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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yperboreer

  第一次去陳染的學校,是大一的冬天,我悶頭學了好幾天的古漢語,鬼使神差的坐上地鐵去找他,而後想到,我應該送給他個禮物,半截下車又去買了本書。

  凱魯亞克的《在路上》。

  這本書實際上是很浪漫的,卻讓我十分不快,也許我的生活狀態就是ontheroad,總之因為什麼原因,自己有些惱羞成怒。不過很高興他沒有讀過,後來證明他對這本書產生了喜愛之情,這就足夠讓我快樂了。

  “您終於來了。”陳染從宿舍樓里走出來,頭髮有些亂,看樣子是在睡覺,那段時間他總是如此,不上課,不找女人,不唱歌,在宿舍里終年不見陽光。

  一年前我來過這裡,怎麼也沒想到能並肩走在他的學校里竟是這種狀態,一種我也說不上來的感覺,但很顯然,陳染對此非常滿意,因為他從來沒有試圖改變。

  “我每天都在畫畫,那挺有意思。”冷清的校園裡,我們的交談顯得異常安靜。

  “畫什麼了?”

  從包包里翻出一個小的素描本,裡面全是用黑鋼筆勾勒的小漫畫,我那段時間喜歡幾米,畫起來也都是天馬行空的東西,他修長的手指翻動著潔白的紙頁,邊看邊樂,不知為什麼,當他真正笑出來的時候,我總是比他還要開心,有點不好意思地搶過本子,他還是樂個不停。

  “討厭。”我瞪他一眼。

  “我怎麼了?”

  “哼!”

  突然有人喊他,我們扭頭看去,是小伍,他穿著運動服抱著籃球,換成隱形眼鏡,不再那麼陰陽怪氣,但我總是不喜歡他,不明白為什麼陳染和他那樣好,雖然不在同系,卻考到一所學校來。

  “晚上來找我,有好事。”他說,對我點了下頭,算是打招呼。

  “不去。”

  “必須來,小楊同學也來。”

  “不去。”

  “你怎麼跟女人似的,別廢話了,我等你。”

  我象個局外人似的站在那,雖然陳染拉著我的手,我卻那麼孤獨,幾乎是無意識的,手和手掙脫開了,我淺笑:“我該回去了,還有論文沒寫呢。”

  他愣了一下。

  “今天是來給你送書的。”從包里拿出《在路上》,被我撫摸過的乾乾淨淨的書,塞給他:“有時間再來看你,拜拜。”

  也向小伍點了點頭,轉身走開了,南方冬日的下午是很明亮的,花掉六個小時給他送一本書,沒什麼不好,回去的時候,我在地鐵里默默看著自己的畫,一個短頭髮總是拿著墨鏡的小女孩夢幻大冒險的故事,真好玩。

  他人就是地獄,這不是我說的,是薩特說的。這句話總是被引用它的人誤解,人們總認為它說的是我們與他人的關係是壞透了的,溝通跟本不可能。但這並不是他的本意,他想說的是,如果我們與他人的關係被扭曲了、被破壞了,那麼他人就只能是地獄。而實際上,對於認識我們自己來說,他人是我們身上最為重要的因素。這很滑稽不是麼?對於我這樣一個人來說。

  ——Hyperboreer

  陳染有很多朋友,隨著時間的推移,他依然能夠找到更多的新朋友,而我不是,除了馮實以外,我完全不能再對另外的人動友誼的真心,關於人際關係和溝通理解,我屬於徹底不靠譜的那一類。

  他的朋友不是很庸俗的人,但都有那麼一點點我很厭惡的東西存在,所以,從來沒有一個他的朋友變成我的朋友,誠實的說,我總覺得是他的那些朋友把陳染從我身邊搶走了,雖然這種想法異常幼稚,可連陳染最要好的朋友都做不成,我實在搞不清楚自己在他的生命里算是什麼角色。

  記得大二的暑假,他們去雲南玩,陳染問我去不去,我鬼使神差地答應了,過程卻孤寂萬分,大約我就是因為常感孤獨而學會冷漠的。

  大巴在各個城市和景點之間晃悠,他們總是在裡面打牌說笑,還有個男孩子經常抱著吉它彈唱,我始終謙遜而友好,除了陳染不和別人多說什麼,自己在座位上翻閱《中國國家地理》,我喜歡上面美麗的照片。後來,陳染髮現了我的行徑,就讓我在他旁邊給他拿著打牌的錢,徹底淪為小跟班。

  玩了一遍,還是喜歡最後到達的麗江,這個小鎮似乎有種魔力,漂亮的完全把人吸引過去,下了車,我的鬱悶幾乎一掃而光,拿起相機,拋下那一群人,自顧自的走路。

  突然明白《長恨歌》開始那段流暢的景色,上海已經沒有那種安寧了,安寧在這裡,而我知道這裡也將不保,於是懷念起九六年廬山淡淡的煙霧,似乎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個時候,我穿著綠裙子,無憂無慮,想著鋼琴般清澈的聲音。

  手輕輕的觸到石壁上,夏日裡它也涼涼的,看到自己突兀嶙峋的骨節,和灰色的石fèng,也許不應該經常傷感,傷感容易腐蝕堅強。

  嘆了口氣,抽回手,卻又被溫暖握住。

  他美麗的眼睛看著我,和他背後的藍天一樣靜寂。

  我能記住和想起來的,多半是這樣無言的時刻。

  “你不開心?”他突然問我。

  “沒有。”很快地回答,已經是傍晚了,太陽暗淡發紅,給古鎮披上了一層輕薄的紗衣,我們坐在水邊,沒有什麼景點要看,大家都散了。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麼關心你。”

  我帶著荒誕的心情嗤笑:“一日夫妻百日恩。”

  陳染全無聲息,摟住我的肩膀,手又輕輕抬起,捏了捏我的臉,他總喜歡做這樣的小動做,像對待一隻小貓,我是不是也應該像小貓一樣,除了溫順的背起耳朵,毫無它法。

  “四年,我們,是越走越近,還是越走越遠了?不管一生有多麼長,四年總不能算是彈指一揮間。”或許是借著夜色,我才有勇氣問出這個問題,我希望有一個答案,無論是什麼。

  他沉默了,我也沉默了。

  “你是不是想說,要我把眼界放的大一點?”側頭看他,發現他也在看我。

  陳染垂下眼帘,長長的睫毛和粼粼的江水一樣,都染上了夕陽的餘暉。

  “他人即地獄。”

  “你是說,我是地獄?”我啞然。

  “不是,這樣就挺好。”笑著搖頭。

  我還想問什麼,又似乎沒了,驀然松下心理那根弦:“現在,真像那句詩。”

  天色漸晚,會有人來看我們嗎?

  夕陽,總有種遼闊的浪漫與溫柔,靜靜的舔食著不識一字的農婦和絕望孤獨的詩人,最美的還是余光中孩子們奔跑過的歡叫和窗前某個人的回憶,被窗外的旅人帶走,又丟棄在荒野上,蟄伏過每個秋天。如果有可能,我想做一天夕陽,去看看等待同時又被等待的一切。在這樣的夕陽中,他抱住了我日漸瘦小的身軀,溫柔的吻安慰著那些不安而又堅定的小心情,讓人幾近沉醉。

  耳畔忽然響起吉他彈奏的月亮代表我的心,陳染錯開我的臉,把我摟在懷裡,明明是想罵什麼又麼說出口,我笑出來,聽著他的心跳,在剛剛來臨的夜色中,希望永遠這樣下去。

  我突然轉過身來,大步地走向糙坪的另一端,我義無返顧地進入到他們中間,我的IPOD的沒電了,我要回去充電,我有理想,我有表達,這是藝術。

  ——Hyperboreer

  有一段時間,陳染消失掉了,不,他還在那裡,卻毫無反應,全然把自己關了起來,不回簡訊,打電話不在,去學校找,也不見人影,小伍說,他又在讀德意志古典哲學。

  久而久之,我也就習慣自己活自己的,讀書,學習,打工,看午夜電影,記得有一天看到《天堂電影院》時,內心久久不能平靜,像男主人公一樣,會站到他的樓下靜靜地等待,後來有一天,也是新年,我聽著學生們一起倒數的聲音,突然想製作一個東西,像電影裡那樣許多無聲的吻戲剪接在一起,如果我們真是相同的結局,那麼這個在他看來十分朋克的禮物一定會送出去。

  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能在我心裡占有一席之地呢?

  小說,我在獨處中看了許多小說,杜拉斯薩特村上春樹川端康成毛姆昆德拉勞倫斯王朔石康王小波馬爾克斯翁貝托張愛玲納博科夫黑塞余華…他們像久識的朋友,陪伴著我度過所有難熬的時光,告訴我,這個世界,究竟有多大。不知為什麼,當我讀書時,總覺得是離陳染最近的時候,應該感謝他,讓我沒有成為一個什麼都不懂的井底之蛙。

  馮實在北京總是放假比我早,零一年的初冬,非要打著和女朋友一塊來看我的旗號到上海來騷擾人,我無奈之下只好逃課帶他們吃吃喝喝玩玩樂樂,他的小女朋友特自來熟,一口一個美女姐姐毫不見外,該吃吃該睡睡嘻嘻哈哈攪的我心驚肉跳。馮實不以為然,說你以前不也這樣嗎?搞得我深夜回憶許久才猛然發現差點錯把自己當成打一開始就悶騷的女人,恩,我都二十一歲早就不是女孩子了。

  “北京沒這書啊?跑上海來買什麼。”我看著面對暢銷書手舞足蹈的准弟媳婦無言以對。

  “我喜歡。”她美滋滋的,燙著捲髮畫著彩妝像個洋娃娃。

  “對,喜歡。”馮小胖婦唱夫隨,我翻了個白眼轉身對著落地玻璃發呆,那裡映出的我,瘦小不堪,穿著黑色的皮衣長靴,頭髮兩三年沒打理過,長長直直的垂到腰間,難怪馮小胖見面就叫黑寡婦,回過神來,才發覺有個人興致盎然的瞅著我,猛然回頭。

  “嗨。”陳染拿著兩本書朝我笑,帶個橙色太陽鏡,老先生又換了髮型,哪像失蹤研究哲學去了,整個一個度假歸來。

  “嗨!染哥~”馮實湊上來,地道的北京口音特愛往上翹,聽著像冉冉升起的冉,這種聞所未聞的稱呼讓我覺得好像是在叫另外一個人。

  於是乎,陳染讓我下了崗,成了他們的新任導遊,很顯然他比較稱職十分了解現在的年輕人,不出兩天馮實夫婦就把我拋棄了,我又過上了白天學習晚上看書的修道式生活,直至到我放了假才冒出頭來跑我這拿機票,大學讓他變得更加人面獸心了。

  “亭亭~”飛機上他也不老實,貧的不行。

  “幹嗎?”我放下報紙。

  馮實故意神秘兮兮的湊過來:“你是怎麼搞定他的,比容姐還厲害。”

  “滾。”我又抬起報紙。

  “真的,他跟我說的…”

  下一秒我以十分暴力的行動和陳染換了座位,寧願去挨著准弟媳婦,至少她知道人多的時候裝矜持,不過,我並不生氣,只是害怕熱鬧,我已經不知道怎麼去應對熱熱鬧鬧的日子了,它們唯一的作用就是勾起我對過去的淡淡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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