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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愣了好一會兒,眼一眨,一顆淚珠滾落。

  「姐姐?你怎麼了?」祝雲奚不解。

  「沒事。」於蕤拭去淚水,眸中依然閃著盈盈的水光,她綻開笑意。

  而後她站了起來,轉身再度面向她的對手。

  於蕤輕輕抬手,做了個「請」的姿勢,說不出的寫意風流、瀟灑從容,「諸位,請繼續。」

  *

  日落之時,今日的擂台也就隨之結束。

  有些人用盡各種昏招,憑白在天下人面前出盡洋相,最後依然耐於蕤不得。

  假使對面站著的不是於蕤,換做任何一個男子,不論他身份有多卑微,這樣的成就都足夠讓他一飛沖天。

  在家中為自己縫製嫁衣的女子聽侍女說起這段一日之間傳遍了街頭巷尾流傳的奇事,她眼神恍惚了一瞬,指尖滲出一滴血珠。

  「誒,小姐。」侍女驚呼一聲,趕忙將針線拿走,取來帕子小心擦去血跡,「小姐在想什麼?」

  肖嬋娟沉默片刻,她望著自己青蔥白嫩的手指,忽而想起幼年時因為經常拿筆寫字,上面也曾結過繭子。

  「我不想成親了。」她說。

  侍女驚訝:「小姐?」

  她的母親來找她,正好聽到這句話,驚訝道:「嬋兒,你說什麼?」

  肖嬋娟起身跪在母親腳邊,「母親,孩兒不想成親,孩兒也想參加科舉。」

  她語氣懇求,目光卻堅定。

  然而讓她意外的是,她的母親並沒生氣。

  她的母親彎腰將她拉了起來,笑意欣慰:「好孩子,母親來找你,也是為了這件事。」

  肖夫人為了女兒的婚事發愁了許久,擔心她受苦,擔心她所遇非人,又擔心多拖延兩年會嫁不出去。

  好不容易找了一個門楣低、有求於他們,條件又沒有很差的人家,唯恐肖嬋娟嫁過去之後會受欺負。

  但現在,肖嬋娟自己就能成為自己的靠山,何必急著出嫁?

  侍女在旁邊懵懵懂懂地看著,回去之後把這件事說給了自己的姐姐聽。

  姐姐已經出嫁,剛產下一名女嬰,她的丈夫看了一眼就失望地罵了一句「賠錢貨」,而後就轉身離開家,現在還沒有回來。

  姐姐躺在床上,上一秒,她還在想她怎麼這麼沒用,只生下了一個不能傳宗接代的女兒。

  但這一秒,就在她聽完妹妹說的話之後,她突然萌生了一個念頭。

  「阿蘭,你說姐姐與你姐夫和離好不好?」

  和離,然後做點小生意,攢一點錢。

  等她的女兒大了一點,她就送她去學堂。

  第172章 明明明月是前身(29)

  三日後, 早朝。

  於蕤勝出得乾脆而又毋庸置疑,再嘴硬的人都沒法從雞蛋里挑出骨頭來。

  於是就在昨天的擂台賽結束之時,沈昱已經當眾頒發了聖旨, 二月會先舉行「女試」, 三月春闈。

  他今日正安排相關籌備事宜,朝臣們縱然不情願,也沒膽子再反對,只好委委屈屈應承下來。

  禮部尚書躬身領命:「臣……」

  話音未落,忽而被一道異聲打斷。

  「咚、咚、咚。」

  什麼動靜?

  這聲音好熟悉啊,總感覺這一幕曾經發生過的。

  朝臣們:「……」

  又是你啊登聞鼓, 半月不到敲響了第三次,他們這算不算見證歷史了?真是可喜可賀……呸, 這福氣給你你要不要啊!

  到底有完沒完!這是登聞鼓, 不是撥浪鼓!

  連帶著沈昱都有幾分茫然,「宣?」

  禁衛軍領命, 很快又帶進來一個女子。

  沈昱:「……」

  這既視感有點太強了, 他轉頭看向於策,用眼神問他——你安排的?

  於策搖了搖頭,他也不知道啊。

  不等沈昱問, 那女子已經跪伏下去, 她不像祝雲奚和於蕤那樣從容, 聲音都帶顫:「民女參見陛下,民女要狀告民女的父親,求陛下做主。」

  父母可以告子女不孝,這在當下是個極十惡不赦的罪名, 嚴重的人甚至可以被判處絞刑。

  最輕的都得判二十大板的「斷親棍」,打完之後孩子若不死, 那親緣就一筆勾銷。

  從今往後恩斷義絕,至少在律法上再不是父母與子女。

  父母甚至可以誣告而不付出任何代價,但沒有一條律法寫著子女可以狀告父母。

  朝臣們再度竊竊私語,只覺得最近不知出了什麼事,往日還算安分的女子近日來一直挑戰他們的底線。

  先是不安於室妄圖執政,後又大逆不道狀告父母。

  天下哪有不是的父母呢?

  沈昱皺了皺眉:「細說。」

  那女子雖然聲線顫抖,但語句還算有條理,「回稟陛下,民女白秀玲,民女父親以八十兩白銀將民女賣與富商做妾,那富商比民女大了四十歲,民女不願,懇請陛下做主。」

  這……

  確實有些讓人同情,但也不能狀告父親吧,說不定父親就是覺得對方家裡條件比較好,想讓女兒嫁過去享福呢?

  「賣」這個字也太難聽了。

  沈昱現在知道對方為什麼要來敲登聞鼓了。

  大夏律法沒有相關規定,白秀玲要真去了應天府就是徒勞送命的,二十大板她可受不住。

  沈昱思忖著問:「眾位愛卿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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