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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部小說里,通過情節、人物、場景,闡述了許多先哲和小說家的哲學思想,但這些思想大多化成人物的思想通過小說表現出來。我一向認為思想是最閃光的人性,真正的小說應該與人性本質相適應,能與人產生互動感應和精神愉悅。人性的矛盾是藝術的根本,只有抉心自食,才能使靈魂發生裂變,這種裂變對雷默是生死攸關的,對誰又不是呢?其實生活中的荒誕比藝術作品中的荒誕更加荒誕,變形的藝術與現實生活之間有一條天然的通道,當然,發現這條通道並不容易,就像雷默一樣,想在致命的漩渦中,頑強地、盲目地獨善其身是危險的,更是痛苦的,這是一個置於死地而後生的過程。
好在文學與人性是互為力量的,人性是文學的主題,文學揭示人性之光,這光芒無疑是思想之光、藝術之光,當然也是哲學之光。真正的小說家是用良知寫作的,他們不會掩蓋任何心靈的感知,他們要做的就是將真理揭示出來,哪怕是這真理讓你心驚肉跳也決不妥協!
博爾赫斯藉助他的人物奎因說:“我不屬於藝術,我屬於藝術史。”我也藉助於赫伯特?奎因的話說:“我不屬於靈魂,我屬於靈魂史。我不屬於創作,我屬於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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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文學與人性是互為力量的,人性是文學的主題,文學揭示人性之光,這光芒無疑是思想之光、藝術之光,當然也是哲學之光。真正的小說家是用良知寫作的,他們不會掩蓋任何心靈的感知,他們要做的就是將真理揭示出來,哪怕是這真理讓你心驚肉跳也決不妥協!
博爾赫斯藉助他的人物奎因說:“我不屬於藝術,我屬於藝術史。”我也藉助於赫伯特?奎因的話說:“我不屬於靈魂,我屬於靈魂史。我不屬於創作,我屬於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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