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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相隔萬里。

  無人得見。

  但冥冥中卻和嘉年華現場觀眾的表情相映成趣。

  畫面定格。

  END。

  (全書完)

  完本感言

  完結了。

  實話說,敲下最後一個字,我是既開心又惆悵。

  我是靠情緒碼字的那種類型。

  情緒到了,那一切都將水到渠成。

  所以無論是電影還是動畫。

  別管評分多低,只要情緒到位了,我都覺得好看,所以我一直都很喜歡扳機社。

  但這也導致,我碼字的時候,沒有技巧,全是感情……

  前面兩本完結書,直到現在,我偶爾都會衝動打開文檔,寫個幾百字。

  只是不寫很久了,完全沒有思路,加上帶有荷爾蒙元素,所以從來沒有發出來過。

  老書尚且如此。

  就更別說最近連載了一年多的小說完結了。

  真的,每次完結,我都挺失落的。

  每次都需要緩很長一段時間。

  但話說回來,另一方面。

  我也是真的想完結了……

  因為寫遊戲是水,寫日常是水,寫反應是水,起承轉合是水,交代故事節點是水。

  最離譜的是,抄都抄不完這句話,是啊,動輒十幾個小時的遊戲流程,可以完全可以照抄,不用考慮一個關卡到底有哪些亮點,整款遊戲到底哪些可以詳細寫,哪些可以略過,文字怎麼交代故事背景,甚至連打開遊戲,打開遊戲視頻看一遍都不需要,我只需要點一下,一款遊戲就會變成自動變成文字版,然後我只需要粘貼複製就可以了。

  真的,每次看到這樣的話,我都想扇自己巴掌,獻歌,你寫什麼遊戲題材啊……

  你寫中二故事啊,好歹故事是自己的,哪怕再爛,那也只是爛,而不是一句抄都抄不完,仿佛一記又一記巴掌扇自己臉上。

  到了後期,特別是交代林秉即將出獄,為結局鋪墊的那一章,還被說水,我真的比你們任何一個人都想要完結。

  放過自己吧。

  臥龍至今還停在張讓那一關,糊弄一下,春秋筆法過一遍就行了。

  ……嗯,以上,就是我的牢騷。

  但這些牢騷,並沒有任何意義。

  既然是寫手,那這些本來就是我該承擔的,人家訂閱的,我當然有義務滿足。

  我沒有滿足,那不是別人的問題,而是我自己的問題。

  就像臥龍張讓那一關,我玩的時候還不是罵了半個小時製作組,狗屎地圖!狗屎boss!連boss他媽的都是堆怪!

  但製作組做這一關,或許真的覺得那思路挺棒的呢……就像我寫某些情節一樣。

  所以。

  我想完結,最重要的原因,並不是評論。

  而是遊戲文真的……太難了。

  遊戲和動畫,簡直就是一對臥龍鳳雛。

  不是說它們不好。

  而是……太難寫了。

  太長了。

  遊戲動輒十幾個小時的流程,一季動畫普遍都是十二集。

  而這種類型的文最重要的又是爽。

  每次林瑤推出新遊戲。

  我都要想,到底該怎麼平衡玩家反饋和描寫作品的比例?遊戲到底該描寫哪一部分?劇情?機制?玩法?

  還有怎麼才能顯得不水?怎麼才能恰到好處,讓玩過遊戲的讀者爽之餘,還能讓不了解遊戲的讀者,了解到這遊戲為什麼好。

  除此之外,還要去看遊戲流程。

  因為動輒十幾個小時的遊戲流程,哪怕玩過,也不可記住所有內容。

  而偏偏遊戲並沒有文字版……哪怕倍速去看流程視頻,也需要很長很長一段時間。

  另外,兩百萬字後,基本能想到的玩家們震驚的套路,我都用了一遍了……下一款遊戲,到底又該如何讓玩家發出驚嘆?

  ……我真的不知道。

  每一次。

  林木工作室推出新遊戲,我都要掉一大把頭髮。

  我以為自己經過《為動畫製作獻上美好祝福》的歷練後,已經有經驗了,會了。

  但事實證明,我真的不會。

  雖然究其原因還是因為我菜。

  但不得不承認。

  動畫分集播放,遊戲分章節關卡……確實是比文娛文難寫。

  而且局限性也比文娛文大得多。

  ……

  還是說回小說本身吧。

  這本小說的起點,是因為我上學那會真的玩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回合制遊戲。

  有一天睡覺前,我想起了之前玩回合制遊戲的經歷。

  突然覺得,讓主角去當策劃挺有趣的。

  然後就寫了開頭……

  而回顧整本書。

  我犯了不少錯,有些是我自己的問題,有些則是因為不可抗力。

  我自己覺得問題最大的,大概就是《怪物獵人》雙版本了。

  這部分劇情,屬於情緒到了,但沒想清楚的類型。

  雖然後面我改了不少,但大致走向確實沒辦法改了。

  如果重寫的話,估計會好很多。

  其次則是林瑤沒有在嘉年華上露面這一段……不過這只能算半個。

  因為這主要是我能力有限,加上那段時間事情真的太多了。

  至於其他劇情,雖然多多少少有問題,但遠談不上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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