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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黨人敏銳地抓住了這個機會。十月下旬,清流黨的主將,當時擔任詹事府右庶子的張佩綸連續上奏,要求罷免王文韶。除了彈劾王文韶早前名聲惡劣,現在又牽涉雲南報銷醜聞外,張佩綸還指出,王文韶已經眾望不孚,不適合繼續留在軍機處主持政務了。此外,張佩綸還在奏摺中附帶了一份材料,說明王文韶對雲南報銷案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張佩綸提出了三個疑點。第一,案子幾個月前就發生了,聖旨也要求查辦了,為什麼王文韶沒有將承辦報銷的書吏看管傳問,最後造成書吏潛逃,“人或曰文韶機警,何獨於書吏則不機警?”第二,刑部查出雲南報銷的款項存在出入,“人或曰文韶精密,何獨於報銷則不精密”?第三,雲南的崔尊彝、潘英章兩個人送禮行賄的罪行,可以確定無疑了,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被革職,作為軍機大臣的王文韶是有責任的。“人或曰文韶明白,何獨於該兩員處分則不明白?”綜上所述,如果不罷免王文韶,案件無法深究。
最後,張佩綸也把此事和剛剛發生的某次地震掛鉤,說:“王文韶剛剛被朝廷慰留,地氣即不安靖。我不是說王文韶足以導致地震,但是兩者肯定是有關係的。”張佩綸的彈劾是清流黨人的第四波攻擊,也是內容最紮實、時機掌握得最好的一次,取得了上佳的效果。
就在張佩綸上奏的同時,江蘇巡撫的奏報到達了北京。江蘇巡撫報告說,根據崔尊彝家丁稱,崔一個多月前在江蘇丹徒縣病故。崔尊彝是雲南報銷案的關鍵人物,卻在案件取得實質進展的時候突然死去,而且消息遲了一個月才報上來。當時就有人議論,崔尊彝是不是真的“病故”,很值得懷疑。慈禧也下令,要求安徽、江蘇巡撫查明崔尊彝是否真的病故。人們很自然地把崔尊彝的死和雲南報銷案聯繫起來,同時又想是不是和王文韶有關呢?大家這樣一多想,就增加了張佩綸奏摺的效力。
另外一個事情也增加了張佩綸奏摺的威力。刑部尚書麟書等人,審訊天順祥掌柜王敬臣和周瑞清的家丁譚升得知,崔尊彝、潘英章來到北京後,多次和周瑞清碰頭商討。周瑞清也曾派人拿著雲南的銀票到天順祥匯兌銀兩。至此,周瑞清涉案完全可以確定,不用等另外一個雲南官員潘英章到京對質,現在就可以查辦周瑞清了。於是,聖旨下令,將周瑞清革職,歸案審訊。
雲南報銷案發展到這一步,肯定不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在前台的當事人紛紛落馬,種種疑問都指向後台的王文韶。王文韶如果再不主動辭職,只會引發更多的懷疑,招致更多的彈劾。到時候,王文韶能否全身而退,就很難說了。所以,王文韶第三次請求辭職。十一月初五,朝廷下旨,批准王文韶辭官養親。王文韶辭職後,收拾行李,很快離開了北京。但是他並沒有返回杭州老家,而是帶著老母親,逗留在天津,等待此案的進一步發展。
王文韶辭職後軍機處出現了空缺。當年八九月份,恭親王奕一直生病,無法理政,加上王文韶和景廉又牽涉雲南報銷案,慈禧太后有事只能找李鴻藻、寶商量。慈禧太后補充了兩位軍機大臣:工部尚書翁同和刑部尚書潘祖蔭。翁同、潘祖蔭都是南方人,軍機處走了一個南黨的王文韶,卻多了兩個南方人,表面上看南派力量增長了,但實際上,李鴻藻在軍機處資歷老,又能幹,深得慈禧倚重,翁同和潘祖蔭完全無法與他對抗。再加上一個多月後,潘祖蔭因為父親病故,回鄉丁憂守孝,李鴻藻的力量在軍機處占絕對優勢,清流黨勢力迅速發展。張佩綸在光緒八年年末,署理左副都御使,第二年被提拔為侍講學士;張之洞則早在一年前外放山西巡撫。北黨勢力,經過扳倒王文韶的這場硬仗後如日中天。
此後,清流黨人再也沒有對相關人員進行彈劾,或對案件的審理有所進諫。這也可以進一步證明,清流黨人只是把此案當作南北黨爭的工具,主要目的就是扳倒王文韶,而不是真的關心雲南軍費問題或者要懲治書吏腐敗。
雲南報銷案在王文韶罷官後,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就是根據案情,實事求是審理階段。
十一月初,周瑞清革職後接受刑部審訊,供出了孫家穆。孫家穆接受了刑部的傳訊,他供稱,當年二月份,同司的主事龍繼棟提到雲南報銷的冊子要到,有人托龍繼棟幫忙從中照料,龍請求孫幫忙,在辦理此案時給予方便。孫家穆承認自己從中收取了賄賂,至於收取了多少,都分給了哪些人,怎樣分配的,孫家穆卻推說自己不知道。龍繼棟很快也被傳到刑部接受調查,他堅決不承認自己受賄枉法。孫家穆、龍繼棟都被革職,接受進一步的質詢。光緒九年(1883年)二月,潘英章被押解到京,他對挪用公款、打點關節的事情供認不諱。但是在具體的金額問題上,潘英章閃爍其詞,把責任推給了已死的崔尊彝。當時,審訊的重點已經轉移到了這筆行賄用的銀兩,到底是從哪來的?潘英章只承認其中的五萬多兩是雲南的官銀,其餘的都是籌措的私人款項。
在光緒九年前後的審訊過程中,有兩件事情不得不說。第一是,監察御史李郁華被審查出涉嫌受賄。這是雲南報銷案中一個有趣的小插曲。
李郁華曾經擔任過雲南鄉試主考官,可能由此和潘英章熟悉。潘英章此次來京,李郁華在雲南的親戚拜託潘英章幫忙帶東西給李郁華。由此,潘英章到北京後,和李郁華往來密切。李郁華感覺到潘英章此行除了辦理知府上任手續外,另一個重要任務是辦理雲南軍費報銷事宜。他非常好奇,先後向銀號掌柜王敬臣、周瑞清、龍繼棟、孫家穆等人打聽消息。這幾個人都推說不清楚,但都把信息反饋給了潘英章,說李郁華這個人問東問西的,會不會出問題?潘英章感覺,李郁華已經知道了此案的幕後情況,同時忌憚他監察御史的身份,不得不輸送給他部分利益。潘英章把雲南方面在北京採購物資的事情,委託李郁華幫忙負責,讓他能夠落下一部分好處。同時,潘英章額外給了李郁華四百兩銀子。李郁華是否一開始就想參與雲南報銷事件的分紅,我們不得而知,但是他的所作所為,的確是收受賄賂。他很有可能根本就不知道雲南報銷案的幕後情況,但他收的這些好處,卻帶有“封口費”的意思。最終,李郁華也鋃鐺入獄。
張佩綸提出了三個疑點。第一,案子幾個月前就發生了,聖旨也要求查辦了,為什麼王文韶沒有將承辦報銷的書吏看管傳問,最後造成書吏潛逃,“人或曰文韶機警,何獨於書吏則不機警?”第二,刑部查出雲南報銷的款項存在出入,“人或曰文韶精密,何獨於報銷則不精密”?第三,雲南的崔尊彝、潘英章兩個人送禮行賄的罪行,可以確定無疑了,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被革職,作為軍機大臣的王文韶是有責任的。“人或曰文韶明白,何獨於該兩員處分則不明白?”綜上所述,如果不罷免王文韶,案件無法深究。
最後,張佩綸也把此事和剛剛發生的某次地震掛鉤,說:“王文韶剛剛被朝廷慰留,地氣即不安靖。我不是說王文韶足以導致地震,但是兩者肯定是有關係的。”張佩綸的彈劾是清流黨人的第四波攻擊,也是內容最紮實、時機掌握得最好的一次,取得了上佳的效果。
就在張佩綸上奏的同時,江蘇巡撫的奏報到達了北京。江蘇巡撫報告說,根據崔尊彝家丁稱,崔一個多月前在江蘇丹徒縣病故。崔尊彝是雲南報銷案的關鍵人物,卻在案件取得實質進展的時候突然死去,而且消息遲了一個月才報上來。當時就有人議論,崔尊彝是不是真的“病故”,很值得懷疑。慈禧也下令,要求安徽、江蘇巡撫查明崔尊彝是否真的病故。人們很自然地把崔尊彝的死和雲南報銷案聯繫起來,同時又想是不是和王文韶有關呢?大家這樣一多想,就增加了張佩綸奏摺的效力。
另外一個事情也增加了張佩綸奏摺的威力。刑部尚書麟書等人,審訊天順祥掌柜王敬臣和周瑞清的家丁譚升得知,崔尊彝、潘英章來到北京後,多次和周瑞清碰頭商討。周瑞清也曾派人拿著雲南的銀票到天順祥匯兌銀兩。至此,周瑞清涉案完全可以確定,不用等另外一個雲南官員潘英章到京對質,現在就可以查辦周瑞清了。於是,聖旨下令,將周瑞清革職,歸案審訊。
雲南報銷案發展到這一步,肯定不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在前台的當事人紛紛落馬,種種疑問都指向後台的王文韶。王文韶如果再不主動辭職,只會引發更多的懷疑,招致更多的彈劾。到時候,王文韶能否全身而退,就很難說了。所以,王文韶第三次請求辭職。十一月初五,朝廷下旨,批准王文韶辭官養親。王文韶辭職後,收拾行李,很快離開了北京。但是他並沒有返回杭州老家,而是帶著老母親,逗留在天津,等待此案的進一步發展。
王文韶辭職後軍機處出現了空缺。當年八九月份,恭親王奕一直生病,無法理政,加上王文韶和景廉又牽涉雲南報銷案,慈禧太后有事只能找李鴻藻、寶商量。慈禧太后補充了兩位軍機大臣:工部尚書翁同和刑部尚書潘祖蔭。翁同、潘祖蔭都是南方人,軍機處走了一個南黨的王文韶,卻多了兩個南方人,表面上看南派力量增長了,但實際上,李鴻藻在軍機處資歷老,又能幹,深得慈禧倚重,翁同和潘祖蔭完全無法與他對抗。再加上一個多月後,潘祖蔭因為父親病故,回鄉丁憂守孝,李鴻藻的力量在軍機處占絕對優勢,清流黨勢力迅速發展。張佩綸在光緒八年年末,署理左副都御使,第二年被提拔為侍講學士;張之洞則早在一年前外放山西巡撫。北黨勢力,經過扳倒王文韶的這場硬仗後如日中天。
此後,清流黨人再也沒有對相關人員進行彈劾,或對案件的審理有所進諫。這也可以進一步證明,清流黨人只是把此案當作南北黨爭的工具,主要目的就是扳倒王文韶,而不是真的關心雲南軍費問題或者要懲治書吏腐敗。
雲南報銷案在王文韶罷官後,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就是根據案情,實事求是審理階段。
十一月初,周瑞清革職後接受刑部審訊,供出了孫家穆。孫家穆接受了刑部的傳訊,他供稱,當年二月份,同司的主事龍繼棟提到雲南報銷的冊子要到,有人托龍繼棟幫忙從中照料,龍請求孫幫忙,在辦理此案時給予方便。孫家穆承認自己從中收取了賄賂,至於收取了多少,都分給了哪些人,怎樣分配的,孫家穆卻推說自己不知道。龍繼棟很快也被傳到刑部接受調查,他堅決不承認自己受賄枉法。孫家穆、龍繼棟都被革職,接受進一步的質詢。光緒九年(1883年)二月,潘英章被押解到京,他對挪用公款、打點關節的事情供認不諱。但是在具體的金額問題上,潘英章閃爍其詞,把責任推給了已死的崔尊彝。當時,審訊的重點已經轉移到了這筆行賄用的銀兩,到底是從哪來的?潘英章只承認其中的五萬多兩是雲南的官銀,其餘的都是籌措的私人款項。
在光緒九年前後的審訊過程中,有兩件事情不得不說。第一是,監察御史李郁華被審查出涉嫌受賄。這是雲南報銷案中一個有趣的小插曲。
李郁華曾經擔任過雲南鄉試主考官,可能由此和潘英章熟悉。潘英章此次來京,李郁華在雲南的親戚拜託潘英章幫忙帶東西給李郁華。由此,潘英章到北京後,和李郁華往來密切。李郁華感覺到潘英章此行除了辦理知府上任手續外,另一個重要任務是辦理雲南軍費報銷事宜。他非常好奇,先後向銀號掌柜王敬臣、周瑞清、龍繼棟、孫家穆等人打聽消息。這幾個人都推說不清楚,但都把信息反饋給了潘英章,說李郁華這個人問東問西的,會不會出問題?潘英章感覺,李郁華已經知道了此案的幕後情況,同時忌憚他監察御史的身份,不得不輸送給他部分利益。潘英章把雲南方面在北京採購物資的事情,委託李郁華幫忙負責,讓他能夠落下一部分好處。同時,潘英章額外給了李郁華四百兩銀子。李郁華是否一開始就想參與雲南報銷事件的分紅,我們不得而知,但是他的所作所為,的確是收受賄賂。他很有可能根本就不知道雲南報銷案的幕後情況,但他收的這些好處,卻帶有“封口費”的意思。最終,李郁華也鋃鐺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