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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勤勤不禁想到了沈含章老人。他們父子果真有著一脈相傳的好品德,總將身邊的人照顧得妥妥噹噹,潤物無聲。

  她們母女真是幸運至極。

  任勤勤在紀梵希里一口氣試了七八套衣服。

  店長女士真是慧眼如炬,挑選的衣服簡潔利落,又適合少女的青春活力。任勤勤每一套都很喜歡,可沈鐸挑剔得很,最後只選中了兩套。

  閉店服務忙活了一個小時,只買了這點東西,任勤勤不大好意思。

  「我姐每年都會在這些品牌上買一車皮的高定,不用擔心他們賺不到我們家的錢。」沈鐸道。

  果真,店長親自拎著購物袋,將沈鐸一行送出門,交到司機卡爾手上。

  沈鐸長腿一邁,又朝著一家CHANEL走去。

  「還要買嗎?」任勤勤猶豫了,「我有兩套衣服換就夠了。家裡衣服還很多呢。」

  「你以為買衣服僅僅就是花錢嗎?」沈鐸眉尾輕挑。

  任勤勤語塞。

  「敬人先敬衣,是這個社會不成文的規矩。從一個人的衣著品味,代表著出身,教育程度,興趣愛好,職業範圍。不僅如此,學會從一個人的外表打扮去分析他這個人,也是你要學的一門課。」

  「就是眼光。」任勤勤露出瞭然之色。

  沈鐸點頭:「眼光,本該是自幼靠著耳濡目染、親身經歷來培養的。你半路上道,只有通過比較粗暴的方法惡補了。」

  任勤勤明白。

  沈鐸又說:「衣服不論價格貴賤,都有其設計上的美學規律。你還要學會去欣賞,分析,理解,最終形成自己的品位。這樣,你也不會成為時尚的盲從者,也就是俗稱的『傻多速』。」

  任勤勤不禁哂笑。

  沈鐸道:「店員會對每款衣服的設計做解說。你還要記住,那是一種營銷手段。他們會盡其所能地吹噓。你要有自己的辨識能力。」

  「問題就在這兒。我目前的眼光還沒高大上到這份上呢。」

  「眼光沒有,自信總有吧。」沈鐸注視著任勤勤,「記住了,勤勤,將來有一日,你會有一種『我所欣賞的,才是佳品』的自信!」

  作者有話要說:

  Gordon Ramsay真有其人,他肯定不認識沈鐸哈哈哈哈。

  沈家的倫敦行宮也只是他們家物業之一。肯辛頓宮旁邊,好地段。

  我沒逛過龐德街,文中提到的那些奢侈品店街上不一定有,隨手寫的,湊合看吧。

  第46章

  原本應該豪氣瀟灑的撒錢之物,經過沈鐸這一番話,成為了一場緊張的現場教學。

  任勤勤再無先前的散漫。

  一進店,先不動聲色地橫掃全場,確定該品牌今年這一季的大致風格,然後再聽店員向她推薦適合自己的新款。

  任勤勤再度展現出了她驚人的學習能力。

  不過兩三家店後,她就已適應了新角色。不再用沈鐸開口,她自己可以操著熟練的英語同店員交流,提出明確的要求,讓她們為自己服務。

  少女在店員講解推銷時,神態很沉靜,好似漫不經心,又像是在思索。店員不知這年輕女客的根底,反而不敢怠慢輕視她。

  「這款復古設計的靈感來自上世紀六十年代……」

  「您身上這條裙子,配Roger Vivier的紅色方扣鞋最合適不過……」

  「戴這款戒指,最好再配一支守護戒指。您看這一對金銀指環怎麼樣?」

  沈鐸跟在任勤勤身後,沉默、耐心,只負責買單,做足一名紳士。

  任勤勤起初還會回頭看他眼色示意,漸漸便能自己做決定。

  「沈鐸,你能過來一下嗎?」

  沈鐸走過去,就見任勤勤手裡拿著一條Zegna的三色條紋真絲領帶,往他脖子上一套,繼而熟練地打了一個交叉結。

  「送你的。」任勤勤為沈鐸整理著衣領,「用我自己的零花錢。算是今天的回禮。」

  沈鐸低頭看。女孩的手指被深色領帶一襯,愈發顯得白皙如玉。

  女孩的手正按在他心口的位置,掌心一片溫熱,透過肌膚直達心臟。

  *

  倫敦的夏日白晝極長,逛到飢腸轆轆,一看已快七點了,外面的天還明亮如下午四時左右。

  晚飯是在諾丁山的一家米其林二星餐廳吃的,吃完了天居然還沒有黑。

  旅遊旺季,諾丁山沿街的店鋪也推遲了關門的時間。

  任勤勤和沈鐸並肩一路逛過去,吃了熱狗當晚飯,沈鐸又買了兩個圓筒冰淇淋作飯後甜點。

  沈鐸只吃一個香草單球,但是任勤勤什麼口味都想嘗一嘗。她那個蛋筒里最後堆了五個球,還澆了巧克力醬和覆盆子醬。

  「當心胃疼。」沈鐸道。

  「你太小瞧我的胃了。」任勤勤大快朵頤,「小時候我沒什麼零用錢,想吃根冰棍都得求我爸好久。那個時候我就發誓,我將來有錢了,一定要隨心所欲地吃冰淇淋!」

  「你家也不至於窮到連冰棍都吃不起吧?」

  「我爸摳門唄。有錢了他要買酒呀。」任勤勤說,「不過我也有辦法。我在學校里收同學們用完的舊練習本,攢上滿滿一書包,換五毛錢,可以買一根牛奶冰棍……」

  融化的冰淇淋淌在手背上,少女伸出舌頭去舔。

  粉紅的舌頭划過白皙的手背。沈鐸眼角猛地一抽,倉促別開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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