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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盞從許安安的眼裡,看到了燒灼的妒火。

  而許安安從朱盞的目光里看到了不甘和憤怒。

  十五歲,最是要面子的年齡,剛剛她們說的話,讓她感覺沒有面子,她不以自己的貧窮為恥辱,卻也受不了別人以此來羞恥自己,羞辱她的夢想。

  朱盞突然放輕鬆了語氣,隨意道:“不是想知道,跟沈昂打球,是什麼感覺?”

  不等許安安回答,她湊近了她,在她的耳畔意味深長地說:“沈昂特別溫柔哦。”

  她又挨個掃周圍女生一眼,沉著調子:“但是,只對我一個人。”

  女生們愣住了,沈昂能跟“溫柔”這倆字搭上邊,簡直顛覆她們的認知。

  可是聯想到沈昂每天給她做體能訓練,打球的時候,倆人有說有笑的模樣,的確是前所未見。

  他只對她一個人,溫柔。

  許安安柳眉倒豎,雖然極力壓抑,不過看得出來,她氣憤又嫉妒。

  不患寡而患不均,都是迷妹粉絲,他卻只對她一個人好。

  朱盞不客氣地錯開了許安安,走出門去,通體舒暢。

  然而,不遠處的轉角邊,沈昂雙肩包單背,倚著牆,側頭看向她離開的背影,眉心擰了起來。

  “沈昂特別溫柔哦!”

  “但是只對我一個人。”

  他抬頭望向疏影橫斜的窗外,心裡仿佛是溜進了夏天的最後一陣風。

  -

  夕陽暮沉,夜色鋪天蓋地席捲而來。

  華燈初上的商業步行街,沈昂手揣在兜里,漫不經心地走在前面,溫崇跟在後面。

  “蟲子。”

  “嗯?”

  “你覺得我溫柔嗎?”

  溫崇眨巴眼睛,正要仰天大笑三聲,沈昂立刻反悔,對他打了個響指:“算了,記憶清除。”

  真是噁心的問題,他自己都受不了。

  溫崇看著路燈下他寂寞蕭條的背影,艱難地咽口唾沫。

  雖然溫柔這個形容詞,跟過去的那個王八蛋沈昂還真的是八竿子打不著一起去,但是在他問出這句話的瞬間,他的眼神,還真的有了那麼點溫柔的感覺。

  神了。

  “聽說三葉糙上新款運動跑鞋,看看去?”溫崇追上了沈昂。

  “隨便。”

  他似乎有心事,神情恍惚。

  轉過一個街角,倆人走進了三葉糙門店,溫崇拿著新款鞋試柔韌度。

  “這雙怎麼樣?”他揚起鞋子問沈昂。

  沈昂流連一排排的衣裝前,漫不經心地“嗯”了聲。

  太敷衍了吧!

  溫崇放下鞋子,走到沈昂邊上,說道:“你逛的是女裝區啊!”

  沈昂又極其不走心地“嗯”了一聲,拎起一件女式的白色運動服,前後看了看,在自己身前比了比,似不大滿意,放了回去。

  他認認真真逛女裝的模樣,看得溫崇眼睫毛都要掉下來了!

  “昂神,你…”

  沈昂又順手抓起一個粉色的鴨舌帽戴在自己的腦袋上,站在鏡子前左看右看,扭頭問溫崇:“怎麼樣?”

  溫崇頗為悲壯地點頭:“好看,像個小公主。”

  沈昂終於嶄露一絲難得笑意,看著鏡子裡戴帽子的自己,目光柔情似水:“真的?”

  “嗯!”

  最後沈昂買了那頂粉色鴨舌帽,心滿意足地走出了店門,溫崇緊盯著他的背影。

  鬼上身!

  女鬼上身,一定是!

  “去訓練室?”沈昂回頭問他。

  “啊,突然想起,我媽媽叫我回家吃飯了!我先走了!”溫崇抓起書包落荒而逃。

  “不是才吃了嗎?”沈昂站在街頭,莫名其妙。

  一個人踩著月光和自己的影子,在街頭百無聊賴晃蕩了半個小時,終於還是決定回家。

  沈昂的家住在南城東的湖畔別墅,大大的花園洋房面朝湖面,依山傍水,小區的環境清幽雅致,湖風陣陣。

  他推開門,恰逢一家人熱熱鬧鬧地吃晚飯。

  沈昂一進門,對面飯廳里一家三口同時抬起頭來。

  他的父親沈毅,年輕的繼母喬熙珠和小學四年級的弟弟沈揚。

  “回來了?”沈毅語調生硬又嚴肅。

  “嗯。”

  繼母喬熙珠立刻殷勤地要去給沈昂拿碗添飯:“餓了吧!一塊兒來吃飯。”

  “你讓他自己去,又不是沒手腳。”

  沈毅一見沈昂就沒好臉色,還在為他從省隊退出的事情生氣,好多天了。

  “吃過了。”沈昂神情淡漠,從茶几下面拿出索尼psp,躺在沙發上玩遊戲。

  “混帳東西。”沈毅沒好氣地罵道:“不吃飯就去練球!別在這兒礙眼!”

  “彆氣。”喬熙珠柔聲道:“他訓練一天了,回來休息休息。”

  沈昂瞥了飯廳一眼,委實感覺他們更像是一家人,而自己不過是個外人,與這個家其樂融融的氣氛實在格格不入,所以他才不怎麼願意回來。

  “揚揚上了四年級,學習能跟得上?”沈毅問自己的小兒子。

  “可以的。”喬熙珠滿臉驕傲:“昨天開家長會,老師還當眾表揚他作文寫得好呢。”

  “哦?”沈毅驚訝地看向沈揚:“揚揚作文寫的什麼?”

  沈揚是個白白糯糯的小糰子,眉清目秀,絲毫沒有繼承沈毅輪廓的粗獷,倒是跟喬熙珠的秀氣一脈相承。

  “快去把作文拿過來給你爸念念!”喬熙珠催促他。

  沈揚興奮地小跑上樓,拿了作文本下來,對沈毅朗聲念道:“《我最崇敬的人》。”

  沈揚聲音軟軟的,柔柔的,普通話也很標準:“我最崇敬的人,是我的哥哥沈昂,他的桌球打遍天下無敵手!特別厲害,我以後也想成為像哥哥一樣的人!”

  沈昂抖了抖雞皮疙瘩,加大了遊戲的音量。

  沈毅冷哼了一聲:“你哥沒出息,甭學他!”

  喬熙珠立刻推了推沈揚:“誰讓你念這篇?你得滿分的那篇作文,不是寫的《我最喜歡的小動物》,把那篇念給爸爸聽。”

  沈揚又翻了翻作文本,朗聲念道:“我最喜歡的小動物,名叫呆呆,是家裡的金毛狗,它特別溫順,從來不咬人,它最喜歡的人是哥哥,因為哥哥特別厲害,桌球打得特別好,啊!我真想成為像哥哥那樣的人,將來打桌球,成為世界冠軍……”

  沈毅臉色更難看,沒好氣地說道:“你哥在這樣鬼混下去,別說世界冠軍,大學都不一定能考上。”

  喬熙珠戳了戳沈揚的腦袋:“算了,吃飯吧。”

  沈揚放下作業本,繼續扒飯,拿一雙機靈的眼珠子,偷偷地望向客廳,茶几上只有一個小小的遊戲板,孤孤單單,早已經不見了沈昂的身影。

  他的心裡突然空落落,不是為爸爸不願意聽他的作文,而是因為…

  他好像又惹哥哥不開心了。

  第9章 飛沙走石

  夜色寒涼如水,一勾冷月,若隱若現地浮在雲端。

  沈昂的心情非常不美麗,他在庭院的木質地板上,對著一堵牆練習拍球,砰砰鏘鏘,寂寥地迴響在濃郁夜色中。

  大金毛呆呆就坐在他的身邊,腦袋隨著白色的桌球的移動,有節奏地望過來,又看過去,

  一個不小心,球滾到了金毛的身邊,它瞅向沈昂,拿前掌踩了踩球,伸嘴就要叼。

  “呆呆。”沈昂頗有威嚴地喚它一聲。金毛立刻將嘴收回去,同時大掌將球一推,球立即滾到了沈昂腳邊。

  “乖。”他夸一句,撿起球繼續練習。

  “這個家,也就只有你,笨得要死還喜歡我。”他漫不經心喃了聲。

  呆呆察覺到沈昂語氣的變化,立刻走過來,用腦袋去拱沈昂的腳,求撫摸。

  沈昂踢開拖鞋,用柔軟的腳掌踩了踩呆呆的腦袋,算是愛撫。

  又打了幾拍子,頓覺索然無味,他收起球拍回房間,躺床上望天花板發呆。

  心煩意亂。

  當初去省隊,有一半的原因是為了逃離這個家,逃離老爸的管束。

  從小他就知道,自己沒有媽媽,媽媽在生他的時候,因為突發的羊水栓塞,去世了,很多年以後,家裡又來了一位女主人,沒多久,有了個小弟弟。

  爸爸讓他打桌球的願望近乎偏執,從小對他嚴格訓練,似乎一定要把他培養成世界級冠軍。

  沈昂叛逆,沒少跟老爸吵架,也沒少擲過拍子,但每次,都被他重新撿了起來。

  他起身走到一堵牆的架子邊,木質的架子擺滿了他這些年拿過的獎盃獎牌,大大小小,參差錯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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