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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她如此盡善盡美地演繹了什麼叫做“仇人相見,眼分外紅”,謝靈境卻連眉頭都沒捨得給她皺一下,一雙平靜的長眼睛,仿佛看一片落葉在地,不著痕跡地收回了視線,看向她一臉茫然的同學,只搖了搖頭,繼續指了講義解釋著。

  艾瑪卻是一點就明。中午謝靈境給她描述的時候,曾惟妙惟肖地模仿了回“時髦女士”的聲音和神態,以至於她現在一看見那位真實的“時髦女士”,一開口說話,就認了出來。

  謝靈境該去考表演專業的,艾瑪暗暗地想,真是浪費了一棵奧斯卡級別的好苗子。

  不過,既然她不開口,那麼……

  “原來你就是那個‘破鞋小姐’啊。”艾瑪笑眯眯地望了時髦女士,口齒清晰地說著中文。

  大概是沒料到,眉目深邃鼻樑高挺的她,竟然會說一口不算流利,卻表達清楚的中文,這著實給那幾個人意外了一下——艾瑪意料之中的反應。

  意外過後,便是憤怒。

  “什麼破鞋?”時髦女士柳眉倒豎,抬手指了她,“你會不會說話啊?”

  艾瑪裝作一臉的無辜:“難道不是嗎?聽說你為了一雙破鞋,跟人一個病人計較,還罵人。”

  “我……”時髦女士哽住,“明明是那個女人軋壞了我的鞋在先!”她氣急敗壞,胳膊往上抬,又指了謝靈境,“是你吧,敗壞我的名聲!你可真是個長舌婦。”

  謝靈境就好似完全聽不見一般,給她的同學解釋完了,問:“懂了嗎?”

  紅髮女同學珍妮點頭,同時聰明地意識到,她似乎很有些棘手事情要處理的樣子,於是問:“怎麼回事?需要我幫忙嗎?”

  謝靈境彎了彎嘴角:“沒事,你快走吧,丹尼該等急了。”

  不遠處一個金髮高個的男生,對上兩人的視線,燦然一笑,舉手揮舞——古生物學男孩丹尼,紅髮女孩珍妮的男朋友。

  一向相信謝靈境判斷的珍妮,這次也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相信她,抱了書本離開,奔向她的丹尼。

  謝靈境緩步下了台階,她有意避開了某人饒有興致的視線,在經過正和時髦女士爭鋒相對的艾瑪身邊時,拽了她一把。

  “走吧。”她的聲音清涼如水,仿佛沒有任何感情。

  艾瑪被她拽得一個踉蹌。謝靈境手勁有多大,她也不是第一次知道了,之前去附屬醫院的骨科參觀學習,骨科主任還曾誇過謝靈境,說她的一把力氣,特別適合往骨科來發展。不是說骨科不好,只是這件事之後,每每打趣,他們都會拿骨科主任的那句話來嘲笑她——也是實在找不到她別的缺點了。

  “喂,在別人背後說壞話,還敢做不敢當啊。”

  時髦女士的氣憤填膺,離了幾步遠,也能感受得到。

  謝靈境一如既往,無動於衷,只顧走自己的。

  艾瑪倒是回了頭,扮了個鬼臉,惹得先前那個呼應她笑容的男生噗嗤一笑,隨即便被時髦女士狠命瞪了一眼,男生於是又趕緊正色。

  艾瑪不悅地在心裡罵了一句,轉頭的時候,視線瞥過一束自始至終,都黏著在謝靈境身上的矚目。她早該想到的。

  “哎,”她拿胳膊搗了搗謝靈境的,“那個穿白襯衫的,是不是就是那個,‘君臨’?”她拗口地發音。

  “怎麼,你有什麼想法嗎?”謝靈境抬手撫了下被晚風吹起的碎發,壓去耳後。

  “有哇,”艾瑪大方地承認,“他長得真的挺好看的,就算扔歐洲人堆里,也是會引人注目的那種。”

  謝靈境奇怪地看了她:“所以呢?那又怎樣?”

  艾瑪嘿嘿地笑著,往她身邊湊近了些,肩膀頂了頂她的胳膊:“可以考慮下啊,我看他就是對你很有些意思。”畢竟像她這樣的混血美人,他都沒多瞧一眼。

  和往常一樣,對艾瑪這類的話,謝靈境從來都只當作耳旁風。

  “你要真閒得發慌,還是操心下,論文要怎麼寫吧。”她一擊致命。

  第4章

  日料店滿座。店外攀援鮮紅橙黃的凌霄花棚下,坐滿了等待叫號的食客。

  誰人不想嘗鮮?

  謝靈境雖然也想,但她又有個毛病,特別討厭排隊。無論多好吃的店,多好看的衣服鞋子,多合心意的珠寶,但凡只要沾上“排隊”兩字,便會被她毫不猶豫地,從購買名單上剔除。

  理由很簡單:浪費時間。

  同為醫學生的艾瑪,很能理解她這個毛病,雖然她並沒有。但為了論文,兩人還是迅速決定,去隔壁西餐廳——在一致性上,她們也是極度地合拍。這大概也是為什麼,在幾組結成“對子”的美瑞醫學生中,她們永遠都是最默契的那一組。

  相比較隔壁日料店的熱鬧,西餐廳則清淨了許多。踏進黑框鑲著的玻璃門,入眼的昏暗,會讓人不自覺地放輕腳步,壓低聲音。這種人為的有意克制,謝靈境喜歡。

  這家西餐廳也是她們時常光顧的老地方了,不用菜單,謝靈境要了海鮮意面,艾瑪點了西班牙海鮮燴飯。因為趕時間,前菜甜品配酒,全都不要了。正如艾瑪笑稱,她們又不是來悠閒約會的,何必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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