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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事?」

  「好事!但凡走火入魔之後還能醒過來的人,一般都有大成就。所謂不瘋魔不成活就是這個道理。」

  卓姬點點頭認同平叟的判斷,雲琅能為了卓氏如此殫精竭慮,這讓她心頭大慰。

  「他院子裡的侍女粗陋不堪,明日換兩個精明伶俐的過來。」

  平叟苦笑道:「他可能不同意。」

  「這是為何?你們男子不是都喜歡美麗妖嬈一些的女子嗎?」

  平叟繼續苦笑著搖頭道:「這傢伙不同,他是一個看起來桀騖不馴實際上非常重情的一個人,不論是一個物件,還是一個人,只要在他跟前久了,他就不願意撒手。丑庸雖然笨拙醜陋,卻是他用慣了的人,大女調換丑庸,恐怕他第一個就不同意。且隨他心意吧,至少,過了這段時間,您再施以籠絡手段也不遲。」

  丑庸干別的不成,倒是熬的一手好粥,尤其是小米粥,金黃金黃的,一碗下去,什麼脾氣都沒了。

  文人的思想,可以燦爛瑰麗,可以天馬行空,甚至可以信口開河,也可以別出蹊徑,可以腦洞大開,更可以空中樓閣。

  唯有格物一道,是一個蓋房子的過程,必須要先從地基開始,然後築牆,然後蓋屋頂,那一步錯了,房子就蓋不成。

  收拾心情想明白這個道理之後,雲琅的心情就好了很多,喝了一碗粥之後,就把毯子往身上一蓋,萬事明日再說。

  早上起來以後,他就鑽進了冶鐵作坊,昨晚燒化的鐵料,已經變成了鐵水,雲琅不顧工匠們的哀求,硬是往鐵水裡添加磨碎的鐵礦石,一邊添加,還一邊要工匠們攪拌……

  老工匠痛哭流涕,眼看著一爐就要成功的鐵料被雲琅弄得亂七八糟,指著雲琅怒吼道:「敗家子,老夫要去主人那裡稟告!」

  穿著厚厚隔熱衣服的雲琅回頭瞅瞅老工頭皺眉道:「你就不能等會?」

  老工頭可能剛剛哭過,現在精神非常的飽滿,獰笑一聲就離開了工棚。

  雲琅微微一笑,搖著頭對其餘工匠道:「加把勁,中午我請大家吃肉。如果事情成了,從明日起,給你們發工錢,梁翁就算了,他不稀罕,也就不發了。」

  工匠們一聽這話,即便是不信雲琅的話,手底下的動作也變得更快,更有力了一些。

  匠奴對主家來說就是跟牛馬是一樣的東西,只要給口吃的,就可以被主家往死里使喚。

  現在猛地聽到有人準備給他們發工錢,不論怎麼想,都不妨礙他們的身體對自由跟尊嚴的渴望。

  老工頭梁翁就是沒弄明白這個道理,認為只要拼命為主家考慮了,主家也一定會考慮他們的。

  他已經活了五十多歲,也失望了五十多年,到如今,他依舊希望……

  後世的辦公室政治用在梁翁的頭上有些大材小用。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雲琅卻恨不起來,覺得如果連一個卑微的老頭子都要恨,他在這個時代恐怕就只剩下造反一條路了。

  梁翁當然是沒資格見到卓姬的,他能見到的人只有卓蒙,而卓蒙在知道了這件事情之後,也沒資格找雲琅的麻煩,只能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訴平叟。

  至於平叟的態度則非常的奇怪,罵了卓蒙一句多管閒事,就繼續抱著茶罐子研究他的新式飲茶法……然後羞怒交加的卓蒙就狠狠地抽了梁翁一鞭子……

  一道鞭痕從梁翁的額頭一直延伸到下巴上,隆起的部位皮開肉綻,鮮血淋漓,低洼的地方也有青色的鞭痕。

  雲琅第一次炒鋼自然是失敗了。

  這並不妨礙他邀請那些工匠喝酒吃肉。

  孤獨的梁翁站在遠處,伸長了脖子向這邊看,他發現,工匠們果然是在吃肉。

  撈了最大一根肉骨頭啃的雲琅沒工夫說話,只是用空閒的那隻手指指梁翁,立刻就有梁翁的徒子徒孫們裝了一大碗肉給梁翁送過去。

  匠奴們挨鞭子簡直再正常不過了,梁翁雖然很痛,卻被一鞭子打醒了,雲琅的事情不是他一個匠奴工頭所能參與的。

  一頭二三十斤重的瘦豬,那裡經得起十幾個想吃肉想的快瘋魔的人吃。

  雲琅想去撈第二碗的時候,大瓦罐里已經連湯汁都沒有了。

  丟下飯碗,雲琅拍拍手道:「這幾天就這麼幹,不斷地往裡面撒礦粉,不斷地攪拌,在攪拌的過程中還要主意爐火,不能減弱火力,一定要用硬火,大火,大風。只要達到我的要求了,我就再殺一頭兩百斤的肥豬請你們吃,帶回家給婆娘娃吃也行,最重要的,你們每人將會分到五百個錢。五百個屬於你們自己的錢……」

  梁翁頂著爛糟糟的一張臉,不知道該不該再相信這個敗家子一次。

  其餘的工匠已經歡聲雷動。

  從今天下午剛吃這一頓肉來看,這個少年良家子還是很有信譽的。

  他們不像梁翁想的那麼遠,只要有口肉吃,有人為廢料擔當,那個答應給他們肉吃的人怎麼說,他們就怎麼幹。

  卓姬的臉色陰晴不定,雲琅連續六天窩在鐵器作坊,沒幹別的,就是在一爐爐的浪費鐵料……至今,堆在外面的廢料已經足足有一千斤。

  平叟放下手裡的茶葉塊子,笑著對卓姬道:「大女的養氣功夫漸長啊,老夫以為大女最多能夠忍耐三天,沒想到六天下來,你不但沒去找雲琅,反而找到老夫頭上,呵呵,在這麼下去,即便是你父親也不是你的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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