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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萬死何知獄吏尊,威名蓋代古難存。

  天日昭昭

  紹興十一年農曆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8日),第二天就是除夕了。

  如果不能在這一年內結果岳飛的性命,恐怕很難跟金人交差。

  秦檜一個人躲在畫室,吃著柑子,“玩皮以爪劃之”,若有所思。

  秦檜的老婆王氏,“素陰險,出其夫上”,見了秦檜傻呆呆的樣子,“撲哧”一聲,笑了出來,她用長長的指甲尖在秦檜的額頭上一捺,說:“要我說,你個死老頭子,做事怎麼磨磨嘰嘰的?難道你沒聽說過捉虎容易,放虎難嗎?”(“老漢何一無決耶?捉虎易,放虎難也。”)

  秦檜一口柑子咽下,差點沒被噎死,用手握著喉嚨拼命咳了起來,好不容易將柑子和眼淚鼻涕一起咳出來後,靜思老婆的話,然後從案頭抽出一張紙,刷刷刷,筆走龍蛇,飛快地寫滿了字,命人送給万俟。

  万俟讀了秦檜送來的字條,會心一笑,用一種更不要臉的方式解決問題——偽造口供,迅速擬定了岳飛的罪名:一、坐嘗自言己與太祖以三十歲除節度使,為指斥乘輿,情理切害,敵侵淮西,前後受親札十三次,不即策應,為擁兵逗留,當斬;二、閬州觀察使、御前前軍統制權副都統制張憲,坐收飛雲書,謀以襄陽叛,當絞;三、長子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提舉醴泉觀雲,坐與憲書,稱“可與得心腹兵官商議”,為傳報朝廷機密事,當追一官,罰金。

  然後命人送紙墨筆硯到獄中,強迫岳飛畫押。

  看著那三條無中生有的罪狀,岳飛怒目而視,不發一語。

  在獄中,有一個名叫隗順的獄卒“事飛甚謹”,此刻卻雙手抱於胸前,斜倚在門口,毫無恭謹之態。

  岳飛覺察有異,仍不作聲。

  過了許久,隗順說話了,他臉朝門外,仿佛自言自語,不緊不慢地說:“我平生視岳飛為忠臣,所以恭恭敬敬地照料他,不敢稍有怠慢,今日才知道,我錯了,岳飛是個十足的大逆臣啊!”(“我平生以岳飛為忠臣,故伏侍甚謹,不敢少慢,今乃逆臣耳!”)

  岳飛扭頭看他,只見他依舊臉朝門外,目視天際,慢條斯理地說:“君臣之間不可生疑,生疑則生亂,俗話說,君疑臣則誅,臣疑君則反。如果臣被君見疑而不反,必被君疑而誅殺;如果君被臣見疑而不誅殺,臣必疑君而造反。現在你岳飛已被君見疑送入了大獄,還會有出獄之理麼?可以說是必死無疑啦。如果你不死,出獄後肯定疑君而反,道理明擺著就是這樣的,所以說,岳飛是個大逆臣啊。”(“君臣不可疑,疑則為亂,故君疑臣則誅,臣疑君則反。若臣疑於君而不反,復為君疑而誅之;若君疑於臣而不誅,則復疑於君而必反。君今疑臣矣,故送下棘寺,豈有復出之理!死固無疑矣。少保若不死,出獄,則復疑於君,安得不反!反既明甚,此所以為逆臣也。”)

  岳飛凝視著他,久久不語,良久,突然爆發出一聲大笑,“哈哈,哈哈!”笑聲中飽含的悲憤、無奈,以及那一腔英雄末路的淒涼。

  眾人都嚇了一大跳。

  笑聲停歇,岳飛捉起了筆,在供狀上奮力寫了八個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寫罷,筆擲一旁,緊緊地閉上了雙眼。

  万俟也不管這到底算不算是岳飛畫押認罪了,只是飛快地將它連同一封奏狀送上朝廷,稱“今奉聖旨根勘,合取旨裁斷”,提議將岳飛處斬刑,張憲處絞刑,岳雲處徒刑。

  岳飛的這三大罪中,第一條只能說狂妄之語,夠不上犯罪,而岳飛的實際建節年齡是三十二歲,比太祖趙匡胤遲了兩歲,這話的真實性值得懷疑。有沒有擁兵逗留,從趙構下詔到岳飛起兵的時間差里直接可以看出問題,就算真有遷延逗留,也不至於死罪;第二、三條說岳雲與張憲書信往來,令張憲“可與得心腹兵官商議”,有謀反的嫌疑,但也只是嫌疑,並無有力的物證。就這樣,竟然要將岳飛處斬刑、張憲處絞刑、岳雲處徒刑,量刑嚴重過當。

  趙構收到奏狀,什麼太祖誓約,什麼“國朝著令”,什麼罪狀“無驗”,通通丟到腦後,還一個勁兒地抱怨量刑過輕,說處岳飛斬刑讓他死得太痛快了,不足以警示後世,岳雲罪與張憲相同,怎麼可以免遭死刑?大筆一揮:“岳飛特賜死。張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

  “岳飛特賜死”,到底是什麼樣的一個罪法呢?

  史稱,“詔其斃於獄也,實請具浴拉脅而殂。”

  “實請具浴拉脅而殂”是一段觸目驚心的文字,它記載了一個慘不忍睹的暴力過程:趙構遣力士進入大牢,佯稱請岳飛沐浴,將他帶到刑房之後,立刻用大鐵錘猛擊其雙肋,讓他肋骨碎盡,五內俱裂,吐血而死。

  幾百年後,明朝大文人文徵明讀史讀到這一段,不由得憤然提筆,揮淚題詩,云:拂拭殘碑,敕飛字,依稀堪讀。

  慨當初,倚飛何重,後來何酷!

  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憐事去難言贖。

  最無幸堪恨更堪柃,風波獄。

  ——“慨當初,倚飛何重?後來何酷!”多少次,趙構每感險情來襲時,第一個想到的救星就是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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