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頁
托爾死死地盯著遠處的狼末,他的脖子上掛著望遠鏡,卻一次都沒有用上——以他的經驗,他和北極狼之間的距離相對安全,但如果離得太遠,僅僅依靠望遠鏡來追蹤,那就太容易跟丟了。
所以他打算鋌而走險。
史密斯遠遠地跟在後面,托爾的死活他並不在意,但他畢竟答應了老威廉士,為了自己的承諾,他也得把托爾安全帶回去。
但他萬萬沒想到,一轉眼托爾就沖得那麼靠前,把他反覆強調的安全距離忘得一乾二淨!
他恨不得上前揪著托爾的衣領把他拽回來,可現在已經來不及了,他一旦靠前勢必引起北極狼的警覺,反而可能弄巧成拙。
彼時,狼末站在山坡上,居高臨下地俯視著托爾。
這裡的地形和當初的冰川冰斗有點像,是一個三面環山的盆地,每到夏季,山坡的積雪融化成水,匯聚到山坡底下形成一條月牙狀的小湖。
湖水滋養著綠植,吸引了無數馴鹿在這附近休養生息。
然而這片盆地的空間有限,只有最強大的馴鹿群,才有資格在湖邊棲息。
實力稍遜一籌的,就只能在盆地外圍撿撿吃的。
狼越他們此刻就守在外圍,只等狼末一聲令下,他們就將馴鹿群往盆地內部趕。
家園被外來的馴鹿群侵略,駐守的馴鹿群必定奮起反抗,即便盆地的出入口不算狹窄,在龐大的馴鹿群對沖之下,除非獵人長了翅膀,否則他絕對逃不出去。
狼末的計劃很完美,但他低估了史密斯的老辣,他在跟隨托爾來到這片盆地的第一時間,就察覺到這裡易守難攻。
一旦身陷於此,他們插翅難逃。
「托爾!」史密斯顧不得驚擾狼末,「趕緊離開這,這裡非常危險!」
托爾頓時怒不可遏,他只當史密斯是來搗亂的,這隻風箱裡的老鼠,自己不敢做的事,還不讓別人來做!
他就沒想過這樣會暴露他的行蹤嗎?不,他一定是故意的!該死的史密斯,這簡直是謀殺!
眼看史密斯正向他走來,托爾毫不猶豫地掏出了槍:「你再往前一步,信不信我殺了你?」
史密斯只好雙手高舉,做出投降的姿態:「這裡真的很危險,我們捕獵的時候一定要找好遮蔽物,這是為什麼?為的是不讓槍聲吸引更多的野獸,即便被野獸被槍聲吸引,我們也能依靠地形逃生。但你看看,這裡三面環山,留給我們逃生的空間非常狹窄,一旦後路被堵,我們難逃一死。」
他的語速飛快,托爾起初不以為然,慢慢的卻聽進去了一些,不由得皺起眉頭,陷入沉思。
高處,狼末緊盯著停步的獵人們,內心焦躁不已。
按照小狗的計劃,要等獵人進入最佳的位置再發起總攻,最容易得手。
可是現在,那兩個極地獵人卻在盆地入口處停了下來,似乎察覺到了什麼。那個位置並不好,進可攻退可守,一旦他們提前選擇撤退,馴鹿群就很難包圍住他們。
畢竟馴鹿群是不可控的,只有獵人們進入盆地,他才有把握讓馴鹿群堵住出入口。
他有些後悔瞞著小狗了,如果小狗在的話,一定會想出更好的辦法。
事到如今,他不可能放棄,今天他一定要把極地獵人留在這裡。
狼末丟掉包裹,仰天長嘯。
雄渾的狼嘯聲響徹四野,驚動了正在棲息地進食的馴鹿群,它們下意識地朝著遠離狼末的方向移動,百來只馴鹿一起行動產生的動靜很大,飛揚的塵土將盆地的綠植都蒙上了一層灰。
極地獵人們立刻意識到了不對,連忙朝著出口的方向逃跑。
可他們很快就絕望地發現,出口的地方也有大量的馴鹿群朝這裡湧來。
必須趕緊開闢出一條道路了,否則他們都會被暴。亂的馴鹿群踩死!
史密斯當機立斷將背後的獵。槍翻轉入手,砰的一聲,一隻馴鹿應聲倒下。
馴鹿群頓時產生了一定程度的騷亂。
在眾多鹿科動物中,馴鹿是最溫順的一種,也因此它們被人類命名為馴鹿。溫順的動物大多膽小,馴鹿也不例外,否則他們也不會因為被狼群追捕而倉皇逃竄到這裡。
因此,史密斯一開槍擊殺了一頭馴鹿,讓看到這一幕的馴鹿都意識到了這個人類不好惹,紛紛往遠離他們的方向逃竄。
但這也僅僅持續了幾秒鐘,畢竟史密斯只是擊殺了一頭馴鹿,遠遠不如整個馴鹿群的奔騰聲勢浩大。
得到了史密斯的啟發,托爾也開始用獵。槍射擊。
他的槍法不錯,高頻的射擊也讓馴鹿們對他敬而遠之。
史密斯卻對他破口大罵:「你是蠢豬嗎?你迫不及待打光了子彈,那之後該怎麼辦?」
托爾愣住:「我……」
史密斯不再理他,繼續保持著他自己的頻率,同時用肉眼可見的速度帶著托爾往外圈撤離。
果然還是小看他們了。
狼眸危險地眯起,狼末心知再這樣下去,恐怕真的會讓獵人殺出一條血路。
不能再等了。
他從山坡頂端俯衝而下,矯健的灰白身影在嶙峋山石間起落,幾乎是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抵達了平地。
馴鹿群被突如其來的北極狼所震懾,紛紛四散逃竄。
狼末借著馴鹿的遮掩,速度飛快又悄無聲息地接近極地獵人,趁他們將注意力集中在馴鹿身上時,從側翼撲出,一下咬住了托爾持槍的手臂。
小臂處傳來劇烈的疼痛,那仿佛刮刀一般鋒利的狼牙,毫不留情地嵌進了他的血肉。
可他不敢鬆手,一旦失去了槍枝,他就沒有了保護自己的武器,不是死在北極狼的尖牙下,就是被馴鹿踩踏。
他只能拼命地揮舞手臂,試圖將狼末甩出去,同時向同伴呼救。
史密斯聞聲連忙調轉槍口就是一槍,好在狼末早有準備,借著托爾甩動手臂的力量躍入馴鹿群中,消失了。
這一觸即走的作戰方式,讓史密斯深感忌憚,要是那隻北極狼繼續這樣消耗他們的體力,甚至在他們身上留下傷口,那他們遲早會因為脫力或失血而倒下。
到了那時就是他們的死期!
「快逃!」史密斯不敢怠慢,加快了向外挪動的腳步。
但被狼末所傷的托爾就沒那麼幸運了,他的槍法失了準頭,好幾次都放了空槍,史密斯不得不分神照顧他。
而此刻,狼越他們也到了。
四隻北極狼加入戰局,他們身形矯健,行動敏捷,即便馴鹿群已經亂成了一鍋粥,卻絲毫影響不到他們的行動,反倒成了他們最好的屏障。
史密斯暗罵一聲,這是他打的最憋屈的一場戰鬥,他從未聽說北極狼還有這樣的戰鬥方法,難道是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手裡有獵。槍,才開發出了新的作戰方式?
那他們也未免太聰明了吧?
他不敢多想,這個時候任何的一次分心,都有可能奪走他的性命。
然而,在狼群不斷的偷襲下,他和托爾的傷口都在增加,長時間的緊張和專注,讓他的精神也瀕臨崩潰。
狼末抓准史密斯的一次失誤,將他拽著托爾的手整條扯下!
而托爾也因為這股力量被推搡倒地,狼越怎會放過這麼好的一雪前恥的機會,立刻衝上去咬斷了他的喉嚨。
托爾捂著自己的脖子,血液噴涌而出,不管他怎麼堵都是徒勞。
他的喉嚨已經不能說話了,只能發出「嗬嗬」的聲響,眼神空洞地望向天空,直至眼眸失去了神采。
托爾死了。
「不!」史密斯悲憤欲絕,他的雙目赤紅,拼著再失去一條胳膊也要開槍射殺狼越。
狼末怒吼一聲:「狼越快撤!」
但已經來不及了,子彈已經出膛,不偏不倚地擊穿了狼越的腹部。
「混蛋!」狼末撲了上去,死死地咬住史密斯的胳膊。
史密斯自知掙脫無望,他竟然咬住上衣內側暗藏的匕首刀柄,將匕首叼在嘴裡,隨後狠狠地將尖端刺向了自己的手臂,頭部一甩,將半條手臂都切割下來。
狼末因慣性向後翻滾,而史密斯則趁機擠進馴鹿群,竟然反利用起了馴鹿來遮掩自己的所在。
可惡!
狼末看向奄奄一息的狼越,如果任由狼越躺在這裡,很快會被暴動的馴鹿群踩踏而死。
他只能將追捕史密斯的任務交給野戈、灰灰和月月,自己則在他們的幫助下背起狼越,將他帶到安全的地方清理傷口。
第47章
狼末背著狼越從馴鹿群的重重包圍中闖出, 一路奔跑直到河邊,才四肢彎曲,趴伏著將狼越放下。
回望他來時的路, 刺目的鮮紅滴滴點點,像是綻放在冥河的曼珠沙華,艷麗卻飽含死亡的氣息。
鮮血不住地湧出, 狼越的小腹早已被鮮血染紅。
狼末想要舔乾淨狼越的血, 可不論他怎麼舔舐,總會有血液往外冒。
所以他打算鋌而走險。
史密斯遠遠地跟在後面,托爾的死活他並不在意,但他畢竟答應了老威廉士,為了自己的承諾,他也得把托爾安全帶回去。
但他萬萬沒想到,一轉眼托爾就沖得那麼靠前,把他反覆強調的安全距離忘得一乾二淨!
他恨不得上前揪著托爾的衣領把他拽回來,可現在已經來不及了,他一旦靠前勢必引起北極狼的警覺,反而可能弄巧成拙。
彼時,狼末站在山坡上,居高臨下地俯視著托爾。
這裡的地形和當初的冰川冰斗有點像,是一個三面環山的盆地,每到夏季,山坡的積雪融化成水,匯聚到山坡底下形成一條月牙狀的小湖。
湖水滋養著綠植,吸引了無數馴鹿在這附近休養生息。
然而這片盆地的空間有限,只有最強大的馴鹿群,才有資格在湖邊棲息。
實力稍遜一籌的,就只能在盆地外圍撿撿吃的。
狼越他們此刻就守在外圍,只等狼末一聲令下,他們就將馴鹿群往盆地內部趕。
家園被外來的馴鹿群侵略,駐守的馴鹿群必定奮起反抗,即便盆地的出入口不算狹窄,在龐大的馴鹿群對沖之下,除非獵人長了翅膀,否則他絕對逃不出去。
狼末的計劃很完美,但他低估了史密斯的老辣,他在跟隨托爾來到這片盆地的第一時間,就察覺到這裡易守難攻。
一旦身陷於此,他們插翅難逃。
「托爾!」史密斯顧不得驚擾狼末,「趕緊離開這,這裡非常危險!」
托爾頓時怒不可遏,他只當史密斯是來搗亂的,這隻風箱裡的老鼠,自己不敢做的事,還不讓別人來做!
他就沒想過這樣會暴露他的行蹤嗎?不,他一定是故意的!該死的史密斯,這簡直是謀殺!
眼看史密斯正向他走來,托爾毫不猶豫地掏出了槍:「你再往前一步,信不信我殺了你?」
史密斯只好雙手高舉,做出投降的姿態:「這裡真的很危險,我們捕獵的時候一定要找好遮蔽物,這是為什麼?為的是不讓槍聲吸引更多的野獸,即便被野獸被槍聲吸引,我們也能依靠地形逃生。但你看看,這裡三面環山,留給我們逃生的空間非常狹窄,一旦後路被堵,我們難逃一死。」
他的語速飛快,托爾起初不以為然,慢慢的卻聽進去了一些,不由得皺起眉頭,陷入沉思。
高處,狼末緊盯著停步的獵人們,內心焦躁不已。
按照小狗的計劃,要等獵人進入最佳的位置再發起總攻,最容易得手。
可是現在,那兩個極地獵人卻在盆地入口處停了下來,似乎察覺到了什麼。那個位置並不好,進可攻退可守,一旦他們提前選擇撤退,馴鹿群就很難包圍住他們。
畢竟馴鹿群是不可控的,只有獵人們進入盆地,他才有把握讓馴鹿群堵住出入口。
他有些後悔瞞著小狗了,如果小狗在的話,一定會想出更好的辦法。
事到如今,他不可能放棄,今天他一定要把極地獵人留在這裡。
狼末丟掉包裹,仰天長嘯。
雄渾的狼嘯聲響徹四野,驚動了正在棲息地進食的馴鹿群,它們下意識地朝著遠離狼末的方向移動,百來只馴鹿一起行動產生的動靜很大,飛揚的塵土將盆地的綠植都蒙上了一層灰。
極地獵人們立刻意識到了不對,連忙朝著出口的方向逃跑。
可他們很快就絕望地發現,出口的地方也有大量的馴鹿群朝這裡湧來。
必須趕緊開闢出一條道路了,否則他們都會被暴。亂的馴鹿群踩死!
史密斯當機立斷將背後的獵。槍翻轉入手,砰的一聲,一隻馴鹿應聲倒下。
馴鹿群頓時產生了一定程度的騷亂。
在眾多鹿科動物中,馴鹿是最溫順的一種,也因此它們被人類命名為馴鹿。溫順的動物大多膽小,馴鹿也不例外,否則他們也不會因為被狼群追捕而倉皇逃竄到這裡。
因此,史密斯一開槍擊殺了一頭馴鹿,讓看到這一幕的馴鹿都意識到了這個人類不好惹,紛紛往遠離他們的方向逃竄。
但這也僅僅持續了幾秒鐘,畢竟史密斯只是擊殺了一頭馴鹿,遠遠不如整個馴鹿群的奔騰聲勢浩大。
得到了史密斯的啟發,托爾也開始用獵。槍射擊。
他的槍法不錯,高頻的射擊也讓馴鹿們對他敬而遠之。
史密斯卻對他破口大罵:「你是蠢豬嗎?你迫不及待打光了子彈,那之後該怎麼辦?」
托爾愣住:「我……」
史密斯不再理他,繼續保持著他自己的頻率,同時用肉眼可見的速度帶著托爾往外圈撤離。
果然還是小看他們了。
狼眸危險地眯起,狼末心知再這樣下去,恐怕真的會讓獵人殺出一條血路。
不能再等了。
他從山坡頂端俯衝而下,矯健的灰白身影在嶙峋山石間起落,幾乎是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抵達了平地。
馴鹿群被突如其來的北極狼所震懾,紛紛四散逃竄。
狼末借著馴鹿的遮掩,速度飛快又悄無聲息地接近極地獵人,趁他們將注意力集中在馴鹿身上時,從側翼撲出,一下咬住了托爾持槍的手臂。
小臂處傳來劇烈的疼痛,那仿佛刮刀一般鋒利的狼牙,毫不留情地嵌進了他的血肉。
可他不敢鬆手,一旦失去了槍枝,他就沒有了保護自己的武器,不是死在北極狼的尖牙下,就是被馴鹿踩踏。
他只能拼命地揮舞手臂,試圖將狼末甩出去,同時向同伴呼救。
史密斯聞聲連忙調轉槍口就是一槍,好在狼末早有準備,借著托爾甩動手臂的力量躍入馴鹿群中,消失了。
這一觸即走的作戰方式,讓史密斯深感忌憚,要是那隻北極狼繼續這樣消耗他們的體力,甚至在他們身上留下傷口,那他們遲早會因為脫力或失血而倒下。
到了那時就是他們的死期!
「快逃!」史密斯不敢怠慢,加快了向外挪動的腳步。
但被狼末所傷的托爾就沒那麼幸運了,他的槍法失了準頭,好幾次都放了空槍,史密斯不得不分神照顧他。
而此刻,狼越他們也到了。
四隻北極狼加入戰局,他們身形矯健,行動敏捷,即便馴鹿群已經亂成了一鍋粥,卻絲毫影響不到他們的行動,反倒成了他們最好的屏障。
史密斯暗罵一聲,這是他打的最憋屈的一場戰鬥,他從未聽說北極狼還有這樣的戰鬥方法,難道是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手裡有獵。槍,才開發出了新的作戰方式?
那他們也未免太聰明了吧?
他不敢多想,這個時候任何的一次分心,都有可能奪走他的性命。
然而,在狼群不斷的偷襲下,他和托爾的傷口都在增加,長時間的緊張和專注,讓他的精神也瀕臨崩潰。
狼末抓准史密斯的一次失誤,將他拽著托爾的手整條扯下!
而托爾也因為這股力量被推搡倒地,狼越怎會放過這麼好的一雪前恥的機會,立刻衝上去咬斷了他的喉嚨。
托爾捂著自己的脖子,血液噴涌而出,不管他怎麼堵都是徒勞。
他的喉嚨已經不能說話了,只能發出「嗬嗬」的聲響,眼神空洞地望向天空,直至眼眸失去了神采。
托爾死了。
「不!」史密斯悲憤欲絕,他的雙目赤紅,拼著再失去一條胳膊也要開槍射殺狼越。
狼末怒吼一聲:「狼越快撤!」
但已經來不及了,子彈已經出膛,不偏不倚地擊穿了狼越的腹部。
「混蛋!」狼末撲了上去,死死地咬住史密斯的胳膊。
史密斯自知掙脫無望,他竟然咬住上衣內側暗藏的匕首刀柄,將匕首叼在嘴裡,隨後狠狠地將尖端刺向了自己的手臂,頭部一甩,將半條手臂都切割下來。
狼末因慣性向後翻滾,而史密斯則趁機擠進馴鹿群,竟然反利用起了馴鹿來遮掩自己的所在。
可惡!
狼末看向奄奄一息的狼越,如果任由狼越躺在這裡,很快會被暴動的馴鹿群踩踏而死。
他只能將追捕史密斯的任務交給野戈、灰灰和月月,自己則在他們的幫助下背起狼越,將他帶到安全的地方清理傷口。
第47章
狼末背著狼越從馴鹿群的重重包圍中闖出, 一路奔跑直到河邊,才四肢彎曲,趴伏著將狼越放下。
回望他來時的路, 刺目的鮮紅滴滴點點,像是綻放在冥河的曼珠沙華,艷麗卻飽含死亡的氣息。
鮮血不住地湧出, 狼越的小腹早已被鮮血染紅。
狼末想要舔乾淨狼越的血, 可不論他怎麼舔舐,總會有血液往外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