得到以下指示:向哪些地區移動,進行怎樣的部署。各突擊軍通常要留下他們的第三和第四個師。遂行輔助任務的軍要派出他們的第三個師前往主要衝擊地區。在主要突擊方向,必須保障在戰鬥第一日使投入戰鬥的火炮至少達到每公里正面30門的密度,這樣,該方向的每個第一梯隊師都應配屬1個補加炮兵團。在輔助方向行動的師則只帶自己的炮兵參戰。最多只是其中個別師得到軍屬炮兵的加強。其餘所有補加炮兵都要調到決定性的作戰地區。集團軍司令員爾後干預戰役進程,只能藉助於他手中掌握的補加炮兵、坦克、化學器材、第二梯隊師及戰鬥航空兵參戰方向的師。
軍的梯次配置長徑為50—70公里,應該認為是正常的,因為軍隊後勤也恰恰希望保持這樣的長徑(2.5個行程)。儘管如此,要使這樣多的軍隊移動避開空中觀察仍然很困難。在一切情況下,都可通過有組織的措施(在晝夜不同時間行進、充分利用夜暗時間),使空中偵察無法察明這種移動的規模。但是,長徑大的軍隊縱隊無疑將成為敵轟炸航空兵的突擊目標(如果他們有轟炸航空兵的話)。因此,要特別重視晝間移動的縱隊及軍隊宿營地域的對空防禦。軍屬高射兵器只夠同時掩護正面和縱深各為10公里的地區。
如果由隊屬高射機槍和配備專用炮架的野戰火炮承擔(夜間行軍後)軍隊宿營地域的對空防禦,那麼,高射兵器只夠掩護師前送環節與軍前送環節的接合部(輜重隊晝間最大集結地域)。第二梯隊各師及其後勤的移動,以及集團軍後勤的移動,都要由補加高射兵器掩護。這些高射兵器的數量,每次都應取決於作戰地區的特點、敵航空兵的積極性。通常要求再給最重要的和開闊的行進道路各派去一個高射炮兵營。
對於終點卸載站和分配站地域,要以半移動高射炮兵加以掩護。至於殲擊航空兵,由於戰役持續時間長,所以即便在一個集團軍編有4個大隊的情況下,其可能受領的任務,也只是在一定的時段,掩護某些沒有其他兵器保障的縱隊或縱隊群通過的少量地區。
在大部分於晝間進行的直接展開時節,殲擊航空兵應以全部力量掩護集團軍的這一機動。
行軍中的縱隊編組樣式是多種多樣的。
在兩翼與友鄰相接的態勢中實施進攻的集團軍,其各縱隊先頭通常要取齊。這將有助於它在全正面更迅速地接觸敵人,利用兵力優勢,主要依靠正面猛攻取得勝利。幾乎只在個別軍和師的範圍、並且在交戰開始時和進行中才有可能實施機動。在翼側進攻的集團軍,宜編成後梯階縱隊(每軍錯後6—8公里)。這樣的隊形能最有效地掩護自己的暴露翼側和逐次包圍參加作戰的敵軍部隊的翼側。
為了更深遠和堅決地迂迴敵人戰役配置的翼側,一定要在進攻的集團軍外翼側配置幾個第二梯隊軍。
整個集團軍一晝夜的行程約為15—20公里。某些縱隊可達25—30公里。
我們列舉的關於必須達到的正面密度和重兵集團向戰場開進隊形的資料,完全以現代裝備和現代集團軍的特點為依據和出發點。
凡是不想理解這些簡單真理的集團軍,凡是沒有做好大兵團作戰準備的集團軍,都不能指望在未來戰爭中取得大的勝利。他們能做的事就是重複舊俄軍隊令人悲傷的經驗。靠力量稀薄的正面和叉開的五指,不可能克服布滿機槍和向大縱深梯次配置的防禦。只要進攻者面前出現敵人的新銳兵力,正面密度不夠大的進攻戰役就會受阻、受挫。
交戰的開始與實施
司令員應該在各縱隊前衛與敵人接觸之前很久,就為進入交戰進行最後的兵力部署。實際上,這一部署要在距敵人還有兩個行程時就預先確定。司令員在此之前就應決定,需要在集團軍哪一翼(或中央)使各軍更集中、間隔更小,並且從此時起,應通過相應調整各軍的出發時間,確定集團軍的相應行軍隊形。司令員要決定:所屬各軍是將各縱隊排成一線齊頭並進呢,還是使行軍隊形向一翼成梯階狀或成楔狀?從此時起,他應根據他是希望從正面實施衝擊還是包圍敵人翼側,而最終確定如何使用各軍。以後他將無法改變任何實質性的內容。
很清楚,上述決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開戰方式和集團軍在交戰中的兵力部署,因此,為了避免先人為主地定下決心,司令員應重視及時組織偵察。向前派出偵察的距離,應能保障在距敵人兩個行程以外就獲取有關敵人的情報。當然,現代航空兵的活動半徑能夠保障及時獲取有關敵軍大規模集結的情報。但是,關於敵人在集團軍進攻路線上以多大兵力占領某些要點的較準確的情報,則只有地面偵察才能提供。為了及時獲取情報,集團軍騎兵應向前派出3—4個行程。①
①我軍《騎兵戰鬥條令》(1927年)第三章規定集團軍騎兵的前出距離約100公里。——作者注
集團軍司令員的開戰決心要規定最後的兵力部署(主要突擊方向和次要突擊方向)、第一梯隊師的數量、第二梯隊師的部署、分配到各軍的補加炮兵及關於坦克營前送地域的決心(如果此前尚未做這件事的話)。
必須保障即刻有足夠數量的步兵和炮兵兵力進人交戰。在主要突擊方向,每2—3公里正面要有1個師;可能給實施輔助行動的師規定8—10公里地段。即使主要衝擊正面只有25公里,也要有8個步兵師去完成這一任務。為了在20—25公里正面實施輔助行動,還需要2—3個師,也就是說,需要即刻將10—11個師投人交戰。剩下的4—5個步兵師應該得到以下指示:向哪些地區移動,進行怎樣的部署。各突擊軍通常要留下他們的第三和第四個師。遂行輔助任務的軍要派出他們的第三個師前往主要衝擊地區。在主要突擊方向,必須保障在戰鬥第一日使投入戰鬥的火炮至少達到每公里正面30門的密度,這樣,該方向的每個第一梯隊師都應配屬1個補加炮兵團。在輔助方向行動的師則只帶自己的炮兵參戰。最多只是其中個別師得到軍屬炮兵的加強。其餘所有補加炮兵都要調到決定性的作戰地區。集團軍司令員爾後干預戰役進程,只能藉助於他手中掌握的補加炮兵、坦克、化學器材、第二梯隊師及戰鬥航空兵參戰方向的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