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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邸雲峰並不太理解,後來他才明白,學習是高曉晴每天唯一在乎的事,只要能安然完成這個任務,其他一切困難她都不在乎。
可是,這樣一個人,怎麼會發生這種事?按照時間來算,1997年夏天她應該參加中考的,1998年夏天她應該讀高一下學期,剛剛十七歲,按照詐騙犯說的,她應該在那個賣淫窩點待了一陣子了,她把學習當成唯一的出路,怎麼沒去上學?
另外,這個消息揭示了刺激高凡越獄的正是高曉晴這件事。高凡跟高曉晴是什麼關係,怎麼聽說這件事之後的反應那麼大?連九天都不願意等就越獄,連自己的下半生都不考慮就瘋狂殺人?
驅車前往公安局的路上,邸雲峰問陳情採訪的過程中高凡有沒有提起過高曉晴,陳情說一點都沒提到,聊到家裡狀況時,高凡只說自己在叔叔家長大,她之前了解到高遠達去世了,告訴了高凡,高凡只難受了一下便恢復平靜。
顯然,陳情是在猜測高曉晴是高凡的家人。的確,如果不是至親至愛之人不會有人這麼不顧一切。可如果是直系親屬,為什麼戶口本上連信息都沒有呢?之前跟馮桂琴和趙三腳打聽高凡的情況,他們也都沒提到高曉晴?
陳情悲傷地說:「現在我可以確定,高凡心裡深深藏匿的那個東西就是高曉晴,那是他全部的寄託。當時我們聊到探監的問題,高凡說自己不准許任何人來看他,因為刑期結束之前他都是罪人,他不會以罪人的身份見喜歡他的人,等刑滿釋放他再乾乾淨淨去找他們。現在想起來,他指的很可能就是高曉晴一個人。」說著,陳情眼眶濕了。
別人都沒有見過高凡,所以不能對陳情的感情感同身受,就像所有人都不認識高曉晴,無法體會邸雲峰此刻的窒息。
邸雲峰大腦一片混亂,他想起上學時那些小混混兒竟然都那麼害怕高曉晴,只聽見這個名字就逃之夭夭,想起大魔王高凡毆打小胖子正是在他們早戀的消息傳出來不久,顯而易見,高凡一直在保護著高曉晴,任何敢傷害高曉晴的人,都是他的敵人。相應的,孩子們排斥高曉晴也很可能因為高凡。
高曉晴應該不在鎮子裡了,否則他在清河鎮工作這麼久不可能一點消息都沒聽說。那她現在在哪?高凡見過她了嗎?高凡殺死曾經的四個好朋友,唾棄那個「同盟」,肯定是因為他們都跟高曉晴的遭遇有關係,是他們合謀把高曉晴騙到南方的嗎?可從這幾個人的為人來看,不像是能做出這種喪心病狂的事啊!
這他媽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怎麼事情突然變成了這樣?邸雲峰百思不得其解。
消息已經先一步傳到文局長耳朵里,文局長認為高凡要麼已經見過了高曉晴,要麼是準備復仇之後去見她,總之這個高曉晴是關鍵人物,所以在全城搜捕的前提下,他責成專案組即刻對高曉晴展開調查,摸清她和高凡的關係及她所在的位置,一旦發現馬上控制。
第23章 七年前的失蹤案
調查過程比想像的容易很多,趙三腳就知道高曉晴是高凡的妹妹,親妹妹。
那時候計劃生育還不是很嚴,很多人家都有兩個孩子,高凡是老大,因為他天生那副模樣,怕他活不長,所以第二年他媽就生下了高曉晴,他們父母死後,兄妹倆一起寄養在高遠達家。
馮桂琴對高曉晴比對高凡還苛刻,飯都吃不飽,偶爾家裡買一塊肉,馮桂琴就醃成鹹肉偷偷藏起來給親兒子高義吃,有一次藏肉的地點被高凡發現,偷出來一塊給高曉晴,被馮桂琴發現,當時高凡沒在家,高曉晴就說是自己偷的,一雙手都被馮桂琴抽腫了。
兄妹倆從來沒穿過新衣服,都是校服,還是高年級學生不要的舊校服被高遠達要回來,給他們穿,有時候別人家也會給他們家一些舊衣物,稍微好一些的都被馮桂琴留下來,那些破得穿不了的給高曉晴。
高曉晴是女孩,心裡也喜歡美,有一次在路邊摘了一朵野花插在頭髮上,回家後被馮桂琴罵是狐狸精。這還是趙三腳知道的事,不知道的可能更多。
小學畢業高凡好像輟學了,在鎮子裡的狗肉館幫忙,後來聽說學校有孩子欺負高曉晴,高凡又回去上學,所以跟高曉晴一個年級。
至於之前調查高凡時為啥沒有提起高曉晴,趙三腳隱約記得自己說過是兩個孩子,但是記不太清楚了,反正不是故意隱瞞。
關於高曉晴沒有出現在高凡家戶口信息上的事,趙三腳說自己不太清楚,可能是家大人沒給上戶口,或者人口普查時給弄丟了,村子裡還有幾個孩子是這種情況,補辦要花很多錢,就都擱置著。
一起寄人籬下的親妹妹,這就很好理解了。高凡從小遭遇的各種磨難高曉晴肯定也都遭遇過,作為哥哥,他產生了強大的保護欲,在學校當著小霸王,保護著妹妹,不讓她被欺負。
他性格陰險,籠絡一幫小弟,人人畏懼,卻沒有找過每天跟高曉晴朝夕相處的邸雲峰的麻煩,甚至還暗中幫邸雲峰解決了被勒索的事,證明他願意看到有人跟高曉晴一起學習,他支持高曉晴學習,自然也希望妹妹能夠通過學習改變命運。
他入獄之後不讓高曉晴去探監,怕自己殺人犯的身份影響到妹妹,估計是希望妹妹專心完成學業長大成人,他在監獄中憧憬的就是這個,所以在偶然聽說自己的妹妹沒有上學而是遭遇了那種慘無人道的事後便急不可耐地跑了出來。
雖然只是簡要了解這些事情,專案組的所有警察還是一下子感受到了超越常人的兄妹之情。
然而,了解高曉晴跟高凡的關係雖然沒費吹灰之力,想要通過高曉晴抓住高凡並不是那麼容易,因為趙三腳明確記得,高曉晴在1997年冬天失蹤了,至今下落不明,從那以後鎮子裡再沒人見高曉晴回去過,包括詐騙犯說的1998年夏天。
他們帶著懷疑回到派出所,翻出1997年的檔案。檔案顯示,1997年冬天高遠達到派出所報警,說自己的侄女高曉晴放寒假沒回家,他托人到學校去打聽,學校說以為高曉晴還在家休學,那學期根本沒有返校,警察初步了解情況屬實,進行了調查。
的確是失蹤了,且1997年失蹤,符合被拐騙賣淫的事實,可1998年回來之後高曉晴又去哪了?怎麼可能沒人看見?
攀天星提出質疑,趙三腳說肯定沒人見高曉晴回來過,因為村子裡有規矩,不管是誰家丟了雞鴨鵝狗或者什麼東西都記錄在案,日後如果有村民發現交到村委會有拾金不昧的獎勵,高曉晴那麼個大活人,村委會肯定更重視,當年警察放棄調查把高曉晴列為失蹤人口時他就給全村下了令,日後不管什麼時候從什麼渠道得到高曉晴的消息都立即報告村里,根據消息的價值有五十到三千塊錢不等的獎金,能找到高曉晴的,獎勵五千,如果村民在村子裡看見高曉晴,那相當於撿錢,不會有人不留意。
佟小雨忽然說:「我知道了!就是因為所有人都不知道高曉晴又去哪裡了,所以高凡才去找自己曾經的好朋友黑皮。他去的時候是赤手空拳去的,沒想到要殺人,但他在黑皮那裡聽說了自己不願意聽見的事,所以用黑皮的武器大開殺戒,他一再逃脫,就是想找到自己的妹妹,見她一面!現在他還在找她。」
很合理的推測,既然高凡和警方一樣也在找高曉晴,意味著高凡也在破案,都是破案,雙方掌握的線索肯定有重疊,順著線索查下去沒準兒會相遇,李榮富遂決定從七年前的失蹤案查起。
他們繼續研究檔案,搜集信息,大概還原出高曉晴失蹤案件的來龍去脈。
1997年6月份,高曉晴以清河中學第一名、全市第三名的好成績考入縣重點高中。
之後不久,高遠達跟馮桂琴因為要不要供高曉晴讀高中發生爭執,協議離婚。
高義和家裡全部的積蓄大概兩萬塊歸馮桂琴,馮桂琴帶高義回了娘家,家裡的房子歸高遠達,高遠達養育高曉晴。
再之後,高曉晴陪同高遠達到縣中心醫院做了癌症手術,整個暑假高曉晴都在照顧高遠達,先是在醫院,後來回了家,街坊鄰居很可憐叔侄倆,經常伸出援手,能確定高曉晴的生活並無異常。
這裡有很多街坊鄰居反應,高遠達跟馮桂琴離婚的原因並不僅僅是高曉晴。
早在五月末,高遠達就發現自己得了癌症,因為不想拖累妻子和孩子,放棄治療,一直瞞著家裡,剛好那陣馮桂琴鬧得凶,他乾脆就借著由頭跟馮桂琴離婚了。
他選擇留下房子是因為他始終覺得這房子應該是大哥的,所以想在自己死後把房子留給高曉晴。
鄰居們都說馮桂琴是個沒良心的人,後來知道高遠達做癌症手術也沒回來看望過一次,高義也沒有。
暑假之後,高遠達生活還是不能自理,高曉晴向學校申請休學一個月,當時趙三腳以村委會的名義提供了一些證明材料,都有據可查。
國慶節假期之後,高遠達終於可以照顧自己,立刻要求高曉晴去上學,高曉晴也沒再堅持,收拾好行李,被高遠達送上通往縣城的小客車,臨別時高曉晴摟著叔叔讓他好好活著,她可以勤工儉學賺到學費,他什麼都不用擔心,她抽空就回來看他。<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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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個消息揭示了刺激高凡越獄的正是高曉晴這件事。高凡跟高曉晴是什麼關係,怎麼聽說這件事之後的反應那麼大?連九天都不願意等就越獄,連自己的下半生都不考慮就瘋狂殺人?
驅車前往公安局的路上,邸雲峰問陳情採訪的過程中高凡有沒有提起過高曉晴,陳情說一點都沒提到,聊到家裡狀況時,高凡只說自己在叔叔家長大,她之前了解到高遠達去世了,告訴了高凡,高凡只難受了一下便恢復平靜。
顯然,陳情是在猜測高曉晴是高凡的家人。的確,如果不是至親至愛之人不會有人這麼不顧一切。可如果是直系親屬,為什麼戶口本上連信息都沒有呢?之前跟馮桂琴和趙三腳打聽高凡的情況,他們也都沒提到高曉晴?
陳情悲傷地說:「現在我可以確定,高凡心裡深深藏匿的那個東西就是高曉晴,那是他全部的寄託。當時我們聊到探監的問題,高凡說自己不准許任何人來看他,因為刑期結束之前他都是罪人,他不會以罪人的身份見喜歡他的人,等刑滿釋放他再乾乾淨淨去找他們。現在想起來,他指的很可能就是高曉晴一個人。」說著,陳情眼眶濕了。
別人都沒有見過高凡,所以不能對陳情的感情感同身受,就像所有人都不認識高曉晴,無法體會邸雲峰此刻的窒息。
邸雲峰大腦一片混亂,他想起上學時那些小混混兒竟然都那麼害怕高曉晴,只聽見這個名字就逃之夭夭,想起大魔王高凡毆打小胖子正是在他們早戀的消息傳出來不久,顯而易見,高凡一直在保護著高曉晴,任何敢傷害高曉晴的人,都是他的敵人。相應的,孩子們排斥高曉晴也很可能因為高凡。
高曉晴應該不在鎮子裡了,否則他在清河鎮工作這麼久不可能一點消息都沒聽說。那她現在在哪?高凡見過她了嗎?高凡殺死曾經的四個好朋友,唾棄那個「同盟」,肯定是因為他們都跟高曉晴的遭遇有關係,是他們合謀把高曉晴騙到南方的嗎?可從這幾個人的為人來看,不像是能做出這種喪心病狂的事啊!
這他媽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怎麼事情突然變成了這樣?邸雲峰百思不得其解。
消息已經先一步傳到文局長耳朵里,文局長認為高凡要麼已經見過了高曉晴,要麼是準備復仇之後去見她,總之這個高曉晴是關鍵人物,所以在全城搜捕的前提下,他責成專案組即刻對高曉晴展開調查,摸清她和高凡的關係及她所在的位置,一旦發現馬上控制。
第23章 七年前的失蹤案
調查過程比想像的容易很多,趙三腳就知道高曉晴是高凡的妹妹,親妹妹。
那時候計劃生育還不是很嚴,很多人家都有兩個孩子,高凡是老大,因為他天生那副模樣,怕他活不長,所以第二年他媽就生下了高曉晴,他們父母死後,兄妹倆一起寄養在高遠達家。
馮桂琴對高曉晴比對高凡還苛刻,飯都吃不飽,偶爾家裡買一塊肉,馮桂琴就醃成鹹肉偷偷藏起來給親兒子高義吃,有一次藏肉的地點被高凡發現,偷出來一塊給高曉晴,被馮桂琴發現,當時高凡沒在家,高曉晴就說是自己偷的,一雙手都被馮桂琴抽腫了。
兄妹倆從來沒穿過新衣服,都是校服,還是高年級學生不要的舊校服被高遠達要回來,給他們穿,有時候別人家也會給他們家一些舊衣物,稍微好一些的都被馮桂琴留下來,那些破得穿不了的給高曉晴。
高曉晴是女孩,心裡也喜歡美,有一次在路邊摘了一朵野花插在頭髮上,回家後被馮桂琴罵是狐狸精。這還是趙三腳知道的事,不知道的可能更多。
小學畢業高凡好像輟學了,在鎮子裡的狗肉館幫忙,後來聽說學校有孩子欺負高曉晴,高凡又回去上學,所以跟高曉晴一個年級。
至於之前調查高凡時為啥沒有提起高曉晴,趙三腳隱約記得自己說過是兩個孩子,但是記不太清楚了,反正不是故意隱瞞。
關於高曉晴沒有出現在高凡家戶口信息上的事,趙三腳說自己不太清楚,可能是家大人沒給上戶口,或者人口普查時給弄丟了,村子裡還有幾個孩子是這種情況,補辦要花很多錢,就都擱置著。
一起寄人籬下的親妹妹,這就很好理解了。高凡從小遭遇的各種磨難高曉晴肯定也都遭遇過,作為哥哥,他產生了強大的保護欲,在學校當著小霸王,保護著妹妹,不讓她被欺負。
他性格陰險,籠絡一幫小弟,人人畏懼,卻沒有找過每天跟高曉晴朝夕相處的邸雲峰的麻煩,甚至還暗中幫邸雲峰解決了被勒索的事,證明他願意看到有人跟高曉晴一起學習,他支持高曉晴學習,自然也希望妹妹能夠通過學習改變命運。
他入獄之後不讓高曉晴去探監,怕自己殺人犯的身份影響到妹妹,估計是希望妹妹專心完成學業長大成人,他在監獄中憧憬的就是這個,所以在偶然聽說自己的妹妹沒有上學而是遭遇了那種慘無人道的事後便急不可耐地跑了出來。
雖然只是簡要了解這些事情,專案組的所有警察還是一下子感受到了超越常人的兄妹之情。
然而,了解高曉晴跟高凡的關係雖然沒費吹灰之力,想要通過高曉晴抓住高凡並不是那麼容易,因為趙三腳明確記得,高曉晴在1997年冬天失蹤了,至今下落不明,從那以後鎮子裡再沒人見高曉晴回去過,包括詐騙犯說的1998年夏天。
他們帶著懷疑回到派出所,翻出1997年的檔案。檔案顯示,1997年冬天高遠達到派出所報警,說自己的侄女高曉晴放寒假沒回家,他托人到學校去打聽,學校說以為高曉晴還在家休學,那學期根本沒有返校,警察初步了解情況屬實,進行了調查。
的確是失蹤了,且1997年失蹤,符合被拐騙賣淫的事實,可1998年回來之後高曉晴又去哪了?怎麼可能沒人看見?
攀天星提出質疑,趙三腳說肯定沒人見高曉晴回來過,因為村子裡有規矩,不管是誰家丟了雞鴨鵝狗或者什麼東西都記錄在案,日後如果有村民發現交到村委會有拾金不昧的獎勵,高曉晴那麼個大活人,村委會肯定更重視,當年警察放棄調查把高曉晴列為失蹤人口時他就給全村下了令,日後不管什麼時候從什麼渠道得到高曉晴的消息都立即報告村里,根據消息的價值有五十到三千塊錢不等的獎金,能找到高曉晴的,獎勵五千,如果村民在村子裡看見高曉晴,那相當於撿錢,不會有人不留意。
佟小雨忽然說:「我知道了!就是因為所有人都不知道高曉晴又去哪裡了,所以高凡才去找自己曾經的好朋友黑皮。他去的時候是赤手空拳去的,沒想到要殺人,但他在黑皮那裡聽說了自己不願意聽見的事,所以用黑皮的武器大開殺戒,他一再逃脫,就是想找到自己的妹妹,見她一面!現在他還在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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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繼續研究檔案,搜集信息,大概還原出高曉晴失蹤案件的來龍去脈。
1997年6月份,高曉晴以清河中學第一名、全市第三名的好成績考入縣重點高中。
之後不久,高遠達跟馮桂琴因為要不要供高曉晴讀高中發生爭執,協議離婚。
高義和家裡全部的積蓄大概兩萬塊歸馮桂琴,馮桂琴帶高義回了娘家,家裡的房子歸高遠達,高遠達養育高曉晴。
再之後,高曉晴陪同高遠達到縣中心醫院做了癌症手術,整個暑假高曉晴都在照顧高遠達,先是在醫院,後來回了家,街坊鄰居很可憐叔侄倆,經常伸出援手,能確定高曉晴的生活並無異常。
這裡有很多街坊鄰居反應,高遠達跟馮桂琴離婚的原因並不僅僅是高曉晴。
早在五月末,高遠達就發現自己得了癌症,因為不想拖累妻子和孩子,放棄治療,一直瞞著家裡,剛好那陣馮桂琴鬧得凶,他乾脆就借著由頭跟馮桂琴離婚了。
他選擇留下房子是因為他始終覺得這房子應該是大哥的,所以想在自己死後把房子留給高曉晴。
鄰居們都說馮桂琴是個沒良心的人,後來知道高遠達做癌症手術也沒回來看望過一次,高義也沒有。
暑假之後,高遠達生活還是不能自理,高曉晴向學校申請休學一個月,當時趙三腳以村委會的名義提供了一些證明材料,都有據可查。
國慶節假期之後,高遠達終於可以照顧自己,立刻要求高曉晴去上學,高曉晴也沒再堅持,收拾好行李,被高遠達送上通往縣城的小客車,臨別時高曉晴摟著叔叔讓他好好活著,她可以勤工儉學賺到學費,他什麼都不用擔心,她抽空就回來看他。<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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