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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袁彬與門達
一 “任你懲治,但以活袁彬還我。”
英宗復辟後,顧念身陷漠北的時候,袁彬與自己患難與共、情同手足。他為了保護自己還差點讓叛閹喜寧在蘆葦盪里活剝了。這樣的忠臣他當然要重用。袁彬從一個錦衣試百戶擢升為都指揮使,與都指揮僉事王喜同掌錦衣衛事。錦衣衛是皇上的心腹和爪牙,英宗當然要託付給信得過的人來掌管。
當時石亨、曹吉祥專擅朝政,氣焰極其囂張。英宗秘密召見袁彬,把自己心中的憂慮告訴他,讓他派遣錦衣衛校尉監視石亨等人的行動。
可是,當時袁彬臉都嚇白了,連連搖頭說:“皇上,您讓臣幹什麼都可以,就是石大人臣招惹他不起。”
英宗深知袁彬是那種講義氣,卻胸無謀略的人。也就只得由他去,另找逯杲、門達之流充當自己的眼線和走狗。
袁彬憑著自己與皇上的特殊關係,一門心思貪圖享受玩樂,整日與一夥奉承他的人飛鷹走狗、酗酒尋花。他三十五歲娶妻以後,一連討了幾房小妾。一旦沉迷於女色,錦衣衛的公事他就因循苟且,馬馬虎虎得過且過地應付差事。
天順三年,宮中有權勢的太監夏時找到王喜和袁彬,要他們派百戶季福去江西為他偵事。他們不敢得罪夏公公,連忙照辦。此事被英宗知道了,季福是英宗乳母的丈夫,派他去給太監辦私事,豈不有辱皇上!
英宗為這事大發雷霆,責問是誰派遣季福去江西的?王喜和袁彬知道闖了禍,只得向皇上請罪,並推託說是季福自己要求去的。英宗不信,命都察院審問季福。都察院查清了實情,奏請追究太監夏時與袁彬、王喜二人的責任。
英宗赦免了夏時,罰王喜和袁彬“贖徒還職”(交納罰金贖還原職)。還放出狠話說:“今後凡內外官徇私囑擅自派人外出者,必殺無赦!”
後來,因為錦衣衛發生了囚犯越獄的事件,王喜被解除職務。袁彬仍然留任,與門達共同掌管錦衣衛事。門達名義上是袁彬的下屬,但他兼鎮撫司(即詔獄)理刑,派遣校尉四處偵事,深得皇上信任。袁彬懶散慣了,樂得不管事,所以權柄漸漸地都落到了門達手裡。
袁彬第二房小妾王氏的父親王欽,原是地方上的一個無賴。他把女兒嫁給袁彬後,也謀得一個錦衣衛帶俸千戶的職位。仗著女婿是皇上生死之交的紅人,王欽到處招搖撞騙,詐取別人的財產錢物。
此事被門達知道了,他不動聲色地派遣校尉仔細察訪被王欽詐騙錢財的苦主,搜索人證物證。並且趁袁彬與一夥狐朋狗友去外地游嬉玩樂時,把王欽抓來審訊,一一定案,然後奏聞皇上。
英宗皇帝當時立意要嚴肅法紀,立即下令撤銷王欽的帶俸千戶職務,將他發配鐵嶺充軍。因為案情牽涉袁彬,他也得了一個贖徒還職的處分。
門達一心要扳倒袁彬,獨攬錦衣衛的大權。當時恰好有一個叫趙安的軍士,原來是袁彬手下的錦衣衛力士。趙安因為犯了罪被謫發鐵嶺充軍,後來遇到大赦放回京師。袁彬顧念舊情,利用自己的關係將趙安安插在府軍前衛效力。這個趙安卻不安分,不久又犯了罪,落到了門達手裡。
門達使用刑訊逼供,迫使趙安承認他能混進府軍前衛當差,是倚仗袁彬的關係請託得來的。門達將此事奏報皇上。還誣奏袁彬曾經接受石亨、曹欽的宴請和賄賂;用工部營造局的木料建造私宅,並向督工的內官索要磚瓦石料,府第逾制勝似王侯。還有袁彬看中一徐姓民戶的十六歲女兒,欲娶為第四房小妾。姓徐的不願意,袁彬百般威脅利誘,終於將徐女弄到手。
門達將袁彬的這些犯罪事實和證據清楚地擺在英宗皇帝面前,啟奏道:“陛下欲行法治,袁指揮身為錦衣衛主事官,不能以身作則,何能正人?臣身為下僚,深感惶惑。若不得治,臣請與袁指揮一併去職。”
英宗被門達逼迫,不得不處理袁彬。他說:“袁彬背負朕了!任你懲治。而故人罪不足死,但以一個活袁彬還我。”
門達得到了皇上的旨意,於是逮捕袁彬對他進行審訊。袁彬開始並不服罪,後既知是皇上的旨意,也就沒有辦法抗拒。況且門達準備得十分充足,所有罪行人證物證俱在,袁彬終於一一認罪。這時,他心中唯一的寄望是皇上能夠顧念舊情,法外開恩赦免自己。
門達也深知,袁彬縱然認罪,最後也會得到皇上的赦免,調任別的閒職。這樣他的目的也就達到了,自己從此能獨攬錦衣衛的大權,不受他人管轄和掣肘。
袁彬是一個很講義氣的人。有一名軍匠余丁、漆工楊塤,平時受過他很多恩惠。袁彬還幫楊塤娶了媳婦,建立了小家庭。現在突然見恩人遭難,被關進了詔獄,楊塤非常著急。他知道袁彬是遭到門達的陷害,自己只是一個小小的軍匠,有什麼能力拯救恩人呢?
有人告訴楊塤,朝廷在長安門外設有一面登聞鼓,百姓有大冤或機密重情可以去擊鼓鳴冤。值班的官員會上報皇上,派人審查平冤。楊塤救恩人心切,也顧不了許多,決定冒險獨闖宮闕,擊鼓鳴冤。他托人寫了一張狀紙,說:“昔日皇上聖駕陷於北庭,袁彬以一校尉隻身保護聖躬,備嘗艱苦。今猝遭奸人陷害,付之刑獄,小人誠所不解。此舉何以慰忠臣赤子之心?縱使袁彬有罪,乞賜御前錄審,俾死無遺憾。”
一 “任你懲治,但以活袁彬還我。”
英宗復辟後,顧念身陷漠北的時候,袁彬與自己患難與共、情同手足。他為了保護自己還差點讓叛閹喜寧在蘆葦盪里活剝了。這樣的忠臣他當然要重用。袁彬從一個錦衣試百戶擢升為都指揮使,與都指揮僉事王喜同掌錦衣衛事。錦衣衛是皇上的心腹和爪牙,英宗當然要託付給信得過的人來掌管。
當時石亨、曹吉祥專擅朝政,氣焰極其囂張。英宗秘密召見袁彬,把自己心中的憂慮告訴他,讓他派遣錦衣衛校尉監視石亨等人的行動。
可是,當時袁彬臉都嚇白了,連連搖頭說:“皇上,您讓臣幹什麼都可以,就是石大人臣招惹他不起。”
英宗深知袁彬是那種講義氣,卻胸無謀略的人。也就只得由他去,另找逯杲、門達之流充當自己的眼線和走狗。
袁彬憑著自己與皇上的特殊關係,一門心思貪圖享受玩樂,整日與一夥奉承他的人飛鷹走狗、酗酒尋花。他三十五歲娶妻以後,一連討了幾房小妾。一旦沉迷於女色,錦衣衛的公事他就因循苟且,馬馬虎虎得過且過地應付差事。
天順三年,宮中有權勢的太監夏時找到王喜和袁彬,要他們派百戶季福去江西為他偵事。他們不敢得罪夏公公,連忙照辦。此事被英宗知道了,季福是英宗乳母的丈夫,派他去給太監辦私事,豈不有辱皇上!
英宗為這事大發雷霆,責問是誰派遣季福去江西的?王喜和袁彬知道闖了禍,只得向皇上請罪,並推託說是季福自己要求去的。英宗不信,命都察院審問季福。都察院查清了實情,奏請追究太監夏時與袁彬、王喜二人的責任。
英宗赦免了夏時,罰王喜和袁彬“贖徒還職”(交納罰金贖還原職)。還放出狠話說:“今後凡內外官徇私囑擅自派人外出者,必殺無赦!”
後來,因為錦衣衛發生了囚犯越獄的事件,王喜被解除職務。袁彬仍然留任,與門達共同掌管錦衣衛事。門達名義上是袁彬的下屬,但他兼鎮撫司(即詔獄)理刑,派遣校尉四處偵事,深得皇上信任。袁彬懶散慣了,樂得不管事,所以權柄漸漸地都落到了門達手裡。
袁彬第二房小妾王氏的父親王欽,原是地方上的一個無賴。他把女兒嫁給袁彬後,也謀得一個錦衣衛帶俸千戶的職位。仗著女婿是皇上生死之交的紅人,王欽到處招搖撞騙,詐取別人的財產錢物。
此事被門達知道了,他不動聲色地派遣校尉仔細察訪被王欽詐騙錢財的苦主,搜索人證物證。並且趁袁彬與一夥狐朋狗友去外地游嬉玩樂時,把王欽抓來審訊,一一定案,然後奏聞皇上。
英宗皇帝當時立意要嚴肅法紀,立即下令撤銷王欽的帶俸千戶職務,將他發配鐵嶺充軍。因為案情牽涉袁彬,他也得了一個贖徒還職的處分。
門達一心要扳倒袁彬,獨攬錦衣衛的大權。當時恰好有一個叫趙安的軍士,原來是袁彬手下的錦衣衛力士。趙安因為犯了罪被謫發鐵嶺充軍,後來遇到大赦放回京師。袁彬顧念舊情,利用自己的關係將趙安安插在府軍前衛效力。這個趙安卻不安分,不久又犯了罪,落到了門達手裡。
門達使用刑訊逼供,迫使趙安承認他能混進府軍前衛當差,是倚仗袁彬的關係請託得來的。門達將此事奏報皇上。還誣奏袁彬曾經接受石亨、曹欽的宴請和賄賂;用工部營造局的木料建造私宅,並向督工的內官索要磚瓦石料,府第逾制勝似王侯。還有袁彬看中一徐姓民戶的十六歲女兒,欲娶為第四房小妾。姓徐的不願意,袁彬百般威脅利誘,終於將徐女弄到手。
門達將袁彬的這些犯罪事實和證據清楚地擺在英宗皇帝面前,啟奏道:“陛下欲行法治,袁指揮身為錦衣衛主事官,不能以身作則,何能正人?臣身為下僚,深感惶惑。若不得治,臣請與袁指揮一併去職。”
英宗被門達逼迫,不得不處理袁彬。他說:“袁彬背負朕了!任你懲治。而故人罪不足死,但以一個活袁彬還我。”
門達得到了皇上的旨意,於是逮捕袁彬對他進行審訊。袁彬開始並不服罪,後既知是皇上的旨意,也就沒有辦法抗拒。況且門達準備得十分充足,所有罪行人證物證俱在,袁彬終於一一認罪。這時,他心中唯一的寄望是皇上能夠顧念舊情,法外開恩赦免自己。
門達也深知,袁彬縱然認罪,最後也會得到皇上的赦免,調任別的閒職。這樣他的目的也就達到了,自己從此能獨攬錦衣衛的大權,不受他人管轄和掣肘。
袁彬是一個很講義氣的人。有一名軍匠余丁、漆工楊塤,平時受過他很多恩惠。袁彬還幫楊塤娶了媳婦,建立了小家庭。現在突然見恩人遭難,被關進了詔獄,楊塤非常著急。他知道袁彬是遭到門達的陷害,自己只是一個小小的軍匠,有什麼能力拯救恩人呢?
有人告訴楊塤,朝廷在長安門外設有一面登聞鼓,百姓有大冤或機密重情可以去擊鼓鳴冤。值班的官員會上報皇上,派人審查平冤。楊塤救恩人心切,也顧不了許多,決定冒險獨闖宮闕,擊鼓鳴冤。他托人寫了一張狀紙,說:“昔日皇上聖駕陷於北庭,袁彬以一校尉隻身保護聖躬,備嘗艱苦。今猝遭奸人陷害,付之刑獄,小人誠所不解。此舉何以慰忠臣赤子之心?縱使袁彬有罪,乞賜御前錄審,俾死無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