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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末見不得小狗沮喪,舔舔他的吻部以示安慰。
如果小狗非做不可,那他願意讓步,但前提是他必須陪他一起。
他將汪白畫的一連串計劃里的每一隻小狗身旁,都添上了一隻小狼,意思很明顯了,他要陪著汪白,一起冒險。
不行,這太危險了!
幾乎沒有猶豫,汪白就搖了搖頭。
他獨自誘敵深入,雖然冒險,但他有把握極地獵人不會傷害他,畢竟他只有活著,才能為極地獵人帶來利益,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一隻死掉的薩摩耶能賣幾個錢?
可是狼末就不一樣了,北極狼的皮毛還算值錢,但這點錢根本入不了極地獵人的眼。
為了排除危險,他們一定會率先解決掉狼末,再想辦法活捉他。
狼末卻心意已決,無論他把頭甩得多快,狼末連眼睛都不帶眨的,直勾勾地盯著他。
擺明了要麼帶他一起,要麼誰都別去。
真是固執。
汪白沒好氣地咬住狼末的前肢,當然他沒有用力,只是單純地泄憤而已。
狼末也任由他咬著,眼神專注而認真,一臉的寵溺。
無奈之下,汪白不得不將計劃擱置,他寧可冒著被極地獵人發現的危險,也不願意白白讓狼哥送死。
他太了解極地獵人的可怕了,那些遊走於法律邊緣,在槍尖上討生活的人,被他們盯上的動物,即便是死了,都要被榨乾最後一點價值。
第二天,狼末離開了山洞,將同伴召集到一處。
狼越不耐煩道:「這麼早叫我們做什麼,難道小狗水又不夠喝了?」
極晝不分日夜,但時間越早,太陽的位置越偏,到了正午,陽光明顯最為強烈。
這時候陽光還算柔和,狼群都還在睡夢中就被狼末喚醒,多少有點精神萎靡。
狼末看向他,眼神里多了幾分肅然:「狼越,報仇的機會到了,就看你要不要參與。」
「要,當然要!」狼越瞬間來了精神,目光灼灼地注視著狼末,「只要能咬死那兩個極地獵人,你讓我做什麼都可以!」
「我要你做的事情很簡單,就是在我發出狼嘯的時候,將馴鹿群朝我的方向驅趕。」狼末提醒他和其他的狼同伴,「在發起總攻之前,誰都不許提前發難。」
狼越有些不滿:「我可不敢保證,再讓我看到他們,我恐怕會忍不住衝上去。」
狼末厲聲道:「忍不住也要忍,別忘了,他們手裡有槍,你死了不要緊,驚動了人類,放跑了他們,我們的努力就白費了!」
狼越沉默了,片刻,他正色道:「我答應你。」
只要能洗刷他身上的恥辱,他願意咬牙忍耐。
狼末點了點頭,繼續道:「我會將他們引到馴鹿群中,你們要做的,就是讓馴鹿跑動起來,然後趁亂咬死他們。」
這完全是汪白的主意,狼末完全照搬了汪白的計劃,只是將實施者換成了他。
野戈擔憂道:「太危險了,他們的手裡有槍,您的安全如何保障?」
「有馴鹿群在,它們會幫我們分擔火力,所以大可不必擔心。」狼末胸有成竹地說。
但實際上,他心裡也沒有底,只是這種時候必須要讓狼群堅定信心,否則還未開戰就先怯戰,那他們和極地獵人的戰鬥也不用打了,必輸無疑。
驕陽之下,萬物散發出勃勃生機,馴鹿三三兩兩的在河邊進食和飲水,渾然未覺危險已悄然接近。
狼越他們蟄伏在草叢之中,只等狼嘯一起,他們就一同衝出去。
另一邊,狼末叼著包裹,和昨天一樣到河邊取水。
托爾和史密斯早就蹲守在側,他們昨天跟著狼越繞了好大一圈,連個狗影子都沒見到,這才反應過來自己居然被北極狼給耍了。
互相埋怨了一通,今天他們捲土重來。
他們就不相信,他們兩個人四隻眼睛,會把一隻狼給跟丟了?
狼末耳朵動了動,細微的聲響引起了他的警覺,看來獵物已經就位了。
他將裝得半滿的包裹叼起,朝著馴鹿群的方向走去,速度不快,確保那兩個極地獵人能跟上。
獵人們相當謹慎,但有了昨天的教訓,他們不敢離北極狼太遠,生怕又跟丟了。
於是貓著腰,不遠不近地跟著,同時時刻保持著對周圍環境的關注。
狼末悄然往後看了一眼,不愧是經驗豐富的獵人,若不是早已經鎖定了他們的氣息,怕是根本聞不出他們的味道。
他們似乎在身上塗抹了什麼東西,那種東西散發出的氣味,讓他感覺不到絲毫的特別和威脅。
真是狡猾。
他決定不再給獵人思考的時間,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不好,它加速了!」托爾小聲驚呼,「怎麼辦,它是不是發現了我們?」
史密斯抿了抿唇,眉間聚起溝壑,似乎在思索什麼。
托爾等不及了,想要跑上前去。
卻被史密斯攔下:「有些不對。」
托爾焦急道:「上帝啊,都什麼時候了你還想這些?不過一隻北極狼而已,你有什麼好怕的?」
「你冷靜點!」史密斯緊了緊腰間的槍,身為獵人的直覺告訴他繼續下去會有危險,「你自己說,正常情況下,北極狼的速度會有多快?」
托爾一愣,下意識回答:「大概和馴鹿差不多快?」
史密斯點頭:「但它現在的速度,卻連我們都能勉強追上。」
「它叼著包裹啊,跑得慢一點也很正常吧?」托爾聳肩。
史密斯眯了眯眼,那隻北極狼已經快要從他的視野里消失了,如果他們再不加快步伐,今天又會和昨天一樣一無所獲。
老練的獵人卻選擇了放棄追逐,他停下了腳步,順便拽了一下托爾的手臂。
托爾困惑地轉過頭:「你幹什麼?」
「別追了,反正也追不上了。」史密斯說。
「別開玩笑了史密斯,我們不能錯過這次機會,而且我們追得上的,你瞧,那隻狼也停下了,它在等我們呢。」托爾半開玩笑道。
史密斯卻無論如何不肯在挪動哪怕一步。
「老朋友,我看你是真的老了,連這點膽量都沒有了。」托爾指著遠方的北極狼,「那是什麼?一隻畜生,它懂得什麼叫欲擒故縱?史密斯,難道你不想抓那隻薩摩耶了嗎?那也行,我自己去,到時候賣了好價錢你可別眼紅!」
狼群襲擊他們的時候,恰好他們身上的記錄儀將畫面記錄了下來,干他們這一行的,每次進極地都會帶上一個記錄儀,一來是拍攝極地風光和極地的動物,可以賣給有這方面需要的對象;二來是作為珍品出手前的憑據,讓買家確認這隻動物是從極地捕捉到的;三來,極地獵人將每一次捕獵都視作榮耀,記錄儀可以詳實地記錄下來捕獵的片段,這是他們炫耀的資本,也是他們讓僱主放心的憑依。
而且先前損壞的無人機他們後來也去收取了殘骸,損壞程度遠超他們想像,好在晶片的材質特殊,只要他們離開極地就可以找人進行修理,之後再把記錄儀和晶片裡的內容放出去。
想想看,一隻生活在狼群中的薩摩耶,勢必引起大範圍的轟動。
那些獵奇的有錢人必然不會吝嗇財富也要買下它,永遠不要低估富豪的消費能力,金錢對他們來說只是一串數字,能用錢買到的東西就配不上貴重二字。
現在,萬事俱備,只欠薩摩耶。
潑天的富貴就在眼前,托爾不想輕易放棄。
他有預感,這一單只要成了,一定會成為他極地獵人生涯中最濃墨重彩的一筆。
第46章
「我看你是鑽錢眼裡去了, 你這個愚蠢的土撥鼠,別忘了,越是鮮艷美好的事物越是可能暗藏殺機。」史密斯出言警告。
托爾露出不耐煩的神情, 他擺了擺手,對同伴的勸告嗤之以鼻:「史密斯,你已經老了, 你的膽小和怯懦讓你不再適合繼續做一名極地獵人。我想等這場狩獵結束, 你就該回到媽媽的懷抱了,而我,威廉士托爾,將會成為真正的極地之王!」
「隨便你,」史密斯額頭青筋暴起, 下意識去摸腰間的槍,好在他最後忍住了, 「願上帝保佑你。」
托爾只當史密斯是個徹頭徹尾的懦夫, 連個眼神都懶得再施捨給他,抓緊時間追了上去。
狼末注意到兩名極地獵人只有其中一個追了上來, 對於沒法將其一網打盡頗感遺憾。
就算只有一個獵人,他也絕不會掉以輕心,繼續按照原定的計劃行事,甚至為了避免獵人起疑心,他還特地往外圍繞了一圈, 佯裝在擺脫獵人的跟蹤。
「還能想到繞路,不愧是北極狼。」托爾弓著身子,用碎石來隱蔽身形, 「不過畜生就是畜生, 也只能到此為止了。等著吧, 我一定會抓到那隻薩摩耶,那些人不都說史密斯是最強的極地獵人嗎?我一定要證明給他們看,我托爾才是最厲害的獵人!」
如果小狗非做不可,那他願意讓步,但前提是他必須陪他一起。
他將汪白畫的一連串計劃里的每一隻小狗身旁,都添上了一隻小狼,意思很明顯了,他要陪著汪白,一起冒險。
不行,這太危險了!
幾乎沒有猶豫,汪白就搖了搖頭。
他獨自誘敵深入,雖然冒險,但他有把握極地獵人不會傷害他,畢竟他只有活著,才能為極地獵人帶來利益,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一隻死掉的薩摩耶能賣幾個錢?
可是狼末就不一樣了,北極狼的皮毛還算值錢,但這點錢根本入不了極地獵人的眼。
為了排除危險,他們一定會率先解決掉狼末,再想辦法活捉他。
狼末卻心意已決,無論他把頭甩得多快,狼末連眼睛都不帶眨的,直勾勾地盯著他。
擺明了要麼帶他一起,要麼誰都別去。
真是固執。
汪白沒好氣地咬住狼末的前肢,當然他沒有用力,只是單純地泄憤而已。
狼末也任由他咬著,眼神專注而認真,一臉的寵溺。
無奈之下,汪白不得不將計劃擱置,他寧可冒著被極地獵人發現的危險,也不願意白白讓狼哥送死。
他太了解極地獵人的可怕了,那些遊走於法律邊緣,在槍尖上討生活的人,被他們盯上的動物,即便是死了,都要被榨乾最後一點價值。
第二天,狼末離開了山洞,將同伴召集到一處。
狼越不耐煩道:「這麼早叫我們做什麼,難道小狗水又不夠喝了?」
極晝不分日夜,但時間越早,太陽的位置越偏,到了正午,陽光明顯最為強烈。
這時候陽光還算柔和,狼群都還在睡夢中就被狼末喚醒,多少有點精神萎靡。
狼末看向他,眼神里多了幾分肅然:「狼越,報仇的機會到了,就看你要不要參與。」
「要,當然要!」狼越瞬間來了精神,目光灼灼地注視著狼末,「只要能咬死那兩個極地獵人,你讓我做什麼都可以!」
「我要你做的事情很簡單,就是在我發出狼嘯的時候,將馴鹿群朝我的方向驅趕。」狼末提醒他和其他的狼同伴,「在發起總攻之前,誰都不許提前發難。」
狼越有些不滿:「我可不敢保證,再讓我看到他們,我恐怕會忍不住衝上去。」
狼末厲聲道:「忍不住也要忍,別忘了,他們手裡有槍,你死了不要緊,驚動了人類,放跑了他們,我們的努力就白費了!」
狼越沉默了,片刻,他正色道:「我答應你。」
只要能洗刷他身上的恥辱,他願意咬牙忍耐。
狼末點了點頭,繼續道:「我會將他們引到馴鹿群中,你們要做的,就是讓馴鹿跑動起來,然後趁亂咬死他們。」
這完全是汪白的主意,狼末完全照搬了汪白的計劃,只是將實施者換成了他。
野戈擔憂道:「太危險了,他們的手裡有槍,您的安全如何保障?」
「有馴鹿群在,它們會幫我們分擔火力,所以大可不必擔心。」狼末胸有成竹地說。
但實際上,他心裡也沒有底,只是這種時候必須要讓狼群堅定信心,否則還未開戰就先怯戰,那他們和極地獵人的戰鬥也不用打了,必輸無疑。
驕陽之下,萬物散發出勃勃生機,馴鹿三三兩兩的在河邊進食和飲水,渾然未覺危險已悄然接近。
狼越他們蟄伏在草叢之中,只等狼嘯一起,他們就一同衝出去。
另一邊,狼末叼著包裹,和昨天一樣到河邊取水。
托爾和史密斯早就蹲守在側,他們昨天跟著狼越繞了好大一圈,連個狗影子都沒見到,這才反應過來自己居然被北極狼給耍了。
互相埋怨了一通,今天他們捲土重來。
他們就不相信,他們兩個人四隻眼睛,會把一隻狼給跟丟了?
狼末耳朵動了動,細微的聲響引起了他的警覺,看來獵物已經就位了。
他將裝得半滿的包裹叼起,朝著馴鹿群的方向走去,速度不快,確保那兩個極地獵人能跟上。
獵人們相當謹慎,但有了昨天的教訓,他們不敢離北極狼太遠,生怕又跟丟了。
於是貓著腰,不遠不近地跟著,同時時刻保持著對周圍環境的關注。
狼末悄然往後看了一眼,不愧是經驗豐富的獵人,若不是早已經鎖定了他們的氣息,怕是根本聞不出他們的味道。
他們似乎在身上塗抹了什麼東西,那種東西散發出的氣味,讓他感覺不到絲毫的特別和威脅。
真是狡猾。
他決定不再給獵人思考的時間,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不好,它加速了!」托爾小聲驚呼,「怎麼辦,它是不是發現了我們?」
史密斯抿了抿唇,眉間聚起溝壑,似乎在思索什麼。
托爾等不及了,想要跑上前去。
卻被史密斯攔下:「有些不對。」
托爾焦急道:「上帝啊,都什麼時候了你還想這些?不過一隻北極狼而已,你有什麼好怕的?」
「你冷靜點!」史密斯緊了緊腰間的槍,身為獵人的直覺告訴他繼續下去會有危險,「你自己說,正常情況下,北極狼的速度會有多快?」
托爾一愣,下意識回答:「大概和馴鹿差不多快?」
史密斯點頭:「但它現在的速度,卻連我們都能勉強追上。」
「它叼著包裹啊,跑得慢一點也很正常吧?」托爾聳肩。
史密斯眯了眯眼,那隻北極狼已經快要從他的視野里消失了,如果他們再不加快步伐,今天又會和昨天一樣一無所獲。
老練的獵人卻選擇了放棄追逐,他停下了腳步,順便拽了一下托爾的手臂。
托爾困惑地轉過頭:「你幹什麼?」
「別追了,反正也追不上了。」史密斯說。
「別開玩笑了史密斯,我們不能錯過這次機會,而且我們追得上的,你瞧,那隻狼也停下了,它在等我們呢。」托爾半開玩笑道。
史密斯卻無論如何不肯在挪動哪怕一步。
「老朋友,我看你是真的老了,連這點膽量都沒有了。」托爾指著遠方的北極狼,「那是什麼?一隻畜生,它懂得什麼叫欲擒故縱?史密斯,難道你不想抓那隻薩摩耶了嗎?那也行,我自己去,到時候賣了好價錢你可別眼紅!」
狼群襲擊他們的時候,恰好他們身上的記錄儀將畫面記錄了下來,干他們這一行的,每次進極地都會帶上一個記錄儀,一來是拍攝極地風光和極地的動物,可以賣給有這方面需要的對象;二來是作為珍品出手前的憑據,讓買家確認這隻動物是從極地捕捉到的;三來,極地獵人將每一次捕獵都視作榮耀,記錄儀可以詳實地記錄下來捕獵的片段,這是他們炫耀的資本,也是他們讓僱主放心的憑依。
而且先前損壞的無人機他們後來也去收取了殘骸,損壞程度遠超他們想像,好在晶片的材質特殊,只要他們離開極地就可以找人進行修理,之後再把記錄儀和晶片裡的內容放出去。
想想看,一隻生活在狼群中的薩摩耶,勢必引起大範圍的轟動。
那些獵奇的有錢人必然不會吝嗇財富也要買下它,永遠不要低估富豪的消費能力,金錢對他們來說只是一串數字,能用錢買到的東西就配不上貴重二字。
現在,萬事俱備,只欠薩摩耶。
潑天的富貴就在眼前,托爾不想輕易放棄。
他有預感,這一單只要成了,一定會成為他極地獵人生涯中最濃墨重彩的一筆。
第46章
「我看你是鑽錢眼裡去了, 你這個愚蠢的土撥鼠,別忘了,越是鮮艷美好的事物越是可能暗藏殺機。」史密斯出言警告。
托爾露出不耐煩的神情, 他擺了擺手,對同伴的勸告嗤之以鼻:「史密斯,你已經老了, 你的膽小和怯懦讓你不再適合繼續做一名極地獵人。我想等這場狩獵結束, 你就該回到媽媽的懷抱了,而我,威廉士托爾,將會成為真正的極地之王!」
「隨便你,」史密斯額頭青筋暴起, 下意識去摸腰間的槍,好在他最後忍住了, 「願上帝保佑你。」
托爾只當史密斯是個徹頭徹尾的懦夫, 連個眼神都懶得再施捨給他,抓緊時間追了上去。
狼末注意到兩名極地獵人只有其中一個追了上來, 對於沒法將其一網打盡頗感遺憾。
就算只有一個獵人,他也絕不會掉以輕心,繼續按照原定的計劃行事,甚至為了避免獵人起疑心,他還特地往外圍繞了一圈, 佯裝在擺脫獵人的跟蹤。
「還能想到繞路,不愧是北極狼。」托爾弓著身子,用碎石來隱蔽身形, 「不過畜生就是畜生, 也只能到此為止了。等著吧, 我一定會抓到那隻薩摩耶,那些人不都說史密斯是最強的極地獵人嗎?我一定要證明給他們看,我托爾才是最厲害的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