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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大富他們激動異常,每日都忙得熱火朝天,干其他活的兵丁們見了,心中憋著一股氣,非要干出一番名堂來,讓上頭也表揚他們一下。

  營地里的懶怠一掃而空,連百里宜與韶信都不由暗中感慨,沈歌搞後勤確實是一把好手。

  磚燒得差不多,沈歌依據地形畫了地圖,重新設計軍營中的房屋。

  “別的不說,護營河總要,待開荒告一段落,我們先將護營河挖出來。”沈歌把地圖給荀飛光他們看,“新營地把將軍府包含進去,不靠山,護營河邊上建瞭望塔,每日著人放哨。”

  “這段河與上面的源江連在一起,兩端設柵欄,今冬看能不能挖好,明春我們放些小魚苗進去,剛好順便養養魚。”

  沈歌早便計劃好,有這麼一條河在,不僅能防護營地,引水灌溉也方便,好處極多。

  反正他這裡什麼都不多,就是青壯多,挖挑河出來也不是什麼難事,一個百夫長帶人負責一段,估計十日八日就能挖完。

  第77章 摸魚

  這日一大早, 沈歌裹著被子睡得正熟, 忽然覺得呼吸不大通暢。

  他下意識地張開嘴呼吸, 迷迷糊糊中聽見一聲輕笑,不多時, 嘴巴被一溫潤物所蓋住。

  口鼻被堵住,沈歌呼吸不了, 被迫睜開眼一瞧,只見一張放大了的臉驀然出現在眼前, 那雙黝黑的眼睛裡還帶著點笑意。

  “唔, 唔唔!”沈歌滿眼濕潤,瞪著荀飛光, 伸手去推身上這具精壯的身軀。雪白的寢衣在掙動之間全散了開來, 露出裡頭光滑白皙的肌膚。

  荀飛光的眸色陡然變深,捏著沈歌鼻子的手放開, 手探上去, 將沈歌細長的手腕抓住,按在頭頂上, 他的下腹一下便繃得十分難受。

  沈歌還未完全清醒過來, 下意識地掙扎,肩頸處繃著乾淨利落的線條,純男性的,帶著優美的弧度。他眼角有些紅,瘦削精緻的臉上嘴唇豐潤得與花瓣一般,還帶著盈盈一點水光。

  “唔, 荀哥。”沈歌在他唇邊輕聲道。他意識已完全回籠,伸手抱住荀飛光的肩膀,上半身抬起,去親上首人的唇。

  荀飛光叫沈歌時乃卯時,太陽仍未升起來,天邊唯有一抹淡白,兩人真正起身時卻已到辰初,太陽升得老高。

  荀飛光令親兵章梧儔去灶房燒水,章梧儔與董小伍兩人提著水過來,沈歌還躺在床上未起。

  “先洗澡。”荀飛光低聲問:“無礙罷?”

  沈歌瞄到他臉上有層薄紅,對上目光,荀飛光仿佛受驚一般,飛快將目光轉開。

  沈歌撓撓他的手心,“不想動。”

  荀飛光便沉默地抱著人去洗澡。

  沈歌慵懶地躺在水中,問:“荀哥,你十六歲時在作甚?”

  “打仗,喝酒,千里追擊北蠻。”

  短短几個字,幾乎能概括荀飛光的前半生。

  遇上沈歌時,荀飛光雖還打仗,還喝酒,還追擊,但早已有克制,平常看著像書生像儒士,卻不像將士。

  沈歌陡然升起一股心酸,他伸手握住荀飛光的手腕。

  荀飛光不解地抬眸看他,“嗯?”

  沈歌忽然不想問荀飛光這些年來的經歷,他知曉少年時的荀飛光必抱著“雖千萬人,吾往矣”的俠氣,一股豪氣盪心間,義薄雲天。

  他是英雄,真正風裡來雨里去,護一方平安的大將。

  然而這些年,他卻一步步退卻,退得退無可退,最終隱居在坤究縣沈家村小小的一座山上。曾守得固若金湯的北部邊界因他的放手,再一次被北蠻的鐵蹄破開。守城的將士不願在無望中飽受磋磨,最終心灰意冷地外調,將城池交給一個個酒囊飯袋手中。

  人間最是悲情駐,英雄氣短,美人遲暮。

  沈歌喉頭仿佛有東西哽著,他別開臉,帶著一絲掩飾的壞笑問:“荀哥,你以前喝過花酒未?”

  荀飛光耳尖紅了,他幫沈歌洗完澡,草草用衣服將他裹起來,抱至床上,抿嘴不答。

  沈歌輕笑一聲,“我估計也未喝過。”

  荀飛光板著臉,“前事我已忘,怎知自個有無喝過花酒?倒是你,難不成你喝過,要與荀哥炫耀一下?”

  沈歌打死也不敢打翻這個醋罈子,強辯道:“怎麼會?我十七歲便認識你,哪來的時機去喝花酒?對了,荀哥,你一大早過來叫我作甚?”

  “北山那頭有口野山塘,前兩日我打獵時看了一下,裡頭魚不少,你可要跟我去捉魚?”

  “去,今日我正好有空,我們現在便出發罷?”

  “時間已晚,下午再去。”

  下午再去也好,沈歌正好能將營中之事交代一番,今日休沐,按理而言不必去縣衙,不過還得請師爺盯著些,有事儘早派人來報。

  百里宜過來時帶了廚子,沈歌他們這段日子倒不用特地跑過去與將士一起用伙頭兵們大鍋做出來的食物,日子一下便過得精細許多,每日還能有糕吃。

  中午,廚子特地做了一桌香辣可口的飯菜上來,深得沈歌心意。

  廚子笑道:“也不全是我的手藝,這都是老爺獵的食材,灶房那頭特地挑好的送過來,做出來才這樣新鮮。”

  沈歌一瞧,此番菜餚用的材料多半是荀飛光親手獵的獵物,不由感嘆:“荀哥你若多去打幾趟獵,我們連菜都不必買了。”

  荀飛光面上藏著些得意,他薄唇微勾,“附近猛獸多,怕傷人,打獵一能鍛鍊騎射功夫,二則清一清猛獸,一舉兩得。”

  有荀飛光及他手下的將士在,附近的大型野獸早被打光,別說來傷人,就是聞著人味,猛獸也得轉頭就跑。

  沈歌親眼見過一群肥滾滾的暴躁野豬,看到穿甲的清凌衛後毫不猶豫地轉頭撒蹄子便跑,可見荀飛光他們的可怕程度。即使這般,那群野豬也沒能逃出生天,一行十一頭,連大到小,連公帶母,全被清凌衛端下。

  圓滾滾的野豬崽子被生捉住時連點傷都沒有,就這麼被硬生生按在地上,那藤條捆起來往前拖,清凌衛的彪悍可見一斑。

  捉到野豬的當日,清凌衛上下加餐,大塊大塊的野豬肉放足醬料去燜,又鮮又香,香味能飄出十里地去。

  野豬渾身上下最寶貴的便是這豬胃,擁有健脾養胃之功效。新來的廚子特地去伙頭兵那頭要了兩個豬胃,處理好呈上來,爽口異常,饒是沈歌不愛這些,都多吃了半碗飯。

  清凌衛中,絕大部分將士都未成婚,最大的愛好便是漫山遍野去找吃的,聽聞要去野山塘捕魚,好幾個百夫長蹭到荀飛光跟前來,“老爺,我帶盆去給您打下手!”

  “我也去。說不得水裡還有水蛇,水未放干之前可不敢叫二爺下水。”

  相處這麼久,這幫大老爺們早學會察言觀色,知曉怎麼說最令荀飛光動然。

  果然,荀飛光手一揮,“來五六個人,帶上傢伙,下午跟著去!”

  荀飛光一放話,幾個百夫長喜氣洋洋地應聲。

  下午時,足足來了七個人,加上沈歌與荀飛光,近十人騎著馬帶著盆,浩浩蕩蕩地望山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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