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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一直有寫日記的習慣,也幸好堅持寫了很多東西,讓我翻看以前的日記的時候才能想起來到底發生過什麼事情,可是有的時候我也會覺得那些文字很陌生,有的回憶也讓我很痛苦,我好像也不認識我自己了。」方應琢說,「秦理,如果你還願意了解我的話,就打開看看吧。」

  作者有話說

  終於寫到這裡了,痛痛的,下一章開啟小兔視角哦

  還是期待大家的評論3!

  第58章 璞玉,頑石

  我的名字是父母一同為我取的。

  如果說每個名字都蘊藏了一份取名者的期待,那麼不難看出,我的父母擁有控制狂的本性,在我出生前便已初見端倪。

  我隨父親姓方,雙字應琢,很多人誇過我的名字好聽,方應琢——合乎聲律,釋義文雅,確實像是個好名字,但我卻非常討厭它——從我理解了它的含義那一刻開始。

  在他們眼中,我是一塊尚未雕琢的璞玉,需要由他們親手打造,才能發揮出最大價值。他們從來沒有想過,也許我只是一塊頑石。

  從小到大,父母沒有對我說過什麼重話,因為在他們長期的不著痕跡的打壓與規訓之下,我的確是一個聽話又懂事的兒子。

  起初,母親懷孕時想生一個女兒,最好是結合了他們夫妻二人容貌上的所有優點、容貌美麗得如母親一樣可以做大明星的女兒,可惜事與願違,她生了個兒子。不過,她很快就發現,我長得很像她。任誰都能一眼看出,我與她是血緣意義上的母子關係。

  於是,在童年時期,母親告訴我:「應琢,你嘗試一下把頭髮蓄起來吧,這樣看起來會更漂亮。」

  她說什麼,我便做什麼,所以我照做了。

  儘管我不知道「漂亮」究竟有什麼實際作用。

  儘管我發現相較於其他男生的短髮,長發有諸多不便,而且在夏天真的很熱。

  開始上學後,我才意識到自己的家庭究竟有多麼怪異。原來其他父母不會在家中安裝監控,原來那些小孩可以自由地選擇娛樂活動,原來我只是表面上看起來舉止得體、成績優異,實際上我才是那個徹頭徹尾的異類。甚至,就連盡情品嘗喜歡的零食這種小事,於我而言都是一種奢望。

  我也曾向父母表達過我的困惑與不滿,長長的餐桌旁,那兩人的神色卻愈來愈凝重,自那之後,他們開始更加嚴格地限制我的交友。

  「不能讓你被別人帶壞了。」他們這樣說。

  我身邊相識的那些人,能被稱作普通朋友的人已經非常少,摯友則只有裴朔一個。我們的友情是父輩友情的延續,也正是因為如此,唯獨在我同裴朔來往時,父母不會多說什麼。

  時至今日,我都發自內心地認為,能認識裴朔是件幸運的事。裴朔是一個很好很好的人。

  裴朔看得出我在家中倍感壓抑,常常邀請我去他家做客。裴朔擁有所有人都會感到羨慕的家庭關係,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他的性格十分開朗隨和,可以毫無保留地向他人散發善意於熱意,而我顯得就要寡言許多。

  升入中學後,裴朔與同校的一位女生交往,我也頻繁地收到來自別人的告白,也是在那時,我產生了新的困惑。青春期懵懂的戀愛在校園中很常見,而我對身邊那些女孩沒有任何感覺——我能夠欣賞她們的優點,也會承認她們或漂亮或可愛,但是僅限於此,我不會設想與她們之間的任何人展開戀愛關係,相反,在我偶爾看到一些男生時,才會有些不一樣的感覺。

  在信息並不閉塞的時代,我當然知道這種情況的學名叫什麼,不過,這種困惑並未持續太久——雖然我發現自己對同性更感興趣一點,但是沒有具體喜歡的人。

  我沒有對其他人講過這件事。

  高中某次月考結束後,學校提前放學,這是我在每個月裡最期待的日子,因為可以名正言順地逃學曠課,短暫地從牢籠里透氣喘息。那天,裴朔向我提議,要不要去街里隨便逛逛,他最近聽說了一個集市,裡面會賣些稀奇古怪的東西,很多人覺得蠻有意思。

  就這樣,我和裴朔坐了二十五站公交抵達目的地,那是一條很長的步行街,盛夏的傍晚依然天色明亮,陽光慷慨地傾瀉而下,皮膚被曬得微微發燙。

  快要走到街道盡頭的時候,我無意中瞥見其中一個攤位,桌子上擺滿了不同型號的二手相機,老闆是個中年男人,留著微長的捲髮,鬍子拉碴,頭戴一頂墨綠色的漁夫帽。裴朔敏銳地注意到我的視線停留,於是主動問我:「要不要過去看看?」

  反正沒有什麼別的事,我點點頭:「好。」

  老闆向我和裴朔介紹,這些相機都是他的藏品,擺攤不圖賺錢,純粹只為消磨時間,如果我們有感興趣的機型,可以隨意試用。那時的我還完全不懂相機和攝影,看不出什麼頭緒,但我的注意力卻完全被眼前這些機器吸引。見我流露出一點好奇,老闆便更加熱情地介紹,我只好坦誠地對他講,我是新手,不了解這些。

  見狀,老闆挑選了一款他認為對新手很友好的相機,他對我說,二十年前他第一次玩攝影,使用的就是這一台,如今在市面上已絕版,二手價被炒得很高。

  老闆開始給我講解機身上各個按鍵的功能,以及如何調節光圈和焦距,弄懂這些簡單的操作之後,我又試拍了幾張。放在很久以後來看,那幾張照片拍得很業餘,取景平平無奇,再普通不過的街景,構圖也並沒有任何精妙之處,但是,也正是這幾張略顯粗糙與質樸的照片,開始讓我第一次發覺自己真正喜歡的東西究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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