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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十五年,秋,上海。

  【壹】

  十六鋪碼頭繁華如舊,汽笛長鳴,黑煙裊裊,又是一艘遠洋輪船徐徐靠岸。

  輪船甲板上站著位西裝革履的年輕男子,他身材很高,腰杆挺得筆直,五官長得更是英俊,帶著金絲眼鏡,頭油抹得整齊,雖不發一言,但這份溫潤如玉的貴公子風采,已讓身旁少女們偷偷用眼尾餘光將他掃了一次又一次。

  「少卿兄,少卿兄!」後面追上位略矮小的胖子,長得白淨和藹,帶著小圓帽,拖著個碩大的行李箱,急沖沖奔上甲板,有些興奮地對男子道,「留學五載,總算回來了,啊——還是咱上海的氣味好聞,大閘蟹、八寶雞、油爆蝦,真真是想死我了。美國就算再強,飲食之道還是差了咱們何止十萬八千里?!每天麵包牛奶,牛奶麵包,我都快吃出個鳥來了,這次回來你可得陪我去酒樓大吃大喝一頓。」

  慕少卿微微轉過頭來,衝著好友笑了笑:「你這隻吃貨,船上這些日子,念叨得我耳朵都快疼了,行,過些日子,咱們去榮順館大吃一頓,帶上你那引以為傲的媳婦兒。」

  「那敢情好,我家媳婦可是聖瑪利亞女校畢業的,我娘當初還嫌她書讀得多,怕她心高氣傲無德行,不會相夫教子,死活不樂意。現在家裡生意被她接過手,蒸蒸日上,倆婆媳關係可好了,我娘天天誇她知書會算又顧家,做事別人占不了便宜,比自己個文盲強,」何思麟提起自己那死皮賴臉追回來的好媳婦,就往死里夸。他確實也有夸的本錢,他媳婦出身書香門第,父母開明,雖相貌平平,卻最是聰明伶俐,在美國讀書時給丈夫寄的幾首小詩,讓一眾留學生都讚嘆,尤其是那些受父母之命娶了鄉下婆娘的,更是羨慕不已,只道娶妻當如是,慕少卿雖不說,心裡也暗暗有些贊同,奈何他受父母之命,自幼訂了娃娃親,臨出國前為怕他在花花世界心野,被不要臉的狐狸精勾搭,強令年僅十六的他與十四的未婚妻拜堂成親,只是當時新娘年紀尚幼,沒讓他們圓房罷了。

  慕少卿才學出眾,品貌兼優,卻要與個毫無感情的妻子綁定一生,與他交好的眾留學生都替他大為不值,故時有嘆息,何思麟亦不例外:「其實岳思思挺不錯的,漂亮有才家境好,在美國她那麼喜歡你,偏偏你又娶了個鄉下小腳婆娘,真是神女有心,襄王無夢,中國什麼都好,就是婚姻制度不好,都什麼年代了,戀愛理當自由,還留下那麼多舊制度,惡習俗!可惜了你們一對才子佳人,說起現在離婚也挺流行的,何不……」

  慕少卿打斷道:「岳思思活潑開朗,我只當她是小妹,這等話不可再提。」

  「少卿兄眼光就是高,認識你那麼多年,也沒什么女子入得了你法眼,」何思麟和岳思思是朋友,如今也只好摸著鼻子,笑了兩聲,把好友拜託的說情丟下,過了片刻,又憋不住嘴勸,「不喜歡岳思思也沒什麼,可是你真能忍受一輩子要和這種沒文化的小腳婆娘過嗎?」

  慕少卿笑得僵硬:「內子不是小腳。」

  何思麟理解地笑了下,不再說。

  慕少卿心裡也有些苦澀,十六歲時匆匆拜堂成親,然後出國留學,五年過去,他已記不清自己小新娘的模樣,只記得她的母親黃氏是自家母親的手帕交,黃氏嫁去沈家,生了個女兒,名叫沈靜好,黃氏生女後不久便染了肺結核,怕唯一的女兒被繼母苛待,得不到好親事,便盯上了年僅六歲的慕少卿,求著訂下了娃娃親。沈家倒也算個土財主,家裡出過秀才,門第不算差得太離,就是守舊,對女子無才便是德極為推崇,家中所有女孩都學女紅針線,最多聽點女訓的故事,教育賢良淑德,在家管家幹活都是一把好手,出來個個睜眼瞎。慕少卿在新婚之夜也看了沈靜好幾眼,隱約是個羞澀嬌小的女孩,似乎還算清秀,就是平平淡淡,好像白開水一般,不難喝,也沒什麼吸引之處——唯一慶幸的地方是現在上海及周邊女子很少裹小腳,否則就算母親再往死里哭鬧,他也不能從的。

  慕少卿是不愛喝白開水的,世間有那麼多種選擇,苦澀香濃的咖啡,烈如火焰的白酒,味道複雜的洋酒、還有回味無窮的茶,光是茶葉一種,就有綠茶、白茶、烏龍茶、青茶、黑茶,更有英國紅茶、印度紅茶、花茶等等,飲料的選擇幾乎無窮盡,不管是淺斟細品還是豪邁暢飲,一輩子都喝不膩。

  偏偏他的妻子就是白開水樣的無趣女人。

  每每想至此事,慕少卿就忍不住嘆息。

  遊子思緒萬千,輪船已達岸,棧橋放下,接親友的人一擁而上,哭的、笑的,熱鬧紛紛。

  慕少卿一眼就在人群中看見了沈靜好,她應該是為了自己特意從鄉下趕來的,正踮著腳尖努力張望,她穿著嫩綠色喇叭袖繡杏花的絲綢短襖,掐了三道邊的藏藍色長裙,剪了個垂絲劉海,梳著條烏油油的大辮子,簪著朵小金花,手腕戴著個掐絲金鐲子,提著個小包裹,雖看得出盡力打扮,卻在周圍身穿洋裝旗袍的大上海時髦女子裡有些打眼,更打眼的是她手中高高舉著的牌子——這是在場所有接親友的牌子中唯一一個把名字拿反的。

  何思麟忍不住笑了:「嫂子是故意逗你玩的吧?還真是……呃,天真浪漫得可愛。」

  慕少卿深呼吸一口,解釋道:「我想她是不識字,找人寫了牌子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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