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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秘魯代表葛爾西耶抵津之前,李鴻章反覆籌思,擬定了談判方針.他向總理衙門表示,要"恪承指示,內外一意堅拒 ","據理斥駁",決不"稍涉游移".
10月24日李鴻章開始與葛爾西耶會談.談判中,
李鴻章頂住各種壓力,堅決捍衛華工利益,雙方爭執很長時間,終於在1874年6月26日簽訂了保護
華工的《中秘查辦華工專條》和《中秘友好通商條約》.
查辦華工專條規定:中國派員前往秘魯查辦華工狀況;華工在秘魯享受寄寓該國外國僑民一切利益;華工受僱主虐待,可向地方官員及高等法院控告;秘魯政府負有保護華工和督促僱主履行同華工簽訂的合同的責任,合同期滿應出資遣送華工回國.通商條約規定:
中秘兩國互派使節;兩國居民在對方國內享有同等利益和權利,兩國人民可以自由往來居住.1875年
8月7日,中秘條約在天津正式互換,歷時約兩年的中秘訂約談判和互換,表明了李鴻章堅持原則,據理力爭,為防止西方殖民強盜擄掠、虐待華工做出了力所能及的努力.
就在中秘換約前半年,因馬嘉理案而引發了持續一年的中英交涉.如果說在中秘訂約談判和換約中,李鴻章是"執意抗爭"的,那麼在中英交涉中,李鴻章就是"委曲求全"了.
從19世紀60年代起,英國幾次派"探險隊"
從緬甸進入我國雲南,進行侵略活動.1875年,
英國又派一支大型武裝"遠征隊"侵入雲南.英國駐華使館特地派翻譯官馬嘉理去雲南帶路.當遠征隊進入雲南省騰越廳的景頗人聚居處時,與當地人衝突,馬嘉理被景頗人殺死.這就是馬嘉理案.英國據此向清政府進行要挾,以下旗絕交相威嚇.清政府得知馬嘉理被殺後,十分詫異,急忙指令雲貴總督岑毓英迅速查辦,隨後又陸續派湖廣總督李瀚章和前總理衙門大臣薛煥前往查辦.對於馬嘉理案件的處理,李鴻章始終主張"委曲求全 ",和平了結,避免戰爭.他這種主張仍不外乎基於"理"和"勢"的考慮.187
6年9月23日,李鴻章與英國簽訂了著名的《煙臺條約》.條約規定:中國償銀20萬兩給英國, 主要內容是:英國得派員至雲南調查,準備商訂雲南和緬甸之間的邊界及通商章程;英人可經甘肅、青海、四川等地進入西藏,轉赴印度,也可由印度進入西藏;開放宜昌、蕪湖、溫州、北海為通商口岸;英國可派員"觀審"中國各地涉及英人生命財產的案件,租界免收洋貨厘金;洋貨運入內地,不論中外商人都只納子口稅一次,全免各項內地稅.這些規定擴大了英國在華的通商特權,進一步破壞了中國的司法權,並為英國向中國雲南、西藏擴張侵略勢力提供了有利條件.
英國沒有動用武力,就取得了繼《南京條約》、《天津條約》之後的又一批特權.李鴻章抱著"其曲在我"的態度,基本上滿足了英國提出的無理要求.
(四)與巴西訂閱《和好通商條約》
1881年,李鴻章代表清政府,與巴西訂立了
基本平等的《和好通商條約》.
(五)主張"海防"
19世紀60年代,中亞浩罕國的阿古柏入侵新
疆,成立"哲德沙爾"國.俄、英先後拉攏阿古柏,乘機入侵新疆.在此前後,美、日先後侵犯台灣,造成東南沿海的一時緊張.面對這種邊疆危機局面,清政府內部展開"塞防"與"邊防"的辯論,李鴻章認為海防重要,他主張從新疆撤兵,集中力量保護東南沿海.李鴻章的洋務企業和軍事力量,都在東南.因此,他的這個主張,實際上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勢力.
左宗棠反對李鴻章的主張,他認為,海防重要,但塞防也很重要.若失新疆,則沙俄可得寸進尺,進入內蒙,然後長驅直入,威逼京師,因此,必須出兵新疆.
不久,左宗棠奉命率師西征,平定了阿古柏匪幫.
(六)中法簽訂《中法新約》
1883年,法國侵略越南,旨在以越南為跳板,
侵略中國.李鴻章擔心事態擴大,於1884年 5月,在天津與法國代表簽訂了《中法簡明條款》, 承認法國對越南的"保護權".此後,法國毫無收斂. 18
84年6月,法軍進犯越南諒山,七月法艦駛進福建馬尾軍港,八月法艦又犯基隆.在這一觸即發的戰爭形勢下,清政府中展開辯論.辯論中,李鴻章扮演了畏敵投降的角色.他強調中國兵力虛弱,武器落後,不可開戰,縱然一時勝利,也會導致全盤失敗.因此,要保持"和好大局 ",千萬不要惹惱了強大的法國.
左宗棠、張之洞等人主張開戰,並指責李鴻章畏敵保位,要求清政府換一個有能力的人來統籌全局.清政府最後同意宣戰,但同時讓李鴻章設法與法國周旋,並乞求英國調停.就在這時,法國突然襲擊馬尾軍港.
福建船政大臣何如璋和會辦海疆大臣張佩綸,因是李鴻章親信而受其影響頗深,同樣寄希望於和談,毫無戰爭準備,使得馬尾水師傾刻間全軍覆沒.福建前線軍事敗北的消息傳到北京以後,清政府不得不於1884年8月26日下達對法宣戰的命令.清廷下詔宣
戰之後,李鴻章雖無法改變朝廷的決策,但他仍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謀求與法國人和談.1884年1
0月初正當中法兩軍進行激戰之際,李鴻章卻暗地與法國領事林椿和粵海關稅務司德璀琳密謀和議.1885年3月下旬,中國軍隊連續取得了諒山大捷和臨洮大捷,戰爭主動權掌握在中國手裡.這一大捷,使法國茹費理內閣因在軍事上的失敗而引發更大政治危機宣告倒台.這時, 李鴻章感到非常高興, 決定竭力儘快促成和談. 4月1日, 他致電總理衙門說:
10月24日李鴻章開始與葛爾西耶會談.談判中,
李鴻章頂住各種壓力,堅決捍衛華工利益,雙方爭執很長時間,終於在1874年6月26日簽訂了保護
華工的《中秘查辦華工專條》和《中秘友好通商條約》.
查辦華工專條規定:中國派員前往秘魯查辦華工狀況;華工在秘魯享受寄寓該國外國僑民一切利益;華工受僱主虐待,可向地方官員及高等法院控告;秘魯政府負有保護華工和督促僱主履行同華工簽訂的合同的責任,合同期滿應出資遣送華工回國.通商條約規定:
中秘兩國互派使節;兩國居民在對方國內享有同等利益和權利,兩國人民可以自由往來居住.1875年
8月7日,中秘條約在天津正式互換,歷時約兩年的中秘訂約談判和互換,表明了李鴻章堅持原則,據理力爭,為防止西方殖民強盜擄掠、虐待華工做出了力所能及的努力.
就在中秘換約前半年,因馬嘉理案而引發了持續一年的中英交涉.如果說在中秘訂約談判和換約中,李鴻章是"執意抗爭"的,那麼在中英交涉中,李鴻章就是"委曲求全"了.
從19世紀60年代起,英國幾次派"探險隊"
從緬甸進入我國雲南,進行侵略活動.1875年,
英國又派一支大型武裝"遠征隊"侵入雲南.英國駐華使館特地派翻譯官馬嘉理去雲南帶路.當遠征隊進入雲南省騰越廳的景頗人聚居處時,與當地人衝突,馬嘉理被景頗人殺死.這就是馬嘉理案.英國據此向清政府進行要挾,以下旗絕交相威嚇.清政府得知馬嘉理被殺後,十分詫異,急忙指令雲貴總督岑毓英迅速查辦,隨後又陸續派湖廣總督李瀚章和前總理衙門大臣薛煥前往查辦.對於馬嘉理案件的處理,李鴻章始終主張"委曲求全 ",和平了結,避免戰爭.他這種主張仍不外乎基於"理"和"勢"的考慮.187
6年9月23日,李鴻章與英國簽訂了著名的《煙臺條約》.條約規定:中國償銀20萬兩給英國, 主要內容是:英國得派員至雲南調查,準備商訂雲南和緬甸之間的邊界及通商章程;英人可經甘肅、青海、四川等地進入西藏,轉赴印度,也可由印度進入西藏;開放宜昌、蕪湖、溫州、北海為通商口岸;英國可派員"觀審"中國各地涉及英人生命財產的案件,租界免收洋貨厘金;洋貨運入內地,不論中外商人都只納子口稅一次,全免各項內地稅.這些規定擴大了英國在華的通商特權,進一步破壞了中國的司法權,並為英國向中國雲南、西藏擴張侵略勢力提供了有利條件.
英國沒有動用武力,就取得了繼《南京條約》、《天津條約》之後的又一批特權.李鴻章抱著"其曲在我"的態度,基本上滿足了英國提出的無理要求.
(四)與巴西訂閱《和好通商條約》
1881年,李鴻章代表清政府,與巴西訂立了
基本平等的《和好通商條約》.
(五)主張"海防"
19世紀60年代,中亞浩罕國的阿古柏入侵新
疆,成立"哲德沙爾"國.俄、英先後拉攏阿古柏,乘機入侵新疆.在此前後,美、日先後侵犯台灣,造成東南沿海的一時緊張.面對這種邊疆危機局面,清政府內部展開"塞防"與"邊防"的辯論,李鴻章認為海防重要,他主張從新疆撤兵,集中力量保護東南沿海.李鴻章的洋務企業和軍事力量,都在東南.因此,他的這個主張,實際上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勢力.
左宗棠反對李鴻章的主張,他認為,海防重要,但塞防也很重要.若失新疆,則沙俄可得寸進尺,進入內蒙,然後長驅直入,威逼京師,因此,必須出兵新疆.
不久,左宗棠奉命率師西征,平定了阿古柏匪幫.
(六)中法簽訂《中法新約》
1883年,法國侵略越南,旨在以越南為跳板,
侵略中國.李鴻章擔心事態擴大,於1884年 5月,在天津與法國代表簽訂了《中法簡明條款》, 承認法國對越南的"保護權".此後,法國毫無收斂. 18
84年6月,法軍進犯越南諒山,七月法艦駛進福建馬尾軍港,八月法艦又犯基隆.在這一觸即發的戰爭形勢下,清政府中展開辯論.辯論中,李鴻章扮演了畏敵投降的角色.他強調中國兵力虛弱,武器落後,不可開戰,縱然一時勝利,也會導致全盤失敗.因此,要保持"和好大局 ",千萬不要惹惱了強大的法國.
左宗棠、張之洞等人主張開戰,並指責李鴻章畏敵保位,要求清政府換一個有能力的人來統籌全局.清政府最後同意宣戰,但同時讓李鴻章設法與法國周旋,並乞求英國調停.就在這時,法國突然襲擊馬尾軍港.
福建船政大臣何如璋和會辦海疆大臣張佩綸,因是李鴻章親信而受其影響頗深,同樣寄希望於和談,毫無戰爭準備,使得馬尾水師傾刻間全軍覆沒.福建前線軍事敗北的消息傳到北京以後,清政府不得不於1884年8月26日下達對法宣戰的命令.清廷下詔宣
戰之後,李鴻章雖無法改變朝廷的決策,但他仍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謀求與法國人和談.1884年1
0月初正當中法兩軍進行激戰之際,李鴻章卻暗地與法國領事林椿和粵海關稅務司德璀琳密謀和議.1885年3月下旬,中國軍隊連續取得了諒山大捷和臨洮大捷,戰爭主動權掌握在中國手裡.這一大捷,使法國茹費理內閣因在軍事上的失敗而引發更大政治危機宣告倒台.這時, 李鴻章感到非常高興, 決定竭力儘快促成和談. 4月1日, 他致電總理衙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