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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必要。

  周言「嗯」了下,沒多說什麼,反正不管樓明敘選擇留下還是去海城工作,他都一樣支持。

  樓明敘有些好奇,要是倆人互換身份,同樣的機會交給周言,周言會怎麼選?又或者是薪酬更高,更有前景的工作作為交換呢?

  但這問題關乎到周言對他的感情的濃烈程度,樓明敘想知道,又沒勇氣知道,他的內心始終認為周言並沒有多愛他。

  雖然他們幾乎每天都在一起工作,對彼此的喜好都比較了解,也在一起睡過很多次覺,可周言還是像以前一樣,除了工作需要,從不主動聯絡他。

  周言似乎很享受獨處時間,不對誰產生期待,不需要任何人的陪伴也可以活得很好,感情只占據周言生活的一小部分。

  再往深處想,也許今天把樓明敘換成王明敘,李明敘,結果都一樣,誰在周言心裡都不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就像是加在食物里的調味料。

  樓明敘拿到證書後的第三天便接到一個借貸糾紛案,由於涉及的當事人很多,事情非常複雜,中間跑來跑去取證,沒個消停。

  同時期內的周言也在為鄧澤鑒的案子想盡辦法找證據。

  他去到譚一鳴生前常去的幾家夜店和賭場,想找找看有沒有別的受害人來證明譚一鳴有暴力傾向,卻意外從一個服務生口中得知譚一鳴生前吸過毒。

  周言問她能不能確定,她一臉認真地說:「我收拾房間的時候看到過他正在吸,還問我要不要也來一口,當時把我嚇壞了,我拿著垃圾袋就跑了,後面我就沒見過他了。」

  服務生年紀很輕,才不到二十歲,她描述的吸毒過程,吸毒工具以及吸毒者的狀態都太真實了,不像編的。

  只是現在譚一鳴一死,屍體一燒,想要再定他的罪是不可能的了。

  也許譚德早就清楚兒子五毒俱全,所以才那麼著急忙慌地要將屍體火化,免得讓他這個市長臉上難堪。

  鄧澤鑒的案子警方摸索了好幾個月,中間還申請過調查延期,以至於這個案件移交到檢察院時,已經六月份了。

  鄧澤鑒沒能參加高考,不過開庭日當天,顧清雅已經結束所有科目的考試,作為本案的關鍵證人到庭參與庭審。

  樓明敘也把當天的行程空出來,作為周言的助理一起進入法庭。

  同時到庭的還有譚一鳴的直系親屬,還有一直跟在譚德身邊的助理,但唯獨譚德沒有出現。

  大概是覺得他到不到庭都不影響判決,沒必要讓多餘的人拍到他的行程,引來閒言碎語。

  案子牽扯到顧清雅的隱私,所以沒有公開審理。

  這次庭審的法官是一位青年女性,單眼皮,不過眼睛是杏仁狀的,看著挺大,眼尾微挑,搭配高挺的鼻樑和極低的短馬尾,給人一種清爽幹練,殺伐果斷的感覺。

  她的語速很快卻很清晰,大致匯總了一下案發過程後,詢問鄧澤鑒:「你在捅最後一刀的時候,想過譚一鳴會死嗎?」

  這是判斷鄧澤鑒主觀意圖的關鍵性問題,之前民警在訊問過程中也提過,鄧澤鑒當時的回答是:「我的腦袋空白一片,沒想太多,我當時只想把顧清雅帶出去。」

  此時的鄧澤鑒已經在看守所呆了好幾個月,面容十分憔悴,眼袋厚重,嘴唇發白,乾燥得都起皮了。

  他低頭沉默了一段時間,在法官又問了一遍問題後,他才回答說:「有閃過這個可能,但我的身體先於我的大腦作出了反抗的動作,等我回過神來,意識到他可能會死後,就報120急救了。」

  「好,」法官繼續說,「我看了下材料,你報120的時間距離你和顧清雅離開酒店房間的時間點相差四分多鐘,在這段時間裡,你們在做什麼?為何要等到四分鐘後再報警?」

  鄧澤鑒:「我在猶豫要不要打電話。」

  法官:「所以你是知道的,這通電話撥通的時間,會影響到譚一鳴的死亡結果?」

  鄧澤鑒握緊了拳頭,在一旁的顧清雅一臉擔憂地望著他。

  「對,」鄧澤鑒抬頭看向法官,「我需要一點思考的時間,我也猶豫過要不要救他。」

  法官問完問題後,就輪到公訴人發言了。

  公訴人坐在周言對面,穿著正式,桌上材料很厚一疊,他看起來四十多歲,比法官還要年長許多,多年的職場經驗令他呈現出平靜的姿態,說話從容而緩慢。

  他的訴狀上將警方定的故意殺人罪改為了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根據《刑事訴訟法》,提出的量刑意見是三年以上,五年以下。

  之所以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是因為所有的證據都顯示,譚一鳴的刀被擊落,而且肩膀被凳子砸中,失去攻擊能力,此時的鄧澤鑒仍然堅持捅刺其身上致命的部位,明顯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應當負刑事責任。

  公訴人不疾不徐地說:「鄧澤鑒作為一名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應當預見其行為可能導致譚一鳴的死亡結果,若輕易認定正當防衛,可能助長『以暴制暴』的不良社會風氣。」

  法官輕點了一下頭,似乎認同了他的說法,接著看向周言,示意輪到他發言了。

  材料改了又改,周言已經對內容倒背如流,他抬起頭,目光落在審判席上。

  「我認為在對鄧澤鑒的防衛動作進行定性之前,我們不能忽略掉的一點是,譚一鳴正在對顧清雅實施性侵,且是長達三年之久的長期性侵,根據《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當不法侵害呈持續性、反覆性等特徵時,防衛時間節點可適度前移。」

  「鄧澤鑒闖入時,譚一鳴已經著手實施新的性侵行為,符合緊迫性要件。」

  「其次,譚一鳴率先使用刀具攻擊鄧澤鑒,當事人奪刀反擊屬於制止不法侵害的必要手段,此時特殊防衛權已經被激活,對於致死結果,不承擔刑責。」

  「至於『補刀』臨界點的爭議,根據鄧澤鑒和顧清雅的陳述,譚一鳴倒地後瞳孔睜大,面目驚悚,隨時可能站起來反擊的樣子。警方也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譚一鳴倒地後昏迷不醒,失去行動力,所以我方認為,即使刀被擊落,譚一鳴的威脅也並未消除,他口口聲聲稱『公安局裡面都是自己人』,加劇了鄧澤鑒的恐懼,另外,鄧澤鑒右手手指被砸傷,左臂被劃傷,其反擊能力大大減弱,補刀行為是危急狀態下的應激反應,絕非故意傷害。」

  「譚一鳴長期對顧清雅實施性侵,並持刀威脅,是本案悲劇的根源。」

  「鄧澤鑒作為顧清雅的親密關係人,在看到顧清雅遭遇傷害,產生衝動情緒是在情理之中的,我們都有家人,愛人,試問一下,當看到身邊最重要的人遭遇壓迫與侵害時,誰能保持克制清醒?在生命權受到威脅時,誰又能保持理智?人和機器不一樣的地方就在於,人類會有強烈的情緒波動,也不可能精確地計算出防衛力度,法律不應苛求公民的絕對理性。」

  公訴人張了張嘴巴,又要反駁什麼,周言並沒有給他發言的機會,繼續說道:「還有最後,我想說的是,鄧澤鑒此前和譚一鳴並無任何交集。鄧澤鑒是一位品學兼優,友善開朗的高三生。事發前,他還在班級里和同學討論競賽題,他學習刻苦,備考認真,如果不是出於防衛,出於對顧清雅的保護,他沒有任何理由去傷害別人,自毀前程。」

  「——所以審判長,」周言漆黑髮亮的瞳仁看向審判席,聲音響亮,「鄧澤鑒的行為是對不法侵害的正當反擊,體現了公民的自衛權,如果認定鄧澤鑒有罪,將向社會傳遞一個錯誤的信號:面對暴力侵害,公民只能束手就擒,這顯然與法律的正義精神背道而馳。」

  嗚嗚,我終於把最難的法言法語部分寫完了。

  第54章

  鑑於案件的爭議點過大,需要進一步合議,法官沒有立即作出判決,而是告知大家在兩周後再次開庭宣判結果。

  離開法院時,周言剛好有點餓,和樓明敘一起去馬路對面的小餐館買東西吃。

  街道兩側的綠化帶正在被修剪,樓明敘無意間一瞥,看見一輛黑色轎車正緩緩駛入停車位,那車型十分熟悉,他立即撞了撞周言胳膊。

  「是不是譚一鳴他爸的車?」

  周言歪頭一瞧車牌,果不其然。

  不知是不是又想左右案件判決,所以才會特意跑一趟法院。

  周言走進店裡,要了份雞絲涼麵和一碗綠豆湯,和樓明敘面對面坐著,復盤了一下案子的細節。

  店裡人很少,老闆很快便把麵條端了上來,但周言突然沒了胃口,腦海中浮現譚德找到法官,倆人坐在一起相談甚歡的畫面。

  但今天的法官眉目充滿英氣,看起來並不是那種唯利是圖的人。

  要是譚德威脅她,威脅她的家人呢?

  「怎麼不吃啊?」樓明敘注意到了周言的異常,把自己碗裡的小排夾起來,放到周言的碗裡,「你嘗嘗我這個,這個排骨很好吃,酸酸甜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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