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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便於了解、分析,讓我們假設此房子的公平市價是二十五萬美元。 而由房地產經紀人開始談判。

  “你好,Y 先生,我很高興見到你。如同我在電話中所說,我的委託人 對×××很有興趣。(×××是討論中的這棟房子的地址)我想親自造訪, 與你商談價錢。”

  “很好,Y 先生。或許你已知道,我的委託人擁有這棟房子,所以任何 我收到的出價,必須書面呈交他們,然後由他們決定。此棟房子對適當的人來說是頗有價值的房地產。”

  “是的,我的委託人也是這麼想。不過當然了,他所感興趣的只是那塊 土地,不是房子。”

  那是自然了。不過,我不斷接到許多買主打來的電話,而鑑於我的委託 人了解一切的情況,上個星期我便拒絕了一位買主的易價,因價錢談不攏。

  “X 先生,你是知道的,出價並不是可以擺在博物館裡的東西,事情變 化快速,你我都清楚,時機很重要,若不是我的委託人對此棟房子頗有興趣,我也不會占用你我寶貴時間了。”

  “是的,的確如此。Y 先生,對了,請問你的委託人是誰呢?”他拿起 一支筆,一本正經的樣子。

  “X 先生,很自然地,我的委託人目前寧願在背後。”(他說這句話時, 面不改色。)“他覺得既然他是相當知名的人士,他對×××有興趣,正在議價的情報對他沒有好處。”

  “是的,我了解。那麼,讓我們繼續,請問你的出價是多少? 兩人原先是站著。此刻,房地產經紀人站直身軀,開始走向對手,就象在遞交皇冠一樣。”我代表我的委託人,出價十七萬五千美元,現金交易。 此出價有效期限十天,這十天足夠你和你的委託人商談了。“說完這些話時,此經紀人站在律師面前,朝下看著律師,很明顯地對律師施以壓力,要他採取對經紀人有利的行動。

  “哈!哈!十七萬五千美元。很好,衝著你的面子,Y 先生,我會把你 的出價轉告我的委託人。不過我可以告訴你,上星期他們拒絕了一項更為優 惠的出價。”

  經紀人說道:“我說過,時機永遠是考慮的因素。(回到他提過的論點) 再者,此出價是來自一位支票信譽極好,所有銀行、董事會都會見票即付現的人士。而要將此信譽卓著的支票開給你的人就在你身邊。”

  “Y 先生,我說過我會把你的出價讓我的委託人了解。麻煩您是否可以 書面報價,以便呈遞。”

  “抱歉,先生,我不能這麼做!”

  “為什麼呢?難道你的出價誠意不夠嗎?”律師帶著諷刺的口氣問道。

  “我的出價是很誠意的。不過我常常因留下書面報價單而受害非淺。一 旦你的委託人擁有報價單,他們會以它做為壓榨我競爭對手的工具。抱歉,X先生。不過你可信賴我所說的話和我的信譽。我無法違背己願,寫下書面的 報價。”

  你會察覺到此談判的清晰、明確。雖然這次會議,出價太低並無結果。 而從談判經過來看,你或許會認為此買主——經紀人的委託人——其實就是經紀人本人。不過,觀察兩位老練的對手試探彼此,以友善、風趣的對話進 行談判,雖然彼此都很清楚對方所玩的花樣,是很有參考價值的。的確此談判也不是沒有成功的可能。假使房地產稅即將到期,或房主需要一筆錢來支 付律師的費用和其他開銷的話,那麼 Y 先生便很可能為自己買得了一件廉價 品。

  談判其實就是意見的溝通。你談判不是要給對方深刻印象(雖然如此也 無妨)。你談判是為了表達你的意見,縱使 Y 先生沒有買到房子,他還是很明確地表示了他對這房子的感受。

  三、分析各種形式的談判

  美國式談判分析

  美國式談判術是屬於恐嚇、威脅、警告、壓力等等的強硬型談判方式。 不但超越亞洲人的理解範圍,連歐洲人也無法接受。

  英國評論家湯普生曾經這麼批評美式談判:“美國總統的幕僚們極具危險性,他們擁有核彈似的爆炸性精神,卻完 全缺乏對方的相關知識,總是匆匆瀏覽一兩頁備忘錄,便使足幹勁地往返於 各地的會議之間。”

  正如湯普生所言,美國人不但崇拜力量,並且深信這套美國式的思考理 論可以通用於世界各地。他們的觀念就象西部片中典型的牛仔,認為只有自己的決定才是正確的,沒有心情去聆聽對方的意見。

  人常常由於生性怯懦,總是以“是的”兩個字來解決一切。而美國人恰 好相反,是“不”一字的愛好者。凡遇到猶豫不決之事,必定先說聲“不”,美國式作風。萬一對方說的話不合己意,也如西部中常見的情景,動不動掏 槍解決。這種蠻幹的處事方法連歐洲人見了也會為之皺眉。

  1.威脅、虛張聲勢、強硬手段 美國人在談判時最常運用的三種方式分別是:威脅、虛張聲勢和強硬手段。 縱觀所有美國討論談判方法的書籍,我們不難發現,它們的共同主張總是離不開虛張聲勢。萬一上述兩種方式失靈,就採取拒絕交易、抵制或訴訟 等等的強硬手段。

  但是我們必須說,這種做法實在是愚昧透頂,因為大家都知道,皮球拍 得愈重,反而彈得愈高,沒有一位談判對手會默默忍受對方的欺凌壓迫,否則便不能稱之為“談判”。一旦起了反感,談判自然會陷於泥坑中,你威脅 我,我也還以顏色,結果只會造成兩敗俱傷。

  美國人素來擅長在談判中表現出強硬手段,從一面猛捶桌子,一面滔滔 不絕地大吼大叫,亂撕文件的小伎倆,到對簿公堂、通知談判破裂以及發出最後通牒之類的最後手段,無一不是只會觸怒對方的做法,若是幸運地碰上 膽小怯懦的對手,或許真會被逮住而嚇得俯首認輸。

  但經驗豐富的談判者遇到這種場合,只會抱著“又來了一名鄉巴佬”的 心情泰然處之,不為所動。

  2.美式談判容易造成誤解、偏見、心結的後遺症 美國的電子機械製造商(假設是華格納公司),向台灣的中小企業(假設是三友公司)提議雙方共同研究半導體。 雖然三友公司規模不大,僅有兩百名員工,但是它在這項專業領域中卻開發出世界上最先進的技術。華格納公司極欲得到這項技術,便以典型的美 式做法向三友公司提出技術合作的要求。

  華格納公司的高級主管鼓起三寸不爛之舌,向三友公司的董事長遊說這 項研究的發展前景。三友公司董事長考慮周詳,一來擔心技術合格會消減自己技術開發的獨立精神,而造成倚賴華格納公司的局面;二來憂慮將來若是 達到生產的階段,勢必得由資金雄厚的華格納公司來發號施令。

  除此以外,三友公司董事長也慎重考慮到是否有技術合作的必要性。雙 方談判了將近十個月,彼此互訪對方的總公司,但是三友公司董事長仍然猶豫不決,問題在華格納公司好在此時犯下致命性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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