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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冬日還說要大棚,仔細控制溫度,現今正好是夏日,連溫度都不必控制,直接用稻草捂一捂,澆足水便可令香菇生長。
荀飛光與沈歌一對視便知曉他在想什麼,“你想把香菇獻上去?”
“嗯,反正也不是多要緊的東西,給陛下那邊也無妨,若是能活人性命,那便功德無量了。”沈歌對上荀飛光的眼睛,“荀哥,我們獻罷?我們跟陛下雖不大對付,但到底是大燕人,總不能對同胞見死不救。”
荀飛光沒反對,“既然如此,我們在獻上去的同時也派人去兩府教授種植香菇的法子。”
確定要將這方子獻上去之前,沈歌先將菌絲找出來再種一遍,確定這些菌絲可正常種植。
果然,十日不到,第一茬蘑菇已可以吃,沈歌令人全割了給清凌衛將士加餐。
在種蘑菇的同時,沈歌又想到一物,帶著手下學生試驗起來。
韶信來看他時還有些不大相信,“菜不種土裡,擱水中就能活?”
“不完全是水,裡頭還有別的東西。”沈歌對韶信解釋道:“土壤本就不是菜生長的必要事物,有土菜固然會長得更好,但無土菜也不是不能活。”
韶信不大相信地翻看沈歌的傑作,滿臉都是驚奇之色。
沈歌種的這茬菜也是試驗品,他現今種的乃是一種名喚綠苔的青菜,這菜的模樣有點類似他前世見到的生菜,都是大大脆脆的一顆,水分很足,生吃也無礙。但它比生菜好的是它吃起來有些甜,嘗著倒像是水果。
沈歌以前令人種過這種菜,不過種得不多,這種菜比較吃肥,不太好打理。
現今他要實驗無土栽培,第一個想起來的便是這種菜。
說是無土,其實也不全是水。
沈歌種的時候挖了一條溝,裡面引了水,只有一頭與池塘連接起來,另一頭則是泥土。
這個試驗地沈歌也未挑選什麼肥沃的地方,只是選了自家府里。
淺淺的一條溝,清水中摻了米水,水上蓋著一層薄薄的稻草,綠苔菜的種子育好後就撒在上頭。
結果出乎沈歌預料,綠苔菜比他想像中的還要長得好,不過十五日,這些菜便長得比荀飛光的拳頭還大,青青嫩嫩,幾乎沒有被蟲子啃咬過。
去年沈歌在土裡種時,這些菜被蟲子吃得菜葉滿是蟲眼,人吃的時候幾乎只能撿蟲子吃剩的菜梗。
長好的菜沈歌摘下來,讓廚房炒了,味道與沈歌平日吃的也無甚區別。
“種在水裡可行,蟲子少光顧的同時,這菜長起來要比種在土裡少用半個月。”沈歌道,“荀哥,你將這個方子連著蘑菇一道獻給朝廷罷,雖頂不了大用,但好歹能應應急。”
荀飛光應下,當即快馬加鞭,著人帶著種子與種植方法趕去京都。
荀飛光與皇家角力歸與皇家角力,蒼生有難,他義不容辭。
半月過去後,皇帝終於收到荀飛光送來的東西。
他看完信件後,當即召來善種的太監,令太監將荀飛光送來的兩樣東西拿去種。
太監面上不敢說話,不過心裡也疑,這點東西,一個是拿木屑種,一個是用水種,條件一個比一個奇怪,也不知最終會種出什麼東西。
他起疑歸起疑,最終還是老老實實地找荀飛光的方法去種,結果令他愕然,不成想這兩種方法還真能種出東西,種出來的東西賣相還非常不錯,看著很喜人。
皇帝看過之後,沉吟良久,最終令人收了送去御膳房。
宮人不敢大意,做出來的食物先遣兩小太監嘗過,待一個時辰不見毒發後,方敢將食物呈上來給皇帝。
皇帝看著面前的兩盤菜,舉起玉筷夾起來,兩樣都嘗過之後,問身邊的大太監,“這兩樣菜種出來都只用了十五日。”
大太監臉上掛著謹小慎微的笑,“奴才們不敢瞞陛下,這兩樣菜確實只用十五日便種出來了,老奴親自看著它長起來,果真一天一個樣。”
“這菜吃起來跟平日吃的倒無甚差別,傳種菜的人來。”
種菜的太監很快被押來,皇帝那雙銳利的眼睛看著他,問,“這些菜都用荀卿的菜種種的?”
“回陛下,是。”
“你可有另找菜種按這個法子再種一遍?”
第101章 種菜
得到肯定的答覆, 皇帝盯著那太監, “詳細說來。”
種菜的太監趴在地上, 聲音微微發抖,“這些菜都按著荀大人送的菜種種, 方法亦半點未更改。菜田裡原本沒有水渠,奴才帶著人親自挖好水渠, 用稻草鋪好,又舀上洗米水摻著種上, 確實能種。”
“可有用其他種子再種一種?”
太監冷汗順著臉頰流下, 他以額觸地,“回陛下, 暫未。”
皇帝揮揮手, “退下罷。”他旁邊的大太監馬上使個眼色,種菜太監站起來, 躬身低頭倒退著往門外走。
皇帝放下筷子, 面上現出沉吟之色,他對身旁的大太監道:“傳張華清來。”
大太監趕忙安排, 很快, 常駐守在外的侍衛頭子走進來,跪地朝皇帝行大禮。
“這些東西都出自沈歌之手?”皇上點點桌上放著的奏摺。
那本奏摺正由張華清呈上,他一見便明白,忙恭聲應道:“是,根據我們的消息,此事正由沈歌弄出。”
“除此之外, 南關可有其餘異動?”
“並無,沈歌仍開著他那古怪的學院,平日裡也多帶著手下學生去種東西。他聽說河東與河上兩府後開始搗鼓這些種子,不到一月,荀大人便已將這些種子呈上來。”
皇帝眯眯眼,“沈歌他幼時喪母,少年喪父,有個亦師亦父的夫子?”
“回陛下,正是,他那夫子的親子名喚吳時予,與沈歌乃同年進士。”
“現今吳時予在何處?”皇帝覷一下張清華的臉色,也不強求他答,“罷了,你先退下。”
待張清華走後,皇帝對身旁的大太監說道:“傳朕口諭,無論吳予時現今在何處,都要將他調入京都來。工部侍郎乃沈歌之舅,將用水種出來的菜賜他一份。”
“是。”
這種事情不必勞煩大太監,自有別的太監去跑腿。
皇帝說完之後又道:“沈歌能想出這法子也要厚賞,他既不想做官,那便賞他一品誥命,外加絹五十匹,珠一斛,玉璧五雙。”
皇帝金口玉言,他這般一說,沈歌的身份便定下來,他日後只能以荀飛光夫人身份出現,哪怕要做官,也無甚前途。
大太監見皇帝並不現喜怒的臉色,心頭凜然,躬身領命而去。
沈歌在水裡種菜的法子在小範圍內掀起一股風潮,京都最先盛行起來,許多人家為趕潮流,都愛用水缸水盆等在家裡養幾盆菜,尤其是那些院子極小或沒院子的人家,更喜在窗台養上一盆蔥或一盆蒜,隨吃隨割,既裝飾屋子,又實惠。
河東與河上兩府亦收到了這法子。
荀飛光與沈歌一對視便知曉他在想什麼,“你想把香菇獻上去?”
“嗯,反正也不是多要緊的東西,給陛下那邊也無妨,若是能活人性命,那便功德無量了。”沈歌對上荀飛光的眼睛,“荀哥,我們獻罷?我們跟陛下雖不大對付,但到底是大燕人,總不能對同胞見死不救。”
荀飛光沒反對,“既然如此,我們在獻上去的同時也派人去兩府教授種植香菇的法子。”
確定要將這方子獻上去之前,沈歌先將菌絲找出來再種一遍,確定這些菌絲可正常種植。
果然,十日不到,第一茬蘑菇已可以吃,沈歌令人全割了給清凌衛將士加餐。
在種蘑菇的同時,沈歌又想到一物,帶著手下學生試驗起來。
韶信來看他時還有些不大相信,“菜不種土裡,擱水中就能活?”
“不完全是水,裡頭還有別的東西。”沈歌對韶信解釋道:“土壤本就不是菜生長的必要事物,有土菜固然會長得更好,但無土菜也不是不能活。”
韶信不大相信地翻看沈歌的傑作,滿臉都是驚奇之色。
沈歌種的這茬菜也是試驗品,他現今種的乃是一種名喚綠苔的青菜,這菜的模樣有點類似他前世見到的生菜,都是大大脆脆的一顆,水分很足,生吃也無礙。但它比生菜好的是它吃起來有些甜,嘗著倒像是水果。
沈歌以前令人種過這種菜,不過種得不多,這種菜比較吃肥,不太好打理。
現今他要實驗無土栽培,第一個想起來的便是這種菜。
說是無土,其實也不全是水。
沈歌種的時候挖了一條溝,裡面引了水,只有一頭與池塘連接起來,另一頭則是泥土。
這個試驗地沈歌也未挑選什麼肥沃的地方,只是選了自家府里。
淺淺的一條溝,清水中摻了米水,水上蓋著一層薄薄的稻草,綠苔菜的種子育好後就撒在上頭。
結果出乎沈歌預料,綠苔菜比他想像中的還要長得好,不過十五日,這些菜便長得比荀飛光的拳頭還大,青青嫩嫩,幾乎沒有被蟲子啃咬過。
去年沈歌在土裡種時,這些菜被蟲子吃得菜葉滿是蟲眼,人吃的時候幾乎只能撿蟲子吃剩的菜梗。
長好的菜沈歌摘下來,讓廚房炒了,味道與沈歌平日吃的也無甚區別。
“種在水裡可行,蟲子少光顧的同時,這菜長起來要比種在土裡少用半個月。”沈歌道,“荀哥,你將這個方子連著蘑菇一道獻給朝廷罷,雖頂不了大用,但好歹能應應急。”
荀飛光應下,當即快馬加鞭,著人帶著種子與種植方法趕去京都。
荀飛光與皇家角力歸與皇家角力,蒼生有難,他義不容辭。
半月過去後,皇帝終於收到荀飛光送來的東西。
他看完信件後,當即召來善種的太監,令太監將荀飛光送來的兩樣東西拿去種。
太監面上不敢說話,不過心裡也疑,這點東西,一個是拿木屑種,一個是用水種,條件一個比一個奇怪,也不知最終會種出什麼東西。
他起疑歸起疑,最終還是老老實實地找荀飛光的方法去種,結果令他愕然,不成想這兩種方法還真能種出東西,種出來的東西賣相還非常不錯,看著很喜人。
皇帝看過之後,沉吟良久,最終令人收了送去御膳房。
宮人不敢大意,做出來的食物先遣兩小太監嘗過,待一個時辰不見毒發後,方敢將食物呈上來給皇帝。
皇帝看著面前的兩盤菜,舉起玉筷夾起來,兩樣都嘗過之後,問身邊的大太監,“這兩樣菜種出來都只用了十五日。”
大太監臉上掛著謹小慎微的笑,“奴才們不敢瞞陛下,這兩樣菜確實只用十五日便種出來了,老奴親自看著它長起來,果真一天一個樣。”
“這菜吃起來跟平日吃的倒無甚差別,傳種菜的人來。”
種菜的太監很快被押來,皇帝那雙銳利的眼睛看著他,問,“這些菜都用荀卿的菜種種的?”
“回陛下,是。”
“你可有另找菜種按這個法子再種一遍?”
第101章 種菜
得到肯定的答覆, 皇帝盯著那太監, “詳細說來。”
種菜的太監趴在地上, 聲音微微發抖,“這些菜都按著荀大人送的菜種種, 方法亦半點未更改。菜田裡原本沒有水渠,奴才帶著人親自挖好水渠, 用稻草鋪好,又舀上洗米水摻著種上, 確實能種。”
“可有用其他種子再種一種?”
太監冷汗順著臉頰流下, 他以額觸地,“回陛下, 暫未。”
皇帝揮揮手, “退下罷。”他旁邊的大太監馬上使個眼色,種菜太監站起來, 躬身低頭倒退著往門外走。
皇帝放下筷子, 面上現出沉吟之色,他對身旁的大太監道:“傳張華清來。”
大太監趕忙安排, 很快, 常駐守在外的侍衛頭子走進來,跪地朝皇帝行大禮。
“這些東西都出自沈歌之手?”皇上點點桌上放著的奏摺。
那本奏摺正由張華清呈上,他一見便明白,忙恭聲應道:“是,根據我們的消息,此事正由沈歌弄出。”
“除此之外, 南關可有其餘異動?”
“並無,沈歌仍開著他那古怪的學院,平日裡也多帶著手下學生去種東西。他聽說河東與河上兩府後開始搗鼓這些種子,不到一月,荀大人便已將這些種子呈上來。”
皇帝眯眯眼,“沈歌他幼時喪母,少年喪父,有個亦師亦父的夫子?”
“回陛下,正是,他那夫子的親子名喚吳時予,與沈歌乃同年進士。”
“現今吳時予在何處?”皇帝覷一下張清華的臉色,也不強求他答,“罷了,你先退下。”
待張清華走後,皇帝對身旁的大太監說道:“傳朕口諭,無論吳予時現今在何處,都要將他調入京都來。工部侍郎乃沈歌之舅,將用水種出來的菜賜他一份。”
“是。”
這種事情不必勞煩大太監,自有別的太監去跑腿。
皇帝說完之後又道:“沈歌能想出這法子也要厚賞,他既不想做官,那便賞他一品誥命,外加絹五十匹,珠一斛,玉璧五雙。”
皇帝金口玉言,他這般一說,沈歌的身份便定下來,他日後只能以荀飛光夫人身份出現,哪怕要做官,也無甚前途。
大太監見皇帝並不現喜怒的臉色,心頭凜然,躬身領命而去。
沈歌在水裡種菜的法子在小範圍內掀起一股風潮,京都最先盛行起來,許多人家為趕潮流,都愛用水缸水盆等在家裡養幾盆菜,尤其是那些院子極小或沒院子的人家,更喜在窗台養上一盆蔥或一盆蒜,隨吃隨割,既裝飾屋子,又實惠。
河東與河上兩府亦收到了這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