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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五十四章 床下 ...
我的心中一陣狂喜,天助我也,我終於相信殺死阿秀是上天給我的旨意,我只是在替天行道。
空氣中滿是令人作嘔的血腥味,我皺了皺眉,原來沒有消毒劑的薰染,血腥味竟是這樣的令人噁心。
再次環視了一下這個房間,我的目光落在了那隻不斷滲血的麻袋上。
我挖得很仔細,也很小心,儘量不讓蹦起的水泥碎屑碰傷我。
不知道是老樓真的年久失修水泥地面已經變得鬆軟不堪,還是因為小傑送給我的鐵杴特別鋒利,地上漸漸地出現了一個坑。
這個坑不大,我也不需要這個坑太大,只要我能將阿秀嵌進去,再在整個房間的地面上抹上一層厚厚的水泥,一天之後就沒有人能看出這塊地板下隱藏著阿秀的屍體。
這些水泥足夠我使用,雖然我是第一次攪拌它們,但卻做的得心應手。
我想,阿秀說得對,我的確是個天才,無論做什麼事都能做得盡善盡美,所以當阿秀被一塊塊徹底淹埋在水泥下時,我的心裡一片輕鬆。
從此以後,我再也不用背負著阿秀沉重的愛生活了,也再也不用擔心阿秀會棄我而去,更不用擔心阿秀會拿小傑和我之間的罪孽來威脅我。我可以盡情地過自己想過的生活,我想到了兩個字——解脫。
向那塊潮濕的水泥地面揮了揮手,我的身上沒有一絲惶恐和不安,笑了笑,說:“你好好睡吧!阿秀,我會照顧好自己的,凌峰也會過得很好,我走了。”
悄悄鎖好房門,我緩緩地邁進自己的房門。
來到了洗臉池邊,將滿是鮮血的雙手放在水龍頭下面,我洗得很仔細,完全按照手術後的無菌操作進行。
我低頭看了看自己,身上沾了不少血跡。笑了笑,無所謂,我甚至懶得把胸口上沾染的血跡洗去,反正穿上衣服就看不見了。
洗完手,我坐在沙發上,頭腦異常冷靜,我的唇角似乎還掛著笑容。
過了很久我才發現,小傑送給我的鐵杴還在我的手裡,這把鐵杴上滿是黑紅色的鮮血,就連把子上都有著一道道觸目驚心的血線。
我站起身,在房間裡走了兩圈。我必須找個地方將這把鐵杴也隱藏起來。
我想,最好的地方就是對門,只是,阿秀已經那麼完美地被我徹底藏匿起來,我不想去破壞它,也沒有勇氣再看一眼變成那樣的阿秀。
我必須重新找一個地方將這把帶著阿秀氣味兒的鐵杴掩埋掉。
或許樓頂是個好地方,我幾乎都要打開門衝出去了,但我仍然克制住了自己,因為天已經蒙蒙亮了。
走進儲藏室,我想找個地方把鐵杴藏起來,但這裡面很擁擠,而且鐵杴上的血腥味兒很刺鼻,讓我有些缺氧。
地上堆滿了水泥,這是我從對門拖回來了,在我重新抹上的那層水泥干透之前,我只能把這些多餘的水泥都運回來。家裡的空間很有限,除了儲藏室我再也找不到更好的堆積水泥的地方。
我的眼眸閃了閃,我突然想到了一個最好的地方。
阿秀的臥室應該是最安全的地方,凌峰雖然每天都會來找阿秀,但他不會無緣無故進阿秀的臥室。
我為自己的想法感到欣慰,挖開床下的水泥地只是下意識的動作,過程就和將阿秀鑲嵌進水泥地面里一樣簡單。
而且鐵杴比阿秀小了許多,用不著挖太深,只要挖一個淺淺的凹印就好。
經過一晚上的忙碌,我的動作變得很嫻熟,幹起來並不費事,只花了短短的二十分鐘,那把鐵杴便被我嵌進了阿秀床下的水泥地里。
在阿秀的臥室里我坐了很久,我並不是在發愣,我的手裡握著一個電吹風。這是阿秀專門買回來給我吹頭髮用的。
我的頭髮又硬又長,披散開的時候直垂腰際。每次洗完頭都要好幾個小時才能幹透,阿秀就給我買了電吹風幫我吹乾。
阿秀說:“濕著頭髮睡覺老了會得偏頭痛。”
只是現在我握著這個電吹風不是想要吹頭髮,我是要把地面上的水泥吹乾。
我知道這麼做很傻,也很笨。但是我找不到更好的東西能讓水泥快速風乾。
房間裡沒有爐子,也沒有暖氣。
我必須在凌峰來找阿秀之前讓房間恢復原樣,不能留下一丁點破綻。
電吹風吹出的熱度雖然有限,但是總比沒有要好,所以我固執地坐在地上,固執地讓熱風噴濺在水泥地上。
我不知道我到底在地上坐了多久,一直到地上的水泥完全乾透我才站起身。
腿腳早就麻了,我活動了一下,使勁將阿秀的床移回原位。這才發現天都大亮了。
關好阿秀臥室的門,我在客廳里坐了一會兒才打開防盜門,側著耳朵聽了聽,樓道里很安靜,沒有聲音。
我很滿意,看樣子凌峰今天不會來了。
一放鬆下來才發現自己很累。
我是第一次用浴缸洗澡,兩條腿上的麻木還沒有完全過去,站著多少有些不舒服。
全身都浸泡在熱水裡讓我的思維變得混沌不堪。
身上的血跡被水一點點泡軟變淡,水卻變得污濁起來。
我下意識地喊了一聲:“阿秀,幫我拿條毯子來。”
房間裡靜悄悄的,沒有人答應,我不滿地皺皺眉,剛想從水裡坐起身,又像是想起什麼似的重新躺回到水裡去。
54、第五十四章 床下 ...
我的心中一陣狂喜,天助我也,我終於相信殺死阿秀是上天給我的旨意,我只是在替天行道。
空氣中滿是令人作嘔的血腥味,我皺了皺眉,原來沒有消毒劑的薰染,血腥味竟是這樣的令人噁心。
再次環視了一下這個房間,我的目光落在了那隻不斷滲血的麻袋上。
我挖得很仔細,也很小心,儘量不讓蹦起的水泥碎屑碰傷我。
不知道是老樓真的年久失修水泥地面已經變得鬆軟不堪,還是因為小傑送給我的鐵杴特別鋒利,地上漸漸地出現了一個坑。
這個坑不大,我也不需要這個坑太大,只要我能將阿秀嵌進去,再在整個房間的地面上抹上一層厚厚的水泥,一天之後就沒有人能看出這塊地板下隱藏著阿秀的屍體。
這些水泥足夠我使用,雖然我是第一次攪拌它們,但卻做的得心應手。
我想,阿秀說得對,我的確是個天才,無論做什麼事都能做得盡善盡美,所以當阿秀被一塊塊徹底淹埋在水泥下時,我的心裡一片輕鬆。
從此以後,我再也不用背負著阿秀沉重的愛生活了,也再也不用擔心阿秀會棄我而去,更不用擔心阿秀會拿小傑和我之間的罪孽來威脅我。我可以盡情地過自己想過的生活,我想到了兩個字——解脫。
向那塊潮濕的水泥地面揮了揮手,我的身上沒有一絲惶恐和不安,笑了笑,說:“你好好睡吧!阿秀,我會照顧好自己的,凌峰也會過得很好,我走了。”
悄悄鎖好房門,我緩緩地邁進自己的房門。
來到了洗臉池邊,將滿是鮮血的雙手放在水龍頭下面,我洗得很仔細,完全按照手術後的無菌操作進行。
我低頭看了看自己,身上沾了不少血跡。笑了笑,無所謂,我甚至懶得把胸口上沾染的血跡洗去,反正穿上衣服就看不見了。
洗完手,我坐在沙發上,頭腦異常冷靜,我的唇角似乎還掛著笑容。
過了很久我才發現,小傑送給我的鐵杴還在我的手裡,這把鐵杴上滿是黑紅色的鮮血,就連把子上都有著一道道觸目驚心的血線。
我站起身,在房間裡走了兩圈。我必須找個地方將這把鐵杴也隱藏起來。
我想,最好的地方就是對門,只是,阿秀已經那麼完美地被我徹底藏匿起來,我不想去破壞它,也沒有勇氣再看一眼變成那樣的阿秀。
我必須重新找一個地方將這把帶著阿秀氣味兒的鐵杴掩埋掉。
或許樓頂是個好地方,我幾乎都要打開門衝出去了,但我仍然克制住了自己,因為天已經蒙蒙亮了。
走進儲藏室,我想找個地方把鐵杴藏起來,但這裡面很擁擠,而且鐵杴上的血腥味兒很刺鼻,讓我有些缺氧。
地上堆滿了水泥,這是我從對門拖回來了,在我重新抹上的那層水泥干透之前,我只能把這些多餘的水泥都運回來。家裡的空間很有限,除了儲藏室我再也找不到更好的堆積水泥的地方。
我的眼眸閃了閃,我突然想到了一個最好的地方。
阿秀的臥室應該是最安全的地方,凌峰雖然每天都會來找阿秀,但他不會無緣無故進阿秀的臥室。
我為自己的想法感到欣慰,挖開床下的水泥地只是下意識的動作,過程就和將阿秀鑲嵌進水泥地面里一樣簡單。
而且鐵杴比阿秀小了許多,用不著挖太深,只要挖一個淺淺的凹印就好。
經過一晚上的忙碌,我的動作變得很嫻熟,幹起來並不費事,只花了短短的二十分鐘,那把鐵杴便被我嵌進了阿秀床下的水泥地里。
在阿秀的臥室里我坐了很久,我並不是在發愣,我的手裡握著一個電吹風。這是阿秀專門買回來給我吹頭髮用的。
我的頭髮又硬又長,披散開的時候直垂腰際。每次洗完頭都要好幾個小時才能幹透,阿秀就給我買了電吹風幫我吹乾。
阿秀說:“濕著頭髮睡覺老了會得偏頭痛。”
只是現在我握著這個電吹風不是想要吹頭髮,我是要把地面上的水泥吹乾。
我知道這麼做很傻,也很笨。但是我找不到更好的東西能讓水泥快速風乾。
房間裡沒有爐子,也沒有暖氣。
我必須在凌峰來找阿秀之前讓房間恢復原樣,不能留下一丁點破綻。
電吹風吹出的熱度雖然有限,但是總比沒有要好,所以我固執地坐在地上,固執地讓熱風噴濺在水泥地上。
我不知道我到底在地上坐了多久,一直到地上的水泥完全乾透我才站起身。
腿腳早就麻了,我活動了一下,使勁將阿秀的床移回原位。這才發現天都大亮了。
關好阿秀臥室的門,我在客廳里坐了一會兒才打開防盜門,側著耳朵聽了聽,樓道里很安靜,沒有聲音。
我很滿意,看樣子凌峰今天不會來了。
一放鬆下來才發現自己很累。
我是第一次用浴缸洗澡,兩條腿上的麻木還沒有完全過去,站著多少有些不舒服。
全身都浸泡在熱水裡讓我的思維變得混沌不堪。
身上的血跡被水一點點泡軟變淡,水卻變得污濁起來。
我下意識地喊了一聲:“阿秀,幫我拿條毯子來。”
房間裡靜悄悄的,沒有人答應,我不滿地皺皺眉,剛想從水裡坐起身,又像是想起什麼似的重新躺回到水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