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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年前的背景下,一切放在後來不合規、無法實現的事,在當時都過得去。
一個女大學生撿了個孩子,家裡誰勸也不聽,說多了就一句「你管不著我」。因為這事家裡鬧翻天了,大學還沒畢業,對象還沒成,先帶個孩子以後咋辦呢。她爸連斷絕關係的話都說出來了,龐清費解地看著他,問:「就一個孩子你至於嗎?」
要說她那時候有多愛這個孩子、多愛心泛濫,那也真沒有。她那時候的想法就是非常簡單地覺得,不就一個孩子嗎?吃飯多個碗的事,算什麼天大的事。
她甚至沒有給自己撿了個孩子的概念,也沒覺得自己當媽了,就只是「撿了個小孩兒」。
當時正在追求她的男生姓韓,得知這事覺得是天大的笑話,說她要是非留這孩子就算了吧。
「算了就算了。」龐清依然費解地看著他,還是那句,「你至於嗎?」
男生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退讓,最後的要求是這個孩子他可以出錢養,但是不能落在他們家,得放龐清爸媽家養,當個弟弟,而不是兒子。
那個年代養個孩子花費遠沒有後來高,中小學義務教育,高中大學憑考,龐清她爸是個幹部,她從沒覺得養孩子這點花費算是個事。
龐清說:「誰用你出錢了,他吃那幾口飯能花幾塊錢啊。」
男生說:「我總不能婚都沒結先有個兒子吧?他是哪來的我都不知道,我一輩子給誰養兒子啊?」
「那你就別結。」龐清說。
後來他們還是結婚了,這個孩子就落在他們戶口上,成了他們的第一個孩子。
龐清跟家裡人說,既然都落在我家了,他就是我孩子,誰也別嘴欠。她這脾氣也沒人敢惹她,不敢當她面說這事,只是親戚們都知道這個孩子是怎麼回事,小輩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
當初那個包被裡其實夾了張紙,上面寫了這個孩子的生日。
那張紙被龐清扔了,落戶口時把日期定在被她撿到的那天。龐清心想,有必要嗎?孩子你都扔了,記你生他那天幹嗎,算了吧。
從此韓方馳的生日都按龐清把他從紙箱裡抱出來那天過。
韓方馳真的像當初龐清以為的那樣,不用花費太多心思就長大了。他聽話、聰明、懂事,性格不鬧人,像個榜樣小孩兒。
幾年後生下的知墨像是復刻了一個女孩兒版的方馳,兩個孩子沒讓龐清操過什麼心,就像當初她說的,當媽也沒什麼了不起的。她該上班上班,該幹什麼幹什麼。
在生下韓知遙以前,龐清一直是這麼覺得的。
韓知遙的出生對龐清來說才是真正的災難,這是一個從幼兒期就難帶的小孩兒,能哭能鬧,脾氣又大,一點不合心意就哭起沒完。家裡保姆換了一個又一個,沒一個能長期堅持的。
她好像給自己生了個冤家,在那幾年裡每天心情煩躁,沒了耐心,甚至變得易怒。
老韓在年輕時事業上精力花得多,能夠為家裡提供優渥的物質條件,事業和家庭不能兼顧,但只要他在家的時候,他都能盡全力去陪孩子。他愛他的妻子,愛他的女兒,只是不愛兒子。
方馳和知墨在那幾年裡儘可能地哄妹妹不哭,有時龐清看著他們,會在心裡想,幸好還有他們倆,也不算完全失敗。
但古靈精怪的小不點兒也有不氣人的時候,偶爾不知道冒出一句什麼機靈話來,龐清又會覺得,雖然沒那兩個省心,倒也挺稀罕的。
天生就性格淡漠的人,不會因為結了婚就轉性了,也不會因為當了媽媽就情感表達濃烈起來。抱起任何一個孩子親親臉頰,說「媽媽好愛你」,這樣的事一輩子不會在她身上發生。
龐清知道自己不是個好媽,對每個孩子,她在情感上或許都給得不夠。她天生性格有缺陷,又冷又犟,這沒法改變。
可在她這裡,三個孩子從來不是靠是否親生的劃分,也不是靠兒子還是女兒劃分。她一直把方馳和知墨化成一撥,知遙自己在一撥。依據是每個孩子給出的作為母親不同的感受。
作者有話說:
龐姐得寫,正常這一部分應該在63章方馳回家的時候插個回憶,怕你們追連載看這些覺得沒意思,還是把這一整塊都單獨放番外了。一章沒寫完,明天也是龐姐,不感興趣的話下一章別買喲。
第65章 番外2
韓方馳最小的那段時間龐清因為還在上學, 還是她媽幫她照顧更多,後來他能說清楚需求了就送託兒所了。
實際上,最初那幾年她依然沒有直觀的作為一個「媽媽」的自覺。大部分時間裡, 這個小男孩兒就像生活在家裡的一個人,並不討厭他, 也會照顧他,可並沒有更深的心靈上的牽絆。
如果說就像在養一隻小動物, 也沒那麼隨意。或許更接近於一個侄子的感覺,是一個親人, 可她並沒有因為養了一個小孩兒就自動生長出一根母子間的「臍帶」, 產生母親和兒子之間緊密的羈絆。
後來這根「臍帶」是什麼時候長出來的,或者有沒有長出來, 龐清從來沒考慮過。
她就不是一個會主動去琢磨情感關係的人,她天生在這方面少根神經, 感知不到,也懶得想。
方馳和知墨都是聽話的乖小孩兒。可小孩兒就該是淘氣的,會跟父母撒嬌的。特別聽話的小孩兒多數都有著敏感的內心,且聰明柔軟, 他們知道什麼樣才是父母希望的,越是這樣的孩子,對情感的感應就越敏銳。
一個女大學生撿了個孩子,家裡誰勸也不聽,說多了就一句「你管不著我」。因為這事家裡鬧翻天了,大學還沒畢業,對象還沒成,先帶個孩子以後咋辦呢。她爸連斷絕關係的話都說出來了,龐清費解地看著他,問:「就一個孩子你至於嗎?」
要說她那時候有多愛這個孩子、多愛心泛濫,那也真沒有。她那時候的想法就是非常簡單地覺得,不就一個孩子嗎?吃飯多個碗的事,算什麼天大的事。
她甚至沒有給自己撿了個孩子的概念,也沒覺得自己當媽了,就只是「撿了個小孩兒」。
當時正在追求她的男生姓韓,得知這事覺得是天大的笑話,說她要是非留這孩子就算了吧。
「算了就算了。」龐清依然費解地看著他,還是那句,「你至於嗎?」
男生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退讓,最後的要求是這個孩子他可以出錢養,但是不能落在他們家,得放龐清爸媽家養,當個弟弟,而不是兒子。
那個年代養個孩子花費遠沒有後來高,中小學義務教育,高中大學憑考,龐清她爸是個幹部,她從沒覺得養孩子這點花費算是個事。
龐清說:「誰用你出錢了,他吃那幾口飯能花幾塊錢啊。」
男生說:「我總不能婚都沒結先有個兒子吧?他是哪來的我都不知道,我一輩子給誰養兒子啊?」
「那你就別結。」龐清說。
後來他們還是結婚了,這個孩子就落在他們戶口上,成了他們的第一個孩子。
龐清跟家裡人說,既然都落在我家了,他就是我孩子,誰也別嘴欠。她這脾氣也沒人敢惹她,不敢當她面說這事,只是親戚們都知道這個孩子是怎麼回事,小輩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
當初那個包被裡其實夾了張紙,上面寫了這個孩子的生日。
那張紙被龐清扔了,落戶口時把日期定在被她撿到的那天。龐清心想,有必要嗎?孩子你都扔了,記你生他那天幹嗎,算了吧。
從此韓方馳的生日都按龐清把他從紙箱裡抱出來那天過。
韓方馳真的像當初龐清以為的那樣,不用花費太多心思就長大了。他聽話、聰明、懂事,性格不鬧人,像個榜樣小孩兒。
幾年後生下的知墨像是復刻了一個女孩兒版的方馳,兩個孩子沒讓龐清操過什麼心,就像當初她說的,當媽也沒什麼了不起的。她該上班上班,該幹什麼幹什麼。
在生下韓知遙以前,龐清一直是這麼覺得的。
韓知遙的出生對龐清來說才是真正的災難,這是一個從幼兒期就難帶的小孩兒,能哭能鬧,脾氣又大,一點不合心意就哭起沒完。家裡保姆換了一個又一個,沒一個能長期堅持的。
她好像給自己生了個冤家,在那幾年裡每天心情煩躁,沒了耐心,甚至變得易怒。
老韓在年輕時事業上精力花得多,能夠為家裡提供優渥的物質條件,事業和家庭不能兼顧,但只要他在家的時候,他都能盡全力去陪孩子。他愛他的妻子,愛他的女兒,只是不愛兒子。
方馳和知墨在那幾年裡儘可能地哄妹妹不哭,有時龐清看著他們,會在心裡想,幸好還有他們倆,也不算完全失敗。
但古靈精怪的小不點兒也有不氣人的時候,偶爾不知道冒出一句什麼機靈話來,龐清又會覺得,雖然沒那兩個省心,倒也挺稀罕的。
天生就性格淡漠的人,不會因為結了婚就轉性了,也不會因為當了媽媽就情感表達濃烈起來。抱起任何一個孩子親親臉頰,說「媽媽好愛你」,這樣的事一輩子不會在她身上發生。
龐清知道自己不是個好媽,對每個孩子,她在情感上或許都給得不夠。她天生性格有缺陷,又冷又犟,這沒法改變。
可在她這裡,三個孩子從來不是靠是否親生的劃分,也不是靠兒子還是女兒劃分。她一直把方馳和知墨化成一撥,知遙自己在一撥。依據是每個孩子給出的作為母親不同的感受。
作者有話說:
龐姐得寫,正常這一部分應該在63章方馳回家的時候插個回憶,怕你們追連載看這些覺得沒意思,還是把這一整塊都單獨放番外了。一章沒寫完,明天也是龐姐,不感興趣的話下一章別買喲。
第65章 番外2
韓方馳最小的那段時間龐清因為還在上學, 還是她媽幫她照顧更多,後來他能說清楚需求了就送託兒所了。
實際上,最初那幾年她依然沒有直觀的作為一個「媽媽」的自覺。大部分時間裡, 這個小男孩兒就像生活在家裡的一個人,並不討厭他, 也會照顧他,可並沒有更深的心靈上的牽絆。
如果說就像在養一隻小動物, 也沒那麼隨意。或許更接近於一個侄子的感覺,是一個親人, 可她並沒有因為養了一個小孩兒就自動生長出一根母子間的「臍帶」, 產生母親和兒子之間緊密的羈絆。
後來這根「臍帶」是什麼時候長出來的,或者有沒有長出來, 龐清從來沒考慮過。
她就不是一個會主動去琢磨情感關係的人,她天生在這方面少根神經, 感知不到,也懶得想。
方馳和知墨都是聽話的乖小孩兒。可小孩兒就該是淘氣的,會跟父母撒嬌的。特別聽話的小孩兒多數都有著敏感的內心,且聰明柔軟, 他們知道什麼樣才是父母希望的,越是這樣的孩子,對情感的感應就越敏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