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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克行:「讓戈閱他們去洗。」

  時聞:「那得費好一陣子神了。」

  今天要采的地耳實在太小了,狗子們幫不上忙,便在這淺灘上玩了起來。

  時聞他們倒是一心一意地采地耳,就是效率比較低,采了半天,收穫的地耳也就堪堪蓋住籃子底部。

  怪不得燕克行之前不想來,實在太費事了,有這點時間,干點什麼不好?

  他們采了三個多小時,總算採到了半籃子地耳。

  相比之下,采地耳時採到的野蔥要多得多,現在已經裝滿了一籃子。

  時聞累得腰酸背疼,便提議道:「不採了,我們回家吧?」

  戈閱喜滋滋地看向燕克行,請求道:「差不多也夠了。今天的飯還是老師來做?」

  燕克行淡淡地「嗯」了一聲。

  戈閱他們三個更高興了:「那我們來洗。」

  時聞道:「你們不是說要用雞湯配白米飯嗎?我訂了只布雷斯雞,等會兒你們先回牧場,我跟燕克行去拿雞?」

  戈閱:「行,那我們先去洗地耳。」

  五個人分成兩車,家裡的小動物們也分成兩車。

  為了安全起見,兩頭小老虎還是跟著時聞他們行動。

  兩頭小老虎現在已經坐習慣車了,在車上也不怎麼暈,同樣也學會了乖乖地臥在座椅上。

  今天也是如此,它們一上車就跳上了后座,一隻向左旋轉,一隻向右旋轉,睡成了兩隻虎斑甜甜圈。

  時聞和燕克行開車經過傅博修家,讓傅博修把布雷斯雞拿出來。

  傅博修還看了一眼他們的后座,疑惑道:「你們后座放的是什麼?還怪好看的。」

  時聞笑道:「秘密。你把雞給我,我放在腳下就可以了。」

  傅博修被他的身形一擋,也看不清后座究竟有什麼,只得點頭說道:「行吧,你們看著點,小心它半路會飛起來。」

  時聞:「知道,錢我微信轉給你了,回頭見啊。」

  時聞簡單跟傅博修交接完,也來不及寒暄幾句,便跟燕克行回到了牧場。

  他們回去的時候,弓疆三人正在勤勤懇懇地洗地耳、洗野蔥,現在多了一隻雞,他們還得兼顧殺雞。

  布雷斯雞比較凶,時聞乾脆拎起圍裙:「我來殺雞,你們繼續洗菜就行了。」

  弓疆:「時哥,要我們幫著打下手嗎?」

  時聞:「不用,一隻雞的事,我三兩下就弄完了,燕克行,你也不用管我這邊。」

  燕克行點頭:「需要幫忙叫我。」

  現在已經快到十二點,再不抓緊時間,午飯就得弄到很晚了。

  時聞麻利地殺雞褪毛,十分鐘就弄好了,然後交給燕克行煮雞湯。

  他們家有一個特別大的砂鍋,平時偶爾用來燉鵝、燉羊,一鍋燉出來,夠家裡的所有小傢伙吃,今天燉只六七斤的雞也不在話下。

  大家一起幹活,速度相對比較快。

  吃地耳,麻煩主要麻煩在洗上,洗乾淨之後,接下來的步驟就很快了。

  燕克行起鍋燒油,用的正是豬油,油裡面放蒜片跟大量自家泡的野山椒爆香,濃郁的香味「騰」一下就起來了。

  時聞站在旁邊,肚子被這股香味勾得咕咕叫。

  他看燕克行在鍋中下入地耳,猛火爆炒,再放野蔥頭,等炒透了,用鹽巴、醬油等調味。

  要起鍋的時候,他再在裡面下入大量野蔥葉。

  整個過程不超過三分鐘,然而那股香氣已經飄得整個屋子都是了。

  大家在一旁眼巴巴地等著。

  好不容易等到可以吃飯了,大家連忙拿碗,拿筷子,端著炒地耳往飯廳跑。

  飯桌上。

  時聞盛了一大碗白米飯,而後按照戈閱他們的建議,在裡面澆上了兩勺濃濃的雞湯。

  濃稠的金黃雞湯澆入雪白的米飯中,上面飄著的青翠蔥花更是喜人。

  他第一次吃濃雞湯泡飯。

  濃雞湯的香味完全不會掩蓋米飯的清香,反而雞湯的葷香為米飯的清香增添了一股特殊的複合香味,簡直賦予了白米飯另一種生命。

  他先吃了一口米飯,感覺吃法甚是美妙。

  等吃完飯,時聞再夾了一筷子地耳。

  地耳入口,他的第一反應就是香。

  地耳的鮮香,野蔥的沖香,野山椒的酸香……種種香味混合在一起,層層疊疊,互相纏繞,共同組成了一股極為複雜的香味。

  這種香味直衝腦門,時聞只能感覺到好吃,卻沒辦法用言語形容,究竟好吃到什麼地步。

  吃一筷子地耳,再吃口雞湯泡的飯,香味層層疊加,香辣酸濃的味道卻稍微壓了下去,所有複雜滋味一口咽到了肚子裡,直叫人想吃下一口,再品嘗這豐富而複雜的味道。

  真是香慘了。

  不愧是讓戈閱記了一年的炒地耳!

  時聞舉著筷子的時候心想,他吃完這次,也能記一年了。

  第92章

  時聞以為這次吃完炒地耳,下次再吃就得等下一年了。

  沒想到沒過兩天,雨後,燕克行又去采了一籃子地耳回來,然後用新買的超聲波果蔬清洗機清洗,又給時聞炒了一次。

  這次炒完,他還專門給時聞配了個勺子:「夾著吃不方便,舀著吃。」

  時聞看著雪白骨瓷盤上的勺子,心中百感交集:「你對我也太偏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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