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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鑒禁不住翻了個頂明顯的白眼,轉身負氣欲走。
可剛邁開步子,他意識到自己不知道為什麼動怒,完全是在生莫名其妙的氣。
於是他更生氣了,因為他即便不知道自己生氣的原因,但猜的出來肯定很愚蠢。
朝鑒撂開長腿,要走。
“別......別走!”
沈縱頤兀地焦急出聲。
對她而言,歸宥和朝鑒是今府里唯二的正常人,如今歸宥不知去向,見到朝鑒也是種安慰。
她提起裙子,小步追上去。
“別走……”
一道輕盈的力道箍住了他的腰,朝鑒不得不停下。
放下雙臂,他忽然覺得手腕有些癢。
低頭看去,潑墨般的青絲垂在他勁瘦白皙的腕間,發尾隨著主人的晃動,左右反覆地掃過他手腕中央的紅痣。
“……”
朝鑒兩手搭上女子細瘦的手臂,輕輕推了下,“已已小姐,男女授受不親吶。”
背對著他,沈縱頤翻了個漂亮的白眼。
她撇了撇嘴,出聲卻抽抽搭搭地:“我不管,你……嗚,你別走,我擔心你……”
她話落又呢喃了聲什麼,喚聲很短促,幾乎除了她本人無人可聽清。
朝鑒聽到了,不但聽到了,還聽得很清楚。
被女子緊緊抱住的那點尷尬立刻消失,他眉宇鎖起,癟嘴強硬地拉開沈縱頤的雙手。
不顧沈縱頤令人心動的挽留,朝鑒徑直走進茅草屋,背影高挺,步勢洶洶。
他說呢,他說怎麼就過了五個月,這人就轉了喜好,對他又抱又哭的,從前他可只有旁觀的份兒!
現下懂了,敢情是歸宥不知所蹤,就剩他一個了才想起還有朝鑒這號人。
本來也無所謂,可她不該在抱住他的時候,臉頰貼著他背,卻喊了一聲“歸宥”。
好好,把他這麼個頂天立地本事了得的男人當替身是吧?
朝鑒劍眉擰得死緊,用力坐到凳子上,連連喝了兩口水,平復了心情。
他確實本事了得,隔著一道門和十幾步遠的距離,也能聽清外間沈縱頤難過的喃喃自語。
根本不耐得聽下去,她無非又在為歸宥傷心罷了。
可她離得太近了。
朝鑒猛地起身,從柜子里抽出面禿頭的毛筆,倒了一大碗的臭墨,將曾經在沈縱頤葬禮上穿的喪服撕下一塊白布,將筆毫蘸飽墨,架勢恢弘地寫就:“里我○點。”
他寫完,將毛掉光的筆桿子捲起白布,用布條綁好,氣勢威嚴地打開門,還把不遠處裝哭的沈縱頤嚇得顫了顫。
朝鑒冷笑一聲,她膽子還是這么小。
他掃了兩眼就收回目光,而後把白布鄭重其事地插在了門框上。
轉頭,沈縱頤如他預想地那般呆呆地望著這裡,於是他又冷笑一聲,進屋啪地關上了門。
“……”
沈縱頤有時候也挺想罵朝鑒的。
她看向門框上迎風舞動的白布,盯了半天,目光在那詭異的“○”上停留了許久。
要不說她能和朝鑒相處一百年呢。
等將這個“○”和前後幾個字聯繫起來,沈縱頤竟然頓悟了朝鑒的想法。
或許——他想寫的是“離我遠點”?
嗯……也沒聽說朝鑒不識字啊。
所以是焉極幻境把他暫時變成了個文盲嗎?
也是,府中近衛,小小奴僕,哪有條件學書識字。
沈縱頤失語地望了望天。
她想起自己剛才在抱住朝鑒腰時,故意說的那句歸宥。
朝鑒是身份變了,骨子裡爭強好勝的性子不會變。
在陸渾山時,只要她將其與鄔道升一比,朝鑒動輒就不高興冷臉,然後搜羅一切更好的東西給她,來證明“他比鄔道升厲害”。
在幻境這次也是,假裝無意地把他和另一個人放在一起比較。
老賊再精明,也終究逃不了會在她面前做點顯眼事情,來證明“他比歸宥更好”。
所以說“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呢。
或許朝鑒的欲望便是做永遠不會輸的人。
有朝一日朝鑒失敗,一定是敗在他永不甘於落後於人的性格上。
她的最初打算便是如此。
可是望著那白布上墨汁淋漓的“○”,沈縱頤陷入了一陣沉默。
挺好的。
至少有關朝鑒的笑料又多了一件。
她在原地停留了一會兒,出於盡善盡美的原則,還是說道:“朝鑒,我可能不久後又要離開了。我來這裡,為的就是見你最後一面。”
“你的賣身契在你我初見時便已被我燒了,很抱歉當初沒及時告訴你,平白讓你在此地多待了五個月。”
“此刻之後,你想離開便離開罷。只是春雨鎮尚在危險中,你千萬小心,也可以於此地待到安定後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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