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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淑蘭看見自己的指控有了真憑實據,搶先發難,特地延請上海的著名律師章士釗撰寫訴狀,一轉身,便從賣官鬻爵案的被告,變成了控夫重婚案的原告。對此,滬寧道上,爭相傳說,非但各家報紙採編新聞的記者們為之欣欣然,就連慣以風月為題的艷情筆客,也大有捋袖一試的意願。

  輿論喧譁到了這般的地步,廬山上的辜仁發慌了,匆忙趕回鎮江,安排對策。他與省警務處密謀,認為封堵新聞喉舌是眼下首要和必須做的工作。然後,再設法穩住兩位夫人,慢慢和解。主意已定,辜仁發馬上派親信某督察跑到無錫,會同公安局總局局長李文恭,在周山浜華盛頓飯店設宴,邀請各報館編輯與記者,屆時再軟硬相加。軟的是金錢行賄,硬的預先埋伏下一批打手,在軟招失效的情況下,報以老拳鐵腿。不料,這一內幕被CC探知,故意泄露給了新聞界。各報館在派出記者赴宴的同時,也要求縣政府與駐無錫的憲兵營予以保護。憲兵營與縣政府已經得到了CC系的關照,自然有求必應,聞風而動。等到宴席上軟招不靈,其督察準備動硬時,忽有手下來報,說火車站、周山浜一帶密布憲兵與縣府政警,情勢不妙。隨之,硬招失效。某督察在華盛頓飯店誘迫記者的情景,反而被披諸報端,激起了一片怨罵聲。

  辜仁發弄巧成拙,陷入被動挨打的地步。這樣,3月29日,監察院正式對辜仁發提出指控。起初他還指望張群替他轉圜,可是這一場夫人發難攻訐,再經新聞界熱炒渲染,鬧得風波太大,成了燙手的熱山芋,沒人敢接,誰也幫不上忙。蔣介石無意做得太絕,把辜仁發叫去訓了一頓,然後建議他自己提出辭呈。話說到這個份上,辜仁發還有何能耐再作支撐?

  1934年4月3日,陳果夫主持第646次江蘇省政府會議,通過了一項CC系夢寐以求的決議:"本府委員兼民政廳長辜仁發呈詞,轉呈國民政府准予辭去本兼各職,由陳省主席暫行兼理。"這樣,CC系名正言順地包攬了江蘇省政府大權。

  第十部分 10.陳果夫沒看穿蔣介石的這一招,在…

  CC集團分子在江蘇站穩腳跟以後,就積極準備利用訓練機關來培養爪牙,秘密發展政治小組織。在顧祝同當江蘇省政府主席、韓德勤當保安處長的後期,在鎮江大綸絲廠和小綸絲廠舊址,設立了一個江蘇軍警幹部訓練所。所長、教育長之下,設總隊長和總教官。下面有三個學員隊,一個學生隊,一個軍士隊。每個隊都分三個區隊。其中原來的上校總隊長高鶴飛,學員隊的三個中校隊長陳康奇、羅卓漢、袁英等人都是"復興社"分子。總之,這個幹部訓練所是操縱在"復興社"分子的手中,"復興社"在裡面發展政治小組織。

  陳果夫接任江蘇省政府主席以後,馬上派江蘇保安處中將處長項致莊兼任江蘇軍警幹部所所長,派曾經當過浙江省保安處長的CC分子祝秋,專任該所少將教育長。同時,到處找尋原來學習軍事的CC分子,和那些掛國民黨黨員的招牌而尚未加入"復興社"及其他與非CC系政治小組織的陸軍軍官,陸續派入該所擔任隊職官長,以充實和擴大CC集團操縱下的軍事實力。

  也就是說,陳果夫到江蘇後,他借蔣介石的身份來抬高自己,打擊異己勢力,真可謂百般的威風,萬丈的銳氣,使江蘇所有的官員都自覺矮他半截,在他面前,大氣不敢喘。有一次,江蘇省黨政官員舉行聯合紀念周,司儀唱了個靜默3分鐘後,不過1分鐘便唱靜默完畢。陳果夫即走上前去,拿出當年軍人的威嚴,命司儀立正,重唱靜默3分鐘,他看著表,到確確實實立了3分鐘才終止。

  靜默後,陳果夫走上主席台,借題發揮,向全體官員訓話,將上次他在就職典禮上所說的"切實"兩個字再次加以說明:"如說3分鐘,必須恰是3分鐘,才算是切實,不可為2分59秒,亦不可為3分零1秒。準時到,準時退,都是切實,從事建設不切實即不易成功。馬馬虎虎的習慣,必須革除。"陳果夫的這一下馬威確實很見成效,眾人都低下頭,屏住聲息,聽他訓話。自此以後,省府黨政官員在陳果夫面前都不敢馬虎從事了。

  應當說,陳果夫算得上一個幹事的人。他到江蘇後,把全部精力都投到了江蘇的事業上,他決心干出一番事業來,給南京看看,給蔣介石看看。這樣,他一上任就開始設想他的改革方案。他認為大凡擔負某方面責任的人,在受命之始,必須注意的是怎樣能夠得到切實合作的幫手。治理一個地方,負主要責任的人很重要,他手下的幫手也很重要,不能忽略。在一個省當省主席,主要的幫手便是主管各廳的廳長、省府委員、省府秘書長及各縣的縣長。其次便是各廳的局、處長及縣以下的佐治人員。而現實中國的官場雖經辛亥革命、大革命的洗禮,仍是十分黑暗,任人惟親、結黨營私、貪污腐化、欺上瞞下,不思進取等現象相當嚴重。針對這樣一種現狀,陳果夫認為,不對吏治進行一番革新,他不可能幹出什麼成績,甚至會站不住腳跟,為此,他要在自己主掌江蘇期間,對政治來一番刷新。

  陳果夫畢竟是搞黨務的老手,對於選用幹部很有經驗,有他的一定之規。不管是廳長也好,還是縣長也好,陳果夫最重要的是要求他們對自己信仰,聽他的話,做他的忠實臣僕。這樣,他在江蘇就可以令行禁止,江蘇便可以成為他獨來獨往的自由王國。為了選擇好各級官吏,陳果夫在省政府成立了一個甄審委員會,甄審委員由省府委員充任。陳果夫規定:凡屬任命官員,都得經過甄審委員會嚴格審查,不但看他的學歷、文憑、談吐、文章,更重要的是詳細調查他過去的經歷及其政績,過去的事有無功過,何以會有此功過等。考查後,如果各委員都贊成,才予以任命,如意見不統一,最後由省主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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