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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惡毒,又那麼完美。

  這女人,看上去毫無軟肋。

  沒有感情,沒有慾念,連基本的人性好像都沒有。

  哪怕把刀架到她父母脖子上,估計她也只會懶洋洋地打個哈欠,埋怨綁匪打擾她睡覺。

  這樣的丘姰,真的會心甘情願嫁進花家嗎?

  無所謂。

  她不願意也得願意。

  我立刻開始籌備婚禮事宜,大到場地,小到喜帖,每一處都是我親手選定,親手設計。

  認真,妥帖,用心。

  我親愛的新娘,只需穿上婚紗,漂漂亮亮、開開心心地嫁進花家。

  因為,我們的婚禮那天,是她的漫長人生中,最後一個開心的日子了。

  待到新婚之夜,我會關上門,洗乾淨手,在她白皙嬌嫩的皮膚上,開出最絢爛的煙花。

  如果她肯乖乖聽話,或許,我會在打完她之後,像個溫柔丈夫一樣,擦去她眼角的淚,親自給她的傷口上藥。

  當丘姰看到我親手設計的喜帖,我以為,她真的被感動了。

  那是我放下仇怨,壓下暴戾,調動著當初與秋秋相愛的記憶,將所有耐心、柔情、精力都傾注在上面,通宵數日設計出來的邀請函。

  邀請她成為我的新娘,邀請她回顧我們青澀的初戀。

  雖然那只是一場騙局,可她也實實在在地付出了三年的陪伴,在那些成百上千的謊言裡。

  只要有一句曾經出自過她的真心,只要有一句就好,我就一定能打動她。

  先打動她的心,再去打她的人。

  布下浪漫體貼的陷阱,誘惑獵物主動跳進來。

  然而,我美麗的未婚妻,我與眾不同的未婚妻,我不可一世的未婚妻,在看完喜帖後,伸出手,輕飄飄地,毫不猶豫地,將我推下了樓梯。

  哈?

  為什麼?

  哪怕心臟隨時有可能停止運轉,我也要拼死轉動脖頸,望向站在樓上的丘姰。

  我想問問她,到底為什麼?

  她今天穿了件苔蘚綠的禮服裙,像個山野里的精靈。

  精靈的表情告訴我,她是在怪我寫錯了新娘的名字。

  她看上去,似乎,完全不認識秋這個名字。

  她忘了。

  這個讓我痛徹心扉的名字,這個令我愛恨交織的名字,這個刻入我骨髓的名字,被她,忘得一乾二淨。

  她竟然。

  她竟敢。

  她——

  一丁點,都沒有在乎過我。

  宿敵,未婚夫,網戀對象,青梅竹馬,無論哪個身份,都沒有被她放在眼裡過。

  原來,我和那些被她折磨摧殘過的人一樣,只是微不足道的螻蟻。

  滔天的恨意,從我斷裂的骨頭裡蔓延開來。

  花冬,你必須恨她。

  賭上生命,賭上靈魂,賭上一切去恨她。

  哪怕被打入地獄,也要爬過荊棘,回到人間,掐住她的脖子,咬斷她的舌頭,吸吮她的血液。

  這股恨意,不是因為被她從樓梯推了下去。不是因為劇烈的抽搐與疼痛,不是因為即將陷入漫長的昏迷。

  而是——

  恨她耍了你。恨她騙了你。

  恨她戲弄完你之後,卻不在乎你。

  丘姰。丘姰。

  迷離中,我的記憶回到了很小很小的時候。

  小到,我們還不會思考,不會走路,不會講話。

  還不會說出那些刻薄的話,做出那些惡毒的事。

  那時,我們被關在一個又大又空的房間裡,我跪坐在地上,拼命拍打著緊閉的大門,哭了很久,很久。

  當我意識到無論怎麼哭父母都不會出現時,終於停止掙扎,轉過身,看向那個同樣被父母拋下的小女孩。

  她坐在牆角,雙手抱著膝蓋,一動也不動。

  我慢慢爬過去,伸手拉了拉她的衣角。

  女孩的目光落在我臉上,帶著嫌棄、鬱悶、不耐煩,伸出手,動作粗魯地用衣袖抹去我眼角的淚。

  我坐到她身旁,小心翼翼地,歪頭靠向她的肩膀。

  她沒有推開我。

  兩個小小的,無助的,不知父母為何拋下自己的幼童,互相依偎著,等待大門的開啟。

  那時,我以為她會是我唯一的同伴。

  我以為,她會是我此生最重要的人。

  腦袋上流出的血,慢慢凝固成黏稠的血泊。

  停留在我視網膜上的最後畫面,是丘姰的臉。

  一張絢爛如畫的笑臉。

  真傻啊。

  我竟然以為,你會有一點在乎我的。

  第13章 乖寶寶1

  其實,對於和花冬的生活,我是有過期待的。

  畢竟我也是人,也是個浪漫純情愛幻想的小女孩。

  床邊那個籠子,就是我抱著期待,特意命人打造出來的。

  清晨,新娘在柔軟的床鋪上醒來,新郎在金色的籠子裡醒來,窗簾緩緩打開,我們在陽光下對視,柔情蜜意在彼此的眼神中流轉纏綿,共同開啟美好的一天。

  我俊美的新郎,會蜷縮起他挺拔的身軀,乖順地,日日夜夜住在我賜予的籠子裡。

  我會給他換上漂亮的衣裳,餵他吃下美味的食物。在他聽話時獎勵他,在他不聽話時……

  不可以哦,不聽話會被殺掉的。

  可惜,親愛的花大公子,應該是萬萬不肯鑽籠子的。

  以他的性子,非但不會乖乖聽話,還會直接掀翻籠子。

  我的一番情意,終究是錯付了。

  所以,花冬,淘汰。

  我見過莊詠管教小弟的樣子,一個眼神,就把高大健壯的肌肉男治得服服帖帖,跪在她面前馬首是瞻。

  那些男人,對她是發自肺腑的膜拜與臣服。

  真羨慕啊。

  我也好想擁有聽話的狗。

  程漸和霍壬倒是挺聽話的。

  可他們膽子太小了,動不動就在我面前嚇到尿褲子,一點素質都沒有,令人火大。

  好笑。

  怕什麼呢,我又不是女鬼。

  托兩位學長的福,那段時間我的生活過得無比充實,連皮膚都更加光滑水潤了,好心情是真的可以滋養身體。

  然而,我還沒怎麼玩夠,他們就瘋了。

  沒勁。

  心理素質那麼差,還當什麼人渣?

  之後,我陷入了漫長的無聊。

  那些圍繞在我身邊的富二代公子哥,表面上捧著我,順著我,可歸根結底,大家都是同一個圈層的人,平時怎麼嬉笑打鬧都行。

  一旦我真的開口命令他們跪下來,試圖把項圈戴到對方脖子上,他們只會覺得我瘋了。

  掃興得很。

  老老實實當狗不好嗎?

  男人這種生物,從基因、體力、脾性上來看,本就是最適合為奴為仆的,天生牛馬,天生耐打。

  削掉他們的稜角,閹割他們的自尊,祛除粗劣的天性,只有被馴服為乖巧奴隸後,他們身上才會顯現出一點魅力。

  比起和男人談戀愛,還是擁有一個真心臣服於自己的男奴更幸福。

  一個漂亮的、乾乾淨淨的、純白無瑕的奴隸。

  一個永遠不會反抗我、惹怒我、背棄我的奴隸。

  一個無論我怎麼凶他、打他,都會乖乖趴在我腳邊的奴隸。

  不是被我強取豪奪,也不是被我威逼利誘,而是心甘情願地,無怨無悔地,從肉身到靈魂,徹底歸順於我這個主人。

  不可以有一丁點忤逆。

  此時,這個叫檀輕的少年正四肢伏地,溫順地依偎在我腳邊。

  和我幻想中的那個畫面相差無幾。

  可惜,他的乖巧、溫順、服從,不過是我花錢定製的而已,沒有任何真心可言。

  收下檀輕後,我先是給他安排了全身體檢,確認他健康乾淨,一切指標正常,接著派人去查了他的身世,親媽走了,親爹爛賭,一天打無數份工,連高中都沒念過,才剛成年,就註定要當一輩子窮鬼。

  猜也知道,他之所以這麼覥著臉要當我的奴隸,就是為了幫他那個廢物親爹還賭債。

  好一個孝順的蠢貨。

  不知道他撐多久會瘋呢?

  假如,玩完他之後,我一分錢不給就把他踹掉,他還會像現在這樣繼續假裝溫順下去嗎?

  會不會惱羞成怒之下跟我拼命?

  好期待哦。

  我半躺在沙發上,抬腳踩住檀輕的腦袋,他配合地垂下頭,身子趴得更低了些,以便我踩得更輕鬆。

  一個聽話的人肉墊腳凳。

  檀輕。玉瘦檀輕。

  「輕輕。」我笑著喚他。

  「嗯?」

  檀輕還沒意識我是在叫他的名字,一臉迷惘地望向我。

  我挑起他的下巴:「以後我就這麼稱呼你,怎麼樣?」

  檀輕臉頰微紅,呼吸若有似無地落在我的皮膚上,細聲道:「謝謝。」

  我縮了一下,蹙起眉:「好癢。」<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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