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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們爆料伊始,蘿拉和《衛報》的關係就不甚穩定,現在這種緊張關係終於爆發。當我們一起在里約熱內盧工作一周後,發現斯諾登前往香港藏身那天交給我的部分國安局文件已經損壞了(這部分文件我還沒來得及交給蘿拉)。在里約熱內盧蘿拉無法修復這些文件,不過她認為回到柏林也許會有辦法。
在她回到柏林一周後,蘿拉告知我文件已經修復,可以還交與我。我們安排了一名《衛報》員工飛往柏林領取文件,再將其帶往裡約熱內盧並親自交到我手中。可是顯然這次英國政府通信總部上演的這齣鬧劇令大家心有餘悸,《衛報》的員工接下來告知蘿拉,他不會親自把文件轉交給我,而是要她使用聯邦快遞把文件寄送給我。
這使得蘿拉怒不可遏,我以前從未見她如此大動肝火。她沖我喊道:“你看看他們都在幹些什麼?他們這樣等於是在說,‘轉交文件和我們沒有干係,是格倫和蘿拉兩個人在直接進行文件往來’。”她又補充道,使用聯邦快遞將這樣的絕密文件在世界各地寄送,讓她從柏林寄往裡約熱內盧的我,無異於將此事昭告天下,向相關方泄露了我們的操作秘密,她想不出比這更嚴重的泄密措施了。
“我再也不會信任他們了。”她鄭重地表示。
可我仍需要這些文件,其中包含了我正在撰寫的文稿所需資料,以及很多亟待發表的內容。
簡寧堅稱這是誤會,說這位員工曲解了他的主管的意思,在倫敦方面,有些管理者對幫助蘿拉和我轉交文件有些神經緊張。但她表示這根本不是問題。《衛報》方面會派人當天前往柏林去取文件。
可是已經為時已晚,蘿拉表示:“我再也不會把任何文件交給《衛報》。我現在已經不信任他們了。”
這些文件數量之大、敏感性之高,使得蘿拉不願通過電子文檔的形式進行傳輸,必須要有個我們信任的人親自前往。此人就是戴維,當他了解到這一問題時,立刻主動請纓前往柏林。我們都覺得如此安排毫無問題。戴維了解此事的前前後後,蘿拉認識他,也對他充分信任,他也一直準備前去拜訪蘿拉,討論一些潛在的新項目機會。簡寧很高興地接受了這一安排,並同意《衛報》將擔負戴維的差旅費用。
《衛報》的差旅辦公室安排了戴維乘坐英國航空的航班,並將行程信息用電子郵件發給了戴維。我們誰都沒有想到他在出行期間會有什麼問題。采寫斯諾登文件相關報導的《衛報》記者以及轉交往來文件的員工曾多次往返於倫敦希思羅機場(Heathrow Airport),並未遇到過任何意外。蘿拉本人也在幾周前才飛往倫敦。有誰會料到戴維這個頗為外圍的人物會有什麼風險呢?
8月11日周日的那天戴維起身前往柏林,預計將從蘿拉那裡取上文件一周後返回。可是在他應該到達的那天一早,我被電話鈴驚醒,電話那端傳來一個濃重英國口音的男子聲音,他自稱是“希思羅機場”的安保人員,問我是否認識戴維·米蘭達。接著他說:“打電話來是為了通知你,我們依照英國《2000年反恐法》附錄7(the Terrorism Act of 2000, Schedule 7)已將米蘭達先生扣押。”
我一時還沒反應過來“反恐”幾個字意義何在,完全搞不清所以然。我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是他會被關押多久,而當我得到消息時,他已經被扣押了3個小時,這時我才知道這絕非是普通的出入境檢查。對方解釋英國有“合法權利”對其扣押長達9個小時,而法院還可以延長這一時間,或是對其進行逮捕。這位安保人員解釋道“我們尚不明確下一步會怎樣處理”。
英國和美國都深知,當涉及以“反恐”之名採取行動時,需要考量的問題從道德倫理到法律或政治便全都毫無底線了。現在戴維因為《反恐法》遭到扣押,可他甚至都沒有準備入境英國,只不過是在英國的機場轉機罷了。英國官方在技術意義上不屬於英國的領域將他實施扣押,還扯上了最令人膽寒的莫須有的理由。
《衛報》律師和巴西外交官迅速採取行動,希望英國將戴維釋放。我對戴維本人將如何處理這次扣押並不擔心。他從小就是孤兒,在里約熱內盧條件最艱苦的貧民區長大,所經歷的艱苦常人難以想像,因此他也格外堅強、意志堅定且精明能幹。我想他一定會準確判斷到底出了怎樣的事端,背後的緣由是什麼。毫無疑問,我相信他不會讓質詢者好過,至少和他們給他自己的境遇不相上下。儘管如此,《衛報》律師還是認為被扣押時間達到如此之久實屬罕見。
仔細研讀《反恐法》後我發現,每1000人中才會有3個人被要求停下來接受質詢,而且超過97%的質詢不會超過1個小時,只有0.06%會扣押超過6小時,而且當戴維達到扣押9小時的上限後,他被捕的概率相當大。
《反恐法》所宣稱的目標正如其名,是要對那些涉嫌恐怖主義的人士進行質詢。按照英國政府的說法扣押權是用於“確定該人是否將要或者已涉嫌從事、準備或教唆恐怖行動”。依照這條法律,英國完全沒有理由對戴維進行扣押,除非我的報導也被等同於是恐怖行為,而貌似這次的確如此。
隨著時間的推移,局勢愈發嚴峻。我所掌握的全部情況就是,巴西外交官和《衛報》律師都已來到機場,希望能找到戴維,與他取得聯繫,但是全部無功而返。但是距離9小時還差兩分鐘的時候,我受到簡寧發來的電郵,言簡意賅地用一個詞告知了我想聽到的所有信息:“獲釋”。
在她回到柏林一周後,蘿拉告知我文件已經修復,可以還交與我。我們安排了一名《衛報》員工飛往柏林領取文件,再將其帶往裡約熱內盧並親自交到我手中。可是顯然這次英國政府通信總部上演的這齣鬧劇令大家心有餘悸,《衛報》的員工接下來告知蘿拉,他不會親自把文件轉交給我,而是要她使用聯邦快遞把文件寄送給我。
這使得蘿拉怒不可遏,我以前從未見她如此大動肝火。她沖我喊道:“你看看他們都在幹些什麼?他們這樣等於是在說,‘轉交文件和我們沒有干係,是格倫和蘿拉兩個人在直接進行文件往來’。”她又補充道,使用聯邦快遞將這樣的絕密文件在世界各地寄送,讓她從柏林寄往裡約熱內盧的我,無異於將此事昭告天下,向相關方泄露了我們的操作秘密,她想不出比這更嚴重的泄密措施了。
“我再也不會信任他們了。”她鄭重地表示。
可我仍需要這些文件,其中包含了我正在撰寫的文稿所需資料,以及很多亟待發表的內容。
簡寧堅稱這是誤會,說這位員工曲解了他的主管的意思,在倫敦方面,有些管理者對幫助蘿拉和我轉交文件有些神經緊張。但她表示這根本不是問題。《衛報》方面會派人當天前往柏林去取文件。
可是已經為時已晚,蘿拉表示:“我再也不會把任何文件交給《衛報》。我現在已經不信任他們了。”
這些文件數量之大、敏感性之高,使得蘿拉不願通過電子文檔的形式進行傳輸,必須要有個我們信任的人親自前往。此人就是戴維,當他了解到這一問題時,立刻主動請纓前往柏林。我們都覺得如此安排毫無問題。戴維了解此事的前前後後,蘿拉認識他,也對他充分信任,他也一直準備前去拜訪蘿拉,討論一些潛在的新項目機會。簡寧很高興地接受了這一安排,並同意《衛報》將擔負戴維的差旅費用。
《衛報》的差旅辦公室安排了戴維乘坐英國航空的航班,並將行程信息用電子郵件發給了戴維。我們誰都沒有想到他在出行期間會有什麼問題。采寫斯諾登文件相關報導的《衛報》記者以及轉交往來文件的員工曾多次往返於倫敦希思羅機場(Heathrow Airport),並未遇到過任何意外。蘿拉本人也在幾周前才飛往倫敦。有誰會料到戴維這個頗為外圍的人物會有什麼風險呢?
8月11日周日的那天戴維起身前往柏林,預計將從蘿拉那裡取上文件一周後返回。可是在他應該到達的那天一早,我被電話鈴驚醒,電話那端傳來一個濃重英國口音的男子聲音,他自稱是“希思羅機場”的安保人員,問我是否認識戴維·米蘭達。接著他說:“打電話來是為了通知你,我們依照英國《2000年反恐法》附錄7(the Terrorism Act of 2000, Schedule 7)已將米蘭達先生扣押。”
我一時還沒反應過來“反恐”幾個字意義何在,完全搞不清所以然。我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是他會被關押多久,而當我得到消息時,他已經被扣押了3個小時,這時我才知道這絕非是普通的出入境檢查。對方解釋英國有“合法權利”對其扣押長達9個小時,而法院還可以延長這一時間,或是對其進行逮捕。這位安保人員解釋道“我們尚不明確下一步會怎樣處理”。
英國和美國都深知,當涉及以“反恐”之名採取行動時,需要考量的問題從道德倫理到法律或政治便全都毫無底線了。現在戴維因為《反恐法》遭到扣押,可他甚至都沒有準備入境英國,只不過是在英國的機場轉機罷了。英國官方在技術意義上不屬於英國的領域將他實施扣押,還扯上了最令人膽寒的莫須有的理由。
《衛報》律師和巴西外交官迅速採取行動,希望英國將戴維釋放。我對戴維本人將如何處理這次扣押並不擔心。他從小就是孤兒,在里約熱內盧條件最艱苦的貧民區長大,所經歷的艱苦常人難以想像,因此他也格外堅強、意志堅定且精明能幹。我想他一定會準確判斷到底出了怎樣的事端,背後的緣由是什麼。毫無疑問,我相信他不會讓質詢者好過,至少和他們給他自己的境遇不相上下。儘管如此,《衛報》律師還是認為被扣押時間達到如此之久實屬罕見。
仔細研讀《反恐法》後我發現,每1000人中才會有3個人被要求停下來接受質詢,而且超過97%的質詢不會超過1個小時,只有0.06%會扣押超過6小時,而且當戴維達到扣押9小時的上限後,他被捕的概率相當大。
《反恐法》所宣稱的目標正如其名,是要對那些涉嫌恐怖主義的人士進行質詢。按照英國政府的說法扣押權是用於“確定該人是否將要或者已涉嫌從事、準備或教唆恐怖行動”。依照這條法律,英國完全沒有理由對戴維進行扣押,除非我的報導也被等同於是恐怖行為,而貌似這次的確如此。
隨著時間的推移,局勢愈發嚴峻。我所掌握的全部情況就是,巴西外交官和《衛報》律師都已來到機場,希望能找到戴維,與他取得聯繫,但是全部無功而返。但是距離9小時還差兩分鐘的時候,我受到簡寧發來的電郵,言簡意賅地用一個詞告知了我想聽到的所有信息:“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