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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朗說:「我沒有胸口有口袋的衣服。」

  陳棲不明白。

  於朗解釋:「我媽那張照片,我怕放在褲兜里會被壓皺。」

  陳棲忽的說不出話。

  好一會兒,她接著問:「為什麼會停在綏秀?」

  於朗說:「車在路上走時,我遠遠看到一片高山。」

  「山?」

  「嗯。」

  「為什麼要去山上?」

  「高考後的暑假,我去蕪城一個工地打了兩個月短工,賺取大學生活費,還打算帶我媽去大醫院檢查身體,再去黃山看日出。工地的工作是我……」他頓了一下:「是我爸幫忙介紹的人。按日結算。第一個月我拿到了錢,第二個月因為去學校了。我爸從中作梗,負責人把錢轉給了他。國慶前我提前回家,想趁小長假拿到錢,有足夠的時間帶我媽旅遊和體檢。他和我說錢沒有了,全輸掉了,因為這件事,我跟他起爭執,我媽幫我說話,才有了那個晚上的一切。」

  於朗垂下眼睫:「自殺之前,我想完成沒有對我媽兌現的諾言。」

  陳棲撐住嘴,良久沒吱聲。

  她輕吸一口氣,往下說:「所以你帶著照片,去了綏秀村,決定上山看完日出後離開這個世界。」

  「嗯。」

  「後來呢,是什麼讓你改變了計劃?」

  於朗沉默了,先前他一直配合她,有問必答,不悲不怨,但此刻,他臉上浮現出陳棲從所未見的波動與遲滯。

  陳棲說:「你得一五一十告訴我所有細節,所有真相,我才能盡我所能幫你。」

  於朗緩慢開口:「我遇到了一個人。」

  陳棲隱約猜到了:「舉報你的那個女孩?」

  於朗幾不可聞地應一聲。

  陳棲登時心緒叢雜,不知是慶幸還是惋嘆。

  起碼他活下來了,這比什麼都強。活下來就有希望。

  她說:「她怎麼知道你情況的?」

  於朗說:「我不知道。」

  「她開始沒懷疑過你?」陳棲雙手在桌上交叉:「因為你處境比較特殊少見。」

  於朗還是答:「不知道。」

  又說:「她只是拉了我一把。」

  陳棲定定看了他一會:「不打算自殺後,為什麼也不投案自首?」

  於朗沒有回答。

  陳棲推斷,他喜歡上了這個女孩。

  他渴盼跟她有更多時間,接受她的背叛,並毫無怨言。

  至少陳棲看到的是這樣。

  正式代理這宗弒父案的第一個月,陳棲意外接到女孩的電話,為詢問案子進展,陳棲婉拒了。之後見面她跟於朗提過一嘴,於朗說不必搭理,也不要透露更多。她便尊重自己的委託人,拉黑了女孩的號碼。但沒想到對方那麼不依不撓,半年算下來,竟已屏蔽過好幾個來自贛省的手機號。

  陳棲不解。

  既已主動報案,說明當初的她心底有對善惡的判斷,現在再來做這些事,其實沒有任何意義了。

  懷揣著一腔熱忱,以及對當事人的惻隱,陳棲也對此很上心,卯著股勁,起早摸黑地琢磨。與法院就職的大學同學聊起來,對方也戲稱:大案啊,可以拿來當分析題了。

  她從心底里想幫助於朗,竭盡所學,收集一切有價值起作用的人證物證。

  無奈她的委託人並不積極。

  他好像已經認命,在等候上天的審判,而非法律的裁決。

  一審前的最後一次會面。

  陳棲問他還有什麼訴求。

  他說,沒有。並微笑道:陳律師,謝謝你。

  陳棲認真地為他辯護,堅稱他屬防衛過當。

  判決很快下來,很客觀,也很殘酷,法院認定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但考慮情況特殊,判處於朗十年有期徒刑。

  陳棲沉默地坐在被告席後,內心不可抑制的憤懣和悲涼。

  人生能有幾個十年,即使當中有減刑,如果沒遭逢變故,幾年過後,這個少年本應白衣翩翩地行走在某間公立三甲醫院,施展抱負,救人於苦厄,免人於病痛,而不是自囿牢獄間。

  可人間就是這樣,有光鮮就有瘡痂,有人扶搖直上,就有人跌落高崖。

  勝者即正義。

  之後發展如陳棲所料,於朗選擇不再上訴。

  結案後,她再沒見過這個少年。

  但時常會想到他。

  思來想去,記得最清晰的,也不過是一審前,他的唯一一次笑容和感謝。

  —

  得知季時秋判決後,吳虞連夜趕到皖省。初春和煦,一下午,她都枯坐在法院門口的台階上。

  這個城市車水馬,對她來說卻極其陌生。她沒有身份,無人相交,也無去無從。

  之後,她找車去往綏秀。

  載她的當地司機不甚理解,直言綏秀那破地方有什麼好玩的。

  他以為她是獨行的遊客,熱心推薦她其他人煙熙攘的古村落。

  吳虞漫不經心地搭腔,打開車窗吸菸,眺望窗外翻湧的青白麥芒。

  她回到村頭的林姐旅社。才過去半年,綏秀並無大變化,改變的只有山色與時景。

  林姐的魚死光了,缸底被她淺鋪了一層砂,養上花哨的巴西龜。

  吳虞隔著玻璃逗弄那隻憨頭憨腦的烏龜。

  忙完的女人從後院進來,被憑空出現的吳虞嚇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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