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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際上雖然要扣除不課戶、不課丁,但相差也是巨大的,這也是為何隋朝時的存糧能有那麼多的原因所在,均田地分的少,可租卻是按每丁百畝的標準統一收的年租兩石。

  當然,隋時沒有工商稅專賣之稅市舶之稅等等,也不會和買、貿易這些。

  而大秦朝廷重視工商,對這塊的稅收立了很好的稅制,稅收很高,之前一年鹽稅就近三千萬貫了,如今雖然鹽稅朝廷主動降了一半多,可一年也還有一千多萬貫的鹽稅,加上提高了的茶、酒、礦的稅課,使的朝廷一年專賣稅就能達到近三千萬貫。

  加上工商稅和市舶關稅一千多萬,然後是朝廷主導的和買、貿易等,一年的這些錢的收入有五千萬貫左右。

  很驚人。

  「聖人,朝廷收入不少,但開支也大。兩稅正稅里的粟兩千五百餘萬石,三百萬折充絹布,添入六京庫。三百萬回充米豆,供尚食及諸司官廚等料,併入京倉。四百萬回充米轉入京,充官祿及諸司糧料。五百萬留當州官祿及遞糧。一千萬諸道駐軍糧及貯備當州倉。」

  「而布絹綿兩千七百餘萬端匹,一千萬入洛陽,五百萬入其餘五京,剩下一千二百萬諸道兵賜及和糴,並邊郡充官料郵驛等費。」

  「錢五千五百餘萬貫,其中一千二百萬貫用於償還國債券,二百萬貫用於諸道郡官課料以及驛馬,六百萬用於添充諸道郡的和糴軍糧。」

  「另三千萬貫用於三衙兵馬軍費開支。」

  李綱道,「那朝廷一年還有五百萬貫節餘?」

  「五百萬貫,看似不少,可用錢之地也很多,這是朝廷預留的備用錢,一旦遇戰事、水旱災情等,需要用錢的地方也多。另外,修路、築堤、建城等更是排著隊等朝廷批覆拔錢。」

  按崔君肅所說,別說五千萬貫,就是有更多的錢都不夠用的,現在朝廷都是卡著在用,量入為出。

  根據上一年的財政收入,然後制訂下一年的財政預算,再預留一點錢備用。因此,如何制這預算,錢往哪拔,也是每年府院爭執的焦點。

  不管怎麼爭,最後都是無法滿足各方的,因此只能是大致平衡,各方面都削減一些預算,駁回一些項目請求。

  李綱倒是有些疑惑了,為何隋時僅收租庸調的實物,沒有巨額的工商市舶貿易這些收入,卻也一樣能安穩,甚至有開皇之盛世,如今朝廷這麼多的收入,反而還處處捉襟見肘呢。

  「隋時,百姓人人要服二十天免費役,未服完,還要按天折絹三尺代役叫庸。隋時,以丁征租調,不論有田無田有田多少,只要是課丁,那都是一樣的租調,一年一丁兩石粟租或絹兩丈綿三尺。」

  「而我朝呢,自改兩稅法後,戶分九等,貧富按差交戶稅,地稅則按畝徵收,並將原來隋時的各種雜捐攤派甚至連役也攤入畝中,按畝征地稅,這樣一來,田多就多征田少就少征,無田就不征,我們還把原來義倉糧社倉糧也併入了地稅田畝中,實際算起來,每畝折的租糧就比過去要少的多。」

  當然,兩稅與租庸調製最大的區別,還是這個稅率是比較彈性合理的,窮人交的稅少,富人交的稅多,而隋朝的稅最大特色,其實就是一種變相的人丁稅,按丁來收稅,有錢人跟沒錢人交的稅一樣。

  故此,隋朝時對於人口的普查和戶籍的控制,是最為嚴格的,隋朝統一天下後,全國人口在短時間內幾乎增加了三倍,其實就是把天下所有的隱戶等全都搜出來了。

  這種按丁徵稅的辦法,固然征起來簡單,有多少丁就有多少稅賦,可實際上很不合理,窮苦百姓,跟那些億萬富豪們繳一樣的稅,甚至大量的官員等成為不課戶,反而不繳半點稅。

  隋為什麼為亡?

  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就在於按隋朝的稅制,若是太平年歲,大家交完租調後,還能勉強過過日子。可一旦遇災,或是遇到大的勞役,那麼本就艱難的普通百姓,就可能破產,而隋朝的稅制,一旦出現這樣的情況,往往就是大面積的普遍性百姓破產,大量百姓走投無路,自然就只能造反了。

  第1311章 總督

  崔君肅對李綱道,「隋朝百姓不論田地多少都要納一樣的租,服役是免費的,服不滿二十天,還得每天交絹代役為庸。可我朝呢,所有的雜費攤派連同勞役,都一條鞭的攤入田畝中,不以丁為徵稅基本,而是以田畝為基本,故此,百姓其實要輕鬆的多。」

  不過這樣一來,相對的,朝廷的開支其實增加了。正稅減少,各種工役沒有免費的民夫可征,還得出錢僱工,如此一來,僅僅是各地的土木工程這塊,就增加了大筆開支。修路鋪橋、水路城池,甚至是修河護堤,這些就都成了額外開支。

  如在淮河邊的郡縣,因淮河多水患,年年得修堤護坡,這個開支地方自己就無法負擔,必須得朝廷每年拔款。

  為此,朝廷如今不得不另設了幾個衙門,其中一個是運河總督衙門,負責運河的疏通維護管理,另一個便是河道總督衙門,負責的是黃河長江淮河漢江等諸江河管理。

  河道總管專管河湖疏浚、堤防諸事。

  各地的大江大河大湖,統一由朝廷的河道衙門直接管理,不再由各地方承擔,算是減輕了地方負擔,同時又由朝廷統一調度,增加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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