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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得往前推溯(2)

  第二個誤點是,把應讀書和應備書混為一談。

  第三點,也是最讓梁先生詫異的是,在胡的書目中竟將史部書一概摒絕!

  做中國的學問,不讀史部書,還能做成學問嗎?胡適真是太荒唐了。

  兩人都是中國第一流的學者,但卻不是一代的學者。梁是前一代的人了。在這方面,梁還是很大氣的,在給《晨報副刊》編者的信中說:

  內附錄“評胡”一段,刪去不登亦可。因《清華周刊》曾登胡氏原目,故不得不一辨,並非要彈摘胡氏也。若必欲並登,似宜將“胡目”一併登出(《努力》曾登過),否則令讀者納悶矣。

  於是六月二十三日梁先生的書目一登完,《晨報副刊》第二天就開始登載“胡目”,分三期載完。這樣一來,胡目就登過四次了。

  兩個第一流的學者,為書目起了爭端,這在當年的學界,可說是一宗熱鬧事了。

  當年編輯《晨報副刊》的恰是孫伏園。

  這次搞“青年愛讀書十部”和“青年必讀書十部”徵答,說不定正是一年多之前,登載梁啓超和胡適的書目且引起爭論,啟發了他。

  徐志摩的“跑野馬”

  孫伏園的判斷有點失誤。

  來稿(投票)的情況並不理想。“青年愛讀書”來稿甚多,而“青年必讀書”來稿甚少。孫伏園心裡清楚,前者再多也是白搭,只有後者多了這次活動才能說是成功。眼看就到宣布的日期了,學者們的來稿還寥寥無幾,孫伏園不免著急。一月二十九日在報上登出《啟事》催促:“青年愛讀書”投票已於一月二十五日截止,外埠因受戰事影響,寄遞遲緩者,在二月十日以前仍一律收受,發表期改在二月十日以後。又,“青年必讀書”僅收到胡適之、梁任公、周作人諸先生等數票,全國熱心教育諸公,無論收到本刊的公啟與否,務望從速選填賜下,不勝盼禱。伏園敬啟原定二月十日起就開始宣布應徵稿件,推遲一日,從二月十一日起,還是刊出了。

  第一篇是胡適的書目,特意標明“以收到先後為序”。二月十二日刊出梁啓超的書目。十三日是周作人的,十四日李小蜂,第五篇是徐志摩的,二月十六日刊出。

  徐志摩不是簡單填了設計好的票,而是寫了一封長信給孫伏園,刊出時標題為《再來跑一趟野馬》。

  文中說,胡適定下的那個書目,他也曾大膽地看過一遍。“慚愧!十本書里有九本是我不認識他的。碰巧那天我在他那裡,他問我定的好不好,我吞了一口唾液,點點頭說不錯,唔,不錯!我是頂佩服胡先生的,關於別的事我也很聽他話的,但如其他要我照他定的書目用功,那就好叫我生吞鐵彈了!”生吞鐵彈的意思,該是吃槍子吧。

  這是什麼道理呢?

  徐志摩說,讀書的上策是不讀書而能“開竅”,但是這不讀書的受教育比讀書更難。一般人是做不到,也難有這份自知之明。比如明知畫不成老虎你就不用畫,能畫成狗也就不壞,最怕的是你畫老虎偏像狗,有心畫狗又不像狗了。中策是,讀書但不傍靠先生,自己去冒險,喜歡讀什麼就讀什麼,必然有大的收穫。下策,他打了個比喻,說是學生好比一條牛,先生好比是牧童哥。牧童哥知道草地在哪裡,山邊的草青,還是河邊的草肥。牛,不知道。最知趣的牧童哥就會牽了他的朋友到草青草肥的田裡去,一領到,他的事情就完了,他盡可以選一個陰涼的樹蔭下做好夢去,或是坐在一塊石頭上掏出蘆笛來吹他的“梅花三弄”。我們只能羨慕他的清福。至於他的朋友的口味,它愛咬什麼,鳳尾草團邊草,夾金錢花的青草還是夾狗尾巴的莠草,等等,他就管不著,也不用管。就是牛先生大嚼時有牛虻來麻煩它的後部,也自有它的小尾巴來照拂,再不勞牧童哥費心。

  接下來勸告孫伏園,你這次徵求來的意思當作探問各家書呆子讀書的口味倒是很有趣的,至于于青年人實際的念書我怕這忙幫不了多少;為的是各家的口味一定不同,寧波人喜歡打破醬缸不怕口高,貴州人是很少知道鹽味的,蘇州人愛吃醋,杭州人愛吃臭,湖南人吃生辣椒,山東人咬大蒜,這一來看你多難,叫一大群張著大口想嘗異味的青年朋友跟誰去“試他一試”去?

  說到自己,徐志摩是這麼說的:我不是個書蟲;我也不十分信得過我自己的口味;竟許我並不曾發現我自己真的口味;但我卻自喜我從來不曾上過先生的當,我寧可在黑弄里仰著頭瞎摸,不肯拿鼻孔去湊人家的鐵鉤。你們有看得起我願意學我的,學這一點就夠了。

  乾脆說吧,他不主張開什麼必讀書的書單子。

  雖說不主張開書目,文末,他說,“趁高興我也把我生平受益(應作受感)最深的書開出來給你們看看,不知道有沒有十部”。話是這麼說,還是開列了十部。這十部書是:《莊子》(十四五篇)《史記》(小半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湯麥司哈代的“Jude the Obscure”尼采的“Birth of Tragedy”柏拉圖的《共和國》盧騷的《懺悔錄》華爾德裴德(Walter Pater)“Renaissance”George Henry Lewes 的《葛德評傳》結尾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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