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頁
如同過去十四年裡每次在台下看著他時一樣的欣慰和讚賞。
「現在我懂啦,開開心心是特別特別大的詞彙,要特別特別愛一個人,才會想他永遠開心。」
「開心意味著平安,開心意味著健康,開心意味著沒有苦難,精神富足。」
「開開心心囊括了世界上的所有好事,是對一個人最簡單又奢侈的祝福。」
陳樂酩六歲時,余醉讓他許願開開心心,是因為他那時沒讀過什麼書,不認識幾個字,更沒過過生日,他對生日祝福的所有想像,就只有那貧瘠的四個字。
後來他走南闖北去過許多地方,無數次刀口舔血殊死搏鬥,從大山里打拼出來的孩子搖身一變成了人們口中所謂的上流人士,社會精英,他對弟弟的祝福還是這四個字。
但這四個字代表的不再是貧瘠,而是富足。
開開心心,是他拼儘自己的所有才捧到弟弟面前的,最珍貴的財富。
「叮——」
陳樂酩舉著杯子在哥哥的湯杯上磕了一下,然後從口袋裡拿出一個巴掌大的小本子遞到他面前,「我想我愛的人永遠開開心心。」
余醉看到本子上寫著幾個字——
余醉開心清單。
第1項,冒號。
第73章 獻給你的禮物【正文完】
余醉開心清單的第一項,是他用紅色原子筆畫上去的胖胖的愛心。
兩周之後,他們收拾行囊,告別朋友,貓咪號重新啟程,開始環球旅行。
出發的前一晚是在爺爺身邊睡的。
這是兄弟倆從小養成的習慣,每開啟一個新的人生篇章,都要來和爺爺報備一下。
今晚的南山很熱鬧。
月亮低低地掛在天上,朦朧的光暈在空中化開,像一個落了灰的大燈泡。
山裡的夜晚很亮很亮,亮到能拿出本書來讀,山下村莊迴蕩著並不吵人的雞鳴狗吠,山上樹影草叢間是不絕於耳的咕咕蟲鳴。
恍惚間仿佛穿越時空,回到了兒時的夜晚。
上次來南山是余醉開車,結果走到半路就出了事。
這次他們換了條路,從小時候常走的那條山路上去。
山上人煙稀少,小路也無人光顧,只能容納一人通行的羊腸小道兩側滿是叢生的雜草。
這條路是爺爺帶著他們一步一個腳印踩出來的。
小的時候,偶爾在外面玩得晚了,爺爺就會打著手電出來找他們。
爺爺的喊聲粗獷又嘹亮,充斥著一股再不回來你們就死定了的刺激感,哥倆聽到撒丫子往回跑。
那時的草叢特別高,高到把他們倆完全埋住,把爺爺也埋住,那他們怎麼碰頭呢?
爺爺就把手電打到天上。
並不算漆黑的夜色被老人的手電撕開一道明亮的光柱,余醉就帶著弟弟往光柱的方向跑。
三人成功會師,爺爺黑著臉扔給他們一人一截玉米。
「天黑了還不著家,大功臣呀,玩累了吧,快吃點東西補補吧。」
爺爺兇巴巴地說著陰陽怪氣的話,卻還是忍不住用粗糙的手掌揉他們倆的頭髮。
兩個孩子像兩根保齡球似的被揉得東倒西歪,啃著玉米慢悠悠走回家。
孩子們在前面走,爺爺在後面跟,手裡的手電筒遠遠地打在前面為他們引路。
陳樂酩喜歡一蹦一蹦地踩手電筒落在地上的光圈,余醉就穩當一些,每一步都四平八穩的,邊走邊留神觀察草叢裡蹦出來的螞蚱。
看到就抓了,攥在手心裡。
走這一路他能抓到一小把,回家給陳樂酩炸著吃。
後來爺爺生病了。
他們就再也沒有晚上出來玩過了。
後來的後來,很久之後的後來。
爺爺老去了,他們長大了。
這條路再沒有人走過了。
它隨著童年的回憶一起,在兩人的心中荒蕪。
「原來這個草才這麼高呀!」
陳樂酩擠在被雜草蓋住的羊腸小道里,用手比量堪堪只到自己胸口的草葉,眼睛亮亮地看著哥哥,「我小時候覺得它高得嚇人,比天還要高,都能把我們埋住。」
余醉正拿著棍子揮打雜草開路,聞言隨手揉揉他腦袋。
「小孩子就是會被草埋住。」
「那爺爺呢?我記得爺爺也被埋住了。」
余醉的動作停頓了下,輕聲說:「因為我們遇到爺爺時,他已經很老了,人老了會變得很小。」
陳樂酩抿抿嘴巴,有點難過,撲上去抱住他。
「哥哥也會變老變小嗎?」
「會的。」余醉坦然承認。
他不再畏懼向弟弟展露自己的脆弱,也不再恐慌他們之間不對等的時間。
因為弟弟有教給他,愛一個人不是愛他光鮮亮麗的強大時刻,而是即便見到他最不堪狼狽的一面,卻不會嫌棄他那時的無能或怯懦,而是心疼他緊捂著不肯放開的傷口。
果然,弟弟哼哼哧哧地往他身上一跳。
「那等哥哥變小了,就由我來做哥哥吧,我給你抓螞蚱吃。」
余醉失笑:「這麼孝順先從我身上下來呢。」
陳樂酩嘿嘿樂:「不下,哥背,我腿上給咬了好幾個包。」
「讓你噴花露水。」
「我噴了!」
「嫌味道大就噴那麼兩下。」
「之後還不是被你抓過去狂噴一通麼……」
「哎哥哥哥快停下!我看到一隻螞蚱。」
「抓到啦!天吶它好肥啊!」
「不肥也不能被你抓到。」
「嘿嘿,哥你說爺爺會不會時不時過來吃個螞蚱?」
「著火的時候應該能吃到。」
「哇!那很有口福了。」
…… ……
兩人就這樣說說笑笑地爬上山。
好不容易從草叢裡鑽出來,遠遠地就看到他們家的別墅。
別墅旁邊陷在清輝月光中的墓碑,像一個坐在樹墩上抽菸斗的老人。
陳樂酩從哥哥身上跳下來,舉著手裡的螞蚱邊跑邊喊。
「爺爺!爺爺我們來看你啦!」
「好久不見了我可想可想你了!」
「我還給你抓了螞蚱!」
一隻螞蚱給哥吃又給爺爺吃,最後多半是進他自己的嘴,買賣做得可真不虧。
余醉在後面看著那倒霉孩子邊跑邊扭搭的屁股,特別想給他一腳。
就這麼幾步路陳樂酩就跑得氣喘吁吁,臨到跟前時還差點摔倒。
他順勢往地上一滾,給爺爺行了個大禮。
被哥哥揪著衣領滴溜起來。
「這麼大了還沒個穩當勁兒。」
鑽半天草窠,陳樂酩身上已經髒得沒法看了,好在他也不怎麼講衛生,拍拍屁股蹁腿坐在地上,翻出自己背的大包,「爺爺你睡了嗎?沒睡就出來吃宵夜。」
「睡了也出來吃宵夜。」余醉說。
陳樂酩把包里的東西一樣一樣拿出來,擺在爺爺面前。
「豬油渣,我炸的,我現在炸得可好可好了,香噴噴!玉米和紅薯是哥哥烤的,他手藝和我比就稍顯遜色了,也就烤個玉米紅薯吧。」
話音剛落就被某位手藝遜色的哥在屁股上踢了一腳。
陳樂酩舒坦了,揉揉屁股,小心翼翼地從包里捧出來個東西。
「鐺鐺鐺!!!」
爺爺釀的高粱酒,還剩最後半壇。
哥哥說過,這是留給弟弟的喜酒。
但他們第一次結婚是假的,沒有喝喜酒。
第二次在酒吧,哥哥哄著他喝了一小杯,陳樂酩傻乎乎的只覺得好香好辣。
「這還是你以前釀的呢,爺爺。」
陳樂酩的情緒低落起來,頭頂聚集一小團陰雲。
他垂著頭,摩挲著油亮亮的酒罈,又去摸墓碑上爺爺的照片,看照片裡老人英俊的臉。
「我小時候生病,哥哥把家裡能賣的東西都賣了,連你的煙槍都賣了,我們本來就沒有什麼你的東西了,現在連這壇酒都要喝完了。」
余醉的心也跟著抽痛。
「小咪。」他把弟弟摟進懷裡,親親毛茸茸的發頂,「別這樣,他看到會擔心的。」
「哦……」陳樂酩用力抹掉眼淚,又擠出個圓圓大大的笑臉。
「不過這是我和哥哥的喜酒呢!我們一起喝吧。」
他背包里掏出三個杯子倒上酒,余醉掏出三個木頭小碗,倒上豬油渣。
三個碗上分別刻著小豬、小魚和小樹。
只不過不是他們小時候爺爺給做的木頭小碗了。
那個已經破得沒法再用,這三個是兄弟倆前陣子新做的。
他們蹁腿靠坐在一起,和爺爺喝酒聊天。
大部分時間都是陳樂酩絮絮叨叨,余醉和小時候一樣,安安靜靜地捏豬油渣吃。
陳樂酩是那種很適合做匯報的小孩兒。
他隨便拿出一本自己的開心清單就能說上一整天。
「爺爺,我和哥哥在一起了,真的在一起了,特別特別真的那種,我們還那個了。」
「現在我懂啦,開開心心是特別特別大的詞彙,要特別特別愛一個人,才會想他永遠開心。」
「開心意味著平安,開心意味著健康,開心意味著沒有苦難,精神富足。」
「開開心心囊括了世界上的所有好事,是對一個人最簡單又奢侈的祝福。」
陳樂酩六歲時,余醉讓他許願開開心心,是因為他那時沒讀過什麼書,不認識幾個字,更沒過過生日,他對生日祝福的所有想像,就只有那貧瘠的四個字。
後來他走南闖北去過許多地方,無數次刀口舔血殊死搏鬥,從大山里打拼出來的孩子搖身一變成了人們口中所謂的上流人士,社會精英,他對弟弟的祝福還是這四個字。
但這四個字代表的不再是貧瘠,而是富足。
開開心心,是他拼儘自己的所有才捧到弟弟面前的,最珍貴的財富。
「叮——」
陳樂酩舉著杯子在哥哥的湯杯上磕了一下,然後從口袋裡拿出一個巴掌大的小本子遞到他面前,「我想我愛的人永遠開開心心。」
余醉看到本子上寫著幾個字——
余醉開心清單。
第1項,冒號。
第73章 獻給你的禮物【正文完】
余醉開心清單的第一項,是他用紅色原子筆畫上去的胖胖的愛心。
兩周之後,他們收拾行囊,告別朋友,貓咪號重新啟程,開始環球旅行。
出發的前一晚是在爺爺身邊睡的。
這是兄弟倆從小養成的習慣,每開啟一個新的人生篇章,都要來和爺爺報備一下。
今晚的南山很熱鬧。
月亮低低地掛在天上,朦朧的光暈在空中化開,像一個落了灰的大燈泡。
山裡的夜晚很亮很亮,亮到能拿出本書來讀,山下村莊迴蕩著並不吵人的雞鳴狗吠,山上樹影草叢間是不絕於耳的咕咕蟲鳴。
恍惚間仿佛穿越時空,回到了兒時的夜晚。
上次來南山是余醉開車,結果走到半路就出了事。
這次他們換了條路,從小時候常走的那條山路上去。
山上人煙稀少,小路也無人光顧,只能容納一人通行的羊腸小道兩側滿是叢生的雜草。
這條路是爺爺帶著他們一步一個腳印踩出來的。
小的時候,偶爾在外面玩得晚了,爺爺就會打著手電出來找他們。
爺爺的喊聲粗獷又嘹亮,充斥著一股再不回來你們就死定了的刺激感,哥倆聽到撒丫子往回跑。
那時的草叢特別高,高到把他們倆完全埋住,把爺爺也埋住,那他們怎麼碰頭呢?
爺爺就把手電打到天上。
並不算漆黑的夜色被老人的手電撕開一道明亮的光柱,余醉就帶著弟弟往光柱的方向跑。
三人成功會師,爺爺黑著臉扔給他們一人一截玉米。
「天黑了還不著家,大功臣呀,玩累了吧,快吃點東西補補吧。」
爺爺兇巴巴地說著陰陽怪氣的話,卻還是忍不住用粗糙的手掌揉他們倆的頭髮。
兩個孩子像兩根保齡球似的被揉得東倒西歪,啃著玉米慢悠悠走回家。
孩子們在前面走,爺爺在後面跟,手裡的手電筒遠遠地打在前面為他們引路。
陳樂酩喜歡一蹦一蹦地踩手電筒落在地上的光圈,余醉就穩當一些,每一步都四平八穩的,邊走邊留神觀察草叢裡蹦出來的螞蚱。
看到就抓了,攥在手心裡。
走這一路他能抓到一小把,回家給陳樂酩炸著吃。
後來爺爺生病了。
他們就再也沒有晚上出來玩過了。
後來的後來,很久之後的後來。
爺爺老去了,他們長大了。
這條路再沒有人走過了。
它隨著童年的回憶一起,在兩人的心中荒蕪。
「原來這個草才這麼高呀!」
陳樂酩擠在被雜草蓋住的羊腸小道里,用手比量堪堪只到自己胸口的草葉,眼睛亮亮地看著哥哥,「我小時候覺得它高得嚇人,比天還要高,都能把我們埋住。」
余醉正拿著棍子揮打雜草開路,聞言隨手揉揉他腦袋。
「小孩子就是會被草埋住。」
「那爺爺呢?我記得爺爺也被埋住了。」
余醉的動作停頓了下,輕聲說:「因為我們遇到爺爺時,他已經很老了,人老了會變得很小。」
陳樂酩抿抿嘴巴,有點難過,撲上去抱住他。
「哥哥也會變老變小嗎?」
「會的。」余醉坦然承認。
他不再畏懼向弟弟展露自己的脆弱,也不再恐慌他們之間不對等的時間。
因為弟弟有教給他,愛一個人不是愛他光鮮亮麗的強大時刻,而是即便見到他最不堪狼狽的一面,卻不會嫌棄他那時的無能或怯懦,而是心疼他緊捂著不肯放開的傷口。
果然,弟弟哼哼哧哧地往他身上一跳。
「那等哥哥變小了,就由我來做哥哥吧,我給你抓螞蚱吃。」
余醉失笑:「這麼孝順先從我身上下來呢。」
陳樂酩嘿嘿樂:「不下,哥背,我腿上給咬了好幾個包。」
「讓你噴花露水。」
「我噴了!」
「嫌味道大就噴那麼兩下。」
「之後還不是被你抓過去狂噴一通麼……」
「哎哥哥哥快停下!我看到一隻螞蚱。」
「抓到啦!天吶它好肥啊!」
「不肥也不能被你抓到。」
「嘿嘿,哥你說爺爺會不會時不時過來吃個螞蚱?」
「著火的時候應該能吃到。」
「哇!那很有口福了。」
…… ……
兩人就這樣說說笑笑地爬上山。
好不容易從草叢裡鑽出來,遠遠地就看到他們家的別墅。
別墅旁邊陷在清輝月光中的墓碑,像一個坐在樹墩上抽菸斗的老人。
陳樂酩從哥哥身上跳下來,舉著手裡的螞蚱邊跑邊喊。
「爺爺!爺爺我們來看你啦!」
「好久不見了我可想可想你了!」
「我還給你抓了螞蚱!」
一隻螞蚱給哥吃又給爺爺吃,最後多半是進他自己的嘴,買賣做得可真不虧。
余醉在後面看著那倒霉孩子邊跑邊扭搭的屁股,特別想給他一腳。
就這麼幾步路陳樂酩就跑得氣喘吁吁,臨到跟前時還差點摔倒。
他順勢往地上一滾,給爺爺行了個大禮。
被哥哥揪著衣領滴溜起來。
「這麼大了還沒個穩當勁兒。」
鑽半天草窠,陳樂酩身上已經髒得沒法看了,好在他也不怎麼講衛生,拍拍屁股蹁腿坐在地上,翻出自己背的大包,「爺爺你睡了嗎?沒睡就出來吃宵夜。」
「睡了也出來吃宵夜。」余醉說。
陳樂酩把包里的東西一樣一樣拿出來,擺在爺爺面前。
「豬油渣,我炸的,我現在炸得可好可好了,香噴噴!玉米和紅薯是哥哥烤的,他手藝和我比就稍顯遜色了,也就烤個玉米紅薯吧。」
話音剛落就被某位手藝遜色的哥在屁股上踢了一腳。
陳樂酩舒坦了,揉揉屁股,小心翼翼地從包里捧出來個東西。
「鐺鐺鐺!!!」
爺爺釀的高粱酒,還剩最後半壇。
哥哥說過,這是留給弟弟的喜酒。
但他們第一次結婚是假的,沒有喝喜酒。
第二次在酒吧,哥哥哄著他喝了一小杯,陳樂酩傻乎乎的只覺得好香好辣。
「這還是你以前釀的呢,爺爺。」
陳樂酩的情緒低落起來,頭頂聚集一小團陰雲。
他垂著頭,摩挲著油亮亮的酒罈,又去摸墓碑上爺爺的照片,看照片裡老人英俊的臉。
「我小時候生病,哥哥把家裡能賣的東西都賣了,連你的煙槍都賣了,我們本來就沒有什麼你的東西了,現在連這壇酒都要喝完了。」
余醉的心也跟著抽痛。
「小咪。」他把弟弟摟進懷裡,親親毛茸茸的發頂,「別這樣,他看到會擔心的。」
「哦……」陳樂酩用力抹掉眼淚,又擠出個圓圓大大的笑臉。
「不過這是我和哥哥的喜酒呢!我們一起喝吧。」
他背包里掏出三個杯子倒上酒,余醉掏出三個木頭小碗,倒上豬油渣。
三個碗上分別刻著小豬、小魚和小樹。
只不過不是他們小時候爺爺給做的木頭小碗了。
那個已經破得沒法再用,這三個是兄弟倆前陣子新做的。
他們蹁腿靠坐在一起,和爺爺喝酒聊天。
大部分時間都是陳樂酩絮絮叨叨,余醉和小時候一樣,安安靜靜地捏豬油渣吃。
陳樂酩是那種很適合做匯報的小孩兒。
他隨便拿出一本自己的開心清單就能說上一整天。
「爺爺,我和哥哥在一起了,真的在一起了,特別特別真的那種,我們還那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