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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徐志摩的人都知道,“其實志摩的生活是浪漫而不頹廢,在幾年之內他發表了許多的著作,有詩、有散文、有小說、有戲劇、有翻譯,在語言文字上更獨樹風格,是一般人難望其項背的。”(葉公超語)這一點,我們哪怕讀一則當年他在《晨報副刊》為青年沈從文作品寫的“編者按”就夠了:
作者的筆真像是夢裡的一隻小艇,在波紋瘦縑縑的夢河裡盪著,處處有著落,卻又處處不留痕跡;這般作品不是寫成的,是“想”成的。給這類的作者,批評是多餘的:因為他自己的想像就是最不放鬆最不出聲的批評者;獎勵也是多餘的:因為春草的發青,雲雀的放歌,都是用不著人們的獎勵的。
1928年3月10日,《新月》創刊號問世,發刊詞出自徐志摩的手筆,那時(1928、1929年之際)“新月派”的那批朋友雲集上海,幾乎每星期都有一次飯局,每次兩桌,經常參加的有胡適、徐志摩、余上沅、丁西林、葉公超、潘光旦、劉英士、羅隆基、聞一多、饒子離、張禹九、張滋闓、葉公超,這大約就是《新月》的基本陣營。“每次志摩一到,就弄得大家歡喜不置,他從不談文學,談的都是吃、穿、頭髮、玩……”,徐志摩愛神聊,上天下地聊。葉公超記得,1927年之後,徐志摩在光華大學外文系任教,他在上海暨南大學任教,見面的機會很多。有一次志摩竟和他聊了個通宵,“從輪盤賭的神秘說到人生的運命,買賣金子的虧贏:販賣鋼版皮口袋和頭髮網子人的面貌,說到這裡窗外布穀的聲音又使他想起印度種種的歌鳥,泰戈爾歡喜的花鳥,愛爾蘭人葉慈給泰戈爾的一封信,與他只有兩面因緣的曼殊斐兒,曼殊斐兒的眼睛,哈代說話的音調,每早光華道上的的鳥聲,桌上那書皮的顏色,《新月》月刊的封面……”1923年10月13日的徐志摩日記中記著他和胡適的聊天,也是無所不談,“談書、談詩、談友情、談愛、談戀、談人生、談此談彼:不覺夜之漸短”。
《新月》從創刊號到第2卷1期,由徐志摩、聞一多、饒孟侃三人編輯,從2卷1期到5期,編輯是梁實秋、潘光旦、葉公超、饒孟侃、徐志摩5個人。此後,很長一段時期《新月》曾由學政治學出身的羅隆基主編,發表了許多批評時政、倡導人權的文章,與國民黨當局面對面交鋒,大致上以這個時期為多。徐志摩和不少朋友對此都有微詞,好長時間不給《新月》寫稿,羅隆基幾次寫信向胡適抱怨。但是我們不能忘記1926年“三一八”慘案發生後,正是這位“我不知道風是在哪一個方向吹”的詩人,也曾為《晨報詩鐫》的“紀念三一八”專號寫下《梅雪爭春》:
南方新年裡有一天下大雪,
我到靈峰去探春梅的消息;
殘落的梅萼瓣瓣在雪裡醃,
我笑說這顏色還欠三分艷!
運命說:你趕花朝節前回京,
我替你備下真鮮艷的春景:
白的還是那冷翩翩的飛雪,
但梅花是十三齡童的熱血!
在《自剖》一文中,他直接譴責了那一場“屠殺無辜”的“空前的血案”——“這回卻不同。屠殺的事實不僅是在我住的城子裡發見,我有時竟覺得是我自己的靈府里的一個慘像。殺死的不僅是青年們的生命,我自己的思想也仿佛遭著了致命的打擊,比是國務院前的斷脰殘肢,再也不能回復生動與連貫。”他說:“愛和平是我的生性。在怨毒,猜忌,殘殺的空氣中,我的神經每每感受一種不可名狀的壓迫。”
1927年4月20日,上海街頭,“四一二”的血腥氣還未散盡,他寫下了《殘春》一詩:
昨天我瓶子裡斜插著的桃花
是朵朵媚笑在美人的腮邊掛;
今兒它們全低了頭,變了相:
紅的白的屍體倒懸在青條上。
窗外的風雨報告殘春的運命,
喪鐘似的音響在黑夜裡叮嚀:
“你那生命的瓶子裡的鮮花也
變了樣:艷麗的屍體,誰給收斂?”
雖然,從他當天的日記,我們看不出這詩和“四一二”有任何的關係。但恰好此刻,“紅的白的屍體”、“艷麗的屍體”出現在這位常以“一片雲”自許的詩人筆下,究竟還是值得尋味,留待後世研究徐志摩的專家去考證罷。他是一個骨子裡的詩人,唯美,唯愛,但他也有憤怒的時候,當然即使憤怒也是那麼美,那麼詩化。1923年10月23日,他和胡適、朱經農,對著西去的夕陽,在西湖邊一家茶樓門外路邊擺桌子喝酒,他為金鍊似的夕暉余影,為湖光中的小船……而醉,“瘋癲似的醉了”。飯後他們再到湖心亭,他橫臥在湖邊的石板上,論世間的不平事,憤怒極了,呼喊、詛咒、頓足都發泄不夠。後來,他獨自划船,繞湖心亭一周,聽著槳破水波聲,才勉強壓下了無名火。我更喜歡這個入世的、憤怒的徐志摩。他的筆下向來不是只有空靈、美麗、輕盈和飄逸,還有憤怒、反抗、呼喊的另一面,《嬰兒》《毒藥》等都可以為證。
1923年1月28日,他在《努力周報》第39期發表短文“就使打破了頭,也還要保持我靈魂的自由”,就是血性文字,他同意“無理想的民族必亡”的說法,批評當時的社會政治走的是卑污苟且的路,最不能容許理想,“因為理想好比一面大鏡子,若然擺在面前,一定照出魑魅魍魎的丑跡。”他讚美蔡元培不忍同流合污的“不合作主義”,在他的心目中,蔡元培不是“憨大”,不是“愚不可及的書呆子”,而是“卑污苟且社會裡一個最不合時宜的理想者”。他在蔡身上看到的正是理想的火星,他呼籲:“要保全這點小小的火星不滅,是我們的責任,是我們良心上的負擔;我們應該積極同情這番拿人格頭顱去撞開地獄門的精神!”
作者的筆真像是夢裡的一隻小艇,在波紋瘦縑縑的夢河裡盪著,處處有著落,卻又處處不留痕跡;這般作品不是寫成的,是“想”成的。給這類的作者,批評是多餘的:因為他自己的想像就是最不放鬆最不出聲的批評者;獎勵也是多餘的:因為春草的發青,雲雀的放歌,都是用不著人們的獎勵的。
1928年3月10日,《新月》創刊號問世,發刊詞出自徐志摩的手筆,那時(1928、1929年之際)“新月派”的那批朋友雲集上海,幾乎每星期都有一次飯局,每次兩桌,經常參加的有胡適、徐志摩、余上沅、丁西林、葉公超、潘光旦、劉英士、羅隆基、聞一多、饒子離、張禹九、張滋闓、葉公超,這大約就是《新月》的基本陣營。“每次志摩一到,就弄得大家歡喜不置,他從不談文學,談的都是吃、穿、頭髮、玩……”,徐志摩愛神聊,上天下地聊。葉公超記得,1927年之後,徐志摩在光華大學外文系任教,他在上海暨南大學任教,見面的機會很多。有一次志摩竟和他聊了個通宵,“從輪盤賭的神秘說到人生的運命,買賣金子的虧贏:販賣鋼版皮口袋和頭髮網子人的面貌,說到這裡窗外布穀的聲音又使他想起印度種種的歌鳥,泰戈爾歡喜的花鳥,愛爾蘭人葉慈給泰戈爾的一封信,與他只有兩面因緣的曼殊斐兒,曼殊斐兒的眼睛,哈代說話的音調,每早光華道上的的鳥聲,桌上那書皮的顏色,《新月》月刊的封面……”1923年10月13日的徐志摩日記中記著他和胡適的聊天,也是無所不談,“談書、談詩、談友情、談愛、談戀、談人生、談此談彼:不覺夜之漸短”。
《新月》從創刊號到第2卷1期,由徐志摩、聞一多、饒孟侃三人編輯,從2卷1期到5期,編輯是梁實秋、潘光旦、葉公超、饒孟侃、徐志摩5個人。此後,很長一段時期《新月》曾由學政治學出身的羅隆基主編,發表了許多批評時政、倡導人權的文章,與國民黨當局面對面交鋒,大致上以這個時期為多。徐志摩和不少朋友對此都有微詞,好長時間不給《新月》寫稿,羅隆基幾次寫信向胡適抱怨。但是我們不能忘記1926年“三一八”慘案發生後,正是這位“我不知道風是在哪一個方向吹”的詩人,也曾為《晨報詩鐫》的“紀念三一八”專號寫下《梅雪爭春》:
南方新年裡有一天下大雪,
我到靈峰去探春梅的消息;
殘落的梅萼瓣瓣在雪裡醃,
我笑說這顏色還欠三分艷!
運命說:你趕花朝節前回京,
我替你備下真鮮艷的春景:
白的還是那冷翩翩的飛雪,
但梅花是十三齡童的熱血!
在《自剖》一文中,他直接譴責了那一場“屠殺無辜”的“空前的血案”——“這回卻不同。屠殺的事實不僅是在我住的城子裡發見,我有時竟覺得是我自己的靈府里的一個慘像。殺死的不僅是青年們的生命,我自己的思想也仿佛遭著了致命的打擊,比是國務院前的斷脰殘肢,再也不能回復生動與連貫。”他說:“愛和平是我的生性。在怨毒,猜忌,殘殺的空氣中,我的神經每每感受一種不可名狀的壓迫。”
1927年4月20日,上海街頭,“四一二”的血腥氣還未散盡,他寫下了《殘春》一詩:
昨天我瓶子裡斜插著的桃花
是朵朵媚笑在美人的腮邊掛;
今兒它們全低了頭,變了相:
紅的白的屍體倒懸在青條上。
窗外的風雨報告殘春的運命,
喪鐘似的音響在黑夜裡叮嚀:
“你那生命的瓶子裡的鮮花也
變了樣:艷麗的屍體,誰給收斂?”
雖然,從他當天的日記,我們看不出這詩和“四一二”有任何的關係。但恰好此刻,“紅的白的屍體”、“艷麗的屍體”出現在這位常以“一片雲”自許的詩人筆下,究竟還是值得尋味,留待後世研究徐志摩的專家去考證罷。他是一個骨子裡的詩人,唯美,唯愛,但他也有憤怒的時候,當然即使憤怒也是那麼美,那麼詩化。1923年10月23日,他和胡適、朱經農,對著西去的夕陽,在西湖邊一家茶樓門外路邊擺桌子喝酒,他為金鍊似的夕暉余影,為湖光中的小船……而醉,“瘋癲似的醉了”。飯後他們再到湖心亭,他橫臥在湖邊的石板上,論世間的不平事,憤怒極了,呼喊、詛咒、頓足都發泄不夠。後來,他獨自划船,繞湖心亭一周,聽著槳破水波聲,才勉強壓下了無名火。我更喜歡這個入世的、憤怒的徐志摩。他的筆下向來不是只有空靈、美麗、輕盈和飄逸,還有憤怒、反抗、呼喊的另一面,《嬰兒》《毒藥》等都可以為證。
1923年1月28日,他在《努力周報》第39期發表短文“就使打破了頭,也還要保持我靈魂的自由”,就是血性文字,他同意“無理想的民族必亡”的說法,批評當時的社會政治走的是卑污苟且的路,最不能容許理想,“因為理想好比一面大鏡子,若然擺在面前,一定照出魑魅魍魎的丑跡。”他讚美蔡元培不忍同流合污的“不合作主義”,在他的心目中,蔡元培不是“憨大”,不是“愚不可及的書呆子”,而是“卑污苟且社會裡一個最不合時宜的理想者”。他在蔡身上看到的正是理想的火星,他呼籲:“要保全這點小小的火星不滅,是我們的責任,是我們良心上的負擔;我們應該積極同情這番拿人格頭顱去撞開地獄門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