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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幹什麼?都他媽出血了。”他憤怒地問道。

  “對,要不要再來一下?還敢沖我攥拳頭,耗子腰裡別桿槍,你他媽嚇唬誰呢?快點老實交代吧。你要不告訴我是怎麼回事,我就用鑰匙割破你的喉嚨,再把這毛絨絨的兔子腳塞到你的菊花[2]里去。”

  米莉安注視著他。阿什利面露難色。他大概在想:我能制伏這臭婊子,或者撒個謊吧,那可是我的拿手好戲。可隨後他大腦中的每一根神經都開始按部就班地運轉起來,他做出了一個決定。

  他手指靈巧地在鐵皮箱的密碼鎖上撥動了幾下。

  啪的一聲,鎖彈開了。

  他打開箱蓋,米莉安不由一聲驚嘆。

  箱子裡面裝滿了小袋子,一個摞著一個,每個袋子比零錢包或小吃袋大不了多少。但這些袋子裡裝的可不是奧利奧餅乾或零錢,而是白花花的晶體狀物質,看上去就像碾碎的石英或冰糖。

  米莉安知道那是什麼,儘管她沒有試過,但卻見過。

  “冰毒。”她說。

  阿什利木然地點了點頭。

  “告訴我。”

  “告訴你什麼?”

  “告訴我,你他媽從哪兒弄來這麼一大箱毒品的?”

  他閉上嘴巴,無奈地嘆口氣,“好吧,你想浪費時間,想害死咱們兩個是不是?那好,我成全你。”

  [1]拉拉指女同性戀。

  [2]菊花是對肛門的戲稱。

  插曲 阿什利的自述

  我上高中的時候,吉米·迪皮波就是個有名的毒販子。我用的大麻全都是從他那兒買的。說起來他也算是個富二代,但賣大麻讓他掙了更多的錢。他開著一輛二手寶馬,戴著名表,還有兩枚金戒指,煞是招搖。吉米人挺不錯,但不管他多有錢,都改變不了他是個蠢貨的事實,這是天生的,抽再多的大麻也沒用。言歸正傳,去年我又從家鄉經過,聽小道消息說,吉米還在老家,乾的也還是老本行,而且他的腳跟站得挺穩。

  我自然想找他敘敘舊,也許順便還能從他那兒弄點錢花。

  我跟蹤他到了一個派對。那是某個女孩兒的家,就位於斯克蘭頓[1]郊區的一條死胡同盡頭。參加這種家居派對的多是些十幾歲的年輕人,派對的主要內容無非是吸大麻,喝啤酒。所以舉辦派對的屋裡必定離不了各式各樣的煙筒——水煙筒、啤酒煙筒,還有用“二戰”時期的防毒面具改造而成的超級煙筒,除此之外便是震耳欲聾的電子音樂和噴著香噴噴的古龍香水的花花公子。說實在的,那只是個年輕人鬼混的破爛派對,沒什麼大不了的。

  我在院子裡找到了吉米,他正向一個可愛的小妞和她那頭腦簡單四肢發達、一看就是橄欖球後衛的男朋友推銷大麻。我說了聲“嗨”,他看起來很驚訝,驚訝得甚至有些緊張,仿佛在那個地方見到我就跟見到了鬼差不多。我沒在意,因為吉米向來都喜歡大驚小怪,而且還特別容易出汗,高中時候他每天都渾身水淋淋的,像只落湯雞,長大後還是那個鬼樣。他腦袋上歪戴著一頂小帽,看著活似一個稱霸郊區的街舞之王,他的帽檐兒已經被汗水濕透。我想如果你把手伸進他那半垂在屁股上的露著三角褲的褲腰裡,一定會發現他的兩顆蛋蛋簡直就像漂浮在沼澤地里一樣。

  我讓他完成了交易,然後便留在外面,坐到水池旁邊的幾把椅子上聊天。他告訴我說他還在從事販毒的勾當,而且收益相當不錯。我則對他說我是紐約華爾街的股票經紀人,我不知道為什麼他居然信以為真。大概是我說謊的功夫比較高吧。我總能讓別人相信我,況且我在前面也說過,吉米這人腦子有點笨。

  奇怪的是,和我在一起的時候他表現得越來越緊張。他不住地抖腿,不住地舔嘴唇,還不住地左顧右盼,只是當時我絲毫不知道是什麼原因。起初我以為他就是那個樣子,但這一次和往日不同。

  “管他呢。”我對自己說,我才不在乎吉米的死活呢。他這個渾蛋毫無底線,居然敢向小孩子賣毒品,但我並沒有為民除害的意思,我沒那麼高尚,只不過是想騙他點錢。

  騙人其實並不複雜,我當場就編好了一套說辭。我想,既然他相信我是華爾街的股票經紀人,那我就可以假裝自己有一些非常可靠的內線消息。比如某個製藥公司打算推出一種新的抗抑鬱藥,日本要發布一款新的概念車,等等。就算我對吉米說沃爾瑪正在設計一種新型的吸震肛門衛生棉條,他恐怕也會照信不誤。於是我說,如果他想加入,我可以幫他,就像過去他幫我一樣——說實在的,他過去對我確實不薄,經常給我免費的大麻抽——我很願意幫他投資,自己一分錢的酬勞都不要。

  我可以肯定,我的提議引起了他的興趣。但這時他眼角的餘光似乎看到了什麼,便匆忙對我說他要去見一些人,待會兒再來找我。隨後他就像兔子似的,一轉眼就不見了。我跟著他去了屋裡,不過並沒有立刻就找到他——有個胸脯很大的小妞纏住了我,說她胸脯大其實是因為她的身材有些胖,不過沒關係啦,她想和我喝杯酒,那對我來說不成問題。我們就著檸檬和鹽喝了幾杯龍舌蘭,屋裡重金屬音樂乒桌球乓的震耳欲聾,紅色的聖誕燈光隨著音樂的節拍一閃一閃,儘管當時還是夏天,可誰在乎呢。她用手機給我拍了張照片。那晚每個人玩得都很嗨,有那麼一會兒我甚至忘記自己去幹什麼了。

  接著我就看見吉米提著一個鐵皮箱子從樓上走下來。

  對,就是這個鐵皮箱子。

  我悄悄尾隨著他。他從廚房出去,進了一個可以停兩輛車子的昏暗的車庫。我也跟了進去,貓腰躲在一輛路虎攬勝的後面。我剛躲好,啪的一下,車庫的燈就亮了。

  “我靠,”我聽見吉米說,“太亮了,我的眼睛都快被照瞎了。”

  從我那個位置只能看到腳,他們一共三個人。我看到了吉米的高跟鞋,另一人穿著一雙舊休閒皮鞋,還有一個人穿了一雙白色的運動鞋,從腳的大小看那是個女人。

  對方誰也不說話,所以吉米只好首先打破沉默。“你們的到來挺讓我意外的,嗨,別來無恙?我收到你們的信息了,喏,我把箱子帶來了。我不知道出了什麼問題,把發出去的貨重新收回來,這不像你們的作風啊。”他呵呵地乾笑幾聲,“沒出什麼事吧?我這邊是什麼問題都沒有的。”

  這時那個女人開口了,她的聲音單調異常。

  她說:“我聽說你交了些新朋友,詹姆斯。”

  那實在奇怪,詹姆斯?我不記得任何人那樣叫過吉米,包括他的父母。我一直認為吉米就是他出生證明上的名字。

  他結結巴巴地說了一大串,“是啊,呃,我是個……我是個很隨和的人,大家都認識吉米。”他定是預感到了不妙。儘管我看不到他,但我猜他肯定已經滿頭大汗了。

  “就連警察都認識你。”女人說道。那不是疑問,而是指責。

  “不。”吉米否認說,可是他的話沒有多少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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