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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曾經耽誤過我很多事兒。為此,我為自己作了一個規定,那就是醒來五分鐘以後必須出門,當然,下面的動作我很熟練,我會飛快穿衣刷牙洗臉,甚至還來得及上一趟廁所。起床後一般是直奔超市,或是到外面的小攤上吃頓飯,不然夜裡就要四處找東西吃。
後來我常常看到一些賴床不起的人,我知道這裡面差一點什麼,那就是一點狠勁。剛剛醒來時,身體還未適應醒來的狀態,而更習慣於躺在床上的姿勢,或是被子裡的溫度,頭腦也暈暈的,要是一點點緩,少說得半個小時。要是女的,那藉口就更多了,得上趟洗手間,再慢慢洗個澡,再化上半小時的妝,等清醒過來,還不定是什麼時候。
我想我肯定算不得那種意志堅強型的人,但我有股子狠勁兒。反正鬧鐘一響,我五分鐘以後就在門外了,至於出門後會怎麼樣,我不想,愛誰誰。
其實人一出門,一切就都正常了。
十分以後,我已在海邊的陽光下試著奔跑了,沙地上很平,看來早上很少人來過。海風迎面吹來,做了一個加速跑後,我已到了沙灘的另一頭兒,身體發著熱,我點上一支煙,坐在草地上,享受著汗慢慢滲出到運動衣上的快感。
再過一會兒,汗在額頭凝聚,再淌到臉上,被海風吹乾,背後的天是藍的,前面,天空的顏色與海水漸漸一致,新的一天就這樣開始了。
下午依然打了網球,別人說我進步快,但我心裡很清楚,我是錯誤動作越來越熟練。雖然與人一般性地打一打尚可,但無法提高,拍子最終揮不到背後,總是停在前面,擊球點偏後,拉拍不夠,站位太差,打昏了後,還是衝著球跑,真是個笨蛋!還是決定回京後從頭學起。
上我的博客看評論,其中有那麼多人對我關心,叫我看了很難為情,我怎值得如此關心?若是我有良心,很明顯,更該關心的是你們--我在休假,在享受。
《宇宙之心》
1月10日。
昨天夜裡胃疼,在床上翻騰了三個小時,所以起晚了。
中午,我站到陽台上,看到陰雲密布,一點不像要晴起來的樣子,風也很小,依靠這樣小的風,似乎很難把雲吹走。
兩點鐘左右,忽然陽光從雲的縫隙鑽出來,房間裡亮了一下,但幾分鐘後重歸陰暗。
因為每一天打完球後,濕衣服都晾在陽台上,如果沒有太陽,就得換新的,不然穿上很難受,所以,我盼著太陽出來,烘乾我的運動衣褲,這樣穿起來暖洋洋的,像把陽光穿在身上。
但今天恐怕不行了,三點半,我穿著一身兒裡面透著股陰冷勁兒的運動服出了門,去網球場敲牆,然後又和一個陌生人拉球,然後老林過來,打比賽。
袁敏也來了,打了聲招呼,去另一個場子打,五點半,我出了球場,渾身都濕透了,連頭上戴的毛線帽子都濕透了。
開車去了廈大路邊的龍巖小吃,要了一碗鴨肉米線,一份梅菜扣肉,加起來六塊錢,但味道很好吃。現在知道了,吃飯不能憑感覺,就論份兒吃合適,定出一份來,吃完就走,管它夠不夠,不然你覺得沒吃飽,其實是吃飽了;你覺得吃飽了,其實是吃撐了;你覺得吃撐了,其實是再吃點就完蛋了。人的欲望就是這樣,永遠要大於實際需要的水平。
晚上寫小說,終於確定了故事發生的地方,那是一個雙行星,如同地球與月亮,但兩個大小一樣,相互環繞,在那個世界裡,夜晚可看到巨大的月亮從地平線上升起。兩個星球的人起初都對對方充滿幻想,最早是把對方想像成天堂,後來,他們通過望遠鏡相互看來看去,瞎猜了幾百年,接著,一方終於造出了飛船,那飛船因為出了問題,半路上宇宙員便知道有去無回,他特絕望,但一個信念支持著他,一定要親自登上月亮,他降落了,發現那裡與自己的世界很相像,只是不同的文明。宇宙員後來融入到另一種文明之中,當自己的星球再次派人來征服這星球的時候,他想說服他們回去,沒有成功,最後他與本土人民一起,奮起抵抗,擊敗了征服者,使得這個星球贏得了寶貴的一百年的時間,發展自己的文明,與對方相抗衡。於是,這兩個行星便產生了競爭,競爭逐漸升級,最後是一場長達數萬年的戰爭,戰爭中把兩種巨大文明的潛力全部發掘出來,宇宙各處的行星上,到處都是他們的基地,為了防止被毀滅,他們各自在宇宙里發展出很多鏡像星球。戰爭使雙方各自結識了很多外星生物,並了解了很多宇宙的知識。戰爭結束後,他們和平共處,發現自己的能力居然由於戰爭迅速提高,成為宇宙文明的搖籃。這都是小說中故事發生的前史。
小說的名字定了,叫《宇宙之心》,寫的是包含過去現在與未來的廣闊時空,以及這時空中所發生的事情,估計要寫成一個系列才能裝下這麼多內容,但第一本從哪裡講起還未確定。我現在寫的部分是戰爭末期發生的故事,我覺得,以人類文明為標本,去幻想,或是去創造一部另一星球的文明史,是一件很有趣的工作,它使我連愣神兒的時候都有事情可想,我的閱讀也從政治歷史宗教,擴充到天文、地理、生物、化學等科學領域,我也想看一看魔幻或是講奇蹟類的書,但我不準備太簡單地構造一個世界,那樣比較缺乏挑戰性,那種書不必設計一種道德系統,也不必設計幾種政治制度,像什麼宇宙交通系統想也不用想,比較粗糙,我希望使寫作更有樂趣,也就是,它必須有一些難度,不然,我的工作便成為一種簡單重複勞動,從而帶有很強的機械性,寫的時候便不會有太多驚喜,這是我要極力避免的。它最好豐富而細緻,我認為這是有趣的真正根源。
後來我常常看到一些賴床不起的人,我知道這裡面差一點什麼,那就是一點狠勁。剛剛醒來時,身體還未適應醒來的狀態,而更習慣於躺在床上的姿勢,或是被子裡的溫度,頭腦也暈暈的,要是一點點緩,少說得半個小時。要是女的,那藉口就更多了,得上趟洗手間,再慢慢洗個澡,再化上半小時的妝,等清醒過來,還不定是什麼時候。
我想我肯定算不得那種意志堅強型的人,但我有股子狠勁兒。反正鬧鐘一響,我五分鐘以後就在門外了,至於出門後會怎麼樣,我不想,愛誰誰。
其實人一出門,一切就都正常了。
十分以後,我已在海邊的陽光下試著奔跑了,沙地上很平,看來早上很少人來過。海風迎面吹來,做了一個加速跑後,我已到了沙灘的另一頭兒,身體發著熱,我點上一支煙,坐在草地上,享受著汗慢慢滲出到運動衣上的快感。
再過一會兒,汗在額頭凝聚,再淌到臉上,被海風吹乾,背後的天是藍的,前面,天空的顏色與海水漸漸一致,新的一天就這樣開始了。
下午依然打了網球,別人說我進步快,但我心裡很清楚,我是錯誤動作越來越熟練。雖然與人一般性地打一打尚可,但無法提高,拍子最終揮不到背後,總是停在前面,擊球點偏後,拉拍不夠,站位太差,打昏了後,還是衝著球跑,真是個笨蛋!還是決定回京後從頭學起。
上我的博客看評論,其中有那麼多人對我關心,叫我看了很難為情,我怎值得如此關心?若是我有良心,很明顯,更該關心的是你們--我在休假,在享受。
《宇宙之心》
1月10日。
昨天夜裡胃疼,在床上翻騰了三個小時,所以起晚了。
中午,我站到陽台上,看到陰雲密布,一點不像要晴起來的樣子,風也很小,依靠這樣小的風,似乎很難把雲吹走。
兩點鐘左右,忽然陽光從雲的縫隙鑽出來,房間裡亮了一下,但幾分鐘後重歸陰暗。
因為每一天打完球後,濕衣服都晾在陽台上,如果沒有太陽,就得換新的,不然穿上很難受,所以,我盼著太陽出來,烘乾我的運動衣褲,這樣穿起來暖洋洋的,像把陽光穿在身上。
但今天恐怕不行了,三點半,我穿著一身兒裡面透著股陰冷勁兒的運動服出了門,去網球場敲牆,然後又和一個陌生人拉球,然後老林過來,打比賽。
袁敏也來了,打了聲招呼,去另一個場子打,五點半,我出了球場,渾身都濕透了,連頭上戴的毛線帽子都濕透了。
開車去了廈大路邊的龍巖小吃,要了一碗鴨肉米線,一份梅菜扣肉,加起來六塊錢,但味道很好吃。現在知道了,吃飯不能憑感覺,就論份兒吃合適,定出一份來,吃完就走,管它夠不夠,不然你覺得沒吃飽,其實是吃飽了;你覺得吃飽了,其實是吃撐了;你覺得吃撐了,其實是再吃點就完蛋了。人的欲望就是這樣,永遠要大於實際需要的水平。
晚上寫小說,終於確定了故事發生的地方,那是一個雙行星,如同地球與月亮,但兩個大小一樣,相互環繞,在那個世界裡,夜晚可看到巨大的月亮從地平線上升起。兩個星球的人起初都對對方充滿幻想,最早是把對方想像成天堂,後來,他們通過望遠鏡相互看來看去,瞎猜了幾百年,接著,一方終於造出了飛船,那飛船因為出了問題,半路上宇宙員便知道有去無回,他特絕望,但一個信念支持著他,一定要親自登上月亮,他降落了,發現那裡與自己的世界很相像,只是不同的文明。宇宙員後來融入到另一種文明之中,當自己的星球再次派人來征服這星球的時候,他想說服他們回去,沒有成功,最後他與本土人民一起,奮起抵抗,擊敗了征服者,使得這個星球贏得了寶貴的一百年的時間,發展自己的文明,與對方相抗衡。於是,這兩個行星便產生了競爭,競爭逐漸升級,最後是一場長達數萬年的戰爭,戰爭中把兩種巨大文明的潛力全部發掘出來,宇宙各處的行星上,到處都是他們的基地,為了防止被毀滅,他們各自在宇宙里發展出很多鏡像星球。戰爭使雙方各自結識了很多外星生物,並了解了很多宇宙的知識。戰爭結束後,他們和平共處,發現自己的能力居然由於戰爭迅速提高,成為宇宙文明的搖籃。這都是小說中故事發生的前史。
小說的名字定了,叫《宇宙之心》,寫的是包含過去現在與未來的廣闊時空,以及這時空中所發生的事情,估計要寫成一個系列才能裝下這麼多內容,但第一本從哪裡講起還未確定。我現在寫的部分是戰爭末期發生的故事,我覺得,以人類文明為標本,去幻想,或是去創造一部另一星球的文明史,是一件很有趣的工作,它使我連愣神兒的時候都有事情可想,我的閱讀也從政治歷史宗教,擴充到天文、地理、生物、化學等科學領域,我也想看一看魔幻或是講奇蹟類的書,但我不準備太簡單地構造一個世界,那樣比較缺乏挑戰性,那種書不必設計一種道德系統,也不必設計幾種政治制度,像什麼宇宙交通系統想也不用想,比較粗糙,我希望使寫作更有樂趣,也就是,它必須有一些難度,不然,我的工作便成為一種簡單重複勞動,從而帶有很強的機械性,寫的時候便不會有太多驚喜,這是我要極力避免的。它最好豐富而細緻,我認為這是有趣的真正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