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頁
看見李萊爾虛浮的笑,時崇意外沒有往日想諷刺她的心思,心裡莫名的難受。
用爛掉牙的話說,他的心在滴血。
「你家是在西門街那嗎?我家就在那。」話說出來,時崇發現要露餡了,她從來沒跟自己說過這點。
「你家不是離西門街很遠嗎?」她臉上寫滿純真的問號。幸好沒看見他失誤漏出來的馬腳。時崇松下一口氣。
「上我的車嗎?」
「沒事,我自己走回去。」
開什麼玩笑,這裡離西門街有幾公里,走回去膝蓋真的要廢掉吧。
「我走了。」他用硬邦邦的口氣說,絕不回頭的意思。
「再見。」李萊爾伸出小手左右搖晃,仿佛永遠只會招手的車載擺件,微笑弧度經年累月不再有絲毫變化。
「我真的走了。」他揚長音調,要讓對方別再猶豫。
「再見。」李萊爾卻被他逗樂,像小孩扳動泡泡加特林,彩虹色的泡珠毫不留戀在空中輕舞,陽光下一個一個破碎掉。
時崇鼓起腮幫,賭氣加速往前駛去,克制住回頭的欲望,把李萊爾甩在腦後。
結果還不到五分鐘,自行車車頭自作主張調轉方向將他帶回李萊爾身邊。
「你怎麼回來了?」
「當然是害怕你一個人消失在山裡,然後第二天我被當做犯罪嫌疑人。」
「你上不上車。你上不上車。」他騎車繞著李萊爾一遍遍兜圈,李萊爾被困在他的車圈裡。
而時崇像被李萊爾用項圈套住,走不了兩里地,就被勒住脖子,飛奔到她身邊。
意識到這像某種形式的撒嬌,他立刻冷臉,拿出他最擅長的這套,「你不上車的話,我就慢慢陪你走回去。」
「行。」
李萊爾兩手撐在他的肩膀上坐上后座,時崇的心也跟著一沉,是某種快樂因子沉到快要漫出來的程度。
「坐好了。」
時崇將速度保持在之前的五分之一,主要是害怕李萊爾坐不穩摔下去。
「怎麼這麼慢,你之前不是騎得特別快嗎?要超速的感覺。」
「大小姐,我這已經很快了,再快點你負責。」
話說出口有推諉責任的意思,時崇還是謹慎地把握車手,堅決不讓李萊爾摔倒的情況出現。
「快點。」李萊爾拍動時崇的肩膀。「再快點。」
「大小姐,犁地的黃牛不帶這麼催的。」
「可那不是你自願嗎?」
李萊爾惡劣的一面終於展露,時崇牢牢接住。
他們所行駛的路靠近山的這一邊,風一吹過,手掌般大小的林葉婆娑作響。
突如其來的勁風正面衝撞自行車,時崇努力擺正方向,恰好瞥見圓形後視鏡里的李萊爾踩在車架上,風穿過她張開的雙手,黑色的長髮飄揚。
她將手拱成喇叭狀,「總有一天我要比李斯萍更完美的,讓她仰視我。」
李萊爾耀眼得像被人高高供奉起來的神像。
而他是虔誠闔眼,決心追隨她到天涯海角的信徒。
對於喜歡的東西,時崇總會偷藏起來,鎖在衣櫥里,塞到床底下,埋在花園泥土裡,自己獨占,絕不允許讓任何人發現、覬覦。
時崇偷偷望著鏡子裡明媚得不像話的李萊爾,心裡泛起一陣酸楚。
他這樣的喜歡,會拖曳她前進的腳步吧。
李萊爾天生應該屬於舞台,閃閃發光受人愛戴,她就是美本身。
而他是設計師,崇拜美,願為美嘔心瀝血,成為美的奴隸,為她付出一切。
第37章 I Want you
「萊爾,你好像是故事裡面的人物。」
聽到阿香這個說法,我輕笑,「好好玩,是什麼意思呀?」
「我總是在別人的故事裡『聽說』你,在別人的話里『認識』你,卻很少在接觸你時能夠了解你。感覺我們像活在不同維度的世界,我看見生活情節圍繞你而發生,你在講台詞,你在和其他角色對戲,其他角色也在和你發生互動,我摸得清他們對你的感情,或愛或恨,可我卻怎麼也靠近不了你,不知道你在想什麼。」
「你,好不真實。」阿香給我下了死定論。
所以你呢?你是怎麼看的。
對,沒錯,這裡沒有別人。
不要害怕,我沒有惡意。
我誠摯提問的,就是你。
在看我故事的你。
讀到這一句話,半年前的李萊爾她掙扎著抬眼,望向醫生詢問這份日記的真實性,「這是我之前寫的嗎?」
醫生肯定地頷首,「確定無疑,這是一種非常好的情緒發泄途徑,當初的萊爾每天都會寫。這本日記已經遺留在我這很久了,既然康復得差不多了,那就物歸原主吧。」
日記從寬寬的桌子那邊,跨越大洋般漂流到李萊爾這邊。
她抓起日記本塞到包包最底層,拉緊鎖鏈。
逃也似地離開。
直到現在。
高跟鞋底初次親吻地面,天空宿命般澆下一場大雨阻斷它們相貼,李萊爾慌忙打開雨傘,小心翼翼抓住狂擺的手柄。借商城透明到反光的玻璃牆照看自己,頭髮和衣服都是濕漉漉的,一身的狼狽。
李萊爾像被格式化的電腦,腦力精力一切都是充沛的,病情逐漸穩定下來,代價是大片大片的記憶就此斷線。
「我今年是 18 歲。」
「學妹記錯了吧,你今年是 19 歲,而且還有過一段復讀經歷。」
剛上大學的李萊爾嘴巴張成小小的空白田字格,是小學生默讀拼音,腦門急出汗,也填寫不了相應文字的空白。
那時她才發現自己丟失了一年的時間。
不,不只一年。
她好像被世界遺棄。
仍然被世界遺棄的她推開中心城區一家孤僻的便利店,找了個位置坐下。
李萊爾掂了掂沉沉的包包,黑皮日記本像厚重的聖經,書頁泛黃,提起一片片書頁像翻動一張張枯萎的楓葉。
窗外雨水順著玻璃面寫下許多個徹徹底底的數字 1。她被雨水阻隔,也被外面的車水馬龍阻隔。雨水滴落的噪音讓李萊爾更快平復心緒。
「我」到底是誰?
李萊爾不敢一口氣看完日記,只敢一點點消化。
本子上一天會做三至四條心情記錄,情緒不穩定時能達到十幾條。大多是類似小說體裁,只看了兩三頁,李萊爾就皺起眉頭。
「她」到底在寫什麼。
語句不順暢,缺少主語,前後文顛三倒四。
好在每個時間段發生了什麼,倒是挺清楚的。
隨意拈起一頁,文字立刻讓她回溯到某一節心理課。
講的是「愛情」主題。
下課之前,老師還是照例發下紙張要求大家寫下自己認為的愛的定義。李萊爾沙沙沙地在紙上簡單寫一句話:愛應該要痛徹心扉,愈痛越好。
沒想到老師在下一節課只差點出名字批評她了,「這種價值觀不可取,我們應該追求平等互利的愛情觀。像這位同學的所說的——」
老師故意停下來,深刻地與李萊爾對視,講出真正深刻的愛情價值觀,「這種飛蛾撲火的愛情理念是不健康的。」繼而搬出斯滕伯格的愛情理論,力證早戀的荒謬之處。
「不健康」三個字狠狠敲了李萊爾一悶棍。
不健康近乎不完美。
完美的愛自然不存在。
那什麼是健康的愛,李萊爾不明白,就像出生就先天失明的盲人,不能期盼她知道彩色是什麼樣的,盲人唯一見過且熟悉的顏色是黑色。
這是日記嗎?
十八歲的李萊爾喜歡置身事外,冷漠地看待成故事裡供人討伐的角色。
晦澀難讀,李萊爾合上這塊大磚頭,又急切打開。她與十八歲前的自己斷聯,好不容易找到可以溝通過往的日記,卻發現早已失去當年心緒。
李萊爾總會哄哄自己,再多看一點點吧。
她還要繼續靠這本日記重新再活一遍,不了解人物關係和故事背景怎麼行。
剛拿到筆記那一周,李萊爾經常眯著眼聽天由命,意外找回十八歲『早戀』時的記憶。
十七歲的李萊爾出於逆反心理,決定要找個人試驗一下關於『愛』的感覺。找了很久也沒有找到合適的目標。
還是時崇撞了上來。
那天班級集體團建,李萊爾跟風幾個同學偷喝酒,明明酒量大得驚人故意裝醉,找了藉口溜去商城打電動,興沖衝要跑進去,書包肩帶突然被拉住,扭過頭去裝作自己爛醉如泥。
「李萊爾你在這幹嘛?」時崇戲謔地眯起眼,滿臉寫著『我抓到你了吧』這幾個字。
「上——廁——所來著呢。」她儘量讓自己裝得真實,扮演方向感不好的不倒翁。
沒想到時崇真的相信了,一隻手扶住她的右手手臂,也只敢用一隻手,禮貌周到地與自己保持距離。
李萊爾暗笑他太傻了,她都自覺演技蹩腳。<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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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爛掉牙的話說,他的心在滴血。
「你家是在西門街那嗎?我家就在那。」話說出來,時崇發現要露餡了,她從來沒跟自己說過這點。
「你家不是離西門街很遠嗎?」她臉上寫滿純真的問號。幸好沒看見他失誤漏出來的馬腳。時崇松下一口氣。
「上我的車嗎?」
「沒事,我自己走回去。」
開什麼玩笑,這裡離西門街有幾公里,走回去膝蓋真的要廢掉吧。
「我走了。」他用硬邦邦的口氣說,絕不回頭的意思。
「再見。」李萊爾伸出小手左右搖晃,仿佛永遠只會招手的車載擺件,微笑弧度經年累月不再有絲毫變化。
「我真的走了。」他揚長音調,要讓對方別再猶豫。
「再見。」李萊爾卻被他逗樂,像小孩扳動泡泡加特林,彩虹色的泡珠毫不留戀在空中輕舞,陽光下一個一個破碎掉。
時崇鼓起腮幫,賭氣加速往前駛去,克制住回頭的欲望,把李萊爾甩在腦後。
結果還不到五分鐘,自行車車頭自作主張調轉方向將他帶回李萊爾身邊。
「你怎麼回來了?」
「當然是害怕你一個人消失在山裡,然後第二天我被當做犯罪嫌疑人。」
「你上不上車。你上不上車。」他騎車繞著李萊爾一遍遍兜圈,李萊爾被困在他的車圈裡。
而時崇像被李萊爾用項圈套住,走不了兩里地,就被勒住脖子,飛奔到她身邊。
意識到這像某種形式的撒嬌,他立刻冷臉,拿出他最擅長的這套,「你不上車的話,我就慢慢陪你走回去。」
「行。」
李萊爾兩手撐在他的肩膀上坐上后座,時崇的心也跟著一沉,是某種快樂因子沉到快要漫出來的程度。
「坐好了。」
時崇將速度保持在之前的五分之一,主要是害怕李萊爾坐不穩摔下去。
「怎麼這麼慢,你之前不是騎得特別快嗎?要超速的感覺。」
「大小姐,我這已經很快了,再快點你負責。」
話說出口有推諉責任的意思,時崇還是謹慎地把握車手,堅決不讓李萊爾摔倒的情況出現。
「快點。」李萊爾拍動時崇的肩膀。「再快點。」
「大小姐,犁地的黃牛不帶這麼催的。」
「可那不是你自願嗎?」
李萊爾惡劣的一面終於展露,時崇牢牢接住。
他們所行駛的路靠近山的這一邊,風一吹過,手掌般大小的林葉婆娑作響。
突如其來的勁風正面衝撞自行車,時崇努力擺正方向,恰好瞥見圓形後視鏡里的李萊爾踩在車架上,風穿過她張開的雙手,黑色的長髮飄揚。
她將手拱成喇叭狀,「總有一天我要比李斯萍更完美的,讓她仰視我。」
李萊爾耀眼得像被人高高供奉起來的神像。
而他是虔誠闔眼,決心追隨她到天涯海角的信徒。
對於喜歡的東西,時崇總會偷藏起來,鎖在衣櫥里,塞到床底下,埋在花園泥土裡,自己獨占,絕不允許讓任何人發現、覬覦。
時崇偷偷望著鏡子裡明媚得不像話的李萊爾,心裡泛起一陣酸楚。
他這樣的喜歡,會拖曳她前進的腳步吧。
李萊爾天生應該屬於舞台,閃閃發光受人愛戴,她就是美本身。
而他是設計師,崇拜美,願為美嘔心瀝血,成為美的奴隸,為她付出一切。
第37章 I Want you
「萊爾,你好像是故事裡面的人物。」
聽到阿香這個說法,我輕笑,「好好玩,是什麼意思呀?」
「我總是在別人的故事裡『聽說』你,在別人的話里『認識』你,卻很少在接觸你時能夠了解你。感覺我們像活在不同維度的世界,我看見生活情節圍繞你而發生,你在講台詞,你在和其他角色對戲,其他角色也在和你發生互動,我摸得清他們對你的感情,或愛或恨,可我卻怎麼也靠近不了你,不知道你在想什麼。」
「你,好不真實。」阿香給我下了死定論。
所以你呢?你是怎麼看的。
對,沒錯,這裡沒有別人。
不要害怕,我沒有惡意。
我誠摯提問的,就是你。
在看我故事的你。
讀到這一句話,半年前的李萊爾她掙扎著抬眼,望向醫生詢問這份日記的真實性,「這是我之前寫的嗎?」
醫生肯定地頷首,「確定無疑,這是一種非常好的情緒發泄途徑,當初的萊爾每天都會寫。這本日記已經遺留在我這很久了,既然康復得差不多了,那就物歸原主吧。」
日記從寬寬的桌子那邊,跨越大洋般漂流到李萊爾這邊。
她抓起日記本塞到包包最底層,拉緊鎖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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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跟鞋底初次親吻地面,天空宿命般澆下一場大雨阻斷它們相貼,李萊爾慌忙打開雨傘,小心翼翼抓住狂擺的手柄。借商城透明到反光的玻璃牆照看自己,頭髮和衣服都是濕漉漉的,一身的狼狽。
李萊爾像被格式化的電腦,腦力精力一切都是充沛的,病情逐漸穩定下來,代價是大片大片的記憶就此斷線。
「我今年是 18 歲。」
「學妹記錯了吧,你今年是 19 歲,而且還有過一段復讀經歷。」
剛上大學的李萊爾嘴巴張成小小的空白田字格,是小學生默讀拼音,腦門急出汗,也填寫不了相應文字的空白。
那時她才發現自己丟失了一年的時間。
不,不只一年。
她好像被世界遺棄。
仍然被世界遺棄的她推開中心城區一家孤僻的便利店,找了個位置坐下。
李萊爾掂了掂沉沉的包包,黑皮日記本像厚重的聖經,書頁泛黃,提起一片片書頁像翻動一張張枯萎的楓葉。
窗外雨水順著玻璃面寫下許多個徹徹底底的數字 1。她被雨水阻隔,也被外面的車水馬龍阻隔。雨水滴落的噪音讓李萊爾更快平復心緒。
「我」到底是誰?
李萊爾不敢一口氣看完日記,只敢一點點消化。
本子上一天會做三至四條心情記錄,情緒不穩定時能達到十幾條。大多是類似小說體裁,只看了兩三頁,李萊爾就皺起眉頭。
「她」到底在寫什麼。
語句不順暢,缺少主語,前後文顛三倒四。
好在每個時間段發生了什麼,倒是挺清楚的。
隨意拈起一頁,文字立刻讓她回溯到某一節心理課。
講的是「愛情」主題。
下課之前,老師還是照例發下紙張要求大家寫下自己認為的愛的定義。李萊爾沙沙沙地在紙上簡單寫一句話:愛應該要痛徹心扉,愈痛越好。
沒想到老師在下一節課只差點出名字批評她了,「這種價值觀不可取,我們應該追求平等互利的愛情觀。像這位同學的所說的——」
老師故意停下來,深刻地與李萊爾對視,講出真正深刻的愛情價值觀,「這種飛蛾撲火的愛情理念是不健康的。」繼而搬出斯滕伯格的愛情理論,力證早戀的荒謬之處。
「不健康」三個字狠狠敲了李萊爾一悶棍。
不健康近乎不完美。
完美的愛自然不存在。
那什麼是健康的愛,李萊爾不明白,就像出生就先天失明的盲人,不能期盼她知道彩色是什麼樣的,盲人唯一見過且熟悉的顏色是黑色。
這是日記嗎?
十八歲的李萊爾喜歡置身事外,冷漠地看待成故事裡供人討伐的角色。
晦澀難讀,李萊爾合上這塊大磚頭,又急切打開。她與十八歲前的自己斷聯,好不容易找到可以溝通過往的日記,卻發現早已失去當年心緒。
李萊爾總會哄哄自己,再多看一點點吧。
她還要繼續靠這本日記重新再活一遍,不了解人物關係和故事背景怎麼行。
剛拿到筆記那一周,李萊爾經常眯著眼聽天由命,意外找回十八歲『早戀』時的記憶。
十七歲的李萊爾出於逆反心理,決定要找個人試驗一下關於『愛』的感覺。找了很久也沒有找到合適的目標。
還是時崇撞了上來。
那天班級集體團建,李萊爾跟風幾個同學偷喝酒,明明酒量大得驚人故意裝醉,找了藉口溜去商城打電動,興沖衝要跑進去,書包肩帶突然被拉住,扭過頭去裝作自己爛醉如泥。
「李萊爾你在這幹嘛?」時崇戲謔地眯起眼,滿臉寫著『我抓到你了吧』這幾個字。
「上——廁——所來著呢。」她儘量讓自己裝得真實,扮演方向感不好的不倒翁。
沒想到時崇真的相信了,一隻手扶住她的右手手臂,也只敢用一隻手,禮貌周到地與自己保持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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