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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上所列各種電報和講話之中,顯然看不出張學良有任何退縮的表示。僅以張學良14日晚在廣播電台的強硬表示與蔣介石《西安半月記》中所記張14日中午痛不欲生的悔悟談話相比較,就不難讓人對蔣介石事後的說法產生嚴重的疑問。事情很清楚,在14日晚上張學良的公開講演中,我們不僅完全看不到蔣介石後來所說到那種悔悟的表示,而且就是在對張學良始終強調的絕對保證蔣介石個人安全的問題上,其態度也是不那麼確定的。張學良在講演中含蓄地表示,無論是對整個事變之解決,或是最關鍵的處置蔣的問題,他都主張“一切辦法,決諸公論”。至於對可能到來的戰爭,張學良這時的態度更是再明白不過了。那就是,假若南京方面“不納忠言,一味肆行強力壓迫”,張將不惜視之為“全國之公敵”而與其“誓死周旋”。換言之,張將不再承認其為正統,而必欲將此全國公敵推倒之。試問,說張學良在14日中午對蔣痛哭流涕,悔悟自新,當晚又對全國民眾慷慨激昂地公開宣告,決心與敢於褫奪其權力的南京政府“誓死周旋”,甚至準備將蔣之命運“決諸公論”,這是否能讓人信服呢?再對照張、楊20日告東北軍和十七路軍將士書,其為達到事變目的,不惜以戰爭為抗日“清道”的態度,與其14日之態度事實上不是如出一轍嗎?有什麼理由說,張學良曾經因讀蔣介石的日記或文件改變過自己的主張?又有什麼根據說,張學良曾經在事變過程中有過明顯的動搖和悔悟?
有必要強調指出的是,正如張學良自己所說,他所爭的是政治主張。為了國家和民族的利益,他曾“再三再三地考慮”,正是因為他堅信此舉對國家民族有利,他才下定決心“一定要干!”因此,他既不是魯莽行事,也不會輕易放棄。主張實現,捐七尺之軀亦在所不惜;若主張不能實現,縱使因此爆發內戰,對蔣“行最後手段”,戰敗“自殺”、“入山為匪”,也義無反顧。那種認為張學良在事變過程中並無固定的政治主張,因而事變後因情勢與想像不同而左右搖擺,也是完全說不通的。
2、張學良的政治訴求是什麼?
要想真正搞清楚張學良為什麼發動西安事變,他是不是因為事變後的困境改變了他的初衷,他最後究竟是否達到了自己的目的,都必須要弄清楚張學良發動事變的政治訴求到底是什麼。
張學良的基本政治訴求是怎樣的呢?其實就是張、楊在事變當日公開通電中提出的那八項政治主張。即:
(一)改組南京政府,容納各黨各派,共同負責救國。
(二)停止一切內戰。
(三)立即釋放上海被捕之愛國領袖。
(四)釋放全國一切政治犯。
(五)開放民眾愛國運動。
(六)保障人民集會結社一切政治自由。
(七)確實遵行總理遺囑。
(八)立即召開救國會議。[19]
在以往的研究中,似乎很少有研究者真正重視過這八項主張。其實,只要注意到這八項主張,就不難看出,它們在很大程度上其實正是近一年來共產黨人一直在公開宣傳和積極爭取的目標,它遠遠地超出了一般意義上的“停止內戰,一致抗日”的民族主義要求,幾乎是在直截了當地呼籲取消國民黨一黨專政,廢止蔣介石先安內後攘外的既定國策。不難想見,即使是張學良本人,大概也不會奢望,只要把槍口對著蔣介石的頭,就能夠使其就範吧。何況,蔣不久前剛向張學良講過,即使共產黨當面用槍指著他,他也絕不會與共產黨妥協。[20]因此,張學良固然從事變開始就一再表示,他此舉“對事而非對人”,拘蔣只為迫其覺悟,放棄過去主張,積極實行抗日,但無可懷疑的是,張學良提出八項主張,既非一時間頭腦發熱,也不是裝門面做樣子,他之所以一再強調蔣之自由必以主張實現為前提,並反覆勸蔣接受條件,[21]正顯示他除了“兵諫”以外,確實還有其他的考慮和準備。
張學良究竟還準備做什麼?也就是說,萬一蔣介石堅持不在槍口下妥協,萬一南京政府堅持訴諸武力,迫使他不得不象他在12月17日當面答應周恩來的那樣,對蔣“行最後手段”之後,他準備怎麼辦?其實,一言以蔽之,就是準備“入山為匪”,或者叫“和紅軍一起打游擊”。[22]
還在1936年4月延安會談時,張學良就已經在談論是共產主義救中國,還是法西斯主義救中國這樣的大問題了。[23]到1936年6月底,張更進一步提出了想要加入共產黨的願望。[24]其後,共產國際雖然沒有同意中共吸收張學良入黨的請求,但張學良仍始終和共產黨保持著密切的合作關係。注意到這些重要的背景情況,就很容易理解張學良提出八項政治主張的原因,也就不難想像張除了“兵諫”以外,還在想些什麼。
張學良十分清楚,要成功地發動這樣一場重大的事變,至少需要三個條件:第一,紅軍、東北軍和十七路軍結為軍事同盟;第二,蘇聯的同情與援助;第三,或者蔣介石及其南京政府接受其主張,或者得到眾多地方實力派的同情而拋棄蔣介石與南京的少數當權派。問題是,在上述三個致勝條件上,張學良最初占了幾個呢?
有必要強調指出的是,正如張學良自己所說,他所爭的是政治主張。為了國家和民族的利益,他曾“再三再三地考慮”,正是因為他堅信此舉對國家民族有利,他才下定決心“一定要干!”因此,他既不是魯莽行事,也不會輕易放棄。主張實現,捐七尺之軀亦在所不惜;若主張不能實現,縱使因此爆發內戰,對蔣“行最後手段”,戰敗“自殺”、“入山為匪”,也義無反顧。那種認為張學良在事變過程中並無固定的政治主張,因而事變後因情勢與想像不同而左右搖擺,也是完全說不通的。
2、張學良的政治訴求是什麼?
要想真正搞清楚張學良為什麼發動西安事變,他是不是因為事變後的困境改變了他的初衷,他最後究竟是否達到了自己的目的,都必須要弄清楚張學良發動事變的政治訴求到底是什麼。
張學良的基本政治訴求是怎樣的呢?其實就是張、楊在事變當日公開通電中提出的那八項政治主張。即:
(一)改組南京政府,容納各黨各派,共同負責救國。
(二)停止一切內戰。
(三)立即釋放上海被捕之愛國領袖。
(四)釋放全國一切政治犯。
(五)開放民眾愛國運動。
(六)保障人民集會結社一切政治自由。
(七)確實遵行總理遺囑。
(八)立即召開救國會議。[19]
在以往的研究中,似乎很少有研究者真正重視過這八項主張。其實,只要注意到這八項主張,就不難看出,它們在很大程度上其實正是近一年來共產黨人一直在公開宣傳和積極爭取的目標,它遠遠地超出了一般意義上的“停止內戰,一致抗日”的民族主義要求,幾乎是在直截了當地呼籲取消國民黨一黨專政,廢止蔣介石先安內後攘外的既定國策。不難想見,即使是張學良本人,大概也不會奢望,只要把槍口對著蔣介石的頭,就能夠使其就範吧。何況,蔣不久前剛向張學良講過,即使共產黨當面用槍指著他,他也絕不會與共產黨妥協。[20]因此,張學良固然從事變開始就一再表示,他此舉“對事而非對人”,拘蔣只為迫其覺悟,放棄過去主張,積極實行抗日,但無可懷疑的是,張學良提出八項主張,既非一時間頭腦發熱,也不是裝門面做樣子,他之所以一再強調蔣之自由必以主張實現為前提,並反覆勸蔣接受條件,[21]正顯示他除了“兵諫”以外,確實還有其他的考慮和準備。
張學良究竟還準備做什麼?也就是說,萬一蔣介石堅持不在槍口下妥協,萬一南京政府堅持訴諸武力,迫使他不得不象他在12月17日當面答應周恩來的那樣,對蔣“行最後手段”之後,他準備怎麼辦?其實,一言以蔽之,就是準備“入山為匪”,或者叫“和紅軍一起打游擊”。[22]
還在1936年4月延安會談時,張學良就已經在談論是共產主義救中國,還是法西斯主義救中國這樣的大問題了。[23]到1936年6月底,張更進一步提出了想要加入共產黨的願望。[24]其後,共產國際雖然沒有同意中共吸收張學良入黨的請求,但張學良仍始終和共產黨保持著密切的合作關係。注意到這些重要的背景情況,就很容易理解張學良提出八項政治主張的原因,也就不難想像張除了“兵諫”以外,還在想些什麼。
張學良十分清楚,要成功地發動這樣一場重大的事變,至少需要三個條件:第一,紅軍、東北軍和十七路軍結為軍事同盟;第二,蘇聯的同情與援助;第三,或者蔣介石及其南京政府接受其主張,或者得到眾多地方實力派的同情而拋棄蔣介石與南京的少數當權派。問題是,在上述三個致勝條件上,張學良最初占了幾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